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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bu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狐狸精 > 第6章
    “下星期三。”周姐发现她的态度有些不太对劲。‘你怎么突然关心起他的长相?”

    “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金珊珊避重就轻地说。

    跟周姐说实话,等于是上广播电台,向世人宣告她恋爱了!

    没人喜欢看自己出洋相,除非被他搞大肚子,她才可能要世人为她作主!到时候,可不只是上广播电台,还要上电视哭诉,登报纸头版广告,以缉拿负心汉为由,不论他躲到天涯海角,都会有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善心人士,帮她伸张正义,主持公道,善哉妙哉。

    但她的眼眸却浮上一层淡淡的哀愁。

    他欺骗她!什么打蚊子和苍蝇?他的工作分明是打狮子和老虎!不过她原谅他有苦衷,一定是有太多像蚊子和苍蝇的贱女人,想吸他的血、咬他的肉,这是他在不得已之下,所采取的必要保护措施。

    老板——这个职衔不错,配她的花容月貌绰绰有余,谁也没占谁的便宜,郎“财”女貌,堪称是锦上添花的最佳组合,比男俊女俏更胜一筹!

    想来想去,她找不出任何一个反对他们结为一体的理由,除了他的未婚妻。

    那个女人是什么样的女人?美吗?对于这一点,她有绝对的自信!比她美的女人早就薄命夭折了,天妒红颜是自古以来恒久不变的定律。

    至于比她贤慧的女人,在街上随便一抓就一大把,清一色都是背着婴儿、牵着拖油瓶的黄脸婆;由此看来,贤慧根本不是优势,是摧残女人变老变丑的元凶,因此她毫不担忧。

    看她脸上的表情千变万化,一下忧一下喜,很明显的,有个男人已经偷走了她的心!

    爱情就是这么奇妙,教人期待,又令人脆弱,特别是到了年华已逝的岁月,回味过往爱情,正是打发漫漫长夜的唯一良药。

    周姐忍不住地调侃她。“依我看,你是想钓凯子。”

    “现在是交战期间,我哪有心情恋爱?!”

    金珊珊正襟危坐。

    “你别看我现在人老珠黄,我以前可是恋爱高手呢!”周姐莞尔一笑。

    “我年轻不懂事,确实需要向周姐虚心求教。”她暗示自己还是处女。

    “这实在不像你的作风!我还以为你早就不是稀有动物。”周姐闻言愕然。

    “不要说妙饭,连厨师的影子都没有!”金珊珊起身准备去冲水。

    “你要的不是厨师,是老板吧?”周姐了然于心。

    金珊珊喟叹道:“只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有什么障碍?”狐狸精遇到呆头鹅,最后谁将笑傲江湖?!

    “要如何知道他对你是真爱?”苦恼像长了颗痘子般使她愁眉不展。

    “只要看灵魂之窗就知道。”爱情就像火,即使是星星之火都足以燎原。

    “不了!”金珊珊摇头,他的眼眸如深不见底的大海,难以一窥究竟。

    “你现在不了,以后自然而然就会了解。”周姐深知水到渠成的道理。

    金珊珊好奇地问:“在你的罗曼史中,有几个男人对你一见钟情?”

    “你中了爱情小说的毒素,其实男人多半像铁杆,要磨才行。”周姐说。

    老女人就是不一样,居然在公众场合,就明目张胆地说出男人的那玩意儿?!周姐说得像吃家常便饭那么随意,这让她有如一朵含苞待放的羞花,顿感口干舌燥地咽了一口口水,但却怎么也挥不去脑中出现的伟岸挺拔幻影……

    其实周姐说的铁杵指的是神经,男人天生粗枝大叶,对爱情尤其迟钝,就像饮酒一样,要闻到酒气才知道香醇,要喝过才知道火辣,要醉过才知道迷人,难就难在从鼻子到喉咙,都无法唤醒男人的真情至爱,唯有烙印在大脑里,才会成为不朽。

    不过,高招的女人用不着献身,就能让男人晕头转向,不像有些可怜女人,即使效法猪八戒进屠宰场,身体免费送给男人玩乐,最后仍然得不到一张结婚证书,搞不好还会得到一叠治疗性病的医院帐单!

    像金珊珊这种修行千年的狐狸精,会有什么样的下场呢?

    反正最近生意很差,一时之间也不可能有起色,闲着也是闲着,周姐灵机一动,决定兼差当组头,以金珊珊的下场作为赌局,号召商店街的老板和员工,大家一起共襄盛举,不失为贴补家用的好主意!

    “下次再有棘手的烦恼,尽管来找我倾吐。”

    “我会的,反正你应该会有很长一段时间,吃饱闲闲没事干。”

    “你样样好,就是这张樱桃小嘴,说出来的话带刺,惹人厌啊!”

    “打是情,骂是爱,毒舌能增进感情,促进血液循环,我一点也不想改变。”

    第三章

    “欢迎——”光临两个字梗在喉中,金珊珊讶异地张大嘴。

    “嘴巴张那么大,灰尘好吃吗?”向修华一副存心来找碴的模样。

    “灰尘还不是你带进来的!”金珊珊撇了撇嘴唇,反击中带着抹妖嗔。

    幸好她迟交电话费,派小青搭公车前往电信总局去缴费,好让他们两人得以独处。

    四目相交,从他眸中仿佛看到两颗冰块;他还没有爱上她,这点是可以肯定的,那么他来她店里做什么?

    算算日子,五天没见,感觉却像过了五十年那般漫长。

    她忙着和商店街的老板们开会,研商要不要参加柏克莱招商大会?会议的结果令人气馁,大部分的老板都决定不战而降,只剩下她和周姐,以及早餐店的张太太坚持奋战到底。

    这是当然的,谁会把早餐店开在十一点才开门营业的商业大楼里?再说,女人逛街都会打扮得美美的,有谁见过一头油条的女人跑到商业大楼洗头?至于她自己,向来注重个人风格,要她在制式的装潢下放几个柜子卖衣服,她宁可拿头撞墙。

    这年头走狗特别多,他八成是从哪里得到消息,所以专程跑来说服她投降。

    她会让他知道,她不只有美丽的外表,还有坚定的意志,我不服输的个性!

    越难驯服的女人,男人越喜欢,这是她在男人圈中周旋多年的收获。

    “你来干什么,大老板?”金珊珊很想跟他一样冷冰冰,可是却浑身发烫。

    “你花了多少钱找人调查我?”向修华蹙着眉,看她像在看廉价的妓女。

    “一百二十块。”金珊珊气不过地抓起桌上的周刊,随手一扔。

    向修华来不及反应,被打得正着的脸颊通红。“你疯了!”

    “如果我疯了,会用这个!”金珊珊亮出修指甲的刀。

    “你想杀我,就不会花钱调查我。”向修华又骄傲又自大。

    金珊珊冷哼了一声。“看清楚,打你的那本周刊以你为封面。”

    “可恶!说好了不拍照,没想到他们居然失信?!”向修华恼羞成怒。

    “去打官司,反正你最喜欢把快乐建筑在别人的痛苦上。”金珊珊指出。

    “我是来买衣服的,如果你想赚我的钱,最好把嘴巴闭紧!”向修华反击。

    金珊珊毒舌地说:“瞎子,我这里卖的是女装,除非你有变装癖。”

    “我来买女装送我未婚妻,有何不对?”向修华挑了挑眉。

    “要买寿衣是不是?”金珊珊挑置地找了件白色洋装。

    “我猜你早上从不刷牙!”向修华指桑骂槐。

    金珊珊指尖夹着鼻子。“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从不洗澡!”一个口臭,一个体臭,相形之下,毫无疑问地,是她略胜一筹。

    这不算什么,口舌之争,输了也不会要人命,他不是那么容易就被激怒的男人。

    其实,他原本是来巡视工地的,正好路过她的店,被风格创新的橱窗设计吸引住目光,双腿一时不听使唤,走进来瞧瞧店内的布置。

    他不得不承认,他看过无数的店,她的店算得上是首屈一指,灯光、色系和展示方式,通通配合得天衣无缝。

    若不是碍于一见面就吵架,他会很有礼貌地问她从哪里找来的设计师?

    更仔细地打量后,他发现这里摆列的衣服不多不杂,重点是裙裤和上衣的协调性,再加上一些别出心裁的小饰物搭配,感觉独树一帜,充分展现出她对服装确实有过人之处,比那些完全依赖名牌维生的千金小姐,有主见、有眼光多了。

    由于住在巴黎的阿姨,是知名华裔服装设计师,在耳濡目染之下,他对女装也颇有研究。

    凭着直觉,一出手正好挑中被她视为非卖品的女装;这件女装是她的心肝宝贝,秉持女为悦己者容的心态,她一直舍不得穿,只为了等待有缘人出现。

    “包起来!”向修华一副有钱便是大爷的模样,权威式地命令她。

    “包你的死人头!”一想到他要买这件女装去送未婚妻,妒火在金珊珊眸中燃烧,让她心如刀割般痛不可遏。

    “难怪你生意不好。”这种毒舌想赚大钱,就算太阳打西边出来也绝无可能。

    “滚出去!”金珊珊从来没有这么怨恨过一个人,但此刻这种感觉却很强烈。

    “跟财神爷过不去,你脑子有问题是不是?”向修华冷嘲热讽。

    “你耳聋了是不是?要我拿扫把来请你出去吗?”金珊珊怒声威胁。

    向修华变本加厉地挑置道:“原来你大姨妈来的时候,你奇qisuu.书就会变成疯狗。”

    “可恶!”金珊珊快步跑到店后,半天没找到扫把,只好拿马桶刷权充武器。

    “我走就是了。”识时务者为俊杰,向修华刚背过身,马后炮响起——

    “夹着尾巴的小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