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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bu小说网 > 穿越小说 > 龙将 > 第5章
    酣畅淋漓几场大胜下来,夜归天的声望已经达到了新生代将领的顶点。俗话说,偶像的力量是无穷的,帝国军队一扫颓势之后,很多少壮派军官开始主动运用夜归天的“流氓”思想,逐渐形成了一个新兴的军官团体。京军三大营可以算作他们的大本营,而他们的核心就是有着“流氓龙将”之称的夜归天。

    “我不想做魔王,我只想做个好人,但如果做好人要受人欺侮的话,那我宁愿做魔王!”

    走到营门处,夜归天停了下来,手扶着鹿砦眺望远处,心里略微有些起伏不平。

    从龙神帝继位之后,龙国一刻都没有消停过。所谓盛世而衰不过是个借口,真正的原因还是朝廷的腐坏。

    龙神帝多年不理朝政,贪官污吏横行不法,世家大族欺良霸善,加之天灾不断,造成国内饥民无数,军兵的叛乱时有发生,各处诸侯已有严重的离心倾向,随时都有分崩离析的可能。而帝国周边地区也不太平,沿海各地倭寇猖獗,河套平原北胡扰边,加之西南蛮夷之地久有不服之心,整个龙国如今好像是一个大火药桶,只要一丁点的小火星,就有可能整个被引爆。

    “文既不足以安邦,只有靠武来定国了。”夜归天心里暗暗叹了口气。

    推翻龙国的白龙王朝,夜归天不是没想过。他从来不是个安分守己的人,如果把这个腐败的朝廷能够推翻掉能够让老百姓过的更幸福些,那他宁愿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去造反。

    夜家是龙国开国的二十八家贵族之一,老祖宗封爵武安候世袭罔替,上一代的武安候是夜归天的父亲夜成则。夜成则说过,如果夜家不能继续传承香火,那问题一定是出在夜归天身上。

    所谓知子莫若父,夜归天的那些极端想法,他老爹最清楚。夜归天的本事究竟有多少,他老爹也最明白。

    “你真的打算把夜家百年的基业都赔上去么?”

    “我是在为夜家开创千秋伟业!”

    “如果你失败了呢?”

    “成者王侯败者寇,人总有一死,没什么好说的。那时候我虽然会死,但我死后的世界一定会有不同!”

    夜成则说服不了他的宝贝儿子,所以他只有尽力地去帮夜归天。

    军中的岁月虽然过的艰苦,却使夜归天聚拢了最初的班底。当夜归天征战沙场十年之后,他的职位已经和他老爹持平,而功劳薄上的成绩早就远远地超过他老爹了。

    夜成则是病死在军中的,不算善终,不过实现了马革裹尸的夙愿。他死那年,夜归天二十三岁。

    二十三岁的热血青年,十多年的征战杀伐。

    早已经记不清砍了多少倭寇的头颅,饮了多少胡虏的热血,年岁在一天天变老,功劳簿上的军功却一笔笔在增加,他夜归天也由一个小兵蛋子成长为一个杀人如麻,战无不胜的“流氓龙将”。

    在他哥哥夜先勇出使胡国被杀之后,夜归天便继承了武安候的爵位,并顺利地升入京军,成为了神机营的统领。

    神机营的副统领白敬业,吴良,常羽冠这三人也都是勋旧子弟,他们的祖宗曾经为龙国的江山立下汗马功劳。“黑白无常”四家世代交好,这一代的四人也可算是打小交心的兄弟。

    自古完人多庸人,有才能的人大多有各式各样的毛病。如果说征战沙场,“四大魔王”那都是一条好汉子。不过若是没有战事的时候,他们在军中闲着无事,那几乎就跟祸害没什么区别。

    市井传闻中的“四大魔王”没一个好人:白敬业好色,常与人争风吃醋,只可惜又不懂得怜香惜玉;吴良吝啬贪财,吃霸王餐是家族的优良传统;常羽冠性子暴虐,一言不合即拳脚相加,唯一的好处是从来不欺侮百姓。

    夜归天是个护短的人,也常因为兄弟的事情与人发生摩擦。作为军人,遇到麻烦解决的方法是最简单直接的。动拳头,打不过了就动刀子。这一年多来他们兄弟四人在京城也算是打出一片天地了,尤其是常羽冠,只要有架打的地方,绝对少不了他,为此夜归天不知道骂过他多少回了。

    就夜归天而言,他这个人基本是没什么缺点的,如果硬要找出一个的话,就是贪杯,喜欢喝酒,而且喝醉了喜欢闹事。多情累美人基本没他的份,但酒醉鞭名马的事他却常干,也因为发酒疯着实得罪了一批人。

    京军原本是护卫京城的主要力量,地位尊崇,但自从成立禁军龙虎卫之后,三大营的地位就下降了很多,基本上就变成了专门的野战部队了。

    “嗒嗒嗒嗒”一阵马蹄声响过,一彪人马由远及近飞速驰到。

    夜归天抬眼看去,夜色中看的不甚清楚,只觉得风尘滚滚,如同山呼海啸迎面扑来。

    “驻马!”声如炸雷,响彻三里。

    驰来的那十数匹黑马在鹿砦前一齐停住,马上之人飞身而下,带住缰绳,整齐划一。

    带头一人黄色面皮,豹头环眼,身着玄色重铠,样貌威猛。

    “啊,杨三千,来的好快啊,寻死也没这么着急的吧!”夜归天左臂胸前一横,戏谑般地敬了个军礼。

    “嚯嚯,老酒鬼,阎王要你三更死,谁敢留你到五更啊!”说着,那人也依样画葫芦,屈臂还了一个军礼。

    来者正是三千营的统领杨公时,他统领着三千营的三千精锐骑兵,人称“铁甲龟背杨三千”。这支队伍虽然人数少,但战斗力惊人,以前是充作皇帝的仪仗队,现在作为野战部队是负责冲锋。

    这支骑兵部队比北胡的“虎狼骑”还要略胜一筹,拥有整个东方大陆最强的冲击力,士兵都是精挑细选,猛武彪悍,作战勇敢,上阵杀敌无不是以一当十。

    杨公时今年才三十二岁,勇冠全军,使一条“破甲枪”,曾经一枪裂十层重甲,威震龙国。三大营的统领相互之间交情甚好,尤其是杨公时与夜归天,更是亲如兄弟一般,是故也经常相互开一些不入流的玩笑。

    “如此急促,老酒鬼何事相招?”杨公时将马交给亲兵带好,问夜归天道。

    “呵呵,兄弟想你了呗,我准备了些酒菜,想找杨兄喝一杯。”

    杨公时凑到夜归天身前,狠狠抽了几下鼻子,哈哈大笑道:“喝完了才想起我,你这个兄弟可不够意思啊。”

    “呵呵,酒入愁肠,一人独饮无趣,想起兄弟是正常的啊。”

    “来,我猜猜你为何喝闷酒。猜对了,你要把你的青叶花雕送给我!”

    “鬼要你猜,花雕不可能,老白干倒有几斤,你要不要?”

    “吝啬,你都跟那个吴良差不多了。”

    “呵呵,人家不在这里,你就背后说人坏话!”

    “他就是在这里,我也照样说!”

    两人正说笑着,另一彪人马也赶到了。

    “风兄也来了,老酒鬼没安好心啊!”杨公时回头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夜归天道。

    “呵呵,生我者父母,知我者杨兄也。其实我老早看你们两个就不顺眼了,这次有机会,一定把你们两个一起宰掉!”夜归天嘻嘻哈哈,玩笑似的说道。

    “杨兄也在这里啊,呵呵,咱们可是难得一见啊。”一身藏青皮铠的风纹章跳下马来,对杨公时和夜归天先行了军礼。

    “风兄好啊,呵呵,最近也没见着你,不知道是不是又在修炼那个什么狗屁密法了?”杨公时笑着还了礼。

    风纹章臊了个大红脸,他还没来得及说话,早被跳过来的夜归天一把捉住,反复打量了一番,长长出了一口气,略显夸张地拍拍胸口,回头对杨公时道:“还好,暂时还无生命危险,看来得加紧时间修炼了,免得我们都死了,留他一个在世上受苦。”

    “哈哈哈哈”说完,夜归天忍不住狂笑了起来。

    杨公时笑道:“风兄的那个大法要是修炼成功,说不定连带着我们一起鸡犬升天,到时候咱们一起做神仙快活,又怎会留他一个人辛苦呢?”

    风纹章臊的无地自容,望着面前这两个一唱一和的人,咕噜道:“老实人受欺负呀!”

    “你是老实人?哈哈哈哈,笑死人了。”闻听此言,夜归天和杨公时一起笑了起来。

    笑完,夜归天左手拉着风纹章,右手一拍杨公时的肩膀,说道:“好了,不说废话了,咱们进去喝酒吧!”

    杨公时一耸肩,郑重其事道:“你的地盘,你作主。”[手机电子书:17z.]

    夜归天听完一笑,扭头对亲兵叫道:“拿把笤帚来,让杨将军帮咱扫扫营房!”

    亲兵自是知道夜归天是在和杨公时开玩笑,喏了一声,却并没有去取笤帚。

    风纹章笑道:“老杨啊,你也有今天,哈哈,取笑人者人恒取笑之。”

    杨公时装作不满地瞪了风纹章一眼,装腔作势道:“你要是以后到了我三千营,我发配你去扫雪隐!”

    风纹章一呲牙,道:“我怕你?你三千营那么点人,雪隐也没多大。嘿嘿,你要是到了我的五军营,扫雪隐能扫死你!”

    杨公时笑道:“那你敢不敢拿你的五军营和我的三千营拼上一阵?”

    风纹章的兵丁自是不如三千营的勇悍,但作为军人,是宁死千军,不折一阵的。

    这要是气在势上输了人,那以后再遇见了肯定抬不起头来。所以风纹章虽然自知五军营的兵丁斗不过三千营,但既然杨公时提出来了,若是不答应,面子上肯定过不去。而且杨公时虽然是用开玩笑的方式说的,但谁知道里面没有深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