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bu小说网 > 穿越小说 > 龙将 > 第29章
    两军对峙,顺德城南三里处。

    夜归天知道林天逆肯定已经看到他了,但是林天逆把城门都钉死了,早存下了与城存亡之心。虑及此处,夜归天不由得有些后悔。他明知道林天逆是抱着必死的决心,却没有硬下心来撤掉这个倔强节度使的职位,不但害了林天逆,也使他的铁石心肠出了点破绽。

    战场之上无父子,考虑的本来就只有胜负,其他的一切都无关重要。

    正思忖间,对面的骑兵已经聚集有两三万人之众,而且骑的都是白马,这队骑兵与之前厮杀的骑兵完全不同,刀枪闪耀,盔明甲亮,士气高涨,杀气腾腾。

    忽然骑兵中间闪出一条道来,四五骑白马到了两军阵前。

    当头一个中年汉子,身着烂银锁子甲,外罩白袍,手持一柄战斧,身后背着一柄长弓。往面上看去,面如冠玉,浓眉大眼,鼻正口方,若非额头上有一道三寸长的伤疤,简直是个完美的人物。

    这是苍穹么?常羽冠拿眼看了一下他大哥,夜归天摇摇头,这应该是传说的北胡第一军帅-大风。大风是北胡的第一勇士,不但武艺高强,一手箭法出神入化,更兼兵书战策无一不精,往日里屡败龙国大军,是龙国第一个想要铲除的北胡大将。

    他手中的斧头名为“狂浪”,是北海千年玄铁寒冰打造,不但坚不可摧,而且舞动之时会有冰风产生,端的夺人心魄。他背后的弓叫“天火”,射程千步,无坚不摧,在北胡军中仅次于大荒西王母的“震天弓”,乃是不可多得的神兵利器。

    大风的威名,夜归天早有耳闻,他很渴望与大风一战,在战场上击败这近乎于无敌的“战神”。他知道大风在北胡已经近乎于神的存在,连国主都不能掩盖他的风采。只要能击败大风,北胡就失去了必胜的信心,可是他能击败这无敌的战将么?

    跟在大风身后的是一个青年,也可以说是一个少年,长相与大风相似,不过更为峻峭,少了一些大风的英武之气。他也是穿着一身银甲,手中空无一物,身后背着一具奇怪的弓箭。这弓丈长,弓臂有大汉手腕那么粗,弓弦是绞在一起的红、黄、黑三色线,每根也有指头那么粗,这弓若是没有千斤之力,恐怕是拉不开的,不知这少年背着这奇怪的弓箭做什么。

    “震天弓!”

    夜归天见着这弓,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冷气,说他不怕,那是假的,只不过他很好地掩饰了他心中的震撼。一日之间,得见神州大陆两大名弓,而且都是掌握在敌军手中,若是两军对阵,恐怕己方大将是要小心了。

    他看了看一身火红盔甲的常羽冠,心中有些担忧。常羽冠的甲衣已经是千锤百炼的寒铁打造,但恐怕也经不起这两大名弓的冲击。看来有必要要皇帝打开皇宫密藏,取出那些开国前辈用的二十八宿战凯甲衣了。

    这边不提夜归天的心理变化,再说胡兵这边骑白马的人。

    跟在大风身后的青年就是北胡的国主苍穹。苍穹是个神秘的人,在他当国主之前,没人知道他是谁,可是在他父亲死后,他联合大风一举击杀了他的四个哥哥,成为了北胡的新国主,并且在一年的时间里东征西讨,将各地的反叛势力一一镇压,若说还有什么遗憾的话,那就是没有控制住左右两路军的军帅,他的叔伯斡达汗和铁穆尔汗了。

    苍穹身边是一个全身都罩在白袍里的女人,只能看到两只亮灼的眼睛,连带着缰绳的双手都套着手套。这是谁呢?

    夜归天拍马到了阵前,将佩刀放回刀鞘中,暗中扣紧了“血饮”,对大风举手致敬。

    大风将“狂浪”在得胜钩上挂好,也向夜归天拱手致敬。

    “来者可是军帅大风?夜归天在此恭候多时了。”

    “哈哈哈哈,开战以来第一仗败在‘无敌龙将’之手,也算不冤枉了。”大风的声音清韵悦耳,却透着一股自发的豪迈气概。

    “呵呵,‘无敌大将’的称号应该是送给大风军帅的吧,人家可是都称呼夜某‘流氓将军’的。”

    “夜将军谦虚了,趁我军立足未稳予以迎头重击,先捉小将,后拿先锋,带着千把白人面对我十万大军面不改色、谈笑自若,这种气魄岂是‘流氓将军’能拥有的?”

    “大风军帅用兵如神,四十万大军如风卷残云,瞬间席卷我龙国大地,半月之间攻占我北方一半土地,何之不谓‘无敌大将’?只是夜某不知军帅此次入侵我国,所求为何?”

    夜归天一直拉着大风在交谈,却没有理北胡的国主苍穹,这其实是一种心理战术。所谓“主少国疑”,苍穹能当上国主,完全是大风的功劳,若是能趁机离间他们君臣,则可能不战而屈人之兵。即便不能,在苍穹的心中埋下一颗种子,对夜归天来说,也是一种成功。

    听夜归天问北胡入侵的理由,大风不由得仰天长笑:“夜将军,中原大地地大物博,物产丰饶,天下谁不想据为己有?然龙国占据此地已经七千余年,未尝为人所夺。百年以来,我大胡连遭旱灾,民众四处迁徙,苦不堪言,早先向你龙国借河套之地,却被你国拒绝,为我大胡民众谋得牧马之地,才有今日攻占之举。”

    夜归天闻言摇头笑道:“军帅谬矣!自五龙聚合,中原一统以来,历五千年,我龙国占据中原沃土未曾改变。而你等游牧民族却换了数十批之众,由匈奴、鲜卑、突厥、蒙古等等直至今日的大荒北胡,我国如山川屹立不倒,国富民强,你等游牧民族却时而强盛时而败亡,若是被你等占据了中原大地,岂不是时常乱国,民不聊生?”

    大风笑道:“是与不是,夺了才知。如果你龙国无力守护疆土,为我大胡所夺又有什么话好说?”

    夜归天闻言,忽然大怒道:“原以为军帅是通明事理之人,夜某才费口舌,军帅既然如此说,那夜某就不奉陪了!”

    说着,夜归天拨转马头,打马而去。

    大风闻言先是一愣,他没想到夜归天会忽然发怒,见夜归天打马而去,才明白这是夜归天的退兵之计。大风笑了笑,夜归天真是个狐狸,若非他看透了夜归天的心事,恐怕还真的被他糊弄了过去。

    “先锋将何在?”大风喝道。

    “军帅!”旁边四五十员大将齐齐拱手。

    “谁愿去取这敌酋的人头与我?”

    “朱里赤愿往!”“阿得明愿往!”……讨战之声此起彼伏。

    大风满意地点点头,眼望前方道:“蒙得江,你带本部人马去追击。记住,衔尾即可,少战便回。”

    “遵命!”

    一黑塔般大将手持铁棍,带着本部三千骑兵打马如飞去了。

    大风下令扎营,然后带着亲军卫队护着国主苍穹往南慢悠悠追来。

    “军帅,敌军四五千人马,蒙得江恐怕是回不来了。”苍穹说着,轻叹了口气,折了员大将倒不打紧,只是折损了三千精兵有些可惜。

    “呵呵,国主莫要可惜,他乃蛮部落久不服国主管辖,今日能借敌军手削了他部精壮男子,对国主是有益无害。国主聪明盖世,只是心肠还不够硬,须知这世上,容不得好心肠的人啊!”说着,大风伸手摸了摸额头的伤疤,若有所思。

    夜归天的队伍已经到了逐鹿原,远远的看见智胜的两门小炮架在那里,煞是可爱。

    杨公时的三千骑兵埋伏在一个小山丘下,只等着夜归天一过,好拦腰截住追兵。

    见追击夜归天的骑兵已经进了火炮的射程,智胜赶忙叫炮手点炮。

    这种火炮每炮一柱香只能打一炮,所以两名炮手瞄准了胡人骑兵的中部,点燃了引信,把两枚圆溜溜的炮弹狠狠地砸了过去。

    “嘭”的一声,一个炮弹砸了过来,爆炸开来,扬起一片尘土。这火炮放的是实心弹,杀伤力有限,饶是如此,仍是惊起了北胡追击骑兵的不少战马。

    杨公时让过夜归天的队伍,斜刺里冲了出来,立时将北胡的追兵冲成两段,而夜归天率领一千“假面骑士”又掉头重新冲杀了回来,与杨公时合力围杀追的最急的骑兵。

    一片刀光血影,瞬间几百人落下马来。杨公时手中的“裂甲枪”威力无穷,挡之者死,碰之者亡,胡人的先锋将官蒙得江一个照面就被他戳了个透明大窟窿。

    夜归天与杨公时冲到一起,杨公时扬枪庆贺,两人仰天哈哈大笑。

    见追击的骑兵已经溃逃,夜归天举起右臂,招呼一声:“儿郎们,收兵回营拉!”说着,调转马头,全速奔向北府。

    杨公时率领着三千营的骑兵也不再厮杀,率军回营。

    战场之上一片哭喊之声,人仰马翻。当大风慢悠悠地打马赶来的时候,夜归天已经成功地回返北府了。

    大风望着北府的方向神情凝重,久之方语重心长地对国主苍穹说道:“不除此人,恐怕要打下五龙城是要费一番周折了。”

    苍穹点点头,道:“据祢尚所言,他派人刺杀过夜归天,但是失手了。”

    大风闻言笑道:“应该叫祢尚亲自动手,我也不至于输了这一阵了。”

    苍穹哈哈大笑道:“风帅真是说笑了。自古帅才不计较一城一地的得失,而是着眼于全局。今儿我虽失了几百勇士,但夜归天他是独木难支,东路军进逼济南,西路军恐怕马上就可以攻下大同了。”

    大风笑道:“若不是国主早有定计,就凭那两个老混蛋何以能轻易攻占大片土地?”

    苍穹摇摇头道:“有些时候还是要借重他们的,毕竟现在我还未能服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