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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bu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智囊 全TXT > 第103章
    失主将盗匪遗失的小册呈送官府,官府按册子所记姓名捕人,都是本乡的纨绔子弟。官府认为他们就是打家劫舍的盗匪,然而他们的父母却认为自己的儿子平日行为虽不知检点,但还不至于沦为窃盗,因此对儿子的罪行表示怀疑。

    而那群少年喝酒聚赌召妓等事都是事实,少年在严刑拷问下都自承有罪。官府逼问他们赃物何在,少年们随意妄称埋在郊外某处,官府派人挖掘,果然挖出一批财物,少年们没想到竟然胡乱说中,彼此对望,害怕的说:“这是天要我死。”而一方面官府认为既已找到失物,只待处决人犯就可结案。

    有一指挥总觉得事有蹊跷,但又说不出所以然来,沉思许久后说:“我手下有一名蓄胡子的马夫,每次审讯少年犯,他就借故待在附近偷听。”于是又故意一连四次召来少年问话,发觉那位大胡子马夫总会在附近,审问其他人犯时,就不见大胡子马夫,指挥命人召马夫问话,马夫大喊冤枉,指挥再命人取来刑具,这时马夫才叩头认罪,请指挥摒退旁人后说:“我原来不清楚这件案子,只因那强盗贿赂我,要我每次在审讯少年犯时,都要记下大人及少年的对话,然后飞快报告他,他答应给我一百两黄金做为酬劳,至于能挖出赃物,是因强盗得知少年犯所说的地点,连夜挖洞埋藏的。”

    大胡子马夫说完,自动请求抓贼以赎罪,指挥命士兵换上便装与马夫一同前去缉捕贼人,贼人果然全部落网,少年犯也无罪开释。

    [冯评译文]

    明朝成化年间,皇帝在京师南郊举行祭天礼,典礼过后撤除祭器时,发现遗失一只金瓶。有名厨子在摆设金瓶的附近游荡,所以被当成嫌犯逮捕下狱。在严刑拷问下,厨子自承罪状,狱吏讯问厨子赃物的下落,厨子胡乱说,埋在祭坛前某处,但吏卒按厨子所说的地点挖掘,并没有找到。又痛打厨子一顿,厨子在拷打下已奄奄一息了。不久,真的小偷把金瓶系上金丝在市集上出售,有人觉得可疑,就向官府报告。经逮捕讯问后,原来是名卫士。卫士招供说:“窃得金瓶后,因一时没有适当藏匿的地点,只好埋在祭坛下。”离厨子所说的地点相距不过几寸,如果当初吏卒再挖宽几尺,那厨子就会惨遭冤死,侦讯人犯难道一定非要有类似大胡子的马夫在场,才会觉得可疑吗?唉!侦讯人犯真不是件容易的事。

    425、耿叔台

    【原文】

    某御史巡按蜀中,交代,亡其赀。新直指至,又穴而月去箧焉。成都守耿叔台[定力]察胥隶皆更番,独仍一饔人,亟捕之。直指恚曰:“太守外不能诘盗,乃拘吾卧榻梗治耶?”固以请。比至,诘之曰:“吾视穴痕内出,非尔而谁?”即咋舌伏辜。

    【译文】

    某御史巡按四川,离任移交时遗漏了一笔公款,新的直指使者(朝廷直接派往地方处理问题的使者)又称直指,赴任后,又将这笔公款挪入私囊。

    成都地方的长官耿叔台负责调查此项弊案,发现原先关于本案的基层官员均已他调,只有一位厨师未被撤换,遂命人将他逮捕。直指抗议道:“大人不去外面追查盗匪,却认定本官卧榻旁边涉有重嫌吗?”

    耿叔台置若罔闻,果然查出直指使者舞弊的证据,便诘问道:“本官看到起火点在内部,不是你,会是谁?”直指咋舌,旋即认罪。

    426、张鷟

    【原文】

    张鷟为河阳县尉日,有一客驴缰断,并鞍失之,三日访不获,告县。鷟推勘急,夜放驴出而藏其鞍,可直五千钱,鷟曰:“此可知也。”令将却笼头放之,驴向旧喂处,搜其家,得鞍于草积下。

    【译文】

    唐朝人张鷟(字文成,自号浮休子)当县尉时,有位百姓被路人割断系驴的缰绳,并且遗失了驴背上的鞍袋,搜寻三天仍无法寻获,只好报官处理。

    张鷟得知后,苦思甚久,终于想出一计。举行竞赛,比赛规则是,在夜晚将驴松缰,凡驴能寻获主人所藏的鞍袋,就可获得五千钱的奖金。张鷟说:“这样一定可以找到失窃的鞍袋。”

    到了比赛那晚,张鷟命参赛人松开缰绳任驴自行寻鞍,那头被路人割断缰绳的驴,却回到主人家,吏卒搜索住处,结果在草堆中寻获鞍袋。

    427、李复亨

    【原文】

    李复亨年八十登进士第,调临晋主簿。护送官马入府,宿逆旅,有盗杀马。复亨曰:“不利而杀之,必有仇者。”尽索逆旅商人过客,同邑人橐中盛佩刀,谓之曰:“刀蔑马血,火煅之则刃青。”其人款伏,果有仇。

    以提刑荐迁南和令,盗割民家牛耳。复亨尽召里人至,使牛家牵牛遍过之,至一人前,牛忽惊跃,诘之,乃引伏。

    [冯述评]

    煅刀而得盗,所以贵格物也。然庐州之狱,官不能决,而老吏能决之,故格物又全在问察。

    太常博士李处厚知庐州县,有一人死者,处厚往验,悉糟胾灰汤之法不得伤迹。老书吏献计:以新赤油伞日中覆之,以水沃尸,其迹必见,如其言,伤痕宛然。

    【译文】

    李复亨八十岁的时候才考中进士,被任命为临晋主簿。有一次他护送官马入府,夜晚投店住宿时,有贼人竟将官马全部杀害。

    李复亨说:“不想盗马获利却将马匹杀死,必定是与我有仇的仇家所为。”

    于是向客栈老板索取全部住宿旅客的名单,发现其中有位同乡,所携带的行囊中有把利刀。于是李复亨就对同乡说:“如果刀刃曾沾有马血,经火锻烧,刀刃就会变成青色。”

    同乡听了,只有俯首认罪,果然是受仇人指使而来。

    不久李复亨被荐举擢升为南和令,发生一件民家牛只被人割下牛耳的凶案。李复亨命牛主牵着牛绕村一周,走到一人面前时,牛儿突然惊惶跃起,经讯问,果然就是割牛耳的真凶。

    [冯评译文]

    知道用火锻烧刀刃找出凶手,这是由于深知物性;然而庐州狱官无法断案,而老狱吏能,其关键就在要深知物性,这得靠平日的多看、多问。

    太常博士李处厚治理庐州时,县中有一名百姓暴毙,李处厚前去验尸,但全不见伤痕。一名老书吏献计,用新赤油涂在尸体上再用清水浇尸,就能显现伤痕,李处厚照老书吏所说,果见伤痕。

    428、向敏中

    【原文】

    向敏中在西京时,有僧暮过村求寄宿,主人不许,于是权寄宿主人外车厢。夜有盗自墙上扶一妇人囊衣而出,僧自念不为主人所纳,今主人家亡其妇人及财,明日必执我。因亡去。误堕眢井,则妇人已为盗所杀,先在井中矣。明日,主人踪迹得之,执诣县,僧自诬服,诱与俱亡,惧追者,因杀之投井中,暮夜不觉失足,亦坠;赃在井旁,不知何人取去。狱成言府,府皆平允,独敏中以赃不获致疑,乃引僧固问,得其实对。敏中密使吏出访,吏食村店,店妪闻自府中来,问曰:“僧之狱何如?”吏绐之曰:“昨已笞死矣。”妪曰:“今获贼何如?”曰:“已误决此狱,虽获贼亦不问也。”妪曰:“言之无伤矣,妇人者,乃村中少年某甲所杀也。”指示其舍,吏就舍中掩捕获之。案问具服,并得其赃,僧乃得出。

    [冯述评]

    前代明察之官,其成事往往得吏力。吏出自公举,故多可用之才。今出钱纳吏,以吏为市耳,令访狱,便鬻狱矣;况官之心犹吏也,民安得不冤?

    【译文】

    宋朝人向敏中(字常之,谥文简)任职西京时,有名和尚路经一村落,见天色已晚,就央求屋主请求借住一宿,但被屋主婉拒,不得已,和尚只好暂且栖身屋主停放在屋外的车厢里。

    到了半夜,和尚突然惊醒,看见一名贼人背着一名妇人,手上提着包袱翻过屋墙后,匆忙离去。和尚不由在心中盘算道,早些时屋主拒绝我入屋借宿,现在若这屋主发现妻子跑了,财物也不见了,明天一定会找我算帐,不如赶紧离开此地。

    不料和尚因心慌没留意,竟误坠一口枯井中。坠入枯井后。才发现那位随强盗翻墙逃逸的妇人,已被强盗灭口,弃尸井中。

    第二天,屋主果然循着脚印追踪至到井边,把和尚送进官府,和尚百口莫辩,只好供认,自己先诱拐妇人携带财物与自己私奔,但因害怕屋主派人追捕,只好杀了妇人再投井弃尸,而自己也因不小心而落井,至于放在井边的财物,则不知是何人取去。

    狱卒将报告呈送府台,府台认为罪证确实,应即宣判。

    只有向敏中认为赃物遗失非常可疑,于是单独审问和尚,终于得知实情,于是派密探到各地访查。

    一天,密探走进村落中一家小吃店吃饭,老板娘听说他从府城来,就问他:“和尚杀人的案子,现在有没有新的发展?”

    密探故意骗她说:“昨天已判刑处死了。”

    老板娘问:“如果现在抓到真凶会怎么样呢?”

    “这件凶杀案已结案,和尚也处死了,即使抓到真凶也没有差别,官府不会再过问了。”

    老板娘说:“这话听了真难过,那妇人是我们村子里一个叫某甲的年轻人杀的。”

    接着把某甲的住处指给密探看,密探于是循所指方向将某甲逮捕并取出赃物,某甲坦承罪状,和尚也无罪释放。

    [冯评译文]

    前代明察事理的好官,他们之所以能顺利办案,往往得之属吏的大力协助,而吏卒往往是经荐举才任用,因此多半是可用之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