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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bu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恶搞妖穿之狐狸传说 > 54 第五十四章 真相大白
    刺客事件之后,王府上下戒严,连只苍蝇都飞不进来。唯一的好处,便是那三只牲畜不再像以前那样对我紧盯不舍,想必有了更为重要的任务。

    午后,我还是像往常一样百无聊赖地潜入厨房,偷了几碟糕点,一壶桂花酒出来。

    “昨夜风雨满楼春,今宵千金醉温柔!”我举杯对着大好日头,朗声道,“横批——日日日!”

    哎?难道是我眼花了,太阳公公你抖什么抖?

    “你看你看,方姑娘又在撒酒疯了。”远处一个翠衣小丫环对着我指指点点。

    “还不快逃!”身边另一个抓起她就跑。

    你爷爷的,你哪只眼看到我醉了?偶么醉么醉!思维清晰滴很呢!

    “妖怪!快放了我师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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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踉踉跄跄想要追上去,却一头栽进了一个人的怀里。来人身形高大,后面还跟着一个小沙弥。

    “猴哥?沙师弟?”我揉揉眼睛,“你们来得正好,师傅被一个女妖怪给抓了去呢!”

    “你喝酒了?”

    我赶紧将酒杯藏入怀里:“这是我好不容易化缘化来,你别想!”

    --|||

    “噢弥陀佛,三王爷,贫僧还是改日再来好了。”那小沙弥转身欲走。

    “悟净!你要去哪儿?”我大喝一声,拉住他的僧袍。

    正气方刚的脸上终于露出一丝喜悦:“施主认得我了?”

    “嗝——”我打了个酒嗝,‘嘿嘿’一笑,“沙悟净,别以为你剃掉了大胡子我就不认得你了。我可是看过几十遍的西游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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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碧落村的乡野小道上,缓缓行着一个头戴斗篷,形神落寞的僧人。

    阔别家乡一年多,这是丁续第一次回去。当初仓皇出逃,什么东西都没有带走,如今,他也是两手空空地归来。

    人的一生,本就是一无所有的来,一无所有的去。

    而他,却比别人多了一样东西——仇恨。

    那不是轻易就能抛开的东西。

    佛说,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他遁入佛门,却是为了执起这柄杀人的利刀。

    多么地讽刺。

    丁宅,一切都是如此触目惊心。

    门被推开的瞬间,一个红衣男子生生扼住了他的咽喉:“什么人?”

    丁续不紧不慢地摘掉斗篷:“贫僧受人之托,来给这里一位姓秦名受的公子传个话的。”

    秦受……

    禽兽?!

    红衣男子的眉毛立即扭作一团,无须丁续解释便知道那人是谁了。

    于是松开手,连连发问道:“她现在在哪里?还好吗?有没有说何时回来?”

    丁续是那种别人越急他越不急的人。

    “噢弥陀佛,秦施主莫急。方姑娘有书信。”边说边气定神闲的从僧袍里掏出一卷厚纸,在红衣男子火烧火燎的目光下慢悠悠慢悠悠地展了开来。

    “奉天承运,小糖昭曰。”

    “那是什么意思?”红衣男子迫不及待地打断。

    难道是她给的暗号?

    丁续皱了皱眉,思量了半天,也没想出个所以然:“这——贫僧也不知,它就是这么写的。”

    红衣男子等不及地挥了挥手:“后面呢?”

    “嗯,奉天承运,小糖昭曰。”丁续又从头读起,真是急煞了旁边的人。

    “公子可以走了,钦此。”

    念完,将纸卷又收了起来。

    红衣男子一时还没反应过来:“就这些?没有了?”

    丁续一字不误地回道:“就这些,没有了。”又见眼前人一脸的怀疑,干脆递过纸卷道:“秦施主可以自己看。”

    红衣男子一把夺过,正正反反角角落落彻彻底底地看了个遍。

    果真就这么几个字。

    心里突然一沉。

    他苦苦等候多日,为了寻她,不仅大闹刘府,甚至将碧落村和邻近的几个村落都掀了个底朝天,最后等来的却是这轻描淡写的几个字?

    一番苦涩不禁涌上心头。

    原来不管她记得还是不记得,自己都无法走进她的心里。

    “施主,你没事吧。”丁续似也看出了些睨端。

    红衣男子苦笑不语,径自走入屋内,不一会便背了一个大布袋出来。

    “施主你这是——”

    “送一只猪回猪圈。”

    走到门口,又转身道:“和尚,你回去告诉她,说我火夕渊会再去找她的!”

    火夕渊?

    不是叫秦受的吗?难道自己找错人了?

    丁续呆呆站在院中,突然又想起了些什么,立刻奔进屋子里。

    书架,整齐如故。这曾是父亲最常来的地方,而今却已物是人非。

    丁续将书全都搬到地上,腾空架子后,又将它挪了个位,整面白墙便空了出来。他随即又掏出一把小刀,对着墙壁刮了起来。

    白色粉末像雪花般飘落。不多时,便露出了几行密密麻麻的蝇头小字。

    丁续眼睛一亮。她没有骗他,那本失传已久的《礼越史集》果然就在这面墙上!

    原来这书架后的一整面墙就是一本书!

    他顿时百感交集,轰然坐倒在地,独自对着白墙潸然泪下——父亲,丁家的传家宝终于找到了,它一直在这,一直都在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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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好天气~~~~老狼请吃鸡~~~~~~”

    我揣着个鸡腿,乐颠颠地走在园子里。心情好心情妙心情呱呱叫啊!

    傻小子从碧落村回来后,终于答应肯帮我了!我方小糖的出头之日指日可待鸟!

    对了,关于我是如何发现那部《礼越史集》的。其实很简单啦,当那个禽兽每次将书从书架上拿下的时候,我看见都会有新的粉尘掉落在书上,如果不是陈年积灰的话,就只有可能是书架后面墙上的粉末了。后来我又比较了其他的墙,更加肯定了自己的猜测——或许我们要找的,根本就不是一‘本’书,而是一‘面’书。

    有时候只需打破常规思维,问题便可迎刃而解。

    “天才啊,我真是天才!”我仰笑着推开房门,“天才美少女名侦探来也!哇哈哈——!!!”

    “——哈。”

    张大的嘴巴还没来得及合拢,便瞥见一个黑影端坐在桌边,满是鄙夷地看着我。

    是那晚的黑衣人!!!

    立马双手护胸向后连跳三步。

    “你你你你你,你怎么又回来了?”

    “我累了,来歇歇脚。”

    说得理所当然,泰然自若。

    你爷爷的,敢情拿我这当客栈了?

    “你!出去!”方才的好心情全都烟消云散,“老娘不想再见到你!!!”

    “不想见我?”他微微蹙眉,“为什么?”

    “我一看到你就头痛胸闷心律不齐!”

    “哦?”他托腮道,“那该如何是好?今后我们可是要朝夕相处的。”

    朝、夕、相、处!!!???

    他见我一脸僵硬地站在那里,挑眉道:“怎么?不愿意?”

    “我又不认识你,为什么要与你朝夕相处?”

    黑色眼眸闪过一丝诧异。

    “不认识?你不记得我了?”

    我茫然地摇摇头:“来王府之前的事情,我都不记得了。”

    唯一知道的事情是,我并不属于这个世界。

    他满是震惊地看着我,一副无法言喻的表情。

    拜托,失忆的是我又不是你,你那么紧张干什么。

    难道——

    “我我我我——我没欠你钱吧?”

    薄唇一抽:“没有!”

    呼——还好还好!

    刚松了一口气,一个更严重的问题劈过脑海——

    “我我我我——我们没有——那个——吧?”

    我突然想起那晚他对我的所作所为。

    没错,一定是这样的,不然为何一见我就又抱又亲的,还老追着我不放??

    啊啊啊啊!我以前究竟都做了些什么蠢事啊!!!!

    (作者突然跳出来:太多了。)

    他似乎没有听懂:“什么那个?”

    我低下头开始不停地绞指头:“那个——就是那个。”

    “什么那个就是那个?”

    我越解释越乱:“哎呀,那个,就是那个,不同寻常的关系!”

    他摸着下巴,想了半天——

    “有。”

    立刻全身石化。

    “我是你的主人,你是我的宠物。”他又补充了一句。

    虾米?还玩过角色扮演??!!

    我只觉天也塌了地也崩了,两脚一软瘫坐在地。

    呜呜呜!我恨我自己!!!悔不当初!年少无知!误入歧途!

    “你怎么了?”他突然起身朝我走来。

    “你你你,你想做什么?”

    “带你走。”

    “哇啊啊!你不要过来!”我大叫着跳起,拔出匕首抵在自己的脖子边,作贞节烈女状。

    “我宁愿死,也不会再跟你回去受你的□□!!!”

    他听到‘□□’两个字,立刻呆住。

    随后脸色变得异常难看。

    再然后,整张脸开始抽搐。

    “笨蛋女人!你想到哪里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