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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一九一九年到—九二○年,党员大会选出一个委员来指导我党的运动。

    根滑稽,这一个委员会竟采取我党所极端反对议会制度。

    我不愿附和这样笨的办法。

    不久,我不再去出席于委员会了。

    我只有为我自己作宣传,不问其他的一切。

    我不听任何无知者的劝诱而改变方针,同时不去干涉他人的分内事务。

    等到新章程一经采用,我就被任选为党中的总理,因此我便取得了必要的威权及附带的权利,这种愚笨的办法也就立即废止。

    用实行专责的原理,去代替委员的合议制。

    总理是负责指挥这个运动的全责的。

    日子长久了,大家就公认这种原理是合乎自然的,至少在党的统治上该是这样。

    委员会只有空谈而毫无一些成绩,所以如果把它来解散最好使他们去从事实际工作。

    眼看着他们一声不响的离职,以后不知到那里去了,不禁要令人笑起来。

    因了这事使我想念到同样的大制度,那是国会(reichstag)。

    如果叫那些坐谈的议员去担任实际工作,尤其是要他们各人对于工作须负责任的时候,他们必定会迅速的鸟兽散了。

    一九二○年十二月,民族观察报(volkischerbeobachter)由我们来接办了。

    这个报纸,我们从名字上就可以知道对于人民的意见是多所爱护的,现在变为民族的社会主义德国工人党的机关报了最每星期刊行两次,到了一九二三年的春天改为日报,又到了是年的八月底,于是便扩展而成为所共和的大张的形式。

    民族观察报是一种“民族”的机关报,它有着长处,自然也有它的谬误和弱点。

    它的内容虽然不错,然而它不能作为商业经营。

    原想此报由众人来定阅,以报费来维持生命的,可是它不知道和他报去竞争,以谋自己的生存,徒然用爱国的人们的一些报费去弥补营业不良的损失,而且他们不知道他们自己的不当。

    我看到这种危机,于是颇费苦心去极谋救济。

    在一九一四年大战的时候,我曾认识了马克思·阿曼(maxamann),他现在在本党中提任着事务主任,一九二一年夏季的某一日,我偶然到了这位军队中的老友,我便请他担任党中的事务主作任,因为他在那个时候已经有了优缺,所以迟疑了好久,才开始答允。

    可是有一个条件就是他不愿意被庸碌的委员会所牵制,而愿意对唯一的领袖负责。

    结果他挑选了几个人去任报馆的编辑。

    这几个人以前曾隶属天马维利亚人民党的;但是,依他们的工作成绩而论,那是极能胜任的。

    这种试验,成效卓著这就是因为本党以忠诚坦白的态度去赏识人才;所以能够使职员心悦诚服,比较往日所收的效能尤为迅速而稳固。

    以后他们便成为良好的民族社会党员了。

    非特他们的言谕是这样,而且还能见之于实行。

    他们在吾党新运动中所做的工作,都很切实坚定,而出于至诚的。

    在两年当中,我的见解慢慢他获得了实现,至小就最高的领导机关而言,我的见解,在现在党中已经成为极自然的事了。

    一九二三年十一月九日的事件,足以证明这种制度已经获得了成效,当吾在四年前加入这运动时候,那时党中还没有一颗橡皮图章。

    到一九二三年十一月九日,吾党遭到解散,财产都被没收,一切贵重的物品,以及报纸所值总数已超出十七万金马克了。

    第十二章工会问题

    我党运动的迅速发展,使我们不得不于一九二二年采取一种态度,来对付某一个问题,这问题直到现在还没有完全解决。

    我们会竭力的去研究一种最敏捷而最易的方法,使运动深入到群众的心里,但是常常会碰到一种阻力,如果永远和我们的意见相反,而工人政治组织,也操在他们的手中,那么,工人决不会完全永远来归附我们的。

    在本分的上编中,我已经论及工会的性质、目的、以及工会的重要。

    照我的意思,如果不是用国家有政策(这种政策也是常常没有结果的。)或是教育上的新思想,使雇主对工人的态度,稍微有些改变,那么工人除了从经济生活中的平等权利上着应,去保护他们自己的利益以外,再没有其他的办法了。

    我继续说着,如果是因为这缘故,而无法防止—切常,使社会生活以重大损害的不平,那么这种保护行为,实在是有害于整个民族社会的。

    我又说,在雇主中,如果还有不知道实社会的义务,甚至不知道人类基本的权利的。

    那么工会当然是有着它的必要的。

    依目前的事态来观察,我深信工会决没有可以废除的。

    实在,工会在民族的经济生活中,确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制度。

    民族社会主义运动的目的,是在替人民实现民族社会主义的国家,我们确信将来的民族社会主义的国家当中,每一个制度,必定要把这种运动的本身作为根基。

    如果说握到了权力,就可以实行无论怎样的改革,既不心有什么的运动来作为基础,也不须去征求对于这种运动素有训练的人才,那么,这是一种十分谬误的见解。

    在这里,就明了一个原则,就是精神往往重于形式。

    因为形式的创造是十分快速的。

    决没有一个能够在他的文件中去取出一张新的审法草案来,并且再希望能够凭藉了一张最高机关的命令,就可以“施行”的。

    这一种的草案虽然可以试验,然而决能久存,差不多和流产没有什么两样的。

    我记得威玛法在产生的时候,有人想用一种新宪法和新国旗来对德国的民族作欺骗,在过去的半世纪中,这种宪法和新国旗,大都对我民族是毫无关系的。

    民族社会主义的国家,都应该避免这种试验,因为民族社会主义的国家,应该从长期的运用组织中产生出来的。

    所以民族社会主义运动,应该自己有一种工会的组织,而且必须认识这种组织的需要。

    民族社会主义的工会,它的性质究竟是什么?什么是我们的任务?什么是工会的目的?

    民族社会主义的工会,并不是阶级斗争的工具,而是代表工人的机关。

    民族社会主义的国家,不知道有阶级,不过从政治方面看来,有一种叫做公民,而公民是具有绝对平等的权利和义务的。

    除了公民之外,还有一种叫庶民,庶民是绝没有政治上的权利的。

    工会制度的主要目的,并不是阶级斗争,可是马克斯主义硬要叫它成为阶级斗争的工具。

    马克斯主义首先创设这种经济的武器。

    而国际主义的犹太人,就来用破坏自由独立的国的经济基础,毁灭这种民族的工商业,而经营他们自己的工商业。

    他们的目的。

    是要使民族去做那不分国界的犹太人所操纵的金融界的奴隶。

    民族社会主义工会,并不是主持能工当作破坏民族生产的工具的,而在增加生产,使物品能够畅销,他的方法是在打倒一切的弊端;因为这种弊端是含有反社会的性质,并且阻碍经济和全民族生活的效率的。

    民族经济的繁荣,就是本身的物质上的幸福,这是民族社会主义的工人,应该知道的。

    民族社会主义的雇主,也应该知道工人的幸福,和快乐,就是他的大企业存在和发展所必要的要件。

    民族社会主义的工会,并不能和他种的工会并存,因为民族社会主义的工会,必须认识它自己的任务的普遍性和由这种任务所产生的义务,不被其它组织所阻碍,并且还须发展它自己的特色。

    它不能和他种同类组织人妥协,而且还须保持绝对独立的权利。

    在过去,曾有不少的反对我们独立行创立工会的议论,但是到了现在,还是一样。

    我不愿考虑各种必要失败的试验。

    像从工人血汗所得的工资当中,去提取一部分用以来维持工会,而这工会,又是未必一定有利于他们会员的,所以我必定认这一点是不对的。

    在一九二二我们的行动,就是根据了这种意见的,其他的人士,在表面也像是有着过人的见识,大家去着手创办工会。

    可是没有多少时候,他们便烟消云散,结果和我们一样。

    所不同的就是我们以前既不欺入,也不自其而已。

    第十三章德国在大战的联盟政策

    在日耳曼帝国时代,外交政策既是变换不定,便是同盟政策也产没有遵照了适当的原则。

    在革命以后,这种情形,不但没有改过,而且不愈弄愈糟。

    譬如在战前,政治思想的混乱,便是外交失败的主要原因,那么在战后外交失败的主要原因便是缺乏诚意了。

    因为凭藉革命的手段去从事于破坏运动的政党,势必对于以复兴德国为目的的同盟政策是不放在眼中的,这是十分明显的事实。

    当民族社会主义德国工人党还在一个不出名的小团体的时候,多数的同志,对于外交政策上的问题,大都抱着一种漠然的态度。

    因为我们要争取对外的自由,主要的前提之一,就是在首先要除掉我们所以溃败的原因,并且还须扑灭从中渔利的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