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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bu小说网 > 修真小说 > 逃离洪荒 > 第444章
    要做的事太多了!首先彭磊要向妹妹解释自己的计划,展示他的武力;还要抽出一点时间恩爱,还要沐浴,挑选新衣服——他鸟人家的女人,即便是女奴,也没有穿粗布衣衫的。

    又是一个艳阳天!四月的天气,照理是应该春雨缠绵、和风徐徐的,可是这一年,气温从过了年之后就一直往上升,中间就没有停过,仿佛老天爷是想将去年那几个月的大雨所带走的暑气全部还回来似的。普天之下,或许只有他彭磊安家的这个山谷还是一片春光。谷外,也就是数里之隔,就是另外的一片景象。气温在30°以上已经十几天了,去年淤积未退的大水,在烈日下挥发着怪异的气味。

    到处都是变色的水洼,整个世界仿佛是一个大沼泽。原先贫瘠的黄土地,被那个大水一泡,好像都变成了肥沃的良田。在先前和耕他们谈论天时的时候,彭磊曾经关照过,尽量要在高地上耕作。那低洼处的土地,即便是看上去多么肥沃,也应该让它荒着——这种天气明显就是反常,伊尹预测过,说不定就在下月,可能还会有连续的暴雨。到时候,那低洼处的一切,还会如去年一样,全部泡在水里。可是人就是这样,不吃到亏是不肯长记性的!所以彭磊还是不时能看到一片忙碌的耕作场面。

    有这么多的气力,还不如在高处多开沟渠呢!不过人家既然不信他鸟人的,彭磊也懒得干涉。汗是人家流的,关他鸟人的鸟事?

    阿娇已经是彭磊的老婆了,虽然彭磊暂时还不想将自己的全部底细都告诉她,但是让她见识一下男人的神通也是必须的,至少能让她对男人多一点信心。所以,第二天一早,乘着初升旭日的霞光,彭磊和阿娇是骑着两只壮硕的驯鹿去谷外的。那鹿就是以前熊媛和孜桑两个骑乘的,后来一直放养在乾坤界里,也算是见过大世面的灵物。在乾坤界里,这两只壮鹿日夜被五行元精气滋润着,筋骨比之前不知道强健了多少;连脑袋好像也重新发育了,变得更加的聪明。

    乾坤界的存在彭磊暂时还不打算告诉阿娇,这涉世未深的姑娘若是一下子知道的太多,说不定会得少年痴呆症。好在他是半仙,会召唤术,阿娇以为这坐骑是男人用法术召唤来的。昨晚两人兴致高涨的时候,彭磊和阿娇还一起泡了一个鸳鸯牛奶浴,所以今天的阿娇,脸上溢着水灵灵的油光。

    阿娇的那身蓝印花布的衣衫虽然也很别致,可是毕竟是粗面布料,而且颜色也偏暗了点。别人不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他彭磊的心里是很计较的。三朝无大小,从昨天算,今天的阿娇还是他彭磊的新娘子呢!所以今天骑在鹿背上的阿娇,那是从没有过的光鲜。

    上身是一件薄如蝉翼的粉色披肩,金丝绣边,点缀着朵朵小红花,随风轻舞;内衬粉色的贴身短衫,把凹凸有致的身材勾勒得更加玲珑剔透;下身穿的是一条百褶的重丝绣裙,绣的是百蝶戏花;脚上是粉色的绣花鞋,鞋头上还缀着两朵小红花;头上也没有空着,插满了金珠步摇——彭磊的手环里,有大量的他老婆们的衣衫首饰,这一套行头就是如玉夫人的。

    盛装的阿娇,才在村里现身,就把整个涂山村给惊呆了,连她的父兄们都是成了傻子,那个鹰翔勇士更是差一点连路都不会走了——刚刚被滋润透的新娘子绝对是一生中最美的时刻,更不用说阿娇本来就是一个玲珑的美人;还有阿娇身上的衣衫,即便是夏侯族的族长夫人,好像也没有这么光鲜过。

    阿娇的出场吸引了所有人的眼光,陪着的彭磊居然也被冷落了。其实今天彭磊的装束也很上得了台面,他也是下了一番功夫的。俗话说得好,只有盖世的英雄才配得上绝世的美女,所以彭磊努力地将自己打造成英雄的模样——一身盔甲,那是当初鱼凫国立国战争时他穿过的,熟皮精制,熊媛和白露她们一针一线缝成的;头上扎着镶金丝的丝巾,耳旁还插了两根颜色鲜艳的野鸡翎(戏里学的);腰悬着蟒皮鞘的短剑,脚上是牛皮短靴,还是防臭的。这一身装扮,配上他宽壮的身板,还真是有点常山赵子龙的味道。

    就是这样也吸引不了别人的眼光,可见得美女的诱惑有多大了!不过,彭磊对他自己的这身装备也是有一点不满的,都是一时冲动惹出来的后悔!这样的一幅打扮,应该配上烂银枪,还有白龙马,那样才般配。这一开始没有想到,光顾着追求情侣效果了,把坐骑也搞了雄鹿,害的凭空就少了许多的杀气。果然,涂山族的族人对他这个陌生人只是稍稍好奇,那个鹰翔则是连正眼也没有给他一个。

    和麋略略地交谈后,彭磊终于知道了,为什么山治恨不得如送瘟神似的将这个鹰翔送走。这家伙真是超人,来这里的一天一夜,身边一直要十个女人陪着,没日没夜,丑的还不要。不仅他一个,陪他来得护卫随从也都是一个德性,每个都要有女人陪着才肯躺下;比鹰翔还要恶劣的是,他们居然在村里乱闯,比那1937年的日本鬼子也好不了多少。

    虽然这年代男人不是很在意女人的贞操,但是自己的女人被别人那个了,毕竟心里不爽,所以今天涂山村的人民其实也是窝着心火的。山治昨天动员了全族的寡妇,这一天下来,伤员有了七八个,有一个还差点没了命。这一帮瘟神若是继续留在涂山村,说不定明天就有人往外逃难了。

    “麻辣个屁!这东西是不是属驴的?老子一定要将他的那个东西切下来研究研究,也算是为被他糟蹋过的妇女同胞们报仇。”彭磊安慰着他的那个眼睛有点血红的大舅——昨晚他回来得晚了,鹰翔手下的一个小队长居然到了他家,把他的第三个老婆那个了。你tmd那个就那个了,那家伙居然还和山治探讨了好久的经验和体会,对三姑的感受和反应都提出了许多的批评,气得山治一晚上都没有合眼。

    “锵,夏侯一族治下,如涂山这样的小族有九个之多。虽然他们去年也遭了天灾,但是从岁末开始,已经数次向我族催供,全不顾我们小族的生计。我们只是那虎口边上的羊羔,根本无力反抗。幸亏有你,不然我族连那个冬天也难挨过的。其他的几族和我们的遭遇差不多,只是他们比我们惨多了!那个温虽有贤名,可是他能容忍那么多的恶事而不加劝阻,我看也是徒有虚名。我现在也是反对将娇送给那个温,兄弟若是能将娇带回,我把我的二女儿也给你!”昨晚鹰翔的那个小队长和山治的谈心肯定很伤山治的自尊,所以他在发了一会儿愣之后,跟在麋的身后,就和彭磊推心置腹起来。

    对了,彭磊因为要做阿娇的护卫,所以又有了一个临时的名字,叫什么锵!

    第七十四章第一招,诱惑

    或许是彭磊今天的那身装扮给了山治信心,所以他居然连女儿也舍得拿出来做筹码。彭磊早就调查过的,那个涂山村有名的美女还真是就这么几个,阿娇算一个,山治的二女儿也是一个。不过阿娇已经成年,但是山治的那个二闺女却只有十五岁,要明年才能出阁。

    彭磊却是有点哭笑不得!他已经那个了阿娇了,如果再那个山治的二闺女,辈分不就全乱了?好像有点那个东瀛国av电影中的那个不伦之爱的情节了!他鸟人再怎么厚颜无耻,还是有点做不出来。毕竟曾经受过孔孟之道的熏陶,那种乱伦之爱,偶一为之尚可,若是堂而皇之,那就真的是无耻了。

    搂过山治,又是信誓旦旦地保证:“大兄,我已经娶了阿娇了,怎么能再要二妞?那个辈分乱了,在家里也没法称呼,是不是?别劝我,我很在乎的。放心,二妞是阿娇的侄女,也是我的侄女,我会关心她的。今天阿娇怎么样?漂亮吧?我就是要让他们眼馋!谁敢碰阿娇一根手指头,我就将谁的手指剁下来喂猪。那个就是鹰翔吧?看他也不过如此!对了,最好招几个人帮我,只要机灵一点的就行。还有,岳父大人也是糊涂,俗话说得好,没有强大的实力,就不可能有家族的安全!我族的存亡和兴旺不能寄托在别人的怜悯上。看那个鹰翔,有什么了不起的?大兄若是给我三百壮士,不出一年,我就能将他们训练成真正的勇士。嘿嘿,到时候,十个鹰翔也不在话下。对了,就这样!大兄马上征召壮士,我们也要有自己的武力。大兄准备好人先,等我回来后,让我来训练!哼!用不了一年,涂山族就会出现一支无敌的雄师!”

    彭磊的“俗话”大多数都是他即兴编造的,不过听在山治的耳中,却真的是真理圣言。彭磊描绘的是一幅怎样动人的图画啊?恍惚间,山治仿佛已经看见了三千壮士,骑着高角壮鹿,挥着长矛短刀,在夏侯大城里烧杀抢掠。那是以前连梦也不敢梦到的!可是,彭磊若真的能在族中训练出三百个如鹰翔一般的勇士,不要说取夏侯大城如反掌,即便是纵横中原,试问有谁能敌?

    涂山族两万多的人口,去掉老弱病残,青壮年的数量其实也不少,数千肯定使能找出来的。现在他们族中也有自卫队,不过没有正式的编制,没有正式的训练,连民兵都算不上。那只是在应付外敌的骚扰时才临时召集的机制,根本就没有战斗力。并不是耕不想拥有自己的武装力量,实在是族中找不出能统帅军队的将才。一支不堪一击的军队,比没有更害人!所以一直以来,涂山族的上层都将这个梦想留在梦中。

    彭磊的自告奋勇,让山治的眼睛里几乎放出光来。彭磊是什么人?半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