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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bu小说网 > 穿越小说 > 李斯与秦王朝 > 第117章
    而他时年三十三岁,正当壮年,身体处在巅峰状态。因此,尽管刺杀事出不意,嬴政却也迅速反应过来,侧身一让,霍地站起。用力之猛,衣袖为之撕裂。

    荆轲一击不中,对嬴政紧追不舍。嬴政边逃边拔佩剑,无奈剑长,惶急不可立拔。嬴政不能脱身,只能绕柱而走,躲避荆轲。

    按秦法规定,群臣侍殿上者,不得持尺寸之兵;诸郎中宿卫之官执兵戈者,皆陈列于殿下,非奉宣召,不得擅自入殿。群臣见嬴政被追杀,皆感觉如同做梦一般。天下竟有这等荒谬之事!幸好侍医夏无且急中生智,以其所奉药囊掷向荆轲。荆轲奋臂一挥,药囊俱碎。群臣这才如梦方醒,蜂拥而上,以手共搏荆轲。

    荆轲受此阻拦,不能逼近嬴政,嬴政也暂时得以喘息。左右宦官大叫:“王负剑!”嬴政本已放弃了拔剑的念头,得此提醒,趁荆轲被众人阻挡,将剑推到背后,果然一拔而出。(注。)

    嬴政的佩剑,乃是太阿之剑,天下利器。一剑在手,嬴政胆气大壮,回身面对荆轲。荆轲已无退路,只能直冲不顾。嬴政出剑,斩断荆轲左股,如削烂泥。荆轲仆倒在地,不能起立,乃举匕首以掷嬴政,嬴政闪开,匕首擦耳而过,刺入铜柱之中,迸出火光一片。

    荆轲既失匕首,手无寸铁。嬴政复击荆轲,剑剑到肉,如戳布囊,荆轲不能抵挡。荆轲连挨八剑,委顿在地,血流如注,乃倚柱而笑,箕踞指嬴政而骂:“事所以不成者,以欲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

    在好莱坞电影中,警察们通常总会在事情已经全部搞定之后,这才姗姗来迟。诸郎官也和那些警察一样,等到荆轲已经再无还手之力,这才纷纷涌入,戈戟齐出,荆轲立毙。

    荆轲虽已伏诛,嬴政却心战目眩,呆坐半日,久久不能回过神来。按说,他在一场单挑之战中,胜了荆轲,并将其亲手结果,在臣下面前,也没失了王的尊严,本该得意才是。然而,嬴政却无半点欣喜之情。事情就是这样:荆轲如果杀了他,完全可以四处向人吹嘘,我杀了嬴政,我杀了嬴政。而可以想像,他这一辈子,也绝不会再干出比这更伟大的事来。而仅凭这一桩事,日后史官也会慷慨地将他载入史册。可是他嬴政呢,他虽然杀了荆轲,可是他却无法向人吹嘘,就算他向人吹嘘,别人也会很不屑地反问,荆轲是谁?是以,嬴政根本无心去享受这种渺小的胜利,他只是回味着方才和死神擦身而过的惊险。他的事业,险些因为一个无名小卒而夭折。他的梦想,险些因为一柄尺八匕首而葬送。他贵为秦王,生命却也和凡人一样脆弱。将空前的伟绩、不世的功勋,建立在生命的脆弱基础之上,岂非是一种悲哀,一场徒劳?如果寡人能够长生不死,那该有多美妙!

    遥想当年,荆轲游于邯郸,鲁句践与荆轲博,争道,鲁句践怒而叱之,荆轲嘿而逃去。及鲁句践闻荆轲之刺嬴政,私曰:“嗟乎,惜哉其不精于刺剑之术也!”

    陶渊明作《咏荆轲》一诗,其末句云:

    “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

    其人虽已殁,千载有余情。”

    《东周列国志》评曰:“可惜荆轲,受了燕太子丹多时供养,特地入秦,一事无成,不惟自害其身,又枉害了田光、樊於期、秦舞阳三人性命,断送燕丹父子,岂非剑术之不精乎?髯翁有诗云:

    独提匕首入秦都,神勇其如剑术疏?

    壮士不还谋不就,樊君应与觅头颅!”

    大体上讲,荆轲刺杀嬴政不成,剑术不精确实是一重大原因。同为刺客列传中人,荆轲的剑术便远不能和聂政相比。

    且看聂政如何刺杀侠累:“杖剑至韩,韩相侠累方坐府上,持兵戟而卫侍者甚卫。聂政直入,上阶刺杀侠累,左右大乱。聂政大呼,所击杀者数十人,因自皮面决眼,自屠出肠,遂以死。”

    窃以为,聂政堪称《史记》中的第一高手。然而,聂政身后之名远不如荆轲,何故也?无他,作为一名刺客,你的名声和地位,完全取决于你选择与何人为敌,夺何人之命。正如尼采所言:慎重地选择你的朋友,更慎重地选择你的敌人。

    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虽说太子丹给荆轲的待遇,足以让今日的资本家羞死愧杀,然而,太子丹之于荆轲,可为知己者乎?在我看来,未必尽然。

    太子丹为荆轲取千里马之肝,断美人之手,皆残忍而不尽人情,非有求于荆轲,岂肯如此曲身相就!荆轲受之无愧,也足见其人之不仁也。荆轲并不贫困,虽然太子丹特加宠遇厚待,对荆轲而言,也只是锦上添花而已,荆轲居之而不辞,只能用惑于其利来解释。由此可见,荆轲不仅剑术不能和聂政相比,境界更不能比。总之,在太子丹和荆轲的交往中,你感觉不到一种光明的情感,更多的只是一种收买和交易。呜呼,君子敬人以礼,爱人以德,此风不见已久矣。

    注:索隐王劭曰:“古者带剑上长,拔之不出室,欲王推之於背,令前短易拔,故云‘王负剑’。”鄙人找了把剑,当然没那么长,(嬴政之剑,七尺左右,约合今一米六一)比划了一下,貌似还是有道理的。

    第五卷历史绕轮转,落叶随风飘第二百三十七章

    粉碎了一场刺杀阴谋,嬴政论功行赏,首推侍医夏无且,以黄金二百镒赐之,道:“无且爱我,以药囊投荆轲也!”群臣中手搏荆轲者,视伤势轻重分别加赏,殿下郎官击杀荆轲者,亦俱有赐。

    论功行赏完毕,接下来就该论罪行罚了。蒙嘉将荆轲引荐给嬴政,无疑是罪魁祸首。蒙嘉也自知罪在不赦,心中大为惊恐,却又想不出任何应对之策来,只是闭门不出,谁也不见。

    事实上,不止蒙嘉一人恐惧,整个蒙府也都是大祸临头,惶惶不安。秦国连坐之法向来严酷无情,蒙嘉犯下的罪过,依法当诛灭三族。蒙氏尽管是秦国最显赫的豪族,这回怕也是免不了灭顶之灾,要被连根铲除。

    老爷子蒙骜已过世多年,蒙武如今成了蒙氏的家长。他见蒙嘉采用鸵鸟策略,龟缩不出,心中又气又恨:就因为你一个愚蠢的决定,牵连到整个蒙氏家族。你躲起来有什么用?躲起来就能解决问题了?

    蒙武无奈之下,只有向廷尉李斯求助。李斯直言不讳,道,“事已至此,中庶子之命怕是保不得了。”

    蒙武道,“蒙嘉之罪,固然当死。只是可怜蒙府上下三百余口性命,该如何是好?”

    李斯叹道,“李某也是爱莫能助。李某官居廷尉,只能依法连坐,不敢回护。”

    蒙武跪泣道,“如能得廷尉成全,蒙府上下,皆不敢忘廷尉救命之恩。”

    李斯赶紧扶起,问道,“将军欲李某何为?”

    蒙武支吾着,似有难言之隐。有些话,他实在难以向李斯启齿。

    李斯道,“莫非将军想让李某见中庶子?”

    蒙武被说破心思,反而长舒一口气,道,“廷尉愿行否?”

    李斯道,“愿见中庶子。”

    蒙武大喜,迎李斯入府。蒙嘉虽然闭门不出,闻听李斯来访,却也不好不见。一则李斯位高权重,最为嬴政倚重,在自己的案子上,李斯有举足轻重的发言权。二则蒙嘉也在心中暗自抱一丝侥幸,李斯孤身造访,说不定会有好事呢。

    李斯见蒙嘉形销骨立,显然这几天没少受煎熬,却也不稍加慰问,劈头便道,“君之罪,自以为能救乎?”

    蒙嘉脸色立时煞白,喃喃说道,“不能救。”

    李斯再道,君为中庶子,引见燕国使节于大王,乃是职责所在,即使荆轲包藏祸心,行刺大王,君之罪也只是失察而已,罪不至死。可是千不该万不该,你不该收取荆轲的千金贿赂。这可是犯了大王的大忌。这说明什么?说明你在做决定时,不是首先考虑大秦的利益,而是贪于一己之私利。如此之臣,不杀何为?

    蒙嘉低头不语。他多希望可以退还千金,只要能换回性命。

    李斯注视着蒙嘉,冷声道,“李某与蒙氏,也算是有深交。有些话,你们自家人之间不方便说,我这个外人却不得不说。蒙氏能有今日的地位和权势,得来不易。蒙恬、蒙毅二兄弟,皆有龙凤之姿,日后绝非池中之物,蒙氏门楣,将在二子手中光大无疑。若受君之累,中途夭折,恐怕蒙老将军在地下也必不能瞑目也。为今之计,与其坐等大王降罪,祸殃全家,不如自杀谢罪,蒙氏家业或有机会保全。君其思之。”

    蒙嘉落泪如雨。李斯的话说得够直白的了,就是要他自我了断。也许,整个蒙府都在期待着他自我了断,以免连累全家。加缪说过,自杀是一个最严肃的哲学问题。对蒙嘉来说,自杀却是一个最简单的算术问题。一个人死,总好过全家跟着一起死。蒙嘉心中悲苦,却也再无选择,只能跪谢李斯道,“幸廷尉之教。”

    蒙武正在门外焦急地踱步,见李斯出门,连忙迎上。两人交换了一下眼神,李斯点了点头。蒙武知道,蒙嘉走了,他的兄弟走了。

    蒙武长叹一声,神情凄楚,却又仿佛如释重负,又依李斯之计,将千金封存,命蒙府中人,皆身着囚衣,不饮不食,待罪于府邸之中。

    李斯往见嬴政,告知蒙嘉已死,蒙府上下,静待大王降罪。嬴政见蒙嘉已死,怒气渐消,又与蒙恬、蒙毅兄弟两人自幼交好,也不忍取他们性命,于是下诏,道,蒙嘉昏庸,不辨奸邪,既已自杀谢罪,寡人以蒙氏其余人等不知情故,特赦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