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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bu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21世纪网络生存术 > 第29章
    银行业通过上网,通过向信息中心、购物中心转轨,正在积极参与这场革命,但他们将发现,革命最后将革到他们自己头上来。以经济的间接性为立身之本的银行,将被"拉直"。这一必然的历史过程将如何发生呢?银行之"道”

    银行赖以存在的基础是货币制度,如果货币制度发生了革命,"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我们回到拉德克利夫报告中的"流动性"这个超前概念上来。正是"流动性"为废除银行提供了货币基础理论上的依据。从"流动性"的观点看,银行具有双重性,一方面它提供价值流动,这一点在银行被取代后仍然将肯定地存在;另一方面它包含着对信息流动的控制。中央银行体制离开了对价值背后的信息流的控制就无法存在。因为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实质,就是控制价值信息流,或干脆说否定"流动性"。通货膨胀是政府和中央银行非常喜欢的价值重新分配手段,它是通过为货币设置刚性来实现的,而流动性正是刚性的对立面。我这里无意对通货膨胀政策妄加评论。在我看来,通货膨胀本身无所谓好坏,它的好坏要看是否推动历史进步;但从纯技术角度看,通货膨胀只是一种工业时代特有的迂回技巧。通货膨胀看起来象是价值流与信息流的背离,而实质则是迂回经济中的本质性社会力量通过使信息非流动来控制社会的价值流。这种控制在经济增长中一般在起推动作用,但转向信息经济后,就会向相反方面转化。这是银行制度根本性的内在矛盾。“道”生“阴阳”

    如果说,"流动性"是一,"一"生出的"二"就是货币量和货币价格(或叫货币流通速度)。费雪方程式(y=mv,即国民收入等于货币量与货币流速之积)将货币的"道"派生出”货币量"和"货币流速"这一对"阴阳"(矛盾方面)。整个银行体制简单说,就是围绕"道"生出的这对阴阳这一对阴阳。这里,我们只能引用一段别人的话,对此"点到为止":日本东京ecosys公司正在开展数字现金方式的电子通货实验,据实地实验的人员说,数字现金得不到银行支持,很难应用于商业领域.因为,数字现金的出现将要动摇现行的通货制度:

    〈1〉现在世界各国都是仅有中央银行才有货币发行权,无疑这种职权是不能下放的,即任何民间企业都不会有这种权利;

    〈2〉电子通货增加过度,政府部门将失掉调整货币流通量的能力,即根本无法控制通货膨胀和通货压缩能力。

    这里说的其实是两件事:一个和"货币量"(m)有关──电子货币对货币发行提出挑战;一个和货币流速(v)有关──电子货币对人为控制货币流速(货币价格)的作法提出挑战。ecosys公司说出了事实的真相,尽管我的结论与他们正好相反。我认为ecosys公司的结论从近期看是对的,但从人类由第二次浪潮文明向第三次浪潮文明转变的历史发展趋势看,数字现金们才应是笑到最后的人。器

    "道"生"阴阳"之外,其它都是"器"(现象、细节)。让我们看看"器"的变化,或者说,现代银行和金融制度内外,有哪些力量正在向主要矛盾方面转化:──衍生金融机构为主的金融创新

    ──信托投资:银行内部正在从货币机构向信息机构蜕变;

    ──个人炒股:个人在利用信息来取得对传统金融家业务的主动权,对经济进行监控;

    ──网络银行的多种经营:正在把金融变为附属于信息服务的服务;

    ──基于网络的电子货币公司:正在直接向货币发行提出挑战;……。

    许多许多事实,在我们不知不觉中发生。它们的意义,只有用直接经济的观点才能看出来。人们也许在几十年后,才能意识到先行者观念的领先之处。

    有篇文章,在谈电子经济时,有点触到根上了:“电子经济还会牵涉到各公司做生意方法.一种有可能被削弱的角色就是"中间人"角色。中间人很可能由中间件取代,或者与中间件展开竞争。譬如说,电子支付中间件厂商可以允许各行业(如银行业)的公司将其商标和服务直接放在客户的面前,而不必象今天那样依赖第三方服务供应商。"在几千亿美元的飘荡和无数芸芸众生忽上忽下的高峰低谷背后,决定命运的力量简单得出奇:迂回道路上凡属中间障碍者,将在直线前行中被撇在一边。让我们拨开一切眼前纷繁现象的干扰,展现未来世界的清晰前景。

    第七章知识产权就是盗窃!亚拿尼亚与“盗窃”

    为什么软件不应该有所有者好把代价的一部分留下。当亚拿尼亚报到时,彼得对他说:“你不是欺哄人,是欺哄上帝了。"于是亚拿尼亚就倒下去死了。《新约使徒行传》第4、5章版权系统给软件程序以”所有者",他们大多数的目的是从其余公众那里扣留软件潜在的利益,他们想成为能拷贝和修改我们所用软件的唯一的人。

    麻省理工学院教授理查德·斯泰尔曼

    亚拿尼亚与"盗窃”

    《新约》上说,在使徒中曾经流行一种惯例:任何人卖掉自己的财物后,都要把所得价银缴给使徒公用。而亚拿尼亚和他的妻子撒非喇,在卖了田产之后,却暗中商量好把代价的一部分留下。当亚拿尼亚报到时,彼得对他说:“你不是欺哄人,是欺哄上帝了。"于是亚拿尼亚就倒下去死了。这个故事反映了人类关于"盗窃"的一种最古老的观念:盗窃就是把原来应由人类共同享有的财富,以任何借口、任何方式据为己有,哪怕这财富是由他发掘的。原始人类有一种在今天看来无法理解的观念,认为个人之间你拿我的,我拿你的,不是“盗窃",(在有的文化中,拿了别人的东西而不被那个人发现,甚至被赞许为一种智慧);

    只有个人拿社会的才算盗窃。

    希伯来人用gannnab(盗贼)这个词来表示同一概念,它是从动词ganab来的,它的意思是放在一边或挪用:tothi-gnob(十诫中的第八诫),你不得偷盗,这就是说你不得把东西保留给你自己或放在一边。这就是一个人在参加一个社会时答应把他所有的东西都交给这个社会而暗中却保留了其中一部分的人的行为,像有名的信徒亚拿尼亚所做的那样。

    巴贝夫就持这种原教旨的看法,他对此的说法是,"在个人应得的那一份之外,占有社会的任何财物是盗窃和霸占"。而蒲鲁东在"所有权是用怎样的机构来剥夺那些对公共财物应该有份而在这些财物的分配中被排除在外的人的"意义上,干脆认为:“所有权就是盗窃!”

    从这个角度观察知识产权是非常有趣的:自从普罗米修斯无视宙斯对于"火"拥有的“知识产权",把使用火的知识盗给人类,一万多年以来,地球上亚当和夏娃的后代,历来视知识为人类共同财富。山顶洞人没有为他们使用火种而申请专利(当然,那时北京的专利局还没有设立),指南针、印刷术、火药和纸张曾经无偿奉献给世界,任何一个学生都不会为阿基米德定理、牛顿定律支付额外费用……。但最近几十年来,人们忽然发明了所谓"知识产权",于是一切都改变了:人们兴冲冲奔上信息高速公路,却发现半途杀出许多软件作者,口中念念有辞:“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若想过此路,留下买路财。"如果把一万年比作一天,这等于在23点59分58秒前,知识还是全人类共享的,但在最后两秒,游戏规则忽然变了,新知识被它的第一个发现者扣留为己有。此时如果有个希伯来人复活,或者被"克隆"出来,他一眼看到这种情景,第一句话就会说:知识产权就是盗窃!

    bob:“妈呀,我吓得浑身都在抖动,腿肚子也开始抽筋,医生说我一分钟后晕去,seeyounext,nextsectionorchapter!(下一节甚或章再见)"bob,bob!"……”

    (看来,s/he已经晕过去了,晕过去了。)迂回所有权与直接所有权不同

    我说到哪了?噢,其实,我可不赞同蒲鲁东先生,什么"所有权就是盗窃",这话怎好用这么大声儿说?所有权有两种,一种是迂回的所有权,一种是直接的所有权。让我们分别来看一看。除了所有权的共同特点外,迂回的所有权以"及物权"为特色;而对直接的所有权,及物权(肯定)自身;直接所有权的公式是"人──人",人通过大脑本身拥有的知识财富肯定自身。

    一眼就可以看出来,迂回所有权是针对工业社会的,而直接所有权才是针对信息社会的。但"知识产权"却是一个奇怪的混合物:它是用及物权来处理非可"及物"的对象。

    换句话说,它是用工业社会的生产关系来规范信息社会的生产力。这就产生了一系列的矛盾和不适应。我们这里谈"知识产权"的意义在于探讨:对21世纪信息生产力,究竟应该有一个什么样的产权安排与之相适应?所有权从原始的法理看,应分为及物权(jusinre)和请求权(jusadrem)。及物权是排他的实物占有,而请求权是一种可以非排他的价值确认。打个不太恰当的比喻,在允许一夫多妻的国度里,一夫对多妻有请求权,但只能分别行使及物权。这两种权利在法律上确实是可以分离的,它是"请求占有之诉"和"确认所有之诉"这一著名划分的基础,古代《诉讼法法典》曾规定,请求占有之诉和确认所有之诉永远不得同时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