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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bu小说网 > 穿越小说 > 杨家将九代英雄传 > 第259章
    这孩子既有父系的聪明,又有母系的剽悍。五岁学会骑马,八岁被外祖父送到白音喇嘛寺学练武功。喇嘛寺长老法号“天虚”。他有“三绝能”:骑术、飞抓、紫金锤。传艺十一年,李治平把“三绝能”全部学会,到了十九岁,威名扬满大草原!

    有一天,李洽平正在喇嘛寺外练习飞抓。他的练法很特殊:由四名小喇嘛往外抛枕头,枕头乱飞,李治平站在三丈开外,扔出抓头去抓飞物。讲究三个字:快、准、狠。他正练得起劲,从西边跑来一匹快马。这匹马太快了,不但快,而且还漂亮,浑身上下一团雪,不见半根杂毛。论个头,长有丈二、高够八尺,二目炯炯有神,满身鬃毛乱爹。李治平暗中喝彩:好马,真龙种也!这匹马好倒真好,只是太年轻了,没受过良好驯练,没见过大阵势。它一看枕头乱飞,有点惊慌:这是什么宝贝?我离它远点。糟了,一惊就出错,前蹄奋扬,后蹄立起,马鞍上坐的那人险在万分。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李治平抛出飞抓,不偏不斜,抓住战马的前右腿,用力往怀中一带。战马几声咆哮,挣了几挣,拽了几拽,却无济于事。只好重新站稳。这得多大力气,若换第二个人,早被战马拖走了。鞍上的骑手甩蹬落地,抱腕当胸:“壮士,救命之恩,不能不报,请问壮士大名?”

    “我……”李治平打量对方,见此人年届二旬,五官端正。从服饰上看来,定是一位达官显贵。“大人,些须小事,不足挂齿。在下李治平……”

    “噢?你就是李治平?名扬草原,久仰,久仰。走吧,跟随本王,府中叙话。”“您……您是王爷?”

    书中交代:此人名叫苏尼特,乃蒙古巴彦加拉旗小旗王。这位王爷有爵无职,自称“富贵闲人”。他最大的嗜好是玩马,只要发现好马,便不惜重金买下。昨天,又有人送来一匹白马,并声称此马有三绝:性情灵、跑得快、外形美。由于满身如雪,外兼三绝,因而取名“梅花三弄”。苏王一看这匹宝马,满心欢喜。今日头一回试骑,险出差错。若不是李治平救驾,苏王性命休矣!

    看官,北宋时期,蒙古译音“萌古”、“蒙古里”等等。直到公元十三世纪,成吉思汗才统一大漠,建立了“蒙古汗国”。编书人为了方便,把“蒙古”二字提前借用,此处仅作说明,省得诸君误会。

    闲话带过。苏王传旨:任命李治平为王府侍卫队队长,并将宝马“梅花三弄”赐他坐骑。眨眼就是六年,李治平二十五岁了。其父李朗年已花甲,患病不起。他知道自己将辞人世,便对儿子说道:“我家乃南唐苗裔,金枝玉叶。为父为了养骆驼,才流落北疆。你武功学成,还是回原籍去吧。我给你写一封书信,去拜见你叔父李青。你叔父雄才大略,胜为父万倍。从今以后,他会关照你的。”说罢,李朗修书。又过了半个月,命丧黄泉。

    遵照父亲遗嘱,李治平辞了公差,告别母亲,回到南方闯荡大业。李青认下侄儿,就像黑天得了颗夜明珠,立刻为他贺号“白马金锤无敌将”,恩赐建国侯,官封兵马副元帅,并派他攻打淮南府。这李治平果然厉害,锤震孟安国,一举攻下高关,成了南唐数一数二的著名大将。

    “元帅,”崔知府说道:“为了民探听李治平的身世,我假扮算卦的、卖药的,甚至货郎,接触了多位南唐人物,总算摸来他的底细。他那双锤一共七十二斤,飞抓百发百中。尤其那匹‘梅花兰弄’,驯练得像一条神龙。将来与他交锋时,我军将士还得万般谨慎。”

    “崔大人,辛苦了。”文广内心感激。“我军攻打淮南府时,心中就有数了。”

    寇成、庞悦也很高兴:“崔年兄,由此可见,我们当进士的,不论进不进翰林院,都能报效国家呀。”

    文广摆酒,为崔知府压惊洗尘。次日黎明,大军继续南下。又过了两天,来到淮南府外五里。元帅下令扎营,准备一场血战。

    单说李治平,艺高人胆大,并不把宋军放在眼里,甚至感谢宋军。为什么?原来,李治平不像他爹,却像他叔父李青。自幼胸怀大志,野心勃勃。在他看来,叔伯哥哥李济平狗屁不如,只是血统好,才当了太子殿下。人家是大王的儿子,白己是侄子,差这一层,便差出千里。王位继承人是他,而不是我。现在好了,宋军把李济平打死了,大王再没有第二个儿子,嫡系晚辈只有我一人。待大王百年之后,那把绣龙墩不就是我的了吗?苍天有限,宋军帮了我的大忙,我应该感谢他们!不过,我还得多立军功,使大王对我器重,才能早日被立为太子。在这种心情的支配下,李治平求成心切,早己作好迎敌准备。当他闻知宋军来临,不等对方挑战,立刻开城出征。

    双方列队,摆开战场。大宋元帅杨文广特别注意李治平。抬头看,见南唐兵马丛中高悬坐森旗。坐森旗又称“帅旗”,旗下必是首脑。哎呀,不怪崔知府夸他,果然是员猛将。但只见:这人凛凛身材高有七尺,头大项短,膀阔腰粗。一张紫红脸,如同鲜猪肝,浓眉入鬓,大眼皂自分明。狮户鼻、高颤骨、宽嘴岔儿,落腮短须好似一片大钢针。头戴镇铁荷叶盔,盔分四扇,身穿素子百叶甲,甲勾连环。胸前巧结十字绊,护心镜、掩心镜大如冰盘。四杆护背旗上绣着四个大字:英勇无敌。下身穿大红中衣,外罩皂罗袍。牛皮概插入飞虎镫,坐下马浑身雪自,一尘不染。不用问,它就是万两黄金难买的“梅花三弄”。马鞍鞒得胜勾上挂着两柄紫金锤,锤头有倭瓜大小,金光闪烁,明亮照人。这员将一脸傲气,天不服、地不服,把嘴一撇,谁也不服:“呔,哪个是杨文广,快快阵前送死!”

    “嘿嘿,口气太大了吧,待本帅会你!”

    第十二回风潇潇二女说孤女雨沥沥两男劝一男

    大太保狄龙跃马向前:“元帅,杀鸡何用宰牛刀,待末将会他。”说罢,摘下青铜棍,来到军前。“反贼,你就是李治平吗?休走看棍!”

    “嗯?你不是杨文广吧?”“取你的性命,何用我家元帅?某乃征南军押粮官、大太保狄龙!”

    “嘿嘿,来得好。狄龙,我正要让你为我家兄长李济平抵偿对命!”

    书要简捷,两员猛将大战三十回合。李治平的双锤越战越勇,狄龙的青铜棍却渐渐不支。宋营诸将都是内行,杨元帅更是心中有数:再过十个回合,狄龙就回不来。怎么办?身边将领中,狄龙算是头条好汉。他若败阵,只得本帅亲征。恰在此时,吴金定一催桃红马:“元帅,狄将军取胜艰难,我想去会会李治平。”

    “你……”文广犹豫不决。论武艺,吴金定当然是高手,她曾经三招活擒杨金花,有目共睹。可是,她终究是个女孩,又与金花、狄凤不同。金花、狄凤身边都有亲哥哥关照,而吴金定孤孤单单,只有独自一人。更何况人家是起义将领,对这样的人物,应该多尊重,少利用。看她随军以来,言语不多,好像心事重重,又可怜……又可爱。如今,李治平是员猛将,双锤七十二斤,狄太保几乎败阵。若派一个黄花少女出马,万一危险,实在对不起她。“吴小姐,你就不必去了,本帅亲自会他吧。”

    “噢?元帅,你是信不过起义将领,还是信不过我的武功啊?”

    “这……吴小姐言重了。那李治平乃是猛将,小姐出马,多加谨慎。不论胜败,都立首功。”

    “请元帅放心。”吴金定摘下绣绒刀,催马上前,让过狄太保,迎战李治平。

    “你?”李治平认识吴金定。“你不是吴昆的女儿吴金定吗?哼,叛国投敌,还有脸见我?本殿下决不饶你!”说着,双锤带起金风,来了个“野马分鬃朝太阳”,向姑娘顶梁砸去。

    金定明白:对于猛将,只能智取,不可力敌。她急忙一拨马头,闪开双锤。犀牛望月,斜臂扬刀。刀法又快又美,李治平不由惊慌,哎呀,我万万不可轻敌,真没想到,一个年轻女子竟有如此招法!

    二人大战,锤来刀往,只杀得天昏地暗。狄龙在后阵赞叹:“元帅,这位吴小姐的武艺要在我之上,不可多得,不可多得呀!”

    突然,云生东南雾起西北,一阵狂风带来冷气,紧接着雨点袭人。起初还是微微濛濛,到后来层层密密。电掣红绡,雷激山水,天地遮漫,不见日光,好一场搬倒天河的暴风雨!这场雨来得太快太猛,双方只得鸣锣收兵。

    不表李治平,单说宋军撤回营盘,杨元帅焦急万分。这场大雨带来许多困难。第一,要保护粮草,以免受潮,这事由狄龙去办。第二,要挖好排水沟,以免营盘积水,这事山朱朗去办。幸喜两位将军吃苦耐劳,经验丰富,总算没出大错。最令元帅焦急的是,天空云层很厚,大雨一时难住。如果这样耗上几天,宋军损失就太大了。可是不耗下去又有什么办法呢?大雨倾盆,根本不能开兵打仗。如今,只有做好两手准备,一、坚持下去,二、实在坚持不了,只能退兵颖州。那样,来来回回得耽误二十天,不仅耗费军饷,而且影响士气,这是无可奈何的办法,属于下策!

    天色渐晚,雷雨更猛,越渴越吃盐,金花来到帅帐:“哥哥,吴小姐病了,烧得很厉害。”“啊?什么病?白天不是好好的吗?”

    “据我猜想,吴小姐随军以来,总有件心事。”金花看了看哥哥,知他心情焦虑,不敢明说。“平时心里有火,今日大战反贱,又累出一身热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