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然后你的意见呢?”

    沈司抬眼,半响,才说:“谢谢。”

    然后,扯过衣袖,头也不回的走了。

    杜律在那一天,再次遭到了拒绝。

    这是第二次表白遭拒。

    果真是“天煞孤星”。

    正文第15章

    不久的某天。

    当杜律已经是沈司的正牌女友之后,她在沈司宿舍里突然遭遇了很久不见的王润之。

    此时,偌大的宿舍里只有她和王润之。

    杜律觉得自己很有必要声讨一下王润之这个糟践自己第一次纯纯的感情的家伙。

    再加上,她已经是沈某人的人了,所以,大树底下好乘凉,她也就比较,嗯,放肆。

    “喂,王润之,你过来,我有话问你!”

    某人狐假虎威。

    王润之笑笑:“叫我吗?嫂夫人。”

    杜律囧。

    “谁是你嫂夫人!”

    其实暗地里开心不已啦~

    “我问你,你为什么看不上我!”

    王润之囧了,这个问题,貌似不好这个时候提吧。嫩都是沈司的人了,再这么干,有出墙的嫌疑哦~

    于是,他清了清嗓子,转了转眼珠,笑笑:“我是被骗去的。我家老四要我去替他上课。我就傻乎乎的去了。”

    言语间,颇有点儿被逼上梁山的感叹。

    杜律眯起了眼,凑上前去:“这么说,去相亲还是你的损失啦?”

    王润之挑挑眉,抱着胳膊,眼神在她身上流转了一遍,突然暧昧的笑了笑,俯身过来。

    杜律大惊,立马要逃开。

    王润之一把捞住她,低头在她耳边轻笑到:“现在看来,我是吃亏了呢?”

    “吃什么亏?”杜律很不解。

    “呵呵,你现在是越来越有味道了呢,早知道,我……”王润之一脸的暧昧。

    “一边去!”杜律一把把他推离开,满脸的戒备。

    王润之啧啧两声:“嗯,还是蛮贞洁烈妇的。”

    杜律挥挥手:“去去去,一边玩去。姐姐我没空理你哈。”

    说罢,便埋首在沈司的电脑前抱着维尼抱枕呵呵傻笑起来。

    王润之伸头过来一看,是一部偶像剧,叫情书。

    有什么好看的!真是!

    杜律感觉到了他的鄙夷,转身说:“咦,你也学学啊,这就是追求女生必须的绝招!”

    王润之笑:“啥绝招?”

    杜律想想,说:“一,放烟火。二,送花。最后,最厉害的就是写情书哦,我跟你说这情书这东西,手写的,真的很有感觉哦。”

    王润之轻轻笑笑,像是回忆般的低低朗诵起来:

    “每次,我从你身边经过,而你不看我一眼的时候。你可知道,我有多难过?

    每次,你从我身边经过,而我只能静静的守候的时候,你可知道,我有多失落?

    每次,我独自坐在窗前看月亮的时候,你可知道,我有多想你?

    每次,午夜梦回的时候,那回荡我胸臆间的失落,在在的提醒我,我是多么的,多么的喜欢你。

    只求,只求你给我个回应。哪怕只是淡淡的一个微笑,哪怕只是轻轻的一个眼神,也足以,慰藉我寂寞的心灵。”

    他的声音清爽无比,然后刻意低沉起来,也仿若午夜一般的迷惑人心。

    良久,杜律才眨眨眼。

    “原来,你记住了啊。“

    “嗯。”

    “呵呵,怎么会记住呢?我都记不住的。”

    “因为我聪明啊!”

    杜律纠结的看着这个痞子似的的男生,心里不知道是什么感受。

    他是她最初看上的。

    最初的最初。

    他居然还记得那首情诗。

    她无语了。

    好半天,她才回过神来。发现,王润之已经不在了。

    转过头来,也不知是失落还是什么。她重重的叹了口气。

    一张信笺落在桌子上,她拿起来一看,是那首情诗,工工整整的抄在信纸上。

    落款是王润之。

    杜律怔怔的看了好久,然后把信笺塞进了口袋里。

    和沈司一起去吃饭的时候,路过一个垃圾桶,她稍稍犹豫,但是仍然把信笺扔了进去。

    “什么?沈司问。

    “哦,一些过去。不需要理会。”她笑笑,挽着沈司的胳膊开开心心的朝前走去。

    有些暧昧,是要不得的。

    她要手中这个踏踏实实的人,不要那些虚无缥缈的感情。

    所以,必须扔掉。

    正文第16章

    她说:我喜欢你。

    他说:谢谢。

    这是他妈的怎么样的情形!

    男女之间的事情,所谓的吸引力排斥力,自古以来,就是一个未知的谜。

    可能这一刻看对眼了,下一刻就嗝屁了。

    也有生物学家出来说:男女只不过是荷尔蒙激素在作怪,什么脑垂体分泌什么神经质的物质云云。

    这些看起来很有道理,可是放到实践上,就是隔靴搔痒,顶个屁用。

    杜律现在没空去想什么吸引力排斥力荷尔蒙激素啥的东东,她只想着一件事,那就是,找到沈司,问个清楚。

    恋爱中的人是神经病,起码这句话说对了。

    他凭什么!

    哦,他是两个鼻子四个眼吗?凭什么这么吊起来卖!

    她杜律虽然不是什么顶顶机灵的人,但是,好歹也是个女的!之前那些种种反应,又是摸头,又是背着自己回来的,拜托,那不是过家家,那是暧昧,暧昧好不好!

    她是白痴么?真的当她是白痴么?

    两个人之间的互动,彼此间的感情,难道她会不知道吗?

    她好歹是个女的啊!天生对这些东西敏感好不好!

    哦,你这算是怎么回事!撩拨完了,你拍拍屁股走人!把我当成什么了?公共厕所吗?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告诉你,没这么便宜的事!

    杜律不是一个好相与的人,绝不是。

    所以,当她收到沈司的那句谢谢之后,她就已经完全气炸了。

    当一个女人没有理智的时候,她能做出的事情,绝对比匪夷所思还要匪夷所思。

    像现在,她就下定决心,要杀到男生宿舍当面问个明白。

    如果这样代表着连朋友都没得做,她无所谓,她只求一个明明白白的答案,只要一个痛痛快快的结果。

    尽管很多时候,很多事情,都是被我们这么搞砸的。

    可是我们就像是守着潘多拉的盒子,如果不看到最后,是绝对不能死心的,尽管这最后只得一个苦果。

    然而温黛黛救了她。

    就在杜律不顾一切,即便天上下刀子也要彪到沈司面前质问清楚的时候,手机响了。

    不同于菜菜我是一棵菠菜的普通铃声,这次响起的,是天上掉下个林妹妹。

    杜律立马停住了脚步。

    这个铃声,已经两年没有再响了。

    自从温黛黛去了美国,这个铃声,就一直静寂着。

    “阿律,要记得哦,这个铃声只能是专属我的哦。即使你以后有了男朋友,即使以后你有了老公,即使以后你有了孩子,这个铃声,也只能是我的!”

    高三毕业,温黛黛已经拿到了美国的签证,以及某著名大学的录取通知书。

    飞去美国的那天,杜律在机场拉着她的手,突然在人潮中央,放声大哭。

    温黛黛和她不一样。

    温黛黛是才女,是天才。温黛黛上课从不听讲,只是睡觉,可是每次考试都能拿第一。

    温黛黛长得比她高,身材比她好,摸样比她美,又写的一手好字。

    温黛黛和草根一样的杜律不一样。

    她从不屑与和随随便便的男生讲话,可是,如果喜欢一个男生,她就能豁得出去,跟他一起疯,一起去流浪。

    而至今,还没有这样的一个男人出现。

    高中开学第一天,杜律就四处打听谁是班里的第一名。后来她又跟温黛黛成为同桌。

    她很是忐忑,唯恐学习第一好的美女看不起自己。

    没想到,温黛黛比她还能说。

    她就这样,和温黛黛成了最好的朋友。

    温黛黛事事完美,可是,却有点儿小娇贵,生活不大能自理,吃不了苦。军训第一天,教官说,谁支持不下去,就到一边休息。但是,一旦出列,以后就不必参加训练,所有的荣誉与你无关,因为你没有出力!

    教官这么一说,鉴于强烈的个人荣辱观,所以原本想着偷懒的杜律坚定的把已经迈出去的步子硬生生的收了回来。

    只有温黛黛,面不改色的迈出队伍,然后一溜烟跑到阴凉地方,一屁股坐下来,掏出包里随身带着的酸梅汁大口大口的喝了起来。一边喝,还一边朝杜律打眼色,让她也出来。

    杜律为这事和温黛黛闹过一段时间别扭。

    她的意思是,哦,原来你觉悟这么低啊,我杜律的朋友可没有这样的。

    但是很快就原谅了温黛黛。

    因为温黛黛娇滴滴的说她自己在太阳光下超过十分钟就会晕倒。并且,亲自示范了一下。

    杜律看看温黛黛那孱弱的小身板,心想:您这么单薄的小身板,哪里能不晕呢。

    于是,给她取了个外号:林妹妹。

    高中三年,她视温黛黛为最好的朋友。好到一起吃,一起睡,一起上厕所,一起偷看帅哥,一起上课偷看杂志,一起偷吃东西。

    杜律一直都很崇拜聪明的人,温黛黛很明白这点儿,于是,大多时候,都是杜律来照顾她。她把杜律支使的团团转,杜律就像她的一个小跟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