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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bu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恶搞妖穿之狐狸传说 > 14 第十四章 晨跑,又见晨跑!
    “一,二,三,四,嘻嘻嘻嘻。五,六,七。”

    小花呆呆地看着我数着堆积如山的钱币,终于忍无可忍爆发了:“方!排!风!你已经数了一百零一遍了,到底还让不让人睡觉了!”

    “对不起对不起啦”我陪笑着,在小花杀人的眼光中痒痒地将钱收起来,藏在枕头底下。

    “排风,你每天枕那么高的枕头,不觉得累吗?”小花瞟了瞟我枕下的铜钱,感叹到。

    我冲她傻傻一笑:“不累不累,这才叫‘高枕无忧’。”我乐呵呵的躺下,用手摩挲着我的爱枕,心满意足的闭上眼睛。

    不久,屋里便响起了小花的呼噜声,小丫头这几天定是累坏了,每天等在驿站门口的那几百号人,都是她和另外几个侍女帮着张罗的。想到明天就要天各一方,心下还真是舍不得她们。

    说来这个祥和镇的居民,简直比上河村的人还会八卦。那天刚到镇上,我因为被眼前一派大漠风光小小刺激了一番,于是就背了几首唐诗宋词,又感叹了一下植树造林的重要性,然后竟被他们传成了什么奇人,此后,来驿站瞧我的人络绎不绝,连镇长都三番五次邀请我去府上写对子。

    于是,我方小糖从朝绯公主身边的一位普通烧火丫头晋升到了祥和镇的传奇人物。作为一个21世纪新新人才,自然是要好好利用这个机会赚点外快咯,不管到哪里,孔方兄始终都是最靠得住的。于是我干脆摆摊接客,给他们说说故事,取取名字提提诗,再解决点家长里短,倒也攒了不少筒子儿。

    说起来,来这十多天,还没有和火夕渊照过面呢。这家伙,莫非故意要躲着我?

    我突然想起在山坡上火朝绯对我说的话,言下之意,似乎是火夕渊觉得我非常非常有意思,所以后悔把我这么个稀世奇宝送给了火朝绯,于是威胁撒娇外加耍无赖,硬是让她‘退货’。可惜,二手货的价值总是要打个折扣的,不知沦落到他手里又会怎样?

    我叹了口气,暗暗安慰自己——总之,比陪嫁到狼族做沙漠里的仙人球要好多了。

    正想着,忽见窗外一个黑影闪过,又听到‘啪哒’的落地声。我一惊,强抑住怀中乱蹦的小鹿,蹑手蹑脚的披上外衣,从门缝里探出半个脑袋。

    只见院子中央横躺着一团黑黑焦焦的东西。我随手操起门口的扫把,一点点靠近,地上的不明物体突然动了一下,似乎还有翅膀。

    咦?天上掉烤鸭?

    我凑近一看,大喜,果然是肥鸟一只!随即用手上的扫把戳了它几下,确认不再动了,才拎起一只腿仔细端详。

    此鸟重约4斤,浑身乌黑,毛色油亮,肉质肥厚,我不禁咽了口口水。小脑里休眠已久的大众点评网系统再次‘咔嚓’启动。

    “哈哈,多谢老天爷赏夜宵啊!”我仰天长笑着正要往厨房走去。手中的大鸟竟然开口说话了:“呜呜呜呜...大侠饶命!不要吃我啊!”

    妈呀!诈尸啦!我被吓得跳高三尺,将手中大鸟抛得远远的。

    “你,你是何方妖孽!快快报上名来!”

    大鸟被我摔得似乎不轻,在地上扑腾了两下,终于憋出几句话:“我,我是鸟人,不,不是菜鸟,吃...吃不得。”说完,头一歪,彻底昏死过去。

    -----------------------原来这就是鸟人和菜鸟的区别的分割线-----------------------

    驿站的厨房里,火炉上的水‘腾腾’的翻滚着。我光秃秃地躺在白花花的盘子里,身上洒满了香粉,被一圈绿色植物围绕着。一个身穿白衣,披头散发的女子手握菜刀,阴笑着盯着我,从她的血盆大口里,慢慢流出透明的液体。

    可怜我还未来得及挣扎,她便手起刀落。

    (以上是鸟人的噩梦)

    躺在桌子上的鸟人一阵乱踢后,终于缓缓睁开了眼睛。

    “喂,你没事吧?”我好心问到。

    “你不要过来!”只见鸟人翅膀交叉护住胸口,呈无比惊恐状。

    靠!你到底是怕我吃你还是非礼你啊?也用不着做这个姿势吧。

    “你,你在烧水?”鸟人看到我身后冒烟的炉子。

    “嗯。”我点点头。

    “你,你在配菜?”鸟人瞧见我手里的各种蔬菜。

    “对。”继续点头。

    “你,你还在磨刀!”鸟人匍匐退后。

    “是啊。”还是点头。

    某鸟立即将此情此景与自己方才的梦境联系起来,再次昏了过去。

    ——两分钟后——

    那只傻鸟醒来后,立刻又对着我喊饶命。我被它实在吵得烦心,大吼一声:“你丫再吵,我真把你给吃了!”

    大鸟傻怔怔地闷了半天,才回过神:“你,你不吃我了?”

    “要吃早吃了,还等到现在?”我怒。

    大鸟‘呼’地舒了口大气:“那你现在在做什么?”

    “烧水,给你清理伤口,磨刀切菜,给你准备食物!”我气鼓鼓的回答。真是好心当作驴肝肺。

    大鸟被我一席话感动的两眼汪汪:“恩人啊!多谢不杀之恩啊!”

    这话,怎么听着那么别扭呢。

    “可是,恩人,”大鸟闪烁着它那水汪汪的小黑眼睛,“我不吃素,我...吃肉。”

    这次轮到我晕倒了。

    鸟人告诉我,它来自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它的一生都在飞翔中度过,飞累了就在风里睡觉,唯一的一次落地,就是——被雷击中的时候。

    我嘴角抽搐地听完它的自述,心想,作者啊,敢情你派这只大鸟来就是为了和我pk恶搞不成?

    “咳咳,这么说你来到这里纯属意外?”我问。

    “非也。”大鸟啄起一小条肉丝儿,文绉绉地咽下喉去,“我是来向你们狐族求助的。”

    “此话怎讲?”原来文绉绉也是会传染的。

    “几天前,狼王的部落进攻了我们的圣山,想要夺我们天鸟族的宝物。长老被困山上,拼死抵抗,我是趁乱才逃出来的。”

    “哦,你原来是个贪生怕死的鸟人。”

    大鸟被我说中弱处,突然沉默不语。

    “我,我只是在圣山上负责记事的,能做什么?”大鸟眼神哀怨地说到,“所以,才想到狐族求援兵的。”

    “那你接下去有何打算?”我的语气稍稍缓和了些。

    “去银仙族找你们的长老!”

    银仙族?我怎么给忘了呢。

    “我说鸟人,”汗,这个名字实在...“你还有没有其他的名字?”

    “有啊,恩人可以叫我阿飞,族里的人都这么叫我。”大鸟又开始沉浸在自己事迹中,“等这次帮长老打退了狼王,我要潜心在圣山上写书,这是我一直以来的愿望。连书名我都想好了呢!”

    “哦?”我好奇,“叫什么?”

    大鸟抖动了几下翅膀,得意洋洋地说到:“叫——阿、飞、正、传!”

    ------------------------------王家卫血溅三尺的分割线----------------------------

    天快亮的时候,鸟人匆匆告别我又继续上路了。我看见它挺着个吃撑了的大肚皮,艰难地在我头顶盘旋了几圈后,终于振翅飞向远方。

    空中传来遥远的声音——“恩人的救命大恩,来日定当报答!”

    我突然想起了什么,忙追上去扯着嗓门喊:“你到了那里见到一个叫白斩鸡的跟他说方小糖有事相求——!”

    一小撮羽毛落在我的鼻尖,我不知道阿飞有没有听到我的嘱咐,只能在心里默默祈祷它不要再被雷打中才好。

    东方微白,清晨的风将我吹的睡意全无。好吧!来晨跑吧!

    作者:还跑?你就不怕再穿?

    方小糖拍拍胸脯: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穿!

    祥和镇的最北面,原是繁华的商道,却在连年的战事中没落了,如今只剩残垣断壁,满目疮痍。我身着男装,站在废墟上,一边仰首远望,一边调整呼吸。

    nnd,什么鬼地方,才跑了没多时,就一身的沙土。正要往回走,却听见不远处传来一个女子凄厉的呼救声。

    于是,我头也不回的继续走我的路。

    作者:靠!见死不救,你有没有人性啊!

    方小糖:你难道没有听说过穿越十大定律?这种情况无非就是某猥琐男荒郊野外非礼纯情女,仗义女主救下纯情女后便经历了一系列奇惨无比的被虐事件,折腾到最后才发现原来罪魁祸首正是纯情女。前车之鉴,前车之鉴啊!

    作者跪地抱着方小糖小腿不放:求你救吧,不然这书没法写下去了。

    于是,我在作者的苦苦哀求下,循着声音的方向探去。果不出所料,在一块巨石的不远处,只见一女子几乎半身□□地被一男子压在身下,晶莹剔透的肌肤曝露在晨光中,显得更加娇嫩诱人,咬紧的嘴唇已隐约渗出血丝,眼角溢满羞耻的泪珠。女子满脸通红地在男子身下使劲挣扎着,然而无论她如何用力,都无济于事。

    我躲在巨石后观望着这一切,不知该如何下手。

    “兄台在看什么呢?”身边一个声音问我。

    “十八禁!”我答。

    “哦?很好看吗?”声音又问。

    “嗯,目前还没露点。”我顿了顿,“接下去,那女的一定会喊,‘住手,你这个禽兽!’”

    果然,女子喘着粗气厉声到:“放开我!你这个禽兽!”

    我盯着令人脸红的画面继续分析:“然后那个男的就会说,‘哈哈!禽兽?今天我就让你知道什么是禽兽!’”末了还配了几下周星星的招牌笑声。

    话音刚落,只见那猥琐男发出一阵□□:“禽兽?今天大爷我就让你尝尝什么叫做禽兽!”说完便伸手要解自己的腰带。

    “噢!兄台果然高见!”身边的声音发出赞叹,“可是,不知兄台要看到何时才出手呢?”

    “出手?”我直到这时才意识到身边已然多了一个人。只是,还未等我看清来人的面貌,那人已一跃而起,翻过巨石,朝那对男女冲了过去。

    “兄台不出手,那在下就不客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