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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bu小说网 > 穿越小说 > 李斯与秦王朝 > 第18章
    时光荏苒,转眼已是嬴政三年的深冬,整个中国都在下雪。

    大雪穿越洪荒,穿越时光,在中国的每一个角落飘飞洒落。从齐国的临淄奇$%^书*(网!&*$收集整理、燕国的蓟城,到楚国的郢城、魏国的大梁,再到韩国的新郑、赵国的邯郸,都在大雪中缓慢而艰难地睡去,烽火连天的中国大地,暂时得以安息。雪花轻柔地飘落在黄河和东海,覆盖着汉江和渭水。在这洁白纯净的世界,掩盖了贫贱者的哀愁和富贵者的骄奢,冰冻了孤寡的眼泪和战士的热血。雪花飘飞,如婴儿童真的呼吸,带着上苍的善意,在两千两百五十年前,洒落在战国那苦难而忧伤的土地。

    随着雪花的安详,李斯似已回到家乡。在上蔡城中,想来也该有着这样的银色盛装吧。美丽的妻子,人空瘦,倦梳妆,她坐于门槛,遥望西方,那里有她的夫君,她的信仰。妻子垂下眉睑,轻声地为他祈祷安康。儿子们在院子里堆着雪人,雪人高大,仿佛是父亲的形象。

    第一卷初期风云第四十一章秦王嬴政

    大雪七日方停。雪停之日,正值兰池宫梅花盛开,秦王嬴政心情大佳,传令排列仪仗,浩浩荡荡直奔兰池宫赏梅而去。李斯跟着车队,紧跑慢跑,虽然寒风凌厉,却也不觉寒冷。等到了兰池宫,秦王的马车直驶入内,李斯和一群低级郎官则站在宫殿前侍卫戒备。李斯跑了十几里地,内衣已被汗湿,这一静下来,才觉出冬日严寒,针砭入骨,尽管如此,他也只能如雕像般站立,不敢稍动。

    不一会儿,王绾从宫里出来,朝李斯神秘地一招手。李斯过去,王绾说道:“吾知李兄欲见秦王久也,且随我来。”李斯闻言大喜。

    王绾带李斯到一处庭院,庭院门口立着几个郎官,也都是李斯认得的。王绾住下脚步,道:“未经传召,无人能近秦王百步。只能委屈李兄,在此稍作张望了。”李斯本以为王绾要将自己直接带到秦王身边,没想到最终却只能隔着百步遥望,心里不免有些失望,但又念及王绾也不容易,他把自己带到这里来,也担着极大的风险,他已经不能做得更多。做人要感恩,也要知足。李斯道完谢,于是举目向庭院中望去。

    这是改变李斯一生的一次远眺,

    这是影响嬴政命运的一次凝眸。

    这一眼的风情,时到今日,犹不觉其古老。

    庭院本已辽阔,在白雪的映衬下更显幽远,山水烟桥,庭榭楼台,浑不似人间。鲜红的梅花,灿烂饱满,树下有一少年,着王者之服,神情淡然。蔡泽在他身后不远处恭敬地候着,不敢发言。

    这少年便是李斯思慕已久的秦王嬴政。他虽只有十六岁,却已身高八尺有余,英俊冷漠的脸庞上,不带丝毫稚气。

    嬴政和狄更斯笔下的很多主人公一样,有着悲惨的童年。他和他的母亲,在赵国的邯郸相依为命,缺衣少食,有时甚至靠乞讨为生,遭受耻笑,忍尽欺凌,直到九岁才被送回咸阳。然而,从他白皙的肤色,优雅的形体,根本找不到任何幼年曾遭受过磨难的痕迹,仿佛他一出生,就已养尊处优在咸阳的宫殿里。

    李斯曾听过这样的谣言:嬴政其实不是庄襄王的亲生骨肉,而是吕不韦和太后的私生子。李斯一度还曾经被这样的谣言迷惑,但当他看到嬴政之后,这才明白谣言永远只能是谣言。在嬴政身上,看不到半点吕不韦的影子。嬴政身为王者的高贵气势,商人出身的吕不韦一辈子也无法企及。

    莎士比亚曾说:有人生而伟大;有人因奋斗而伟大;有人则被吹捧成伟大。李斯能感受到,嬴政便是生而伟大之人。他就是为了不朽而诞生。天空是他的极限,他是人类的极限。他的光芒,将注定穿透千年万年,一如当初之耀眼。

    李斯已忘却身在何处,他眼中只有那位折梅在手、缓缓轻嗅的俊美少年。是的,那少年便是他用一生在等待的那个人。一个站在历史起点的巨人,一个空前绝后的君王。感谢上天,在遇见你的时候,让我已经出生,让我还在活着,虽然活得那么渺小,那么卑微。

    李斯全身发烫,他要追随这位少年,站在他的身边。

    第一卷初期风云第四十二章可耻的胆怯

    秦王嬴政赏完梅花,便到一旁的殿中取暖稍息,王绾和诸郎官自去殿前侍卫不提,撇下李斯孤伶伶地站在庭院门口,进既不能,退又不甘。唐突佳人,固是人生不可承受之快,糟蹋机会,却是千古难以承受之恨。机会就在李斯的眼前,秦王嬴政此刻便在前方的殿内,若有所待。这样的机会,不知何时才会再次出现。李斯必须抓住这次机会,面见秦王,用他的智慧和说辞来打动秦王。机会当前,李斯因为激动而两股战栗,却也因为胆怯而憎恨自己。他站在冰天雪地,一点一滴地酝酿着自己的决心和勇气。

    在西方的结婚仪式上,主婚的神父有一句话通常是必说的:“你们当中,若是有谁有合理的理由,认为这桩婚姻不应该举行,请当着主的面,现在就说出来,否则,就永远不要说。”这句话貌似为新婚夫妇着想,实则是在怂恿新郎或新娘的旧情人跳出来大搞破坏,把婚事搅黄。这就是谈判中常用的一招技巧,时间逼定。嘿,这是上帝给你们的最后机会,你们再不说,就永远也来不及了,连上帝也救不了你。

    时间逼定的技巧,不仅可以用来怂恿别人,更可以拿来激励自己。司汤达的《红与黑》里,就有这样一个细节,在我年少时曾给我以巨大震撼:

    十八岁的于连给自己定下了一个目标:在晚上十点的钟声响起时,他一定要握到德莱纳夫人的手,并且留下。要成为德莱纳夫人的情人,这是他必须跨过的第一道关卡。德莱纳夫人是市长的妻子,已是三个孩子的母亲,她不仅身份勉强算得上高贵,而且格外珍惜自己贞洁的名誉。于连却只不过是在德莱纳夫人家里担任家庭教师的一个穷小子罢了。但是于连还是强迫自己接受了这样高难度的任务。他要征服德莱纳夫人的精神和肉体,更要借此来锤炼自己的灵魂,使其变得更加坚强。

    当天晚上的花园里,德莱纳夫人坐在于连旁边,在德莱纳夫人的另一边,坐着她的一位朋友,德尔维夫人。

    交代完大致的背景,让我们来直接品味司汤达精彩绝伦的原文。

    于连一心想着他要做的事,竟找不出话说。谈话无精打采,了无生气。

    于连心想:“难道我会像第一次决斗那样发抖和可怜吗?”他看不清自己的精神状态,对自已和对别人都有太多的猜疑。

    这种焦虑真是要命啊,简直无论遭遇什么危险都要好受些。他多少次希望德莱纳夫人有什么事,不能不回到房里去,离开花园!于连极力克制自己,说话的声音完全变了;德莱纳夫人的声音也发颤了,然而于连竟浑然不觉。责任向胆怯发起的战斗太令人痛苦了,除了他自己,什么也引不起他的注意。

    古堡的钟已经敲过九点三刻,他还是不敢有所动作。于连对自己的怯懦感到愤怒,心想:“十点的钟声响过,我就要做我一整天里想在晚上做的事,否则我就回到房间里开枪打碎自己的脑袋。”

    于连太激动了,几乎不能自己。终于,他头顶上的钟敲了十点,这等待和焦灼的时刻总算过去了。钟声,要命的钟声,一记记在他的脑中回荡,使得他心惊肉跳。

    就在最后一记钟声余音未了之际,他伸出手,一把握住德莱纳夫人的手,但是她立刻抽了回去。于连此时不知如何是好,重又把那只手握住。虽然他已昏了头,仍不禁吃了一惊,他握住的那只手冰也似的凉;他使劲地握着,手也战战地抖;德莱纳夫人作了最后一次努力想把手抽回,但那只手还是留下了。

    于连的心被幸福的洪流淹没了,不是他爱德莱纳夫人,而是一次可怕的折磨终于到头了。”

    整部《红与黑》里,我最爱这个细节。于连便是对自己下了时间逼定的咒语:“十点的钟声响过,我就要做我一整天里想在晚上做的事,否则我就回到房间里开枪打碎自己的脑袋。”为了保住自己的脑袋,还有什么手不敢牵?还有什么险不敢冒?

    第一卷初期风云第四十三章所恶有甚于死者

    李斯和于连一样,在说服自己采取行动之前,也有着激烈的思想斗争。他已过了而立之年,按当时人的平均寿命五十多岁来计算,他这辈子已经五去其三,留给他的时间只有二十多年。二十多年,只不过弹指一挥间,甚至在你尚未发现之前,便已化为虚幻的云烟。

    回首活过的三十余年,他有理由羞愧汗颜。翻检回忆,无一事能引以为傲,值得珍惜。蔡泽的话虽然难听,却并没有骂错,三十余年,他实在是苟活人世,行尸走肉而已。他可以选择就此转身离去,无人能对此加以责备,然后度过风平浪静、庸俗无奇的二十多年,在某张床上悄悄死去。然而,在他临死之前,他会不会后悔,后悔自己没有用这苍白乏味的二十多年来换取今天的这样一次机会,面见秦王,说服他允许自己和他站在一起,开创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不世伟业?就算成功的机会只有万分之一,至少他也可以作为一个冒险家死去。

    李斯此时便已被一种强烈的激情所控制。不管如何,即便是擅闯宫殿,他也一定要见到秦王。如果今天他不敢去见秦王嬴政,他一定会毫不犹豫地一剑将自己刺死,这样懦弱的李斯,不活也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