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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bu小说网 > > 女主她总是不来 > 第2节
    流云城作为一个边陲大城,自治度十分高,城门一关,万俟天齐就是当之无愧的君王。

    照理来说,一个边陲之城,没理由能够有这么大的规模和经济发达程度,这全都归功于城内的传送阵。

    芎天大陆幅员辽阔,最快捷的传输方式便是传送阵。

    传送阵的建立,不是一朝一夕,也不是一人所能及,而是要耗费上百年苦功,集合数十位高阶阵图师之力,才能建成。

    这方圆数万里,上百座城池之中,就只有一个流云城拥有完整的传送阵,万俟家掌控了传送阵,就等于掌控了整座流云城,甚至是半个烈星部的命脉。

    女主当初会千里迢迢到流云城来,正是想要通过这里的传送阵,到另一个地方去。

    所以说,即使万俟天齐什么也不干,只靠这一个传送阵,也能等到这段剧情开启,在走完剧情之后,然后继续过他买菜砍价、勤俭持家的生活。

    但作为一个敬业的、严格遵循人设的读者,万俟天齐绝对不会这么敷衍地对待属于自己的责任。

    在认真负责地走完从天才成长为一手遮天的冷酷城主这段在原文中被一笔带过的剧情之后,他又开始运用自己脑子里属于另一个世界的先进管理知识,进一步推进流云城的商业文化发展,将这座边陲巨城打造成烈星部的第一枢纽兼商业中心。

    在跟女主相遇的剧情开始之前,万俟天齐就这样全心全意地为提高城中市民的生活质量而不懈努力,在短短几年内就将整座流云城的综合实力往上提升了好几个台阶。

    这直接导致万俟天齐城主的威望在流云城百姓之间到达了一个全新的高度,只要看到城主跟他的管家和属下出来买菜,所有人都恨不得把东西免费往城主的口袋里塞。

    这种行为最终被城主的老管家给阻止了,照他的说法就是,虽然城主买东西老是喜欢砍价,但这只是他勤俭持家的一种表现,买菜的钱他们万俟家还是出得起的。

    于是百姓们领会精神,把对城主表达敬爱之意的方式又进行了一下微调,每到穿得一身黑的城主在他们的摊位前停下问价的时候,就把价格往上翻一番,一番讨价还价之后再装作肉疼地把东西卖给万俟天齐。

    每当看到城主一脸冷酷,眼睛却比以往都要亮的时候,摊主们都要感慨,他们的城主真是太好哄了,根本不用交高额的赋税嘛,让他砍价成功他就会开心了。

    在万俟天齐若有所思地眯着眼睛,开始站在水果摊前思考流云城的下一步发展方向的时候,忠诚于他的青年已经挑好了小半袋草莓,对卖草莓的青年说道:“结账吧。”

    高壮的青年将那个土布口袋接过来,拿起手边的杆秤称了一下,然后无视往左边大幅度倾斜的秤杆,又伸手在草莓堆上抓了两把,塞进袋子里,然后憨厚地笑道:“就照城主说的,一个银币四斤吧,正好四斤。”

    说着把袋子从钩子上解下来,递给了墨夷,从他手中拿过了那枚银币。

    青年不动声色地掂量了一下口袋,里面的草莓早就不止五斤了,偏偏这个看似憨厚的摊主还在睁着眼睛说瞎话。

    但万俟天齐无疑很吃这一套,看他亮得像冬夜星辰一样的眼睛就知道了。

    青年拎着这个万俟天齐走到哪里就带到哪里的购物袋,目光温柔地看着他的城主,无论如何,只要万俟天齐高兴就好。

    今天女主依旧没有来,城主带着管家和属下做完巡城日常,买到晚餐的食材跟饭后水果,带着另一种意义上的心满意足走在街道上。

    流云城的日市已经结束,家家户户都亮起了灯火,如今才撑出摊子来,在摊前挂上各色灯笼的就是出夜市的人了。

    往常天色暗下,万俟天齐都是打道回府,将食材交给厨房,然后洗过澡等开饭,今日管家秦伯却忽然对他说,不如在这夜市中再逛一圈,说不定能遇到什么意外的惊喜呢。

    万俟天齐还是第一次听秦伯提出这样的建议,不由地看向他,却见头发花白的老人满脸皱纹地在灯光下对自己笑着,眼中带着关怀和一丝忧虑。

    城主心一软,便点了头,继续在夜晚的集市中放慢脚步行走,一身黑衣几乎与夜色融为一体。

    在他身后,秦伯与身穿墨绿色长袍的青年交换了一个眼神,彼此都在对方看到了叹息和无奈,虽然他们也知道要让万俟天齐一直忍耐,难免会让他的生理和心理都出现异常,但时候不到,也没有办法啊……

    万俟天齐在热闹的夜市中,像君临天下的帝王一般行走着,灯火映在他脸上,将他完美的侧脸映成了一副明暗的画。

    小摊上悬挂的灯笼能够照亮的距离并不远,亮度也只够供行人看清小摊上摆放的货物,万俟天齐却渐渐在其中发现出乐趣来。

    光线一暗,能够注意到城主走在自己身侧的人就少了,让他少了许多拘束。

    为了不ooc,他花了十几年的时间来学会控制自己的表情,时刻保持着万俟天齐式的冷酷和高傲,不再因为任何突发事件露出不符合人设的表情。

    只是控制了表情,却无法完美地控制住自己的身体,在一个人独处的时候,他总是容易不自觉地摆出非万俟天齐式的姿势和动作。

    ……真是诚实的身体呢,城主。

    他在光与影的交界处行走着,渐渐就忘了跟在身后的管家的下属,挺直的背脊一点一点地放松下来,眼睛变得越来越亮。

    等秦伯跟上前来的时候,冷酷的城主已经卸下了大部分伪装,连走路的脚步都透出一些轻快来。

    秦伯见他终于放开了心情,恢复了一些十几岁之前的活泼,心中也是安慰。

    少主真的太不容易了,在老城主死后,就以一己之力扛起了万俟家,还将流云城打理得空前繁荣,万俟氏的后代到二十岁才算成年,成年后会迎来一次发情期。

    这次发情期虽然只有短短一天,却能够大幅度提升万俟天齐体内那一丝魔神血脉的活跃度,让他各方面的参数都提升到一个前所未有的数值,在这一天内可以持续跟无数个个体进行长时间、高质量的交配。

    这就意味着,如果有足够数量的、足够血脉匹配的优质母体,万俟天齐在这一天之后就能够得到许多优秀的后代。

    对于繁衍艰难的高阶血脉来说,这个特殊的日子是无论如何也不能错失的,过了这一茬,谁知他们的城主还能不能有机会生出孩子。

    为了保证在这一天到来的时候,万俟天齐能够一举爆发出最高水准,最好一口气让所有跟他交配的母体都能怀上孩子,所以从初识情欲的十三四岁到现在,城主一直在禁欲。

    即使万俟家的家臣给他网罗来了众多适合孕育万俟家的下一代的男男女女,万俟天齐也只是只能看,不能碰,别说是跟他的后宫人选上床,就是躲在房间里自渎都不行。

    秦伯觉得,自己看着长大的少主会变成今天这样,性格极端扭曲,也有被憋了十几年的原因。

    老人心里一阵酸楚,表面上却不敢表现出来,只能装出高兴的样子,指着前方一个正在脂粉摊前给心上人挑选胭脂的白衣公子问他的少主:“城主,你看那边那个穿白衣服的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

    一身黑衣的男人顺着管家手指的方向向前看去,正好看到那个白衣青年将胭脂放回去,直起身来,仿佛察觉到了万俟天齐的注视,朝着这边看过来。

    四目相交的一瞬间,万俟天齐感到体内传来一种原始的、从未有过的冲动,神驰目眩中听秦伯的声音在说,“要是城主喜欢,我就叫墨护卫把人打晕了带回去,备用。”

    作者有话说:

    第七个情人出来了!其实城主身边早就已经排好六个了,他不知道233333333333333

    你们说是np大乱斗好,还是1v1好呢xddddddddd

    ☆、第3章

    心脏被来自远古的血液冲击着,仿佛有什么炙热的东西下一刻就要从体内冲出来,万俟天齐的瞳孔微微收缩,几乎是第一次感受到来自这个世界主线设定的恶意。

    是的,每个世界都有自己的主线任务,正像每个正义的主角都肩负着打倒大魔王的责任。

    主角打倒魔王虽然是每篇升级流作品的必经阶段,但主角最初生存下来,并且变得强大的目的,绝对不是为了去揍死一个不知在哪儿等着他去临幸的倒霉魔王。

    他们之中,有些人为了复仇,有些人为了爱情,有些则为了证明自己存在的价值,纷纷走上了强者之路。

    与这些重度中二病症状相比,《天x》的主旨就简单粗暴多了——没错,所有的变强为了交配!

    从女主踏出那个小城开始,走上强者之路,就是为了找到一个跟她血脉匹配,又彼此心意相通的人,一起繁衍上古夔龙最后的血脉。

    没错,女主体内的上古血脉正是来自上古凶兽夔龙,又名吞天噬神蟒。

    这吞天噬神蟒的天赋实在太过霸道,连高阶魔神在它的怒火之下都要退避三舍,以免被吞噬神格,落得陨落身死的下场。

    在亿万年前的位面大战之中,天芎大陆上出了一条异常凶残的吞天噬神蟒,在一战之中接连吞噬了三十多个魔神的神格,其中甚至包括几个倒霉的上位神,一战奠定这个种族的凶名。

    要不是吞天噬神蟒这个种族不孕不育的名声几乎跟它们的凶名一样响,即使是跟同族交配,能生出吞天噬神蟒的几率也低得可怜,一众魔神早豁出去对这个逆天的种族下手了,也就不会有亿万年之后吞天噬神蟒后裔再搅起一场封神大战的故事。

    在女主的先祖一战成名之后,吞天噬神蟒一脉在天芎大陆上早已以蟒身晋阶龙位,掩去了原来那个简单粗暴拉仇恨的种族名称,变成了更加高端洋气的夔龙。

    可惜吞天噬神蟒的后代却没能像女主的先祖所期盼的那样,真正从蟒身化龙,反倒因为繁衍艰难渐渐没落下去,最后就剩下女主一个真正的吞天噬神蟒血脉继承者。

    万俟天齐只要一想起这个设定,就真心实意地为吞天噬神蟒这个强大种族感到悲哀——

    曾经雄极一时,连魔神都要退而避其锋,却因为不孕不育,搞得全族死剩最后一个血统纯正的后裔,这个肩负重任的后裔还执着的想要一生一世一双人。

    这要是遇上《天x》的作者三观再正直一些,让女主坚持要跟原文中丧失了生育能力的男主1v1到底,那这本书里最逆天的种族就妥妥的要被不孕不育症给灭族了。

    要是认真算起来的话,这本书的设定可真是从头到尾都是坑啊。

    在第一卷中,女主的真命天子还没有正面出现,作者坑人的精力就完全放在了万俟天齐这个第一男配上。

    既然提到了吞天噬神蟒,就不得不提到天芎大陆上的另一只上古凶兽——伏地魔蟒,后者正是《天姝》中的第一男配,万俟天齐的先祖。

    作为配角档,伏地魔蟒不仅在等级上差吞天噬神蟒一截,连名字都明显是作者随便起的!

    万俟天齐一直想问一声,作者你这是跟hp有多大仇?说什么吞天对伏地,那跟噬神对应的那个词跑哪去了?在女主刚出场的时候,她身上的血统因为牵涉太广,迟迟没有揭秘,到了最后才放出了夔龙这个掩饰太平的名字。

    ——可第一个字不会读啊摔!

    所以早早知道万俟天齐血统的读者都亲切地叫女主的血统提供者波特蟒啊!

    吞天噬神蟒哭给你们看啊!

    波特蟒也就算了,后面越来越过分的萌系昵称是怎么回事啊!什么“哦哦哦,绿眼睛小黑猫蟒出场了”,你才是绿眼睛小黑猫蟒!

    作者的三观影响角色,角色的三观影响读者,作为一个以搜罗适宜交配对象,早日完成种族复兴计划为己任的主角,女主从出场之后对身边大大小小的男性配角的评判标准就是——

    第一眼看脸,第二眼看血统,第三眼看生殖能力,都满意了才进入能否与自己一起达成“一生一世一双人”成就的交往观察期。

    这三项评判标准直接导致了后来读者看到新的角色出场,都采用了一套更直接、更粗暴的评判标准——

    生殖能力、生殖能力、生殖能力!

    作为本书的忠实读者,万俟天齐自然也逃不脱这个定律。

    只是在过去的七年里,他一直没有等到自己成年之后的发情期,所以对这些事情也格外冷淡,大脑自动放弃了这套识别方式。

    直到今天,他在这个清风沉醉的夜晚,被眼前这个穿着白色衣衫的俊美青年唤醒了灵魂深处最原始、最深沉的欲望,这套识别方式才被重新启动——

    生殖能力,优等。

    这个结论几乎让他全身的血液都沸腾起来,仿佛已经看到了自己儿子可爱的小脸。

    对面的白衣公子同样注视着他,眼中仿佛一瞬间氤氲出如梦的雾气,显然也感受到了来自对方灵魂深处的吸引。

    一身黑衣的城主冷酷地眯起眼睛,掩去了自己内心的惊涛骇浪,默默地给对方的易容术点了个赞——

    好厉害,真是完全看不出来是在女扮男装呢,连他都差点被骗过去了。

    两人的视线在空中像春风和柳絮一样交缠着,几乎凭空生出一种缠绵来,城主看着对方俊美的脸上慢慢地露出一个笑容,这笑容里隐含了太多的东西,让他一时看不真切,只觉得自己体内的血液因为这个笑容更加沸腾起来,血脉鼓动心脏的声音越来越响。

    老管家的声音就在他的血脉鼓动得最厉害的那一刻,恰到好处地响起,犹如来自地狱的魔鬼的呢喃诱惑:“要是城主喜欢,我就叫墨护卫把人打晕了带回去,备用。”

    万俟天齐要不是意志够坚定,差一点就要把这个头给点了下去。

    但他终究忍住了,强行将目光从那个吸引了他全副心神的人身上移开,转到了身旁的老管家身上。

    系统判定顿时开启,对着目标准确地判别到——

    生殖能力,低等。

    万俟天齐:“……”

    管家秦伯已经人到垂暮,还能够保有生殖能力就不错了,可是为毛他对着一个老人家也会自动开启识别系统?城主大人一点也不想跟自己的老管家玩这么重口的禁忌play好吗?!

    这都什么玩意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