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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近一带都可闻到这种气味。([日]山冈繁著《访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战争受害地区》第9页)

    可见,燕子矶的集体屠杀不是个别人的道听途说,而是有广泛的文字记载,不能视为谎言或误传。既是事实,必定还有其他证人。

    抗战胜利后,国民党当局对日军在南京的暴行除依靠军统、中统、警察厅及各行政机构进行统计外,还成立了南京大屠杀案调查委员会。对燕子矶的集体屠杀,调查人李龙飞在1945年10月1日的呈报中说:

    罪行事实:民国二十六年十二月间,在燕子矶一处,杀毙我解除武装青年在五万人以上,尸横遍野,惨不忍睹。

    同日,中央统计局职员陈万禄向组织呈文报告说:

    余谨将亲见敌人罪行之事实,据实陈述如下:

    敌人有计划之恐怖行为,敌占南京时任意杀戳。在燕子矶江滩我解除武装被其杀害者五万人以上。

    可以肯定,李飞龙的报告来自在燕子矶当地调查报告。后者则是情报,材料的来源很可能就是李飞龙调查的结论。二者不可忽视的缺陷都说我解除武装者”,没有提到被杀害难民的数目。

    陈光敬叙述日军在八卦洲集体

    屠杀军民致广松信函

    (1945年12月27日)

    广松先生台鉴:来表得悉令郎怀金君给敌人残杀,至感痛心。本人决代转呈上峰,与敌人结算此一笔血帐,为死者申冤。又八卦洲一表,所填未详,闻该处欲渡江之军民,约10万,俱给敌人扫射,尸体蔽江,江水停流,此千古浩动,有心人莫不发指。

    前面已经提到:燕子矶江滩与八卦洲隔江相望,若是睛天而江上又无雾,对岸停靠的船只肉眼都能数出。而八卦洲虽有内江和外江之分,但洲内并无很集中码头,不可能一处集中“约10余万”人。燕子矶江滩集聚的约10余万人,也不是单纯去八卦州的,而包括直航江北的卸甲甸、通江集、九里埂、沙洲桥、划子口、大河口以及内河东沟、瓜埠、六合等地。所以陈光敬先生的“又八卦州一表……约10余万”指的就是燕子矶江滩上集聚的“约10余万”人之众。由此,我们可以推测出在燕子矶被集体屠杀的一说是2万以上,一说是5万人以上,有的则说约10余万人。这三个数字到底哪一个数字正确可靠呢?从材料的来源看,郭国强是屠杀现场的目睹者,称得上是第一手资料,可靠性最强。但三台洞和燕子矶江滩有一定距离,所目睹被屠杀的人数和对象就不那么准确;然而可准确地证实燕子矶江滩上发生过集体大屠杀。唐广普的证言可证明“燕子矶街道上有那么多被屠杀的对象。郭岐的叙述证明燕子矶集体屠杀后留下的部分惨状。说其是部分,一是漂浮在江面上的尸体大部分汇入江中的激流冲到长江下游去了,只是在回水湾处才残留下少量尸体。二是残留下的尸体中可能还有上新河、下关等地集体屠杀被江水冲下来的尸体。

    其他资料的来源当然是来自当地群众中的调查,具有相当的准确性,视为历史资料也完全是应该的。燕子矶的集体屠杀未能找到更多的幸存者和目睹者,客观上有其原因:第一、当地人先于难民逃到江北去了,留下的看家守门者已被日军杀害;第二、燕子矶本身就是过往客商的码头,由这里逃到江北去的难民散居在苏北、皖北,以致山东、河南等省;第三、八年抗战中这一带都是战场,或参加抗战而牺牲,或为民被日军屠杀;第四、抗战胜利后国民党当局对整个南京大屠杀的调查深度和广度都有限,许多很有价值的直接见证人被忽视;第五、解放后,人民政府对南京大屠杀的史料曾做了大量工作,但到后期,由于一些幸存者和目睹者死亡,失去了这一部分证人。但是,既然南京大屠杀是历史事实,不管日本一些右翼分子如何狡辩、抵赖,也不管日本投降时他们如何下力气去消灭罪证,但总会有些证据留下来了。

    日军在南京销尸灭迹15万具就是证明。

    日军集体屠杀南京军民后,将尸体大部分扔进长江中,部分用汽油焚烧后掩埋,妄图以此方法来销尸灭迹,逃避罪责。

    据可靠材料证明,仅1937年12月14日至18日这5天中,日军就销毁尸体15万具,其中包括2100名伤虽重却未断气的活人。现已查明,由南京碇泊场司令部“处理掉”下关地区的尸体10万具,由城内作战部队“处理掉”城内的尸体5万具。

    南京碇泊场司令隶属华中碇泊场司令部,又称第二碇泊场司令部,于1937年10月在大阪编成。1937年10月至1938年8月期间,司令是铃木义三郎中佐。该司令部随作战部队于12月13日进入南京,设于下关码头附近。司令部当时编制人员32人,司令官、次官各1人。军官15人,军士15人。军官中少佐2名,一名叫安达由巳,另一名叫太田寿男,均为司令部部员。

    南京碇泊场司令部到达南京后即接受处理下关地区中国军民尸体的任务。14日至15日两天,由安达由巳全权负责,在下关地区“处理掉”尸体6.5万具,其中包括伤重未死者1500名。处理尸体的工作日夜进行,将尸体从下关码头及其在下游投入江中者计3.5万,经船运至浦口东沿江烧埋计3万。

    15日,太田寿男到达南京,立即接受与安达共同负责处理下关地区尸体的任务。司令部拨给安达和太田30只船、10部卡车以及负责运尸的部队士兵800名。安达和太田把下关划为东、西二区,安达负责西区,太田负责东区,各分15只船、5部卡车,分别带领400名士兵从事销尸作业。远离码头地区的尸体,由士兵用铁钩子将尸体搭上卡车。有重伤未断气者,先用铁钩子猛击其头部或胸部,将其打死后再拖上卡车,运至下关江边,或直接抛入江中,搬上船再从江心扔下。

    16日始至18日,3天中共处理掉尸体3.5万具,其中包括重伤未死者600名。这3.5万具尸体中,安达处理了1.6万具,含250名重伤未死者;太田处理了1.9万具,含350名重伤未死者。

    自14日至18日,南京碇泊场司令部共处理10万具中国人尸体,加上作战部队处理的5万具,总数为15万具。在整个15万具尸体中,军人为3万,其他均为南京市民。市民的尸体中有男有女,有老人也有儿童。

    通过这份材料,再次证明中国军事法庭关于日军集体屠杀我19万同胞的判定是完全有根据的。

    也许田中之流又会耍起算术的技能,狡辩说:800人,5天内处理10万具尸体,每天2万具,每天每人25具,又要用汽车装到码头上,再从码头上用船装到江中心扔尸,是不可能的。再说10辆卡车,每车装60具,要装1666多车,也是不可能的。同理,用船装也是不可能的。又再说汔车装尸、运尸、卸尸都要耗时费秒,5天之内不可能运送10万具尸体。同理,30只船运完10万尸体也是不可能的。总之,南京碇泊场司令部5天内销尸10万具是来自中国方面的编造。不对!我们已经证明:日军在南京集体屠杀计29案完全是事实。日军集体屠杀场地主要选择在沿江一带,目的就是为了便于销尸灭迹。可以认定,南京碇泊场司令部在下关销尸10万具就是日军在下关集体屠杀我军民的数字。也就是根据这个日军称之为“战绩”的数字,华中方面军才向南京碇泊场司令部下达销尸10万具的具体任务。5天内,如果全部从距离下关很远的各街各巷,用10辆卡车把10万具尸体运到江边上有一定难度。但是,不应忘记:日军在下关一带的集体屠杀都在江边,这10万具尸体中在屠杀的当时便有一部分落入江水,已被江水冲走。正如第六师团所属辎重第六联队的小队长高城守一在《扬子江在哭泣——熊本第六师团出兵大陆的记录》所叙述亲眼见到的惨剧:

    在汀线,尸体像漂流的木头被波浪冲了过来;在岸边,重叠地堆积着的尸体一望无际。这些尸体差不多像是来自南京的难民,可能有几千、几万,数目大得很。

    第二部分第22节铁证如山(14)

    可见,集体屠杀的当时一部分尸体已被江水冲走,另一部分“重叠地堆积着的尸体一望无际”。处理后一部分尸体只需用铁钩子从岸边拖下水去便会被江水冲走,无需动用卡车和船只转运,非常方便。

    南京碇泊场司令部销尸10万具算是完成华中方面军司令部交给的任务。但前者只把交通要道处堆积的尸体或运走,或就地销尸。然而散落在一些偏僻地方的尸体并未去寻找,仍暴尸于日晒雨淋。所以后来才有金国桢等在草鞋峡、宝塔桥等地掩埋零散或在偏僻地方的尸体的可能性。同时,前面已经陈述:日军在草鞋峡和鱼雷营曾边集体屠杀边销尸灭迹。在这方面鲁*3等人已经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时出庭作证,这里不再重复。

    总之,铁证如山,侵华日军攻陷南京后,对我无辜居民和放下武器的中国士兵进行了长达6个星期的血腥大屠杀。据不完全统计,集体屠杀军民19万余人,零星杀害居民仅收埋的尸体就达15万多具,被屠杀的总数在30万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