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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bu小说网 > 穿越小说 > 我在大唐当驸马 > 第85章 我给你写一幅字,换你店里的东西
    听到这话,李丽质神色一喜,道:“郎君,你要当奴家的夫子?”

    “不行吗?”张顿笑吟吟道:“我能当胡兄女儿的夫子,为什么不能当你的夫子?”

    李丽质兴奋道:“那太好了,要是郎君做奴家的夫子,以后奴家就能一直和郎君在一起了!”

    “但是,”李丽质担忧道:“就怕二叔二婶不答应。”

    张顿神色一怔,“你问他们干什么?你该问你爹娘啊。”

    李丽质俏脸一红,吐了吐舌头,差点忘了,张顿还不知道他二叔二婶的真正身份。

    “那奴家现在回去问一问他们。”

    “现在回去问什么?”张顿看着她一副要回去的模样,赶忙握住她的小手,好气又好笑道:“好不容易出来一趟,我带你去东市逛一逛,逛完了再回去。”

    李丽质吃惊道:“郎君,你要带奴家去买东西?”

    看着张顿笑吟吟点头,李丽质摇头道:“东市的东西贵,郎君你带奴家去西市,西市的东西便宜!”

    张顿语重心长道:“我最近在醉仙楼帮忙,赚了不少钱。”

    “那也不行,”李丽质皱了皱秀眉道:“钱能省一些是一些,以后用钱的地方多着呢。”

    “今天听我的!”张顿握着她的小手,不由分说的朝着东市方向而去。

    “可东市的东西太贵了,”李丽质小声说着,但真来到东市,看着琅琊满目的商铺,她的眼睛都亮了几分。

    看着她的模样,张顿暗暗叹息了一声。

    长安城的人都知道东市的东西比西市的好。

    但半年前带她回家以后,二人却从来没来过东市。

    只因为东市的货物,比西市的贵。

    由于瞒着长质背地里弄了个小金库,到现在她还不知道其实家里的东西,随便拿出一样都能卖出不少钱。

    她一直以为家里很穷,从来也不敢去东市,哪怕是在西市,也是挑挑拣拣,选那些便宜的买。

    以前低调的好像有点过分,张顿暗暗摇头,他日子过清苦一些没什么,但让她一起过这种生活,对她属实有些残忍。

    “走,带你买东西去!”张顿笑着带她走到不远处的一个首饰店。

    刚一走进去,张顿就看到首饰店中,除了身为店家的带着幞头的中年男子。

    还有一个身穿锦罗绸缎制成的深青色衣衫的四十多岁的中年人。

    首饰店家赶忙迎了上来,问道:“郎君、小娘子是来买首饰的?”

    张顿将目光从那名四十多岁中年人挪到他身上,点了点头问道:“有好的簪子没有?”

    “郎君是要给这位小娘子买?小娘子如此美貌,寻常的簪子可配不上她!”

    “你可以看看这个。”

    首饰店家笑着点头,随即从一旁的货架拿下一个锦盒,放在柜台上。

    打开之后,一个金步摇出现在张顿和李丽质眼中。

    金步摇,即金制步摇,在大唐的妇女身上很常见。

    步摇与簪、钗一样也是插在发际的饰物。

    而簪首上垂有流苏或坠子,行动时亦步亦摇故称为步摇。

    因制造工艺精细、材料贵重,多见于高贵女子妆奁,普通女子少用。

    李丽质看了一眼就知道面前金步摇的贵重,扯了扯张顿的袖子,小声道:“郎君,东西太贵了。”

    张顿投给她一个放心的眼神,看向那名店家问道:“这个多少钱?”

    “此物通体用的都是玉,可不常见。”首饰店家轻轻捧起金步摇簪首的流苏,笑吟吟道:“价格也不贵,若是郎君真心想要,五十贯钱就行。”

    “五十贯钱?”李丽质惊呼了一声。

    五十贯钱算成铜钱,足足有五万文,长安城的寻常的四口人家两三年花销都用不了这么多钱。

    首饰店家耐心道:“一分钱一分货啊,这种质地的金步摇可不多见,这个价格很便宜了。”

    说着,首饰店家抬手指了指旁边那名中年人,道:“这位郎君刚才还想买下来送给他夫人,若不是他没带够钱,我就卖给他了。”

    闻言,张顿偏头再次看向那名两鬓斑白的中年人。

    那名中年人有些尴尬的笑了笑。

    张顿沉吟道:“东西我买了。”

    “好嘞。”首饰店家神色一喜,道:“那在下把它包起来。”

    张顿沉吟道:“我没带够钱。”

    “……”首饰店家的笑容顿时僵硬在了脸上,手掌从锦盒上拿开,道:“郎君,你拿在下开涮呢?”

    “你先别急。”张顿神色严肃道:“你取来纸笔,我给你写一幅字,换这个首饰。”

    大唐在买东西时,除了使用铜钱、绢帛、黄金等货币交易外,还支持以物易物。

    尤其是在东市。

    东市货物的价格普遍比西市的好,货物的质地自然也比西市的好。

    寻常百姓喜欢去西市采买,而有些身份的人,则喜欢来东市买物。

    西市能以物易物,东市自然不例外。

    “你要用一幅字换这副首饰?”首饰店家一脸错愕看着张顿,道:“你写的什么字,一幅字能卖到五十贯钱?”

    张顿脑海中浮现出几个人的名字。

    写王羲之的字给他?不行,名气太盛,而且用来买个五十贯钱的金步摇,不太划算。

    颜真卿,柳宗元?脑海中刚浮现二人的名字,张顿直接否决。

    虽然颜筋柳骨在书法史上是出了名的,但颜真卿和柳宗元这会儿还没出生。

    真要写下这两个人的字体,最后名头肯定加他头上了。

    前朝名气太盛的书法家不行,后代书法家的字体也不行,最好选当代的。

    比如大唐很有名望的书法家,一提那人的名字,首饰店家就知道,那就更容易了。

    有了!张顿心头一动,想到了一个人,面带微笑看着首饰店家道:“我写的字,是褚遂良的字。”

    首饰店家错愕道:“啊?”

    两鬓斑白中年人神色一怔:“嗯?”

    李丽质更是捂着嘴唇,吃惊的看着张顿,小小的脑袋满头问号。

    郎君什么时候会写褚遂良的字了?

    而此时,名叫“褚遂良”的两鬓斑白中年人,一脸困惑的看着张顿,此子看着很是面生啊。

    不认识!

    那就更奇怪了,一个不认识的人,怎会写他的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