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bu小说网 > 修真小说 > 江山秀 > 第1章
    《江山秀》

    作者:御洚

    申明:本书由奇书网(isuu.)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订阅购买正版.

    第一篇:回首往事喜泪冉冉

    一位虫友的言论:

    遥忆昔日传世梦,剑影刀光杀气浓.

    兄弟情深悲欢共,夫妻恩爱生死同.

    杀猫逐鹿出新村,斩妖除魔入中州.

    近观绿涛汇碧海,远眺青山有苍松.

    也曾五蛇遭蛇吻,也曾矿区做苦工.

    也曾惊喜暴神兵,也曾郁闷砍甲虫.

    熬到三五学终技,从此天下我英雄.

    初次攻城显身手,沙城遍地是蛟龙.

    道法施威电符猛,战士逞强火腾空.

    龙纹骨玉加裁决,众志成城铲皇宫.

    三更战罢有余悸,旷野处处闻哀鸿.

    为报友仇战逆魔,为雪妻恨清魔宫.

    哪有英雄怕诅咒,何来好汉惧名红.

    终日征战沙场上,怕死莫来传世中!

    题外话:

    玩这款游戏那会,自己还在念中学。那时候别人都在玩一款叫“传奇”的网络游戏,而自己呢,又是后来者。

    那时候曾经和他们一起玩过,在传奇的三十七区,是个小道士。一直以来玩的都是道士这个职业,始终觉得它比较符合自己的心性吧!

    差不多升到二十七级左右吧,就没时间了,后来还想冲费继续玩,那帮子朋友说要玩就玩新的游戏。

    于是我就被拉到了和他们一起玩传奇世界。

    十五区丹霞服务器!

    黑霸一刀、火腿、搓板、蝴蝶美女、强、圈、女神龙、岁月如惜、花魁、小飞、太阳神、昨天的雨……

    好多好多的人,现在他们都在哪里?到现在一个都联系不到了。

    这个我们曾经玩的很开心,很难忘的地方,它就像自己曾经住过的一个家一样。

    那会能玩进去,主要是没什么烦恼,那时候别人都在伤春悲秋的谈恋爱,而我呢,那时候喜欢的人却对我不怎么感冒,因为她非常棒。

    而我是典型的混子型的人!和她没的比。

    不过怎么说呢?我们之间的结局却非常的滑稽,她没上大学,我上了。更为不解的是,她现在已经成家,而我还在深造。

    对于她的成家,我居然一点都不感到难受,只是稍微有点惊讶。

    转眼间,七八年就这样过去了。

    儿时的记忆每每回荡在自己的脑海,我们这代人经历的太多太多了。多的甚至都有点过了!

    这些是作为一个到现在还一无所有的人,一个一无所有的男人的悲哀。

    过去的时光,已经无法倒带,作为现在的我们唯一能做的,唯一要做的就是继续努力的工作,学习,深造。

    就算为了自己吧!

    不为自己也为身边那些走过去的每一个朋友,每一个人。

    对了,还有你的他(她)和我的她。

    本书是以传世为写作背景,但故事和题材却不是以往网游的类型。

    不知道大家会不会喜欢,作为第一次写书的我还是会坚持自己的写作风格和路线一直就这样延续下去。

    希望你们能慢慢的接受并喜欢,

    不为别的,

    就因为我们共同生活在这片中华大地上。

    更因为我们都是曾经疯过、闹过的一类人。

    有喜欢我的朋友,愿意和我做朋友的可以加我qq174336941

    希望交到更多的朋友!

    第二篇:人物出场另类模样

    这个问题不止一位朋友曾经对我提过。

    为什么人物出场都是以七言句来定呢?

    这个事情要涉及到传世这款游戏人物了。

    因为在这里的人物都是一样的,

    男子分清凉、潇洒、居士三种类型,面型上基本都是一样。

    女子呢?

    女子分活泼、短发、秀气三种。

    脸蛋也是差不多,

    因此在人物的选择上,本人还是把他们分了类。

    为了不是太与传世分的太细,所以就没有对这方面改进太多。

    众所周知,

    以往关于传世或者传奇的小说内容中,好多作者把里面的人物描写的多么的潇洒英俊、风流倜傥、威武不凡。

    女子呢?不是沉鱼落燕,就是闭月羞花。

    所以呢,有点腻了。

    而且我看过很多关于网游的小说,里面不是头盔,就是穿越。

    其实这些东西也没什么,坏就坏在,人人都那样,所以这中新鲜感反而就没了。

    不是吗?

    毕竟都是同行,也不想说的太多,如今的网游界里,能引起众人共鸣的太少太少了。

    有时候,我竟然看到无聊的人玩起了“红警”、“三国志”

    问他为什么玩,

    他的回答却很惊人

    “现在的网游款款都是垃圾,玩游戏的人,只要你有钱,没有得不到的东西!还是这三国志玩不腻……”

    是呀!什么游戏都有它寿终正寝的时候,就像人的生老病死一样。

    现实的社会,现实的人,现实的生活。

    在这样一个信息迅速发达的时代,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都能迅速的发生。

    圆明园兔首事件应该能唤醒我们每个中国人的心!

    现在国家二会正在召开,让人匪夷所思的是那些新上去的明星委员。

    有时候,我蛮不了解,他们上去,怎么就让我想起“李伶”了呢?

    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各行各业的人都是拼命的努力着、拼搏着。

    人生如戏,戏如人生。

    游戏里,游戏外,

    曾经一位比较好的哥们对我说“玩游戏就能看出一个的人品来!”

    的确,

    游戏为什么能深入人心,

    往往游戏除了给人以消遣外,更多的是它浓缩了太多的社会。

    往往游戏里发生的事情,其实就是现实生活中的倒影。

    虽然只是隔了一层虚假的屏幕。

    人物的出场,

    不会再用以往的那种只是华丽介绍的模式,还有的就是让你耳目一新的七言句。

    本人言辞有限,尽量把心中最美好的东西会努力的呈现在大家的面前。

    人物刻画有点不是深刻,希望大家多多理解,

    本人更多的目的在于让大家去想象。

    想象这个人是什么样子,从他的衣着,从他的装备,从他的姿势和样子……

    这种刻画人物的模式,在本书中是个出彩的地方,不会改变太多。

    不过,

    到其他作品的时候,会换的。

    这是因为想更多的符合传世这款游戏的特色。

    第一章:落日沙漠枭动缤纷

    这是一个日落的傍晚,天际一片昏黄,映衬着脚下的鹅黄沙路更是凭添了一丝寂寥,这是一种沙漠的孤寂。举目四望到处都是沙漠,一望无际。呼啸阵阵的风沙更是给这片土地增加了一副神秘的向往和憧憬。只有偶尔遇到一株两株的仙人掌和突然窜到你身边的野狼和野猿还让人感觉在这里还有生命的存在,还有活着的气息。所以来到这里的人都叫它“热荒沙漠”。

    灰黄的风沙,枭动的落日,漫天飞舞的沙雕儿凌空俯冲再卷翅遥上。道尽了凶厉和霸道!偶尔几处绿色的仙人掌孤独的立在沙堆里,仿佛不知道炎热和饥渴。“呼哧呼哧!”声声吼喘,这不是它物,这是沙漠里的沙鱼。可别小看这不起眼的沙鱼,它能一口吞下一个五龄的孩童呢!其实最厉害的不是这些沙鱼,而是这群沙鱼的首领沙鱼王。那才是真正的沙漠之王呢!只是它久伏沙地,有自己的鱼子鱼孙给自己献上美美的珍餐,哪还用的着它老人家去动手呢?所以在沙漠里遇到沙鱼王是非常非常少的事情,少到什么程度呢?少到从热荒沙漠生活人类到现在还没有出现过一次。

    不出现并不代表它没有,更不能代表它不会出现。老一辈人留下的遗训上就写着:“沙鱼王不出现则罢,沙鱼王现身的时候也是灾难来临的时候!”

    这沙漠里的仙人掌看似可人,但是却是一种极其凶残的植物。只要是看到人类从它面前经过,不管三七二十一,金磷磷的大头一甩就会发出一种沙毒,这种沙毒是这些仙人掌长期吃人食血而积留的。吃的人越多,喷的沙毒也就越厉害。周而复始,就这样一点点吞噬着这片沙漠上的生机。

    “啾呃!啾呃!”两声沙雕嘶鸣而起,顺着沙漠的官道委蛇而去。留下了一圈血色的轨迹!

    黄风卷起,沙滚扬。沙漠中,点点的黑色在阳光下隐隐而闪。这是沙漠里的黑暗杀手——沙蝎!之所以称它们叫黑暗杀手,那是因为它们总是掩藏的沙堆里。趁着猎物和其他妖魔正在打斗和纠缠的时候,它们通常都会上去噌点油水。当然,它们也有自己单兵作战的时候。

    沙漠深处还有一种怪物,它比沙雕更凶残,它比仙人掌更霸道,它比沙鱼更可恶,那就是沙怪!沙怪长似人形,半截身子都陷在沙堆里,仅裸出大半截宽厚臂膀。没事的时候,它会安静的低头想事情,好象是位妖魔中的上位者。可是一闻到有人类的腥味,它就变的格外的暴戾。两支大臂膀似有千斤之力,普通的农民和渔民是怎么也禁不住它那雷霆一击的。只有那些江湖豪侠及隐士刀客才有降伏它们的招路和技巧!

    当然,这些都存在于沙漠的深处。在这片沙漠的中央伫立着一片土城,在土城的周围,这些危险因素还是少很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