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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bu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从七侠镇开始当神捕 > 第七十三章,论大宋制度与发展
    雅间内,

    方譬和黄蓉互相讽刺,嘴不留情,黄药师不喜欢聚餐所以人没来,但保不齐就在哪儿偷听,所以方譬没敢说出国骂经典台词。

    对于这种场面,李莫愁早已屡见不鲜。

    虽然不理解为什么这两个人可以吵得这么频繁,但总比动手要好,所以只在一旁轻笑不已。

    作为老江湖,这种年轻人之间吵架斗气的事情早已经历太多,洪七公自然也不会觉得有什么过分的地方,还很有兴致在一旁笑呵呵看着,嘴里还啃着鸡屁股。

    在自我限制了大量词汇之后,方譬战斗力有所下降,不再是当年指点江山的祖安钢琴师了

    于是提出了喝口汤润润嗓子,理清一下思路后继续再战。

    “方小子,那武穆遗书到底在不在你的手上?”

    洪七公声音并不大,但刚好足够在场之人听见。

    “在。”

    喝了一口汤,方譬坦白的说了实话。

    至少在方譬看来,这件事并没有什么对洪七公遮掩的必要,毕竟洪帮主是出了名的义薄云天,人品很有保障。

    “既然这样,那你想拿这书做些什么?”

    没有什么旁敲侧击,洪七公很直接的问了出来。

    “那当然是拿它垫桌脚,然后出门挣钱了!”

    “哈哈哈,我倒是忘了,你小子一向看得开,活得比谁都逍遥自在。”

    看着洪七公愣住,而后又有些感慨的模样,方譬接着说道:“七公啊,我的确懒散,但是这武穆遗书的作用也没你想的那么大。”

    “一个国家的强盛与否取决于这个国家的人,而不是一本兵书,百战百胜又如何?

    岳鹏举厉害吧,自创撒星阵大破铁浮屠,可结果呢?

    别说只是一本武穆遗书,就算是昔日封狼居胥的冠军候霍去病复生,那也救不了这个朝廷。

    手脚坏死可以砍去手脚保全性命,脑袋坏死该怎么治呢?”

    “唉!”

    长叹一声,洪七公有些无奈的说道:“大宋气数已尽,我又何尝不知,可我毕竟生于大宋,长于大宋,实在做不到袖手旁观。”

    “不不不,七公你弄错了一件事,生你养你的该是那些淳朴的老百姓,而不是朝廷。”

    连连摇头,方譬指出了这两者之间的区别。

    “丐帮弟子几千万,能存活至今,靠的那些百姓们的施舍,可不是靠这昏庸的朝廷。

    虽说先国后家,但这样的国还是算了吧!”

    心中觉得很有道理,但洪七公毕竟没经历过那种截然不同的制度,对这种说法还是不能完全接受。

    纵然洪七公不会为朝廷卖命,但他也不会想着举起反旗,有自身不适合的原因,也有着时代背景的限制。

    这个话题并不算愉快,两人也就没再继续谈论下去,美味当前,还是饱餐一顿来的最实际。

    不过方譬却突然灵机一动,刚才顺嘴说了一句丐帮弟子几千万,倒是提醒了他。

    丐帮弟子到底多少人方譬不清楚,但是这个时候的天下第一大帮,还没有遭受护卫襄阳的重大损失,在人数上名副其实的天下第一。

    那为什么非得给大宋卖命呢?

    嘶,五绝之一领着天下第一大帮带头造反,有没有搞头?

    至少在方譬看来很有搞头。

    且不说现在的大宋有着内忧外患,朝不保夕,眼看着就快断气了,而且他还有本在这世界里战绩卓著的兵书啊!

    仔细想想,如果方譬说想要推翻朝廷,那现在快把自己练成武痴的吴葵,应该也不会有反对的意思,说不定还能发展一个牛批哄哄的内应。

    有统帅有军队有战术,还有内应。

    好家伙,越想越觉得天命在我啊!

    难道我拿的不是武侠剧本,而是争霸天下?

    要不然试试能不能改变这所谓的历史背景?

    人的欲望就像高山落下的滚石,一旦开始就无法停止。———鲸鲨王

    不得不说,过把皇帝瘾,坐一回那张龙椅,对于屌丝心态的方譬来说还是很有吸引力的。

    咸鱼之所以只能晒太阳,是因为们没有能力靠自己翻身,基本做不到的事情不如直接不做,这才是他们的心态。

    可一旦有了很大的成功几率可以越过龙门,那也不可能还在原地装死。

    仿佛看见后宫三千佳丽,正在给自己跳脱。。。

    赶紧止住流下来的口水,方譬停止了自己的想象,不好意思,串到对于艺术片的记忆里去了。

    虽然他方某人没什么能力,但他也没什么长久坐在龙椅上的想法,体验一回就够了。

    男人嘛,谁中二的时候没想过醒提仇人头,醉卧美人膝的。

    但是一直做皇帝就很累了,那么多后宫佳丽也顾不过来,说不定就有什么江湖少侠夜晚过去送温暖,就算顾得过来,又怎么保证她们怀的孩子就是你的。

    对吧,一灯大师?

    这个想法可以保留,反正宋朝已经烂到了根子里,改天换日也不会比现在差到哪儿去。

    那么问题就来了,该怎么劝洪七公答应呢?

    论智慧,方譬扪心自问,他确实比不过黄蓉。

    可当他用充满希望的眼神看向黄蓉,想暗示自己想法的时候,只得到了一个嫌弃的表请。

    啧,计划还没开始就已经失败了一半。

    有心事但依旧不影响胃口,方譬还是那个饭桌上吃的最欢的靓仔。

    几人刚出酒楼,就发现一道红色流光朝着他们冲了过来,正是被方譬锁进了笼子里的红鸟。

    在这里需要说一下,方某人一直很热爱动物,但是那种看见漂亮姑娘就跟着跑的,方譬觉得应该给一个教训。

    要不然他这和什么妖女打着架,红鸟突然就转身投敌,那乐子可就大了。

    至于那红鸟开始喜欢绕着长虹剑转的原因,方譬也找到了。

    长虹剑至刚至阳,而这鸟浑身血红,极度喜阳,自然就被吸引了。

    亏的方譬开始还以为自己人品爆发,白吹了自己半天。

    眼下这红鸟急急忙忙地在他面前上下盘旋,好像在说什么非常着急的事情,但方某人又不懂鸟语,完全猜不透什么意思。

    红鸟见状,只能俯冲下来叼出方譬衣服,朝着它飞来的方向拽。

    “这不就得了吗!直接指路就完事了,非得绕什么圈,下次不要这样脱裤子放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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