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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国君主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想法在魔法师们的暗示下,纷纷颔首,承诺将出之时,另一个猎魔人世家的族长却出言阻止,“万万不可,这个承诺一下,我等不是任由那些妖魔宰割了?”

    昏庸的君王们这才反应过来,犹豫起来,面对同僚的质疑和鄙夷,奥南公爵尚未开口,裹在黑斗篷里的男子已先出声,“我会让血族和狼人族签订同样的协议。”

    斯瓦洛家族在猎魔人中甚为有名,奥南公爵又拥有英国和法国的大批领地,因此各国国王很快就签订了协议。

    直到黑斗篷男子和公爵离去后许久,大厅里还能听得到吞咽口水的声音。

    “奥南公爵已经算是出名的美人了,这来历不明的黑衣小子竟比公爵还有魅上几分,要是…….”后面的话消失在嘴边,毕竟危机解决最重要,王权在手,要什么美人儿没有?

    几个小时后,独自瞬移到血族的黑衣男子达成了同样的目标。

    放弃了黑斗篷遮脸的洛笛来到生活了十几年的血族时,竟没有族里成员认出他是谁,而认出了他,亲切的跟他拥抱笑容犹如阳光的男子,他却认不出对方。

    “洛笛,我是菲尔吉斯,你不认得我了吗?”未来的族长大力拍他的肩,“出走了这么些年,终于知道回来看我们了?”

    接下去的一切进行的顺理成章,菲尔吉斯和狼人一族族长的侄子莫里说服了两族的族人,承诺猎食时不伤害食物的性命。

    协议既定,不出半天,所有诡异的自然现象同时突如其来的消失无踪,半点痕迹不留。

    没有人知道洛笛是怎么做到的,但灾难的离去是好事,也没有谁去追问洛笛方法,而洛笛关于魔法师第一人的称号,也是在这场灾难后开始流传的。

    为了安抚人心,众魔法师齐心协力施咒,消去了人们对这场灾难的记忆,所以人类历史中几乎没有这方面的任何记载。为防止众低等精怪的暴乱,同样的咒语也被施加到非人一族成员中,到底高阶魔法师知道的多一点,但又怕引起恐慌,所以魔法史和精灵史记载的也只是只字片语。

    “就这样解决了?”莫里停下了他的历史讲习,喝了口水,我立刻催促他,“那这场灾难到底是怎么造成的?你还是没有说明白啊!”

    莫里耸耸肩:“这到现在都是个谜,只有问你了,洛笛是你的前世,既然有办法解决,当然知道来源。”

    汗,可是我什么都不记得啊,如果我记得,还需要你长篇大论帮我补习历史么?

    “其实,”莫里踌躇了一会,看看瑞,“我一直觉得那个灾难的始作俑者就是洛笛。”

    “啊?!”

    “我仔细比对过,那只魔兽的脚印跟洛笛当时养的从东方抱来的小老虎的脚印除了大小外,一摸一样。”

    瑞居然赞同的点头,“他的确有这个能力。”

    反正我横竖不记得,随你们编排就是了,我望望天花板,“那洛笛是怎么死的?”毕竟有现在的我存在,而且瑞他们提到前世,那估计伟大的洛笛最后一定是挂了。

    瑞和莫里对看一眼,一个低头喝水,一个不着痕迹的叹息了一声。

    沉默就这么蔓延在我们之间。

    正文第29章

    “你没发现你刚才喝得杯子里装得是清水,现在不过几秒钟,颜色已经变成咖啡色了么?”瑞叹了口气,提醒莫里。

    “不是吧,味道也像,我居然没注意。”莫里后知后觉的看向风无痕。

    风美女安抚的拍拍他:“没事没事,刚才你跟他们聊得开心,我没事做,在你杯子里放了些转基因草药的粉末观察一下色味罢了,是不是很像咖啡?”满怀期待的看着莫里。

    莫里点头,起身往洗手间的方向走去。

    客厅于是就剩下瑞和我,以及笑得温柔甜蜜的风无痕。

    我打了个寒颤,为了转移风美女因为头号试验品离开而放到我和瑞身上的注意力,只得重复一遍之前的问题,“洛笛是怎么死的?”

    “老死的。”瑞想也不想的回答我。

    “啊?!”我呆住。

    “人类自古谁无死!”在洗手间折腾了半晌才出来的莫里有气无力的掉一句文,立刻被风美女敲了一记头,“少乱用古诗。”然后向往的自语,“不知道我前世是什么样子的?”

    “估计是图坦卡门。”看她家门上那段骚扰本姑娘安宁的,灾难的翅膀会降临就可以猜到。

    “那是谁?”大小姐熟谙医术,对国外历史关注较少。

    莫里干笑,一边狠狠瞪我一眼,“埃及的某个法老,”记得她老婆爱美,不忘补充一句,“据说长得很俊秀。”

    “哦,那我回去查查资料。”风美女闻言立刻大起兴趣。

    我忍不住白了莫里一眼,哪壶不开提哪壶啊!要是让这女人查到这个法老十八岁就挂了,一定会以为我诅咒她短命,她又那么小心眼……

    幸好中秋快到了,一年一度的狼人族祭典就要开始,莫里还算有良心的扯开话题,开始聊起这方面的话题,像往常一样邀请瑞和我一同去参加他们的祭典,他和瑞开始讨论邀请的名单。

    风美女无聊的打了个呵欠,再度往我们三个的杯子里加了点无色无味的料,莫里讨论的兴起,丝毫不觉的拿起杯子就喝。

    瑞始终没有去动他的茶杯,隔了一会儿终于拿起杯子时,风美女露出总算整到了的欣慰笑容,激动的手指都有点抖,结果瑞却把杯子递给我说,“穹,帮忙去泡杯红茶,别忘了把残留的绿茶渍洗干净。”

    我应一声,不忘一同拿走自己的杯子,看到风美女失望的垮下肩膀和莫里的无知无觉,走到厨房洗手台背对着他们时,我终于忍不住嘴角裂开一个大大的弧度,客厅里传来莫里再度站起来走向洗手间的声音。

    邀请的名单和往年并没有什么不同,只是增加了当日在动物园帮我们很大忙的小道士,连带的邀请了他们一家。

    奇怪的是这次的祭祀庆典居然没有像往年一样设在狼人族的聚集地法国,而是大洋彼岸的美国,莫里解释说那是因为有不少族人在今年加入了他的快递公司,而他的快递公司的总部就设在美国的关系。

    讨论完毕,他们夫妻俩在快天黑时才起身离去,我无限同情的望着莫里的背影,“可怜他被下了七八次药,竟然都没有发现,还以为是那头一次下的药的药性太重,真奇怪平常的警觉心都到哪里去了?”

    “你以为他真的不知道?”瑞洗掉最后一趟被加料的杯子,“这小子由得他老婆玩罢了,横竖他那个体质也造不成太大的伤害。”

    我有点无言,原来是周瑜打黄盖,这对夫妻真是#◎%的变态。

    左右无无事,我开始缠着瑞,要他讲我前世的事情,结果他轻描淡写的说那阵子他大部分时间都居住在精灵族,见到洛笛的次数少得屈指可数。

    “一个性格孤僻,自卑,有严重交际恐惧症,自闭症,抑郁症,情感交流障碍的家伙。”瑞这样形容洛笛,很坦白的说这就是见过几次面的洛笛给他的全部印象,一点也不怕打击到我。

    我被他一长串的术语弄得昏头昏脑,暗想瑞不愧是医生,不过,“听起来是天才常有的性格。”

    瑞无声的看看我,我猜他一定在想我实在厚脸皮,果然他点点头,“不得不承认洛笛的确是少见的天才,跟你现在这个状况根本就是判若两人。”

    这话听来着实郁闷:“那你怎么知道我的前世是洛笛?”

    他沉吟了一会儿,回答我,“千年前,族里的长老偶然与一名通灵族人相识,那通灵族因为一个赌约输给长老,答应子孙世代为我族服务?”

    我立刻好奇:“什么赌约?”

    “当时通灵族根本不相信血族没有灵魂的体质,因此跟长老信口开河能找出我族族人的灵魂所在,他若赢了,我们代代为他们服务。”

    “结果,过了千年,他们还是没有成功。”我有点同情通灵族人,孜孜不倦的寻找,却不知所寻求的东西,根本就不存在。

    “那洛笛,”我还是对自己的前世充满兴趣,“他的一生到底是怎么样的啊?”魔法史中寥寥片语,将他写的像一个传奇,但从莫里和瑞口中说出来,似乎也就是一个长得漂亮点有一堆心理问题的天才而已!这,这么平板的人物,听起来真是一点真实感都没有。最令人郁闷的是,跟俺从外貌到个性到魔法能力都完全相反,泪~~~那个洛笛真的是我的前世吗?严重怀疑中……

    “我怎么知道,那个孤僻的家伙一生中大半的时光都隐居在山野里,瑞不耐烦,“我对他没什么兴趣,管他做了些什么?”

    我怒:“你对他没兴趣,那来找我干什么?”居然嫌弃俺的前世,太过分了吧!

    瑞皱眉,沉吟了一会儿,“你是你,他是他,很难相提并论,你有他的那种魔法学习能力么?”不忘再加上一句,“而且长得也不像。”

    专挑痛楚踩,瑞真不厚道,泪~~,我开始自暴自弃,“既然我要长相没长相,要能力没能力,你跟我待一块干什么?”

    他摸摸我的头,“不是跟你说了,我对那家伙一点兴趣也没有么?”然后大概觉得打击到我有点抱歉,开始讲他知道的千年前的族里的事,大半时间都在讲他英明神武,旷世无敌聪明能干,个性无可挑剔,完美无缺的哥哥——菲尔吉斯。

    我得出一个结论,“瑞,你一定有严重的恋兄情结。”才会把自己的哥哥形容得天上有地下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