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客事件之后,王府上下戒严,连只苍蝇都飞不进来。唯一的好处,便是那三只牲畜不再像以前那样对我紧盯不舍,想必有了更为重要的任务。
午后,我还是像往常一样百无聊赖地潜入厨房,偷了几碟糕点,一壶桂花酒出来。
“昨夜风雨满楼春,今宵千金醉温柔!”我举杯对着大好日头,朗声道,“横批——日日日!”
哎?难道是我眼花了,太阳公公你抖什么抖?
“你看你看,方姑娘又在撒酒疯了。”远处一个翠衣小丫环对着我指指点点。
“还不快逃!”身边另一个抓起她就跑。
你爷爷的,你哪只眼看到我醉了?偶么醉么醉!思维清晰滴很呢!
“妖怪!快放了我师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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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踉踉跄跄想要追上去,却一头栽进了一个人的怀里。来人身形高大,后面还跟着一个小沙弥。
“猴哥?沙师弟?”我揉揉眼睛,“你们来得正好,师傅被一个女妖怪给抓了去呢!”
“你喝酒了?”
我赶紧将酒杯藏入怀里:“这是我好不容易化缘化来,你别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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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弥陀佛,三王爷,贫僧还是改日再来好了。”那小沙弥转身欲走。
“悟净!你要去哪儿?”我大喝一声,拉住他的僧袍。
正气方刚的脸上终于露出一丝喜悦:“施主认得我了?”
“嗝——”我打了个酒嗝,‘嘿嘿’一笑,“沙悟净,别以为你剃掉了大胡子我就不认得你了。我可是看过几十遍的西游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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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落村的乡野小道上,缓缓行着一个头戴斗篷,形神落寞的僧人。
阔别家乡一年多,这是丁续第一次回去。当初仓皇出逃,什么东西都没有带走,如今,他也是两手空空地归来。
人的一生,本就是一无所有的来,一无所有的去。
而他,却比别人多了一样东西——仇恨。
那不是轻易就能抛开的东西。
佛说,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他遁入佛门,却是为了执起这柄杀人的利刀。
多么地讽刺。
丁宅,一切都是如此触目惊心。
门被推开的瞬间,一个红衣男子生生扼住了他的咽喉:“什么人?”
丁续不紧不慢地摘掉斗篷:“贫僧受人之托,来给这里一位姓秦名受的公子传个话的。”
秦受……
禽兽?!
红衣男子的眉毛立即扭作一团,无须丁续解释便知道那人是谁了。
于是松开手,连连发问道:“她现在在哪里?还好吗?有没有说何时回来?”
丁续是那种别人越急他越不急的人。
“噢弥陀佛,秦施主莫急。方姑娘有书信。”边说边气定神闲的从僧袍里掏出一卷厚纸,在红衣男子火烧火燎的目光下慢悠悠慢悠悠地展了开来。
“奉天承运,小糖昭曰。”
“那是什么意思?”红衣男子迫不及待地打断。
难道是她给的暗号?
丁续皱了皱眉,思量了半天,也没想出个所以然:“这——贫僧也不知,它就是这么写的。”
红衣男子等不及地挥了挥手:“后面呢?”
“嗯,奉天承运,小糖昭曰。”丁续又从头读起,真是急煞了旁边的人。
“公子可以走了,钦此。”
念完,将纸卷又收了起来。
红衣男子一时还没反应过来:“就这些?没有了?”
丁续一字不误地回道:“就这些,没有了。”又见眼前人一脸的怀疑,干脆递过纸卷道:“秦施主可以自己看。”
红衣男子一把夺过,正正反反角角落落彻彻底底地看了个遍。
果真就这么几个字。
心里突然一沉。
他苦苦等候多日,为了寻她,不仅大闹刘府,甚至将碧落村和邻近的几个村落都掀了个底朝天,最后等来的却是这轻描淡写的几个字?
一番苦涩不禁涌上心头。
原来不管她记得还是不记得,自己都无法走进她的心里。
“施主,你没事吧。”丁续似也看出了些睨端。
红衣男子苦笑不语,径自走入屋内,不一会便背了一个大布袋出来。
“施主你这是——”
“送一只猪回猪圈。”
走到门口,又转身道:“和尚,你回去告诉她,说我火夕渊会再去找她的!”
火夕渊?
不是叫秦受的吗?难道自己找错人了?
丁续呆呆站在院中,突然又想起了些什么,立刻奔进屋子里。
书架,整齐如故。这曾是父亲最常来的地方,而今却已物是人非。
丁续将书全都搬到地上,腾空架子后,又将它挪了个位,整面白墙便空了出来。他随即又掏出一把小刀,对着墙壁刮了起来。
白色粉末像雪花般飘落。不多时,便露出了几行密密麻麻的蝇头小字。
丁续眼睛一亮。她没有骗他,那本失传已久的《礼越史集》果然就在这面墙上!
原来这书架后的一整面墙就是一本书!
他顿时百感交集,轰然坐倒在地,独自对着白墙潸然泪下——父亲,丁家的传家宝终于找到了,它一直在这,一直都在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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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好天气~~~~老狼请吃鸡~~~~~~”
我揣着个鸡腿,乐颠颠地走在园子里。心情好心情妙心情呱呱叫啊!
傻小子从碧落村回来后,终于答应肯帮我了!我方小糖的出头之日指日可待鸟!
对了,关于我是如何发现那部《礼越史集》的。其实很简单啦,当那个禽兽每次将书从书架上拿下的时候,我看见都会有新的粉尘掉落在书上,如果不是陈年积灰的话,就只有可能是书架后面墙上的粉末了。后来我又比较了其他的墙,更加肯定了自己的猜测——或许我们要找的,根本就不是一‘本’书,而是一‘面’书。
有时候只需打破常规思维,问题便可迎刃而解。
“天才啊,我真是天才!”我仰笑着推开房门,“天才美少女名侦探来也!哇哈哈——!!!”
“——哈。”
张大的嘴巴还没来得及合拢,便瞥见一个黑影端坐在桌边,满是鄙夷地看着我。
是那晚的黑衣人!!!
立马双手护胸向后连跳三步。
“你你你你你,你怎么又回来了?”
“我累了,来歇歇脚。”
说得理所当然,泰然自若。
你爷爷的,敢情拿我这当客栈了?
“你!出去!”方才的好心情全都烟消云散,“老娘不想再见到你!!!”
“不想见我?”他微微蹙眉,“为什么?”
“我一看到你就头痛胸闷心律不齐!”
“哦?”他托腮道,“那该如何是好?今后我们可是要朝夕相处的。”
朝、夕、相、处!!!???
他见我一脸僵硬地站在那里,挑眉道:“怎么?不愿意?”
“我又不认识你,为什么要与你朝夕相处?”
黑色眼眸闪过一丝诧异。
“不认识?你不记得我了?”
我茫然地摇摇头:“来王府之前的事情,我都不记得了。”
唯一知道的事情是,我并不属于这个世界。
他满是震惊地看着我,一副无法言喻的表情。
拜托,失忆的是我又不是你,你那么紧张干什么。
难道——
“我我我我——我没欠你钱吧?”
薄唇一抽:“没有!”
呼——还好还好!
刚松了一口气,一个更严重的问题劈过脑海——
“我我我我——我们没有——那个——吧?”
我突然想起那晚他对我的所作所为。
没错,一定是这样的,不然为何一见我就又抱又亲的,还老追着我不放??
啊啊啊啊!我以前究竟都做了些什么蠢事啊!!!!
(作者突然跳出来:太多了。)
他似乎没有听懂:“什么那个?”
我低下头开始不停地绞指头:“那个——就是那个。”
“什么那个就是那个?”
我越解释越乱:“哎呀,那个,就是那个,不同寻常的关系!”
他摸着下巴,想了半天——
“有。”
立刻全身石化。
“我是你的主人,你是我的宠物。”他又补充了一句。
虾米?还玩过角色扮演??!!
我只觉天也塌了地也崩了,两脚一软瘫坐在地。
呜呜呜!我恨我自己!!!悔不当初!年少无知!误入歧途!
“你怎么了?”他突然起身朝我走来。
“你你你,你想做什么?”
“带你走。”
“哇啊啊!你不要过来!”我大叫着跳起,拔出匕首抵在自己的脖子边,作贞节烈女状。
“我宁愿死,也不会再跟你回去受你的□□!!!”
他听到‘□□’两个字,立刻呆住。
随后脸色变得异常难看。
再然后,整张脸开始抽搐。
“笨蛋女人!你想到哪里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