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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bu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现代通灵者 > 第10章
    1亿美元?天哪,我长这么大想都没想过自己会拥有这么一大笔钱,有了这些钱,试问中国还有什么企业可以比得过我?

    我唐莫凡,十分钟前还是个穷光蛋,然后马上即将成为亿万富翁了,我不再迟疑,很快跑到了网吧,并在jack的指导下打开了一系列的连结,输入了帐号及密码,然而此时jack却猛地骂了一声“shit”,接着皱了皱眉头,我知道是出了什么问题,忙问道:“怎么了?”

    jack手舞足蹈起来,气愤地道:“shit!那些混蛋竟动用了我的个人帐户,现在只剩下不到三千万美元了!”

    我示意他冷静下来,虽然这样的结果在意料之外,却也是符合于情理之中的,当年jack以一千万美元创业,这次我的资金是他的三倍,还有什么可怕的,我立即输入了自己在中国银行的帐户号码,很快资金就完全转到了我的帐上,isuu書网一共是三千八百二十五万美元。

    之后,我赶到了中国银行,立在中国银行的门口,我的血液一阵翻腾,jack向我点了点头,之后,我走了进去,站在了一个柜台前,一个女营业员正在悠闲地喝着茶,突然看见一个土里土气的少年站在了他的面前,不禁皱了皱眉头:“请问,是存款还是取钱?”

    我回答道:“取钱,并划分帐号。”

    那小姐满脸不已为然的表情,心里骂道,什么东西,那么点钱分什么帐号,并打开了我的帐号,瞬间,她的嘴张的比鹅蛋还要大,手中的茶杯一下子没拿稳,掉到了地上砸了个粉碎。

    我取出了10万美元,也就是80多万人民币,并将帐号划分为一个二千万美元,另一个八百一十五万美元,就匆匆离开了银行,我可不想引起轰动,就在我离开时,那个小姐都一直没有将嘴闭上。

    搭了出租车回去学校,半路上,jack道:“事不宜迟,我们应该尽快去美国,找到玉儿。”

    我并没回答,只是点了点头,要是让司机看见我一个人在那自言自语,不被当作是白痴才怪,美国是一定要去的,而且越快越好,但今天发生的事太多,我对于通灵的事也尚是一知半解,我需要时间掌握好这个能力。

    突然jack指着窗外问道:“那是什么大厦,好雄伟啊!big!sobig!”我转眼望去,只见一座九十层的大楼耸立于高楼之中,金碧辉煌,楼下停满了各种名车,大门却紧闭,并未开张。

    我小声对jack道:“这是将要开张的一家外资企业,是本省将要出现的最大公司,具体名称还未定下来。”

    jack点了点头:“唐莫凡,你的前途不太光明啊!”

    回到寝室,我将计划告诉了jack,我还要在学校呆上一个星期,尽快适应通灵的能力,而jack打算再去游玩一番,并在见到她后轮回转世,我们约定好一周后再见,而我实在是太累了,刚回到寝室,马上就沉入了梦乡……

    第二天,语文课上我努力地思索着关于通灵的一些事情,既然我是通灵师,应该可以随时招来我想见的灵,通灵必须借助一定的媒介,那么……

    我望了一眼前面的课本,只见标题上写着:将进酒?李白,突然眼一亮,我将手向“李白”那两个字伸去,果然感觉到一阵阵波向我的指尖袭来。

    放弃杂念,昨天的感觉又出现了,但我却觉得它已经不足以让我晕过去了。

    不一会儿,一个穿唐朝人服装的人出现在了我面前,很礼貌地向我行了个礼:“公子你好!”

    我望着他那一身奇怪的打扮,又注意了一下四周,才发现没有一个人注意到他的出现,他的确是灵体,才小声道:“你……你是李白!”

    李白的手上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把扇子,他将扇子很帅地放在了胸前,弯腰道:“不错,正是在下”,我惊奇地问道:“李白……叔叔……,您老都死了几百年了,为什么还不转世呢?”

    李白皱了皱眉头:“转世有什么好,转世必须忘掉一切前世之记忆,对于我等有成就者,自是不甘情愿,你把我召出来,莫非是道士?”

    我忙摇了摇头:“不,我是通灵师……”

    讲得正欢,突然语文老师猛地拍了一下桌子:“唐莫凡,你一个人自言自语地在那儿干什么呢?起立!将《将进酒》给我背一遍!”

    我的心里暗自叫苦,埋头对李白道:“老大,这诗是你写的,可害人不浅啊!多少莘莘学子为了背它白了头,浪费了好时光,现在又害我被老师盯上了,帮个忙,附到我身上来,帮忙背一下。”

    李白却苦笑了一声:“那诗是我几百年前写的,当时我也喝多了,完全不记得写了些什么,我可帮不了你!”

    (本期读者作者互动:那个大厦到底是干什么用的?知道答案的朋友请去书评区留言,可以复制原文回答,也可以自己回答,并请注明是第11章的答案,正确的或者挂边的全部加精!答案将在后续更新中揭晓~本活动永久有效!40多个精华等你拿,送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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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章威振校园

    四天后,h中学校园内,大家一见面就谈论着什么,女生们谈到都面带红晕,男生则充满了妒嫉之情,他们所谈论的人正是我——唐莫凡。

    原来那天李白虽没有帮我背诗,却附在了我身上,对老师说:“这《将进酒》不好,我这儿还有更好的!”

    老师显然被这种狂妄的话所激怒,道:“好!你背!我倒要着你能背出什么名堂来。”

    而此时我却以意识状态存在,跟本控制不了自己的身体,而那李白张口就连咏了三首气势雄浑,韵调激越的诗,那老师虽文化水平不太高,但也听出了这诗的不同寻常,绝不是个高中生所能创作的,不禁大惊失色。

    随后的几天里,我又结识了不少未转世的名人,如爱迪生、爱因斯坦、马克思、华罗庚等,以致于各科老师都打碎了不少眼镜,而我的名字,也在校园内传开了。

    眼看一周的时间越来越少,我找了家旅行社办好了护照并订好了去美国的机票。

    我一瞬间成为了学校的名人,但我的内心却毫无喜悦之情,这样的成就,还不足以满足我的野心,我奇怪的却是我的事却被校长盯压得很累,外界媒体知道的却不多,这也正合我意,我暂时也并不想将自己弄得太出名,毕竟成大事者必欲扬先抑,我再也不会犯当初的那些自以为是的错误,越是成功,越要保持清醒的头脑。

    星期天的下午,艳阳高照,天空万里无云。

    忙碌了几天的我打自下午就呆在寝室,哪儿也不去,我要好好休息一下了。

    而明天,我就将踏上前往美国之途,王宇缓步走了进来,这么多我的表现明显让他大吃一惊,但他并不问我为什么一下子这么厉害起来,每次见面都是讲一些鼓励的话,我并不打算将通灵的事说出来。

    王宇三两步走到我的床边,道:“莫凡,怡香在楼楼下呆着,说是要找你。”“怡香?”听到这个名字,我自是非常吃惊,自从上次我不听她劝告后,她便一直没和我说话,而我这几天只顾着练习通灵,却丝毫没有注意到她的存在,她找我,会有什么事呢?

    男生寝室的楼下,立着一名年轻的少女,其中正是那怡香。

    只见她穿着一身天蓝色的连衣裙,在骄阳之下随风飘荡,她的脸人泛起了一道红晕,让那白玉般的皮肤盖上了雾一般的神秘,好生美丽。

    这几天以来,她一直想着那天的告白,如果说当时她答应当唐莫凡的女朋友只是处于同情的话,那么现在她的内心却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她没想到唐莫凡竟在这么几天之内锋芒毕露,他那帅气俊俏的外表,如何不打动她的芳心,她也知道,虽然他现在是个穷光蛋,但未来却一定会有成就的,这么多天她发现自己一看见他便会脸红了,多少次想和他说话,却总是欲言又止,今天,在妹妹的鼓拥之下,她终于来找唐莫凡了。

    而站在她身边的,正是妹妹怡梦,她的穿着却与姐姐完全不同,上身穿一身“v”字型外套,敞开着露出了里面的yboyt恤杉,下身是一条新款的牛仔裤,却另有一番风味。

    此时我已经来到楼下,一眼就看见了怡香,再看原来怡梦也在她身边,又想起那天的艳遇,忍住冲动,走了过去:“请问……你们找我有什么事?”

    怡梦上下打量着我:“看你这穷光蛋样儿,穿得这么土……”话未讲完,却被怡香阻止了:“妹妹!”

    我打趣地道:“你们找我来,不会就是想笑话我吧!”

    怡梦伸出了小拳头:“唐莫凡,你小子这些天是怎么了,中了什么邪了,今天我姐姐看得起你,想请你吃个饭,不知你来不来啊?”

    我假装考虑了一下道:“你也和我们一起去么?”怡梦道:“当然,不然你对我姐干出了什么不法行为那还得了。”

    可怜的怡香在一旁插不上话,只听见我与怡梦你一句我一句的小脸憋得通红:“那我不去了”“什么?不去?”“你个不识抬举的家伙,你才是不懂事的小丫头呢!”“什么?”你说谁是小丫头?”……

    “好了!”怡香再也忍不住,叫了出来,我和怡梦愣了一下子只好马上停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