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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bu小说网 > > 重生现代驭兽录 > 第4节
    比起人类的得天独厚,在修真一路上,不管是妖兽灵兽还是凡兽都困难许多,其中最为主要的一点便是,不同的兽类,身体的经络都大有不同,修炼的方法鲜少能够通用的。妖兽之类的还好一些,毕竟都有妖丹在那儿,相差也差不到哪里去,但凡兽就不同了,他们没有妖丹,不能吸收日月精华,偏偏经脉大相径庭,在大世界里头,怕是没有人有耐性给一只凡兽梳理身体的。

    水灵根是最为柔和的灵根,甚至比木灵根更加温柔一些,虽然缺少了几分木灵根的生生不息,但用来梳理身体却是再好不过的。不过是第一次,陆晓明并不打算有多少作为,只是让灵气沿着一条条经络游动,遇到堵塞的地方也不会贸然闯过去,只是柔和的润滑起来。

    灵气在身体之内游动,舒服之中带着几分刺痛,但并不超过忍受的范围,小狼啊呜了两声,并没有任何的挣扎,似乎它也是明白,小主人现在所做的一切对自己大有好处。

    第一次梳理身体,陆晓明并没有持续多久,不过半小时之后便停了下来,这一次他大致的了解了一下小狼的身体。

    小狼如今还是凡兽,还是一只身体之内没有丝毫灵气的凡兽,陆晓明不可能也没办法与他签订契约,至少要等小狼身体能够储存一些灵气才行,当然,陆晓明也不着急,上辈子他都到了金丹后期,手底下也不过是几只签了主仆契约的兽仆罢了。

    见主人停下了动作,小狼蹦跶着跳到地上,身体拉得长长的舒展了一番,这才晃了晃脑袋,对着小主人讨好的叫了一声。一双黑黝黝的眼睛似乎比昨日更加精神灵动了一些,看着陆晓明的时候带着全然的信任和依赖。

    没等陆晓明说话,外头便传来钱金花的声音,女人打开门一看,瞧见站在床下的小狗便黑了脸:“晓明,昨天妈妈不是说了吗,不准把小狗带上楼,你怎么还把它带到房间里头了,小狗身上脏,你不怕被跳蚤咬啊?”

    陆晓明抿了抿嘴角,伸手抱起小狼,两双有些可怜兮兮的眼睛一起看向钱金花,害的女人长篇大论都说不出口了,最后只好骂了一句:“以后不准这样了,既然醒了就下来洗脸刷牙,知道吗?”

    陆晓明赶紧乖乖点头,等钱金花走开了便笑着亲了亲小狗脑袋,笑着说道:“小狼身上才不会有跳蚤,唔,昨天好像是有,不过现在肯定已经没啦。”

    小狼也不知道听懂了没有,汪汪了两声,伸出舌头要去舔主人的脸颊。

    陆晓明在楼上的时候被小狼洗了一把脸,等到了下面,又让钱金花抓着狠狠搓洗了一番,女人这才放开他,一边念叨着说道:“晓明,别老抱着小狗,让它自己走。”

    陆晓明乖乖的把小狼放下来,但小狼围在他脚边根本不离开,亦步亦趋的样子倒是可爱的要紧。

    钱金花也不是真的讨厌小狗,见儿子实在是喜欢,那小狗又乖巧的很,不会到处乱叫,也不随便拉撒什么的,便放宽松了一些,但绝对不准儿子将小狗带上床,每天睡觉前都要检查一遍,当然,陆晓明有没有阴奉阳违就没有人知道了,尽管他自己每天后半夜几乎都在修炼,也没在床上睡多久。

    小狼是只有眼色的小狗,随着每天的梳理,似乎也比一般的小狗多了几分傲气,这从在家的时候,只围着自家小主人转悠,对于另外两个主人爱理不理的架势就能看得出来。比起一般的土狗,它的性格也更加安静一些,寻常并不喜欢叫嚷,白天的时候家里头有人在,便少有发出声音的。

    陆晓明对于自家的小狼是不遗余力,每天疏离小狼的身体,也能让他对灵气的控制更加得心应手一些,小狼的身体吸收不了多少灵气,更多的经过反馈,还是回道陆晓明的身体之中,这般淬炼一番,灵气还能更加的精纯一些,这也是驭兽门的法门之一,只是要花费大量的时间,以前很少有人使用罢了。

    土狗小时候可爱,一般长个两个月就显得难看起来,但小狼显然是突破了这个规律。小时候黑乎乎的发毛,随着长大却带出几分银色的光泽来,底色并不如别人说的那般变黄,还是纯正的黑色,但仔细看的话便能发现,发毛从根部开始渐渐染上了一丝丝白霜,并且不像一般的土狗,毛发显得更加的蓬松,看着倒是十分可爱,比起一般的土狗来,长得也更慢一些。

    别人就算是发现了,也不会对一直土狗感兴趣,只有陆晓明知道,自己每日勤练不缀的梳理还是起了作用,虽然距离激发血脉还有十万八千里遥远,但随着灵气一日日改变身体,小狼身体内的灵骨也变得鲜活起来,毛发的改变就是其中之一。

    灵骨的日益鲜活,让小狼更加通人性,尤其是跟陆晓明之间十分默契,即使没有签订契约,往往陆晓明的一个眼神,小狼便能明白他的意思。第一次看见小狼屁颠屁颠给儿子叼来拖鞋的时候,钱金花真是结结实实的惊讶了一把。

    第8章 契约

    第一缕阳光落下,陆晓明照旧是给小狼梳理了一番身体,这才重新躺会被窝,没办法,随着夏日到来,田亮的也越来越早了,这时候才五点不到,要是他这么早就起床出门的话,钱金花发现了可是要担心的。

    卧室内,小狼也飞快的站起身,如今它看着已经比刚来的时候大了许多,至少能毫不费力的跳上床,自己找到位置趴下。陆晓明的床是双人床,只放了一个枕头,小狼便占据了枕头旁边那一块地方,钱金花大概也发现了,但瞧着儿子这么喜欢这只小狗,有了小狗之后人也愿意出门玩耍了,倒是没有再多说什么,对这事儿只当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又睡了将近一个小时,外头才有了动静,想来是钱金花起床做早饭,虽然到了炎炎夏日,但显然陆大山还是要出门干活的,一大家子就靠着他干小工的钱吃饭呢。大概回笼觉最让人留恋,即使修真了一晚上,按道理将应该是神清气爽的,但陆晓明还是窝在那儿不肯起来,一边暗暗想着,夺舍到小孩子的身体,自己大概也是受到了影响才会这般。

    比起耍赖的主人,小狼却是守时的很,听见动静那刻便飞快的站起身来,用嘴将被子拖开,见小主人还是不愿意起来,凑过去在他脸颊上舔了舔,陆晓明被他弄得没办法,只好笑着说道:“好啦好啦,我起床了。”

    小狼这才放过他,蹦跶着到了地上,又把拖鞋叼过来,摇着尾巴仰着头,一副你快点起床的架势。

    陆晓明叹了口气,总算是清醒了一些,飞快的换好了短袖短裤,将自己的被子叠好了才带着小狼下楼。

    说起来刚开始的时候,陆晓明还十分不习惯短袖短裤的打扮,但没办法,这个世界的人都是这样的打扮,虽然他是水灵根,修炼起来不怕热,但也不好惹人耳目不是。

    如今穿得多了,陆晓明倒是觉得挺方便,至少没有宽大的衣摆,动不动就会缠住什么东西。

    听见踢踢踏踏的声音,钱金花从厨房里头走出来,果然瞧见小狼跟着一块儿下来了,她也懒得再说什么,只是说道:“去洗脸刷牙,马上能吃了。”

    陆晓明应了一声,走到洗脸盆那边,陆大山也还在呢,瞧见小儿子迷迷糊糊的模样,笑着给他打了水,亲手给他擦了擦脸,又问道:“要不要擦香香。”

    香香是一种十分香腻的雪花膏,钱金花唯一的保养品,还是冬天时候用剩下的,刚开始陆晓明不知道吃过一次亏,那一天他就觉得自己浑身上下都是香味,听见这话果断的摇了摇头,连忙说道:“我去帮妈妈端碗筷。”

    见他别扭的样子,陆大山顿时大笑起来,随后出来的钱金花便说道:“你别老是逗他。”

    话虽然这般说,女人眉眼之间却带着一分满足,虽然家里头的条件不好,甚至还欠着一些造房子时候留下的外债,但如今儿子好了,男人也顾家,家里头总能好起来的。

    一顿饭的功夫,似乎外头就热起来了,陆大山要去镇上做小工,都是体力活,虽然工钱还不错,但这种天气便有些遭罪。钱金花忍不住说道:“要是太热的话,你就歇几天,反正也不差那么几天。”

    陆大山却摆了摆手说道:“没事,自从咱儿子好了,我觉得浑身都有力气,放心吧,现在活都比以前轻松多了。”

    钱金花听了这话也没有多说,一边想着儿子虽然好了,但毕竟还小,要是自己也出门干活的话,家里头连个做饭的人都没有,他奶奶那边是别指望了,不知道黄梅愿不愿意帮着看顾一下,哎,要是天天去的话,总也不是办法。

    陆晓明不知道爸妈的烦恼,当然,也不能要求一个从来吃喝不愁的家伙知道一文钱难倒英雄汉。等陆大山出了门,陆晓明也放下碗筷,一边往外跑一边喊道:“妈妈,我去遛狗啦。”

    钱金花叮嘱了一句别去水边,倒是也没有阻止,这段时间儿子没少遛狗出门,在村里头也不会有事儿。

    陆晓明出门自然不可能只为了遛狗,跑出门之后,他便带着小狼去了山边,这会儿还太早,出门的人实在是不多,更别说山边这块僻静的地方了。

    陆晓明的目标是山矿的右边,走上几分钟便能看见一个山窝窝,因为偏僻几乎没有人过来,但地处平坦,对面还有一个大水塘,很适合舒展筋骨。

    修真修真,除了吸收灵气修炼之外,身体的淬炼也十分重要,原本在修炼的时候,灵气就能改变身体的胫骨,但这个世界的灵气单薄,陆晓明只能双管齐下,指望效果能更好一些。

    这时候陆晓明倒是十分感谢上辈子的门主师傅,那家伙每天都忙得很,又觉得教徒弟太麻烦,总是喜欢将他丢进藏书阁,美其名曰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看得多了也就会了。

    如今陆晓明用来锻炼身体的这一套功法就是那时候看来的,在那个大千世界,这样的功法用处不大,毕竟就算是修炼到了极致,也不过是强身健体,锤炼肉身,还要花费大量的时间,效果实在是太缓慢了。

    但到了现在,却是十分合用。这套功法名叫天魔舞,当然,跟天魔没啥大关系,虽然名称里头有一个舞字,但练起来的时候,倒是更像这个世界那种叫太极的功夫,缓慢而带着奇怪的韵律,看着有几分舞蹈的架势,但更像是武术。

    天魔舞的特意之处,就是在练习的时候,收拢过来的灵气并不会直接被吸收,反倒是进入身体的血肉之中,随着时间慢慢锤炼将身体调整到最佳的状态,能够与修炼达成一种奇妙的融合,相互促进相互提升。

    当然,这样的功法其实更像是体修所用,陆晓明选择它,只是因为这功法的霸道之处在于,修炼的过程之中,会把周围的灵气完全吸收,即使一时之间改变不了血肉之躯,也会蕴含其中,这样一来,晚上修炼的时候,陆晓明吸收灵力就能完全用来提升修为,并不需要分出大半来改造这具身体了。

    在陆晓明修炼的时候,小狼便乖乖的坐在旁边放哨,因为这会儿小主人是动态的,它不可能趴在最近的地方,只能远远的看着,顺便蹭一点舒服的空气罢了。

    几个月的时间,足够这只小狗知道灵气的好处,每当这时候便乖巧的很,毛发舒展开来,一副舒服的不得了的架势。

    等出了一身大汗之后,陆晓明才停止了动作,不是他不想持续下去,一来是这具身体还小,坚持不了那么久,再有一个就是身体蕴含的灵气已经达到了极限,即使再继续也没方才的效果了。

    看见小主人停顿了动作,小狼立刻站起身来,汪汪了两声,两只眼睛亮晶晶的盯着他看。陆晓明哈哈一笑,伸手将他搂在怀中,亲了亲小狼的额头,故意拨弄着它两只耳朵,小狼似乎十分无奈,却并没有挣扎,任由小主人将自己的发型弄乱成了一团。

    陆晓明见它这幅狼狈的样子,忍不住大笑起来,一边又想着已经几个月了,小狼身体保存不了灵气,但经过梳理经脉之中倒是存住了一些,这时候若要签订契约倒是也成。

    择日不如撞日,陆晓明索性盘腿坐下来,将小狼拉到身前,低声问道:“小狼,你愿意契约成为我的兽宠吗?”

    是的,兽宠,签订主仆契约而不是平等或者是灵魂血契。这倒并不是陆晓明对小狼不重视,而是因为平等契约,一般用来跟比较高阶,并不愿意诚服修真者的妖兽签订,签订之后除了不能相互伤害之外,其实并无多大的用处。而灵魂血契却太过于重要,同生共死不说,对两人的修为也要求严苛,陆晓明不可能将自己一辈子只有一次的机会用在小狼身上,要知道小狼不能觉醒血脉的话,就会如同寻常的犬类死去。

    小狼似乎也听懂了小主人的话,开口汪了一声,眼睛里头是满满的信赖。陆晓明勾起嘴角,将右手放到小狼的额头,随着一阵咒语,只见小狼呜咽了一声,忽然一滴心头血从口中跃出,飞快的融入到金色的光芒之中。

    忽然的变化似乎让小狼有些害怕,但感觉到额头上手掌的温度,小狼不过叫了一声,却是没有动弹。

    等光芒散去,陆晓明才带着几分心疼将小狼搂在怀中,签订主仆契约的时候需要仆人的心头血,多多少少会对仆人有所伤害,幸好只要不把心头血毁去,这种伤害并不很大。

    契约过后,一人一兽之间似乎多了一道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一定要说的话,那就是心有灵犀。主仆契约虽然不能玄妙到让他们直接对话,但却能第一时间察觉对方的心思,当然,陆晓明作为主人,他若是不乐意的话,小狼便丝毫感觉不到。

    陆晓明心疼自己的兽宠,索性在这儿又给它梳理起身体来,几个周天之后,小狼方才的萎靡全部散去,反倒是看着更加精神了一些。

    陆晓明这才放了心,站起来笑着说道:“走,我们回家吧。”

    乡野田间,一人一狗的身影似乎也带上了雾气,看起来就像是一片美好的山水画作,让人由不住的舒心。

    第9章 外婆

    随着暑假的到来,天气越来越热,即使长湾村偏南方,但火辣辣的太阳一点儿也没有收敛的意思,高温的时候大家伙儿都躲在家里头不敢出门,不然晒了一天就得脱层皮。

    陆晓明倒是不在乎,几个月的时间,他堪堪达到了练气二层,虽然是托了上辈子的福,但好歹不用怕晒。

    不过作为水灵根的修士,他自然也没有整天晒太阳的兴趣,便应了钱金花的要求,每天就早晨出门练武,晚上出门溜达,其余高温的时候就在家待着。

    陆家的屋子后头就是一大片的竹园,大热天的也不会燥的慌。

    比起主人来,小狼倒是可怜的很,没办法,随着血脉的觉醒,它的毛发越发的蓬松,要是冬天那就是小火炉,放到夏日的话简直是受罪,陆晓明看着心疼,每天都要帮它洗个澡,有时候便偷偷的带着它去河边蹭凉。

    比起还能在家躲凉快的母子俩,陆大山便要辛苦很多,原本给人家打小工就是赚一个辛苦钱,这时候劳动人民的保护法都还不齐全,别指望有什么高温假。虽然最热的那一会儿,主人家也会让他们歇着一会儿,但左右不能超过一小时,不然请你一天,那是来做事儿还是休息呢。

    陆大山即使是做惯了体力活的,几天下来也晒黑了一片,背后一片片发红,要不是这段时间陆晓明修炼的时候灵气外溢,让夫妻俩也多多少少收益了一些,这会儿恐怕早就支撑不住了。

    钱金花心疼自家男人,劝了几句陆大山却是不听,作为一家之主,陆大山虽然为人憨实不太能说话,却是个有责任心的。以前儿子傻乎乎的倒也罢了,他们夫妻已经打好主意照顾一辈子,如今不傻了,他自然考虑的更多。

    陆晓明如今也不小了,要是送送礼的话,过了夏天就能去学校上学,这会儿管的不是很严格,要是早一年上学的话,比人家也占优势。陆大山钱金花都没啥文化,一个初中没毕业,一个小学才读了两年,但对于唯一的儿子,却也是望子成龙,知道对于他们这样的农村人,读书就是唯一的出路。

    读书的话,家里头负担就重了,之前欠着的外债还没有还清呢,陆大山心里头能不着急。钱金花也是知道这些,心里头也是担忧的很,想着自己若是能出门干活的话,男人总能轻松一些。她想了想,便打算把儿子送到自家老娘那边去一段时间,虽然这样一来不能每天见着儿子,但总能脱开身一些。

    钱金花跟陆大山商量了一番,这一日便早早的将陆晓明叫了起来,嘱咐道:“今天妈妈带你去外婆家,到了那边记得叫人啊。”

    陆晓明有些好奇,从他来了之后,还真没有见过外婆家的人。

    钱金花跨上自行车,一边给他说外婆家的事情,一路上陆晓明便知道,他家外公外婆住在山里头,距离长湾村还有差不多一个小时的脚程,骑车的话也得要半个小时,外公外婆的身体都不太好,跟着大舅舅过日子,家里头也忙得很,陆晓明出事的时候倒是来过一回,不过那时候陆晓明还昏迷着不知道,后来他家表哥上山玩把腿给摔断了,二老只能在家照看着。

    “等到了你外婆家,可别跟着你大表哥疯,那小子就是个胆子大呢,听你舅妈说,腿脚刚能下地,又要满山的跑,看都看不住。”这般说着,钱金花又有些不放心,自家老爹老娘虽然是靠谱的,但身子骨不灵光,偏偏家里头还有个混世魔王。

    等钱金花两人到家的时候,钱家舅舅舅妈都出门干活儿去了,家里头只有老头老太太在,至于钱家表哥钱玉华早就不知道跑到哪里撒野了,反正他爷爷奶奶是从来看不住他的。

    看见女儿,钱家外公外婆都露出笑容来,钱外婆一把拉住陆晓明的手,看着他带着灵气的眼睛,眼泪几乎都要掉下来:“好了就好,好了就好。”

    钱家外公外婆以前成分不好,在那时候吃了不少的苦头,连带着大女儿的婚事也耽误了,好不容易嫁出去却生不下孩子来,那几年有人说话可难听。等到终于生了,谁知道孩子还是个……如今可好了,总算是苦尽甘来。

    钱金花在外是泼辣直爽的性子,如今听着老娘的话,也忍不住眼眶泛红,差点没掉下眼泪来。倒是钱外公呵呵笑着,看起来一副好脾气的样子,怕了拍老伴儿的肩膀说道:“好啦,金花难得有空来,你还要守在门口哭不成。”

    听了这话,老太太才擦了擦眼泪,拉着女儿外孙进门了,又把藏起来的好东西都拿出来让陆晓明吃,陆晓明说了声谢谢外婆,差点没把老人家的眼泪再一次催落下来。

    钱金花将自己带来的东西放下,才把自己的打算说了。

    钱外公倒是毫不犹豫的说道:“孩子放这儿没啥问题,你嫂子的性格你也知道,不会跟孩子过不去的,不过金花,你身体不大好,出去干小工能吃得消吗?”

    钱外公心疼女儿,钱金花小时候吃过苦,身体底子一直不太好,干小工风吹日晒不说,体力活计一般女人都干不来。

    钱金花便笑着说道:“去矿上我可能不成,但其他的难不成也不行。”

    钱外公还是不放心,但他们家里头也困难,恐怕是帮不上什么忙,只是想了想说道:“你大哥最近捣鼓着想要跟人拼着买辆车呢,说要做运输。”

    钱金花的大哥钱成业是个心思灵通的,早年吃苦耐劳的学会了开车,这几年帮着人家开,多多少少赚到了一些,钱金花家的外债,很大一部分就是借了这位哥哥的。如今听了这话,钱金花便说道:“大哥是个有志向的,是不是钱不太够?”

    钱外公连忙摇头,生怕女儿以为自家催着换钱,陆家的情况他们都知道,以陆大山和金花的性格,家里头有钱早就还回来了:“钱说准备好了,我是想着,要不你让大山也学一个开车,总比做小工有出息。”

    钱金花想了想,其实也有些心动,但想到学车还得花费一番功夫,到时候拿到了驾照,不是老司机人家还不爱用呢,这个过程也太长了一些,钱金花叹了口气说道:“大山恐怕没这个天分。”

    钱外公倒是明白过来,又说道:“那你今天吃了午饭再回去吧,那时候你大哥大嫂也回来了,到时候跟他们说说看,他们年轻又见过世面,说不准有什么路子呢。”

    钱金花点了点头,也不停歇的帮着干起家务活来,钱家大舅两口子都要上工,家里头都是老太太一个人收拾,她身体不好,难免有照顾不到的地方。

    快到午饭的时候,陆晓明才见到了自家大表哥钱玉华,不得不说,钱玉华跟钱金花还有几分相似,至少那双小眼睛简直是一个模子印出来的,笑起来的时候眯成一道缝,看着十分可亲。

    钱玉华自然也记得这位小表弟,不过一来是住得远,二来以前也从未一起玩过,倒是并不怎么熟悉。

    贸贸然的在家门口看见一个细皮嫩肉的小孩,钱玉华还有些发愣,等钱金花出来才想到这是谁。

    钱玉华如今十一二岁,已经是半大的小子开始懂事了,叫了一声姑姑便走到陆晓明身边,见他手中是自己的玩具倒也不生气,反倒是蹲在小孩身边,笑着说道:“你是晓明对不对?”

    陆晓明心中憋屈,还是乖乖叫了一声:“表哥。”

    作为独生子,钱玉华听见这身表哥还挺开心,伸手帮他给小青蛙上了发条,让青蛙在地上一蹦一跳起来,一边笑嘻嘻的说道:“好玩吧,再叫我一声哥哥听听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