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bu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流云劫 > 11 第 11 章
    罗浩阳后来真的买了一个万花筒拿到我们家来,这几天我忙着写作业,我们已经有好几天没见面了,他拿着万花筒在我面前晃来晃去,我低着头假装写作业。

    “羽姝,我买了一个新的万花筒。”他对羽姝说。

    羽姝抬起头来奇怪的看着我,不明白罗浩阳为什么和她说话,“是真的吗?”她问。

    “你想看吗?非常好玩。”他把万花筒递给了羽姝。

    羽姝玩了一会儿,惊叹:“真的很好玩儿,小西,图案比你那个还好看。”

    “是吗?”我不感兴趣的问道。罗浩阳总是能引起我的好奇心,可是这一次不灵了,我只喜欢疯妈妈给我的那个旧的。

    “哎,猴子,你想看吗?”罗浩阳粗声粗气的问我。

    “不想。”我回答的很坚决。

    羽姝把万花筒递给罗浩阳,他不接,“送给你吧。”

    羽姝从来不要他的东西,急忙说:“我不要,我玩羽西的那个就行。”

    罗浩阳有些不耐烦的接过来,“宁林森呢?我想找他踢球。”我知道他其实想找我去玩儿,因为宁林森不喜欢踢球。

    “罗浩阳我想去踢球。”我站起来去找球鞋,他好象不太高兴的样子,“我要把万花筒放在这儿。”我认命的接过万花筒,反正我们两人有很多东西都是共有财产,每次和他吵架,我能赢一半就已经很棒了。

    我们总是这样吵吵闹闹的,度过每一天。当我们生气的时候,恨不得把对方揍扁,用不了多久,又会后悔,很庆幸吵架的时候没把对方揍扁,不然的话我们会在一天之内,一会是扁的一会是圆的了。

    我戴上宁林森的棒球帽,跟着罗浩阳走出了家门。我们去附近的小学里和别的孩子一起踢球,正巧有两个和他差不多大的男孩儿在学校里玩儿,罗浩阳说我跑得太慢,让我给他当守门员。行,只要带我玩儿,让我做什么都可以。我象一个忠实的卫兵一样,认真的守着球门,每当球飞过来的时候,我都拼命的用身体阻挡它。罗浩阳很厉害,一连进了两个球了。对方那个胖男孩儿是个急性子,很想把比分扳回去。他不停的射门,弄得我手忙脚乱,爸爸说愣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我长得比他们小,为了不输,只好不要命了。所以那个男孩儿把球射到我脸上,打得我鼻子流血了,我也没把球松开。我抱着球看着罗浩阳傻笑,鼻子被打得又酸又疼也顾不上了,从鼻子里流出来的血滴滴答答的落到了我手里的足球上,我用一只手抹了一下。那个胖男孩儿一付看到了敢死队员的表情。罗浩阳跑过来,大骂我是笨蛋。他拉着我回家洗脸,我心里很失望,因为我以为他会表扬我,罗浩阳对我总是有很多不满意。

    十一岁的时候,我看了一个叫《霍元甲》的电影,很喜欢那里面有个叫赵倩男的女孩儿,我也想做一个会武功的姑娘。正巧在我们的街心公园里有一个天天练武术的老头儿,我便央求妈妈送我去跟他学习。妈妈不同意,女孩子怎么能学那些打打杀杀的东西呢,她说你本来就是一个淘气的孩子,再学了那些东西,还不到处惹事生非?我为了表示学习的决心,让爸爸给我买了两双黑色的布鞋,一双是趟绒的,一双是普通的家织布的。

    每天上学,我都穿着黑色的布鞋,妈妈看了直叹气,说好丑。我不觉得,穿这样的鞋子才能练好轻功,我一有时间就跑到公园去看那个老头打拳,时间长了,他都认识我了,偶尔高兴的时候,他会教我一点基本功,比如蹲马步。他是一个严厉的人,告诉我如果想学什么东西就要认真,不然就不要学。我感兴趣的事就会很认真的做,不喜欢做的事就应付,这个我没敢对他说,怕他不教我东西。

    我的两双黑布鞋本来很听话的,它们轮流为我服务。可是有一天,它们开始捣乱了。那天羽姝和宁林森要值日先走了,剩下我一个人在家多睡了一会儿懒觉,等妈妈发现的时候,我就要迟到了。一出家门我就开始拼命的跑,奇怪了今天我的腿怎么不太对劲呢,跑起来总是深一脚浅一脚的,我觉得自已象是一个大头怪一样,一路上跌跌撞撞的跑到了学校。进教室的时候,我又觉得我变成了瘸子,两条腿不一样长。老师已经进教室了,我没时间理会自已的腿,赶紧溜到座位坐好。

    一直到上课间操,我的瘸腿之谜才解开,因为我穿了两只不一样的鞋子,我站在操场上,象是一个怪物让大家参观,那天大家一边做操一面看我的鞋子,仅仅用了二十分钟,我就成了名人。我无奈的站在那里,不能躲起来,也不能跑开,后来就连总是一言不发的老学究都看着我笑了。

    好不容易熬到放学回家,我一个人背着书包撒腿往家里跑,妈妈已经下班了,我偷偷的溜回房间,脱下了那两只捣蛋的鞋子,羽姝和宁林森不会把我丢脸的事告诉妈妈的。罗浩阳读六年级,和我隔了两级,他又是男生,我猜他不会知道这种八婆事件的。没想到人算不如天算,他真的知道了,我刚把鞋子脱下来,他就跟着宁羽姝和宁林森回来了,“猴子,你连鞋子都不会穿还去上学?”我吓得冲他摆手,妈妈本来就不喜欢我穿黑色的布鞋,如果她知道了这件事,就会趁机没收它们的。他摆出了一付你来求我我就不说的臭脸,小人小人小人,我在心里骂了一千遍,盼着他快点小学毕业滚到中学去。

    “罗浩阳,你想让我做什么?”我赶紧开始和他谈判。

    “现在还没想好,先记着吧。”这个大混蛋露出了勒索成功的表情,我本来不喜欢宁林森那种正派的好人,可是每次被罗浩阳欺负了,我就会多喜欢宁林森一点儿。

    “笨蛋,每天晚上睡觉前把要穿的衣服和鞋子准备好,你不会吗?”他装腔作势,他的声音变得很难听,哑哑的,怪物一个。

    你又不是我妈妈,凭什么教训我。“不知道。”我谦逊的说,翻译过来就是不知道你是一个大混蛋。

    他现在十三岁了,越来越爱教训人了,变成了一个讨厌的家伙。我越来越讨厌他,他踢球的时候也不带着我了,说我会碍事。

    现在他再来我们家的时候,只有宁林森欢迎他了,我经常当他是空气,对他不理不睬。可是他总是当我是癞皮狗,每次都要踢上几脚才过瘾,他经常把我气得哇哇大叫。我很后悔以前为什么要做他的跟屁虫呢,如果象羽姝那样从一开始不答理他就好了,他从来不找羽姝的别扭。

    我和羽姝说起男生们拿毛毛虫吓唬人的事,正好被罗浩阳听见了,他做出一付我很高明的样子,撇着嘴说:“你只要装着不害怕,他们就不会吓唬你了。”谁不知道啊,可是毛毛虫会蜇人的,以前被大马蜂蜇过的记忆,让我看见所有会蜇人的东西都会竖起汗毛。

    “我们学校的毛毛虫不蜇人。”他做出权威的结论。

    我翻了翻白眼,当做耳旁风。“明天我给你做一个试验,你就知道了。”我打了一个冷战,想起了我被马蜂蜇过以后的大胖脸,“还是不要了。”我赶紧说。

    如果我说不要就好用的话,那太阳一定会从西边出来的。

    第二天午休的时候,罗浩阳到教室里来找我,我一看见他,吓得直往后缩,真后悔没有跟着师傅练缩骨功,他旁若无人的进来抓人,天不怕地不怕的我被他当做了小鸡一样拎出了教室,丢脸啊丢脸啊,交友不慎啊交友不慎啊。我说的是我爸爸宁军,如果他不和罗叔叔是好朋友,我就不会认识罗浩阳了,也用不着被他欺负了。

    “干嘛啊?”我明知故问,现在能用上的只有缓兵之计了,我和罗浩阳发生冲突的时候,羽姝和宁林森从来不帮我,在他们的雷锋脑子里,我和罗浩阳的关系总是春天般的温暖。我不知道怎么样才能让他们明白,我们现在应该是秋风扫落叶一样残酷无情。

    我被恐怖分子挟持到了学校的后操场,他走到白杨树旁边,开始寻找猎物,我在寻找机会,逃跑的机会,我是他的徒弟,我的本事都是他教的,我怎么能跑得开呢?他拿着一条扭来扭去的毛毛虫过来了,我知道它以后会变成蝴蝶的,可是它现在实在让人感到很恶心,还很害怕。我只有一招可以对付他了,“笨蛋才会假装晕倒。”他说。他抓着我的胳臂,那条毛毛虫在我的胳臂上爬,我不能尖叫,他说你越害怕人家越吓唬你。罗浩阳,你去死,我在心里命令他。直到那条毛毛虫在我的胳臂上跑了两圈马拉松,罗浩阳也没死,但是他放我回教室了。我从来没有这样感激我妈妈,如果她把我过继给罗爸罗妈,我会被罗浩阳逼死的,我悲哀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