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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bu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智囊 全TXT > 第8章
    文正公麾下因而济济多士。

    [冯评译文]

    天下没有被废弃的人,朝廷就没有旷废的职事。不是非常有见识的人,是做不到这一点的。

    17、徐阶

    【原文】

    徐存斋由翰林督学浙中,时年未三十。一士子文中用“颜苦孔之卓”。徐勒之,批云“杜撰”,置四等。此生将领责,执卷请曰:“大宗师见教诚当,但『苦孔之卓』出扬子《法言》,实非生员杜撰也。”徐起立曰:“本道侥幸太早,未尝学问,今承教多矣!”改置一等。一时翕然,称其雅量。[边批:何曾损文宗威重?]

    [冯述评]

    不吝改过,即此便知名宰相器识。

    闻万历初年有士作“怨慕章”一题,中用“为舜也父者,为舜也母者”句,为文宗抑置四等,批“不通”字。此士自陈文法,出在“檀弓”。文宗大怒曰:“偏你读『檀弓』!”更置五等。人之度量相越,何啻千里?

    宋艺祖尝以事怒周翰,将杖之。翰自言:“臣负天下才名,受杖不雅。”帝遂释之,古来圣主名臣,断无使性遂非者。

    又闻徐公在浙时,有二生争贡,哗于堂下,公阅卷自若。已而有二生逊贡,哗于堂下,公亦阅卷自若。顷之,召而谓曰:“我不欲使人争,亦不能使人让。诸生未读教条乎?连本道亦在教条中,做不得主。诸生但照教条行事而已!”由是争让皆息,公之持大体皆此类。

    【译文】

    明朝人徐存斋(徐阶,字子升,号存斋,华亭人)以翰林的身份到江浙一带督察学政时,年纪未满三十岁。有一个应考的人在文章中引用“颜苦孔之卓”(颜渊学习孔子,苦于孔子的学行过于卓越)的句子。徐存斋评为:“杜撰”,给他评了个四等。

    这个书生受到徐存斋的批评,是不服气,拿着文章找他说:“大宗师(即今典试委员)的指教实在很好。但“苦孔之卓”并非杜撰,是有出处的,出自扬子(扬雄)《法言》。

    徐存斋马上站起来说:“本官居官过分年轻,学问不足,承蒙指教。”

    于是改评为一等。当时大家都称赞他肚量大。

    [冯评译文]

    不吝于改过,是名宰相的气度。

    听说万历初年有一书生作“怨慕声”(怨慕即思慕,出《孟子·万章上》。孟子说舜思慕父母)这个题目。文中引用“为舜也父者,为舜也母者”一句。被主考官打入四等,评为“不通”。

    此生分辨说:“文章此句出在《礼记·檀弓》。”主考官非常生气说:“只有你读过《檀弓》!”反而给他改成五等。

    人的度量。相差何止千里,

    宋太祖曾因事生赵师民(字固翰,学问精博,志向清远)的气,要处他杖刑(五刑之一,用竹板打犯人),赵师民申诉说:他享有天下才士的美名,受杖刑太不雅观。[好大胆!非圣主不能容。]太祖就放过了他。

    自古以来的圣主名臣,绝无做错事、还是任性,一路错到底的。

    又听说徐公在浙的时候,有两个书生为了争取贡生的位置,在公堂下吵闹,徐公则专注地阅卷,不为所动;过了一会儿,又有两个书生为了推让贡生的位置,在公堂下吵闹,徐公也不理会。过后徐公把他们都叫到面前来,说:“我不希望有人争夺,也不希望有人推让。诸位没有读过学规吗?连我的职权在学规里也有明确规定,不可以随意改变的。诸位只须按学规行事就好了。”

    于是争让的事得以平息。

    徐公的作风一向如此。

    18、屠义

    【原文】

    屠枰石义先生为浙中督学,持法严。按湖时,群小望风搜诸生过失。一生宿娼家,保甲昧爽两擒抵署门,无敢解者。门开,携以入。保甲大呼言状,屠佯为不见闻者,理文书自如。保甲膝行渐前,离两累颇远。屠瞬门役,判其臂曰:“放秀才去。”[边批:刚正人却善谑。]

    门役喻其意,潜趋下引出,保甲不知也。既出,屠昂首曰:“秀才安在?”保甲回顾失之,大惊,不能言。与大杖三十,荷枷,娼则逐去。保甲仓惶语人曰:“向殆执鬼!”诸生咸唾之,而感先生曲全一酒色士也。[边批:趣甚。]自是刁风顿息,而此士卒自惩,用贡为教官。

    [冯述评]

    李西平携成都妓行,为节使张延赏追还,卒成仇隙;赵清献宰清城而挈妓以归,胡铨浮海生还而恋黎倩。红颜殢人,贤者不免,以此裁士,士之能全者少矣!

    宋韩亿性方重,累官尚书左丞,每见诸路有奏拾官吏小过者,辄不怿,曰:“天下太平,圣主之心,虽昆虫草木皆欲使之得所,今仕者大则望为公卿,次亦望为侍从、职司、二千石,奈何以微瑕薄罪锢人于盛世乎?”

    屠公颇得此意。

    【译文】

    屠枰石(屠义)先生在江浙一带当督学,一向严守法令办案。当他巡察西湖时,有些小人趁机去搜罗秀才们的过失告状。

    有一个秀才夜宿在妓女家,保甲(地方守卫组织之长)在次日天刚亮时,就把秀才和妓女两人捉起来,送到衙门来。大家都有点同情那个秀才,却没有人敢释放他。

    衙门开门了,保甲带人上堂。一进门就大声地诉说事情的经过,屠公假装没有听见,照常处理文书,保甲渐渐膝行向前,距离秀才和妓女越来越远。

    屠公用眼睛示意身旁的差役[刚正的人却喜欢戏谑],又靠靠他的手臂,让他放了秀才。差役明白了,悄悄过去把秀才带出门,保甲一点都不知情。

    秀才出去之后,屠公抬头问道:“人呢?”

    保甲回头一看,不见了秀才,吓得说不出话来。屠公便罚打他三十大板,铐上枷锁,并把妓女赶了回去。

    保甲后来惊魂未定地对人说:“我刚才捉到鬼了!”[有趣。]

    别的秀才鄙弃他,也感谢屠公包涵一个读书人——虽然是个酒色之士。

    从此以后,这个地方刁恶的风气平息下来,而秀才为了自我惩戒,甘愿奉献才学,自贬为教官(学校中担任教职的基层官员)。

    [冯评译文]

    李西平(唐朝人,名晟)带着妓女同行,被节度使张延赏追回,从此成了两个人的心病;赵清(明朝人,治理清城)离职时带着妓女回去;胡铨(宋·庐陵人)贬官海外侥幸生还,还思恋黎倩(美人情妇)。连贤者都避免不了这样的风流韵事,却拿来要求一般读书人,那出色的文人就很少了。

    宋朝韩亿个性方正稳重,担任尚书右丞,每逢见到各地有人检举官吏细小过失的,往往很不高兴,说:“当今天下太平,圣明的君主仁慈宽厚,虽是草木昆虫都想使之各得其所,一般做官的人,最大的愿望是做大官,再次也希望做个侍从什么的,当个小官,怎么可以因为轻微的过错使他在太平盛世一筹莫展呢?”

    屠先生大概正有这种心意吧?

    19、李孝寿宋庠

    【原文】

    李孝寿为开封尹,有举子为仆所凌,忿甚,具牒欲送府,同舍生劝解,久乃释,戏取牒效孝寿花书判云:“不勘案,决杖二十。”仆明日持诣府,告其主仿尹书判私用刑。孝寿即追至,备言本末。孝寿幡然曰:“所判正合我意。”如数与仆杖而谢举子。时都下数千人,无一仆敢肆者。[边批:快甚。]

    宋元献公罢相守洛。有一举子,行囊中有失税之物,为仆夫所告。公曰:“举人应举,孰无所携?未可深罪。若奴告主,此风胡可长也?”但送税院倍其税,仍治其奴罪而遣之。

    【译文】

    宋朝人李孝寿任开封府尹的时候,有个举子受到仆人欺凌,心里很愤怒,准备好讼状想到开封府控诉,后经同行的另一个书生劝阻才作罢。后来一时兴起,拿出诉讼状,模仿李孝寿的笔法写上判决:“不必审查,罚打二十大板。”但是并没有真打。

    第二天,那个仆人拿着这张讼状到府衙,控告主人模仿府尹大人的判决,私自用刑。李孝寿把那个举子叫来问话,了解了事情的前后经过以后,勃然大怒,说:“这样的判决正合我的想法。”

    当场就责罚了那仆人二十大板。[痛快!]并命令他向主人道歉。此举使得当时都城里数千个仆人,没有一个敢再放肆。

    宋元献公(宋朝人,本名庠,字公序,卒谥元献)辞去丞相之职,镇守洛阳。有一个举人行李中有漏税的东西,竟被自己的仆役检举控告。宋庠说:“举人进京参加科举考试,谁没有携带行李的?不可重罚。但是奴仆控告主人,此风不可断长!”

    他只把举人送到税务院去加倍缴税,那名仆役则被处以杖罚。

    20、胡霆桂

    【原文】

    胡霆桂,开庆间为铅山主簿。时私酿之禁甚严,有妇诉其姑私酿者。霆桂诘之曰:“汝事姑孝乎?”曰:“孝。”曰:“既孝,可代汝姑受责。”以私酿律笞之。政化遂行,县大治。《姑苏志》载此为赵懙夫事。

    【译文】

    胡霆桂在南宋理宗开庆年间任铅山主簿,当时私家酿酒的禁令很严。有一个妇人控告婆婆私自酿酒,胡霆桂诘问她说:“你侍奉婆婆孝顺吗?”她说:“孝顺。”胡霆桂说:“既然孝顺,就代替你婆婆受罚吧。”然后按照私酿的法令来责打她。此事传开之后,官府的政令变得遂行无阻,铅山县因而大治。这件事《姑苏志》有记载,只不过主角是赵懙夫,不是胡霆桂。

    21、尹源

    【原文】

    尹源,尹洙之兄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