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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4、韦孝宽李崇

    【原文】

    韦孝宽为雍州刺史。先是,路侧一里置一土堠,经雨辄毁。孝宽临州,勒部内当堠处但植槐树,既免修复,又便行旅。宇文泰后见之,叹曰:“岂得一州独尔?”于是令诸州皆计里种树。

    魏李崇为兖州刺史,兖旧多劫盗,崇命村置一楼,楼皆悬鼓;盗发之处,乱击之,旁村始闻者,以一击为节,次二,次三,俄顷之间,声布百里,皆发人守险。由是盗无不获。

    [袁了凡曰]

    “薛季宣令武昌,乡置一楼,盗发,伐鼓举烽,瞬息遍百里,事与李崇合。乱世弭盗之法,莫良于此。独宋向子韶知吴江县,太守孙公杰令每保置一鼓楼,保丁五人,以备巡警,盗发则鸣鼓相闻。子韶执不可,曰:“斗争自此始矣。”是亦一见也。

    大抵相机设法,顾其人方略何如。唯明刑、薄赋、裕民为弭盗之本。

    【译文】

    韦存宽任雍州刺史时,雍州路旁每一里设立一个记里土台,往往一场大雨下来就整个冲毁。韦存宽到任后,命令部下在每个土台处种植槐树。既免修复,又方便行人旅客。

    后来宇文泰(后魏·武川人)见了,叹息道:“哪能只有一州这样做呢?”于是各州都详细计算道路的里程,并种树为记。

    后魏李崇(顿丘人,字继长)任兖州刺史时,兖州本来有很多盗贼。李崇就下令每村建一座楼,楼上都悬挂着鼓。盗贼出现时则立刻急鼓告警。邻村一听到鼓声,先敲一响,再连敲二响,再连敲三响。顷刻间,鼓声传遍百里,各村都派人防守,于是盗贼没有不很快就被逮捕的。

    [袁了凡评语译文]

    宋朝薛季宣(字士龙)任武昌县令时,每乡建一座楼,有盗贼出现,就敲鼓并举烽火作信号,瞬间传遍百里,做法和李崇相同。乱世消弭盗贼的方法,没有比这样更有效的了。

    只有宋代向子韶(字和卿)任吴江县令时,太守孙公杰命令每一保设置一鼓楼,每保五个壮丁,负责巡逻警戒的任务,有盗贼就敲鼓相告。向子韶认为不可,他说:“这样做会开启各保之间的争斗。”这也是很有道理的看法。

    一般说来,相机行事,每人有不同的策略,要依现实的状况而定,很难说哪个一定比较有效。然而,刑罚公允、减轻赋税、使人民富足,这才是消弭强盗的根本之道。

    355、范仲淹

    【原文】

    仲淹知延州。先是,总官领边兵万人,钤辖领五千人,都监领三千人,寇出,则官卑者先出御。仲淹曰:“将不择人,以官为次第,败道也。”乃大阅州兵,得万八千人,分六将领之,将各三千,分部训练,使量贼多寡,更番出御。

    [冯述评]

    梅少司马客生疏云:“古之诏爵也以功,今之叙功也以爵。”二语极切时弊,夫临阵,则卑者居先;叙功,又卑者居后。是直以性命媚人耳,宜志士之裹足而不出也!分将迭出之议固当,吾谓论功尤当专叙汗马,而毋轻冒帷幄,则豪杰之气平,而功名之士知奋矣!

    【译文】

    宋朝范仲淹任延州太守时,延州惯例是总官率领边境士兵一万人,提辖率领五千人,都监率领三千人。盗寇一出现,官位低的先率兵出去抵御。

    范仲淹说:“将领的委派不从实际的能力去考虑,而以官位的高低为出兵的次序,这是必败的做法。”

    于是大规模检阅州兵,共得精兵一万八千人,分派六个将领来率领,每个将领各领三千名士兵,分别训练,衡量贼兵的多寡,再轮流出兵抵御。

    [冯评译文]

    少司马梅客生的奏章说:“古人依实际的功勋来颁赐爵位,如今则依爵位高低来决定赏赐的轻重。”这两句话真是切中时弊,在作战时阶级低的在前,在论功行赏时又在最后,这等于是拿职位低者的性命来讨好职位高者,难怪有志之士不愿为国效命。范仲淹分派将领轮流出兵的方法固然很恰当,我认为论功行赏奖时更应当奖励有实际战功的人,而不是把功劳归给居于高位不作战的人,这样豪杰之气才能平息,功名之士才知道奋发。

    356、徐阶

    【原文】

    世庙时,倭蹂东南,抚按亟告急请兵,职方郎谓:“兵发而倭已去,谁任其咎?”尚书惑之。相阶持不可,则以羸卒三千往。阶争之曰:“江南腹心地,捐以共贼久矣。部臣于千里外,何以遥度贼之必去,又度其去而必不来,而阻援兵不发也?夫发兵者,但计当与不当耳,不当发,则毋论精弱皆不发以省费。当发,则必发精者以取胜,而奈何用虚文涂耳目,置此三千羸卒与数万金之费以喂贼耶?”尚书惧,乃发精卒六千,俾偏将军许国、李逢时将焉。国已老,逢时敢深入而疏。骤击倭,胜之;前遇伏,溃。当事者以发兵为阶咎,阶复疏云:“法当责将校战而守令守。今将校一不利辄坐死,而府令偃然自如;及城溃矣,将校复坐死,而守令仅左降。此何以劝惩也?夫能使民者,守令也,今为兵者一,而为民者百,奈何以战守并责将校也!夫守令勤,则粮饷必不乏;守令果,则探哨必不误;守令警,则奸细必不容;守令仁,则乡兵必为用。臣以为重责守令可也。”

    [冯述评]

    汉法之善,民即兵,守令即将,故郡国自能制寇。唐之府兵,犹有井田之遗法,自张说变为弓广骑,而兵农始分,流为藩镇,有将校而无守令矣。迄宋以来,无事则专责守令,而将校不讲韬钤之术,有事则专责将校,而守令不参帷幄之筹。是战与守两俱虚也,徐文贞此议,深究季世塌冗之弊。

    阶又念虏移庭牧宣、大,与虏杂居,士卒不得耕种,米麦每石值至中金三两,而所给月粮仅七镮,米菽且不继。时畿内二麦熟,石止直四镮,可及时收买数十万石。石费五镮,可出居庸,抵宣府,费八镮可,可出紫荆,抵大同。大约合计之,费止金一两,而士卒可饱一月食,其地米麦,当亦渐平。上疏行之。

    【译文】

    明世宗时倭寇侵犯东南,东南一带的巡抚和按察史一再向朝廷告急,请派援兵。职方郎中(掌天下地图的官)却有异议,说若大军开派出,而倭寇早已逃逸无踪,责任由谁来负?尚书因此犹豫不决。

    宰相徐阶坚决要求出兵,朝廷还是只准备调派三千名弱兵前往。徐阶争辩道:“江南原是我国心腹之地,朝廷放由贼兵侵凌蹂躏已经很长一段时日了。我们如何在千里之外的京城凭空揣测贼兵一定会离开,又揣测他们离开以后一定不会再回来,并以这样无根据的臆测来阻止调派援兵。调派援兵一事,要考虑的唯有应不应该的问题。若不应派兵,则不论精兵或弱兵都不派,以节省费用。若应当派兵,就必须调派精兵,以求胜利。怎么能有名无实的做做表面工夫,让这三千名弱兵和数万钱的军费,白白送去喂饱贼兵呢。”

    尚书听着害怕起来,于是调派六千名精兵,由偏将军许国、李逢时率领。许国年岁已高,李逢时则敢于深入敌境,却往往疏忽戒备。因此初次接触作战时旗开得胜,却在追击时遇到伏兵而战败。

    朝臣都认为派兵剿寇是徐阶的主意,徐阶应负战败的责任。

    徐阶又上疏道:“依法,作战是将士的责任,而防御是郡守县令的职守,如今将士若作战不利,往往处以死刑;而郡守、县令却安然无事。然而若城被攻下,被处死刑的又往往是将士,而郡守和县令仅是降职而已。这么不公平的惩罚!怎么能鼓励将士出征呢?真正有权命令人民的只有郡守和县令,如今士兵与人民的比率是一对一百,又怎么能把作战与防守的责任都归于将士呢?郡守和县令若能克尽职守,粮饷必定不缺乏;郡守和县令若行事果敢,委派的间谍必定不会误事;郡守和县令若能保持警觉,敌方间谍必定无法得逞;郡守和县令若对民仁厚,地方的兵卒必能派上用场。此次兵败,微臣认为应该严厉处份郡守和县令。”

    [冯评译文]

    汉朝的方法很好,是因为人民就是士兵,郡守和县令就是将领,所以郡国能自行抵御贼寇。唐朝的府兵制度,还保存一些井田的精神。从张说把厨兵改为弓广骑之后,兵农才分开,后来遂演变为藩镇割据,有将帅而没有郡守和县令。自从宋朝以来,平时由郡守和县令专权,而将士又不研究用兵之术。一旦战事来临,郡守和县令却把责任完全交到将士身上,而郡守和县令又不参与筹画划,因此,不管是战是守都归于失败。徐阶的这个说法,显示他非常了

    解末世衰败纷乱的弊病。

    徐阶又顾虑敌虏移族放牧于宣府、大同一带,和百姓杂居,屯田士卒无法耕种,米麦每石涨到中等成色的银子三两,但军方每月发给士卒的伙食费只有七镮钱,根本吃不饱。是时京畿附近的第二期麦作已经成熟,每石只值四镮钱,可及时收买到数十万石的麦子,如果出价五镮钱,商人还愿将麦子出居庸关运抵宣府。如果出价八镮,麦子可出紫荆关运抵大同,大略合计一下,每石麦子子只要花上一两银子的代价,就可让每位士卒饱食一个月,这样做的话,当地的米麦价格也将渐次平抑。奏疏呈上之后,朝廷批准实施。

    357、种世衡杨掞

    【原文】

    种世衡所置青涧城,逼近虏境,守备单弱,刍粮俱乏。世衡以官钱贷商旅,使致之,不问所出入。未几,仓廪皆实,又教吏民习射,虽僧道、妇人亦习之,以银为的,中的者辄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