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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bu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智囊 全TXT > 第26章
    但是,我如果去托人请求,让人去见韩郎的父母,又祈奏皇上取消韩郎远调,恐怕会连累他将来的升迁,影响就大了。”

    韩亿听到这些话,说:“岳父对我如此厚爱。”

    后来韩亿果然升任枢密,中书两府。

    [冯评译文]

    古人自爱又知爱人,不斤斤计较于眼前之利,大体上就像这种情形。

    101、公孙仪

    【原文】

    公孙仪相鲁,而嗜鱼,一国争买鱼献之,公仪子不受。其弟谏曰:“夫子嗜鱼而不受者,何也?”对曰:“夫唯嗜鱼,故不受也。[边批:见得透。]夫既受鱼,必有下人之色,将枉于法;枉于法,则免于相;免于相,虽嗜鱼其谁给之?无受鱼而不免于相,虽不受鱼,能长自给鱼。”此明夫恃人不如自恃也。

    【译文】

    春秋时公孙仪任鲁国宰相。平日喜爱吃鱼,全国人民争着买鱼送他,公孙仪不肯接爱,他的弟弟劝他说:“你喜欢吃鱼,又不肯接受别人的馈憎,为什么?”

    公孙仪说:“就是因为喜爱吃鱼才不肯接受。如果接受别人的鱼,对人难免就得低声下气,可能会违法;违法就会免除相位;相位一免,虽然想吃鱼,谁还会给?不接受别人送的鱼,而不致被免除相位,又能长久自给自足。”

    此正说明靠人不如靠己。

    102、孙叔敖

    【原文】

    孙叔敖疾将死,戒其子曰:“王亟封我矣,吾不受也。为我死,王则封汝。汝必无受利地!楚、越之间有寝丘,若地不利而名甚恶,楚人鬼而越人禨,可长有者唯此也。”孙叔敖死,王果以美地封其子,子辞而不受,请寝丘。与之,至今不失。

    【译文】

    孙叔敖(春秋·楚人)病重,临死前告诫儿子说:“大王屡次要封我邑地我都不接受,将来我死了,大王会封你。但是你一定不要接受土地肥美的地方。楚越之间有一个地方叫寝丘,地方偏僻贫瘠,地名又不好,楚人视之为鬼域,越人以为不祥,可以让子孙住得长久的只有这个地方。”

    孙叔敖死后,楚王果然要封给他儿子很好的地方,他的儿子不敢接受,请求寝丘。楚王于是把寝丘封给叔敖的儿子。结果一直到汉代,孙姓子孙依然在寝丘立足。

    103、范镇

    【原文】

    范纯夫言,曩子弟赴官,有乞书于蜀公者,蜀公不许,曰:“仕宦不可广求人知,受恩多,难立朝矣。”[边批:味之无穷。]

    [冯述评]

    国朝刘忠宣公有云:“仕途勿广交,受人知。只如朋友,若三数人得力者,自可了一生。”呜呼,真老成练事之语!

    【译文】

    范纯夫说:“从前有子弟将赴任新职,来向蜀公(即范镇,封蜀郡公)求介绍信,蜀公不答应,说:“在仕途上不可使太多的人认识你。接受别人太多恩惠,以后就很难在朝廷立足了。

    [冯评译文]

    明朝刘忠宣公(大夏)曾说:“在仕途上不可交游过于广阔,只要有两、三个好友在困难时鼎力相助,就可以很顺利的过一生了。”唉,真是老成练达的话啊!

    104、汪公

    【原文】

    王云凤出为陕西提学,台长汪公谓之曰:“君出振风纪,但尽分内事,勿毁淫祠、禁僧道。”云凤曰:“此正我辈事,公何以云然?”公曰:“君见得真确则可,见之不真,而一时慕名为之,他日妻妾子女有疾,不得不祷祠,一祷祠则传笑四方矣。”云凤叹服。此文衡山说,恨汪公失其名。

    [冯述评]

    见得真确,出自学问,狄梁公是也。慕名者未有不变,仕人举动,当推类自省。

    【译文】

    明朝人王云凤,知顺人,字应韶,出任陕西提学(掌官学政的官)时,台长(相当左右都御史)汪公对他说:“你去整顿风纪,只要尽你份内的事,千万不要超出范围,去捣毁滥设的祠庙,禁止僧侣和道士的活动等等。”

    王云凤说:“可这正是我们的份内事,您为什么这么说?”

    汪公说:“你看得真确的倒是没有什么关系,看得不真确而为了一时好名去做这种事,将来你的妻子儿女有病,有可能不得不祈祷拜神;你一祈求神明,就会被传为各地的笑话了。”

    王云凤听了非常佩服。

    这件事是衡山先生(文徵明)说的,可惜不知道汪公的名字。

    [冯评译文]

    对事看得真确,必须要有学问,狄梁公(唐·狄仁杰)就是有学问看事真确的一个范例。好名的人,没有不变节的。仕宦之人,一言一行当依此类推,多多反省。

    105、华歆王朗

    【原文】

    华歆、王朗乘船避难,有一人欲附。歆难之,朗曰:“幸尚宽,何为不可?”后贼追至,王欲舍所携人,歆曰:“本所以疑,正为此耳?既已纳其自托,宁可以急相弃耶?”遂携拯如初。

    【译文】

    华歆(三国魏·高唐人,字子鱼)、王朗(三国魏·郯人,字景兴)一起乘船避难,有一个人想投靠他们同行。华歆觉得有问题而推辞,王朗说:“幸好我们的船够宽,为什么不帮助他呢?”后来贼兵追到,王朗想丢下这个人,华歆说:“我原也考虑安危的事情,所以当时有些迟疑。但既然已经接纳他,怎么可以紧急时丢弃别人呢?”于是带着这个人一起逃走。

    106、下岩院住持

    【原文】

    巴东下岩院主僧,得一青磁碗,携归,折花供佛前,明日花满其中。更置少米,经宿,米亦满;钱及金银皆然。自是院中富盛。院主年老,一日过江简田,怀中取碗掷于中流。弟子惊愕,师曰:“吾死,汝辈宁能谨饬自守乎?弃之,不欲使汝增罪也。”[出吴淑〈秘阁闻谈〉。淑,宋初人。]

    沈万三家有聚宝盆,类此。高皇取试之,无验,仍还沈。后筑京城,复取此盆镇南门下,因名聚宝门云。

    【译文】

    巴东下岩院的住持拾得一个青磁碗,带回寺里,摘了数枝花插着,供奉在佛像前,第二天,碗中长满了花。又换一些米装在碗里,过一夜后,米也满了;装钱和金银都可以产生这样的效果。

    从此以后,下岩院的僧侣生活富裕多了。

    住持年老之后,有一天在渡江时,竟拿出怀中的碗丢入江水中。弟子们非常惊讶。住持说:“我死了以后,你们还能这种谨慎自守吗?把碗丢弃,是不想使你们增加罪过。”

    [冯评译文]

    沈万三(相传元末明初时的金陵富豪)家中有聚宝盆的事与此类似。明太祖高皇后要来试验无效,又还给沈氏。后来建筑京城,又取这聚宝盆镇在南门下,因而南门叫聚宝门。

    107、东海钱翁

    【原文】

    东海钱翁,以小家致富,欲卜居城中。或言:“某房者,众已偿价七百金,将售矣,亟往图之。”翁阅房,竟以千金成券。子弟曰:“此房业有成议,今骤增三百,得无溢乎?”翁笑曰:“非尔所知也,吾侪小人,彼违众而售我,不稍溢,何以塞众口?且夫欲未餍者,争端未息。吾以千金而获七百之舍,彼之望既盈,而他人亦无利于吾屋,歌斯哭斯,从此为钱氏世业无患矣。”已而他居多以价亏求贴,或转赎,往往成讼,唯钱氏帖然。

    【译文】

    东海钱翁本来住小房子,致富以后,想在城里居住。有人告诉他有一栋房屋,别人已经出价七百金,就要出售了,赶快去想办法,钱翁看过房屋,竟然以一千金与屋主订好契约。子弟们说:“这栋房屋已经议好价了,现在忽然增加三百金,不会太贵吗?”

    钱翁笑着说:“你们不了解,我们是小户人家,别人违约把房屋卖给我们,不稍微加些钱给他,怎能堵住众人的嘴?且欲望得不到满足,争端就不会平息,[此翁似乎听闻过大道],我们用千金买得七百金的房屋,屋主的欲望得到满足,而别人再也无利可图,在这间房屋里生老病死,从此成为钱氏世世代代的产业,绝无意外之患了。”

    不久,其他的房屋都因卖主觉得价钱吃亏要求补贴或转让,往往又打官司,只有钱氏家没人争竞。

    108、刘大夏

    【原文】

    刘忠宣[大夏]戍肃州,贫甚,诸司惮逆瑾,毋敢馆谷者,三学生徒轮食之。有参将某遣使致馈,敕其使不受勿返。公曰:“吾老,唯一仆,日食不过数钱,若受之,仆窃之逃,不将只身陷此耶?”寻同戍钟尚书橐赀果为仆窃而逃,人服公先识云。

    [冯述评]

    本不欲受,虑患乃第二义也。曹公在官渡,召华歆。宾客送者千余人,赠遗数千,皆无所拒,密各题识。临去谓诸君曰:“本无相拒之心,而所受遂多,念单车远行,将以怀璧为罪。”乃还所赠,众服其德。忠宣盖本此。

    【译文】

    明朝人刘忠宣(刘大夏)戌守肃州时,非常贫困。有关官吏都怕得罪宦官刘瑾,而不敢供给他膳宿,只有三个学生轮流供养他。

    有位副将派人送礼物来,且命令送礼物的人,礼物不被接受不能回去。忠宣公说:“我年纪老了,只有一个仆人,每天饮食费用不过几块钱。如果接受礼物,被仆人偷走,就不只是贫困而已了。”

    不久,同时戌守肃州的锺尚书之财物果然被仆人偷走,众人都佩服忠宣公有先见之明。

    [冯评译文]

    忠宣公本来就不想接受,考虑后患只是第二层意义罢了。

    曹操在官渡时征调华歆,送行的宾客有一千多人,赠送的礼物有数千件,他都没有拒绝,只是私下派人记录送礼者的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