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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bu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青色荆棘 > 孩子的本能
    到了青岛,入住五星级酒店,她想写一篇感想配点照片放到小红书,还没想好怎么动笔,她就被他拖到床上睡一觉。

    不是做爱。只是睡觉,为了不早起,他们定的是午后的票,一个上午大半时间浪费在通勤和候机。一个半小时的飞机不累人,飞机上冷气也足,下了飞机就是气候宜人的胶东,一切都很完美。他们又花了两个半小时打车到酒店,登记入住,洗澡洗头,已经筋疲力尽了。

    还没来得及做什么,两个人都觉得要休息,于是在傍晚六点,他们在酒店雪白的床上睡了一个多小时。睡醒之后精神好了,可以吃晚饭了,毕竟两个人午餐在候机,只吃了零食,差不多十一个小时没进食了。

    这家大酒店最着名的就是自助餐,虽然让弟弟去吃自助餐根本就是亏本行为,可几乎人人都推荐,她也忍不住心动,然后她一看价格,算了。

    在青岛还能找不到好吃的海鲜吗?干嘛非得窝在酒店里吃饭,他们准备出门,酒店大厅坐了不少人,绝大部分是打扮的光鲜亮丽的女孩子,举着自拍杆给自己拍照,有的甚至在直播,应该都是博主。

    没有做账号之前,她只觉得这些人无聊,到哪里,做什么,甚至吃饭都要先拍照,一切都为了呈现给网友看,一个个虚荣得要命。现在,她开始运营一个账号,她才意识到这些人的动机可能不止是虚荣,更重要的是,她们对自己所做的事充满热爱,哪怕吃不好玩不好睡不好都要在网友面前维持人设。别人在享乐的时候,她们却在工作,看着光鲜亮丽,但是如果在生活中无论发生什么,无论在什么地方,脑子里第一件事就是取景,这本身就是值得称赞的事。同样都是在工作,又有几个人能对自己手里的活计有这般热情?无论何时何地都在琢磨,一切都围绕这自己的形象,把自己打造成一个作品?

    大部分人都做不到,有些钱确实该人家挣。林信书为了试验水果机在不同自然光下的表现,甚至在四十度高温的天气里跑到室外对着蓝天,建筑物,行人拍了很多张照片。最后她得出一个可怕的结论,太阳越好,拍照越好看。她偶尔拍的一张弟弟从出租车下车的照片,他穿着灰色裤子白色上衣,眼睛扑捉到镜头,在盛夏的日光下,他简直在发光。

    黄蔚然建议她把这张照片放到小红书上,太清新太英俊了,从没有见过男孩子那么好看的日常照。如果运气好,搞不好可以一炮而红。她自觉不会那么顺利,但也对黄蔚然的建议从善如流,然而,文案她想了很久很久,始终想不出合适的。

    小红书她手里有不少能发的素材,音乐节的照片能发两次,她后来拍的照片能发一次,可是之后就没有库存了。小红书这种以照片为主的平台,一开始至少要密集发图一个月,每天更新,才能引流,这是黄蔚然告诉她的。

    蔚然人真好,在国外还会给她真诚有用的建议,她明明在超级适合拍照的地方,但却畏手畏脚,什么都没做。

    博主日常探店其实也是一个很好的题材,颜值博主最大的好处就是发的东西不用统一,可以发各种类型的笔记。不过在任何平台做账号,最好还是保持更新内容的一致性,方便平台后台分类后推荐。

    她在观察这些小网红,她们也在观察她,其实不是她,是她身边的他,有的还窃窃私语,和朋友讨论他是不是艺人或者某个模特,他的脸看着面生,并不属于网红的圈子。

    他应该属于,他的脸太合适了,如果能拉上他一起拍摄,出片绝对非常惊艳。

    林含璋并没有在大厅逗留太久,带着林信书逛了一圈,他们就直接打车去附近吃饭。青岛的海鲜实在太便宜好吃了,不到100块,两个人吃得就要扶着墙出门,主要是林信书,她看不得没吃完的海鲜被倒掉,暴殄天物。

    晚上两个人没有出门,附近夜里很热闹,有酒吧,有乐队live,有海滩bbq,毕竟是旅游型城市,可以玩的地方太多了,可以放松的项目也很多。

    比起那些,他最喜欢的是和她做爱,他本来就对旅游兴趣不大,他到哪里心情都很平静。看到山就是山,看到海还是海,并不会因为见识到奇绝壮观,幽深精巧,奇伟瑰怪的非常之观有所波动。

    而她不一样,她见到什么新奇的事物都会两眼发光,她对世界充满热情与好奇,在允许的情况下,什么都想尝试。她童年的匮乏反而让她变成一个包容性很强的大人,而他刚刚相反,他拒绝一切,并且真的对任何事都提不起兴趣,没什么能让他有大的情绪波动,他的一生都受困于幼年打造的牢笼,可他无能为力,他什么都知道,但是他已经倦怠了。

    他唯一能抓住的,类似于他生命里的起搏器的,竟然是她。

    他一无所有,也就只剩下她了。

    他对自己的生命早就厌倦了,他发自内心觉得一切毫无意义,他自己也一样。他活着没什么意思,他无法从任何外物上得到乐趣。

    可是,如果,外物附着在她身上,那就变得有趣味了。她口中的白茶薄荷味牙膏,她头发上的精油香气,她做的饭,她困扰她无奈的事,她喜欢的美好的事物,她……

    他竟然可以通过她,些微地感受这个世界。那自记事起封闭了的心,也能感受到一丝震荡。

    他只能承认,她对他来说是特别的,原因他一清二楚,因为他现在被她放到最重要的地方。

    他很快乐,甚至觉得所谓的幸福大概就是这么一回事,可他无从比较,所以就暂且在其中享受吧。

    报复的对象已经消失了,剩下的人他能做到的伤害最多是毁灭自己的人生,可那又有什么意义?他哪怕毁灭自己,对那两个人照样不会有多少伤害。他们只是装作在意他,他们对他的想法毫无兴趣,对他的生活全然不关心,对他的心理状态更是不屑一顾。

    有时候他也会惊讶于自己为什么想起那两个人,心情就会变得不愉快,他也会恨自己为什么在意他们。

    因为孩子的本能吗?孩子本能地对自己的父母有感情需求,可是他扼杀自己的本能那么久了,久到几乎和他活着的时间同样长,他早就应该脱离了。

    他记事太早,又太聪慧,远超于常人的聪颖并没有给他的幼年期带来好处,只是过早地洞悉了身边至亲,然后陷入长久的困惑与痛苦。

    众生皆苦,无一例外。

    本不该在性交中思考这些,但是他被她服侍,她的舌头太轻盈,她几乎是在沉迷地舔他的身体,他忍不住回想起一切。

    祖父母,外祖父母,血肉模糊的小轿车,他当时的表现太诡异,不哭不闹,一点也不像学龄前的小孩子。

    怪不得他,他那是还太小,对人类的观察还不到位,伪装不出常人的反应。

    第一个保姆脱他的衣服,在大人看不到的地方亲他,摸和舔含他的性器,他虽然觉得奇怪,但是也做不出反应。并不是休克一样被突发的情况定住,只是不知道遇到这种事,普通人是什么反应,没有能模仿的对象。

    第二个保姆什么事都没做,只是对母亲的房间很有兴趣。他好几次见她偷溜进去睡在母亲的床上,记不住当时的心情了。只是想,她肯定更喜欢母亲的戒指,于是他找出放戒指的首饰盒,把钻戒放到枕头下面,后来的事他不再关心,只知道他很快有了一个做饭好吃的保姆。

    那个人性情温柔,对他也极有耐心,几乎是把他当做自己的孩子在带。他觉得很高兴,她很穷,所以他把家里的钱放到她的包里,她在警察局哭着喊着说自己没偷钱,让他作证,他说是自己拿的,但是没人相信他的话。他第一次在外人面前被父亲打了一巴掌,也是那天。

    然后她就走了,然后又有其他的女人过来,又走了,这样的事重复了好多次,最后,她来了。

    他的姐姐来了,他第一次发现,他不是唯一一个靠模仿他人生活的人,她也在模仿他,尽管她做得小心,可他还是敏锐地发现了。

    他的世界,有了同类。

    可她不属于他,属于他的父母,他最厌恶的人。她每次见到他们都会露出谄媚的笑容,对他们的每一句话都念念不忘,对他们任何的指令都一丝不苟遵循。

    真好,她对他父母真好,为什么她不能对他也那么好呢?

    他们不配。

    你知道吗?他们不配。

    他们是最差劲的父母。

    那个女人,和他兴趣班的男老师性交,他亲眼见过,在肮脏厕所里,她下身赤裸,手撑在污秽的地砖上,那个男老师的性器就在她的身体里。

    那个男人,他的拳头锤在不愿意为他堕胎的高中女孩的肚皮上。那个长着红色青春痘的女孩捂着肚子惨叫,下半身流出的血之后的十五年,他都没能忘掉。

    所以,不要向他们效忠,他们不配。

    亲吻转移到他的额头,她抱着他,给了他一个一如往常的温柔并驯从的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