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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bu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冰火之恋 > 第7章
    吴煜哭丧着脸走进来,他一屁股坐在床上,即而又站了起来。

    怎么了,吴煜?看他的样子,好象遇到了什么不开心的事。

    我***真臭,居然被人打了。他点着一支烟,愤愤的说。

    我莫名其妙的看着他,想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可谁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大事。

    真惨,居然有一位兄弟遭人暗算了,但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我没有时间多问,已经被他们拉着出去了。

    后来我才知道,事情原来是这样的,一位体育系的大哥也暗恋向晶多日了,今天晚上在校园小道上看见吴煜和向晶在一起,便怒火中烧,走上前去给了吴煜一巴掌,唉,在爱情中的人为什么都会失去理智呢,我暗叹道。

    得了,是兄弟吗,是兄弟的就走,找那傻b算帐去,妈的,敢在咱地盘上胡作非为。曾元骂了一句,然后抄起一根木棒冲了出去,我们尾随其后。

    我们一群自诩为男人的家伙拿着最原始的武器——扫把、木棒之类的东西,像一群农民赶死队,大道开路,杀向体育系大哥的老巢,一路上,很多人看着我们,浩浩荡荡的,一股豪气在心底沸腾,心想见到了厮人,一定把他打翻在地,打得他求饶为止,才算平息这股莫名的怨气。

    不大会儿,我们就找到了体育系大哥的寝室,位置正确,砸门,进入。

    谁打人的,滚出来,先打了再说。我们吆喝着,我觉得我们已经由一群农民起义军变成了一群土匪。

    那你先请吧,先练了再说。我一楞,原来是咱们的班长大人在此,他怎么会在这里呀,我一下子糊涂了。

    我缓过劲来,冲着班长叫道,班头,你怎么也在这里呀。我顺带看了看他后面,看看他后面是不是藏着班主任或是校长之类的大人物,我估计行踪已经暴露了,先前的计划要失败了。

    不练,是吧,那以后就没机会了。班头站了起来,向着一个大个走去,挥了他一拳,大个子被打得退后了几步,我看见,那一拳确实是用劲了的。

    叫你小子不要在外面惹是生非,你就是不听,现在怎么样,出事了嘛。班头看了我们一眼,又说道,我们外地人来这里混不容易,这里是别人的地盘,你偏偏不听。

    于是我明白了,班头是他们河北老乡会的会长,而那位体育系的仁兄也在他面前唯唯诺诺了,他自己抡起手掌,左右开弓,抽得脸都红了,随即眼泪和着鼻涕流了下来。

    够了吗?班头瞪着眼睛问,如果你们觉得还不解气,可以继续。

    算了、算了,为了一个女人,何必呢?我拉住班头说,事情过去了就算,大家都别记在心里,以后呢,见面还是兄弟。

    over,收工,闪人。看了吴煜一眼,他点了点头,明白他已经消了气。

    于是我们又吆喝着涌了出去,像进来时候一样的迅速和霸道。

    回到寝室,我又想起了那位体育系大哥的样子,怎么刚才就没给他几拳呢,让他也尝尝嚣张的滋味,谁叫他先前那么狂的,真正上了桌面,还不是乌龟一只。我狠狠的在心里骂道,其实,我明白我自己,外钢内柔,特别是对毫无还手之力的人,从来就下不了手的。

    风波刚过,我们又讨论起女人的问题,大概是男人该不该为女人争风吃醋之类的,该不该为争一个女人出手呢,最后大家大致同意了如下结论,不要为女人打架,这样会伤了男人之间的和气,而且因为女人都是感性的动物,她们只会可怜那些比较弱小的,在她们的体内存在着一种天生的母性温柔,所以我们还特别叮嘱吴煜,此等事情绝不能让向晶知道,要不然,又会节外生枝。

    不过,我保留了自己的观点,要是我珍爱的女人,我会奋不顾身,为她做一切可做之事的,但是,我没有在他们面前表达出来,要不,他们又会嗤之以鼻,说一些打击我的话来。

    正文第八章

    (8)

    我是在开学时认得马超的,记得那个时候,花坛里还有许多鲜花,当然就有很多女生围在那里,像蜜蜂一样,嗡嗡的乱叫,那时候,马超就经常出现在那里,因为他长得有点小帅,大块头样,似乎能举百斤之重,所以有些女生就把他当作花朵,整天围着转,我们笑他是“鸡立鹤群”,他也不反驳,那时侯,我对他的印象还算可以,就是有些反感他整日和女人为伍。

    之后,不知道怎么回事,在班长竞选的时候,只有他一个人上台说了句“我想当班长”,也没有人和他竞争,他就理所当然的当选了,以后,大家也都习惯叫他班头,我们慢慢总结他能贯穿中西阿谀奉承之法,所以在我们眼中,他又是一个略带传奇色彩的人物。

    他有一句口头禅是,没有什么事情我搞不定的,即使搞不定,就搞死他。“搞”,用我们这里的语言解释,就是“打”等意,一个充满暴力色彩的词语,后来成了很多男生嘴里的口头禅。

    确实,我也没有看见有什么事情他没有搞不定的,所以也没有听说他曾经搞死过谁,但我每次听见他说这话时,总会忍俊不禁,脑袋中就会闪出许多奇怪的画面,也不知道怎么就感觉奇怪了。

    在我眼中,他也还算一个看得过去的人,不至于那么让人讨厌,我们也共过几次事,都还比较顺利的就完成了。

    他曾经对对我摆过,他的身边什么都缺,就是从来不缺少女人,他在家乡就和几个女人有牵扯,每次我都不置可否的笑着听他说,有几次,他还在我面前接了不知道谁打来的电话,而且声调颇高的口出狂言,一副很神气的样子,末了带一句,妈妈的,真烦,成天缠着老子,像鬼一样,甩都甩不掉了。然后长叹一声,很无奈的摇几下头,那样子,很让人同情的,我就对他说过,嫌女人多呀,介绍几个给我,我替你分担忧愁呀,他于是说,好呀。

    **,压根那些女人都是他的私人产品一样,想怎样处理都行呀。

    所以,经过几次之后,我就不那么认为他了,我对他的印象一步步的变得不那么好了,不像一些无知少女,整日将他视为心目中的王子,最后怎么死在他的魔爪下的都不知道。

    也许,遥远就是这么掉入他的陷阱的,在他们走到一起之前,我从未听见过有关的传闻,想必他们的保密工作做的多么好了,连我这个消息灵通的情场浪子也给瞒住了,更可恨的是,女主角还是我的前女友。

    我也没有在意,反之她也不是我的女友了,跟谁好,都与我无关,但我第一次见到他们在一起的时候,还是非常尴尬,有些难以形容的悲伤,以至过了很久,我心里还像是被一块重重的石头给堵住了似的。

    那天,下着小雨,淅淅沥淅的,他们都不想吃饭,于是我只好一个人,好不容奇$%^书*(网!&*$收集整理易,我鼓起勇气一个人下了楼去,在路上,我还在想,要是碰见一个熟人就好了,我就不会是一个人了,这样想着,就进了食堂大门,抬头一看,马超一个人正坐在一张空桌子边,我没有犹豫的快步向他走去。

    班头,哦,不,超哥,我可以坐这里吗?我们大家都叫他超哥,也许并不是出于尊敬,好象大学校园里有一种风气,什么都加上一个“哥”似的,比如说我们的许多老师,同学在叫他们的时候也不叫老师了,就是什么什么哥的,其实都习惯了,也就无所谓了,只当是领先潮流罢了。

    哦,坐吧,我们就两人。他伸手捡开了座位上的包,我看见,那是一个女人的包。

    哦,有女人陪吃呀,那就不打搅了,我还是那边吧。我刚想站起来的时候,马超拉住了我。

    哦,不要紧的,喏,来了,我给你们介绍一下,这位是……。马超看着我身后说,我回过头来一看,心猛的一沉,忙低下了头。

    哦,你们认识呀?马超有些惊讶,他哪里会知道我们之间曾经发生的一切呢?于是他又说道,那更好不过,不用我介绍了。

    我呆了一下,忙说,哦,不……,对,我们只是曾经见过面的。我支吾着,抬起头看了一眼遥远,她也正在看着我,四目相对,只觉得有一种苦涩的东西在心中翻滚,当时,我很想抽自己几个耳光,但却没有力量,也没有勇气的走开了。

    这究竟是怎么了,难道是上天要我们如此尴尬吗?只有嘲笑在我的心里升华,其实,我明显的感觉到一种痛,曾经深爱过的女孩,现在已经躺在别人的怀里了,我能够不伤心吗?况且,她现在的男朋友,我是有些了解的,并不是她想象的那么好,她怎么也那么幼稚呢,我只是担心她会被欺负了,面对一个玩弄女人的好手,她一定不会幸福的,我能够见她被伤害吗,但我又可以为她做些什么呢?

    唉,我搔了搔头发,我还想那些不知所谓的东西干嘛呢,想起当初在咖啡屋里,我将小盒子里的“石头记”慢慢的放进咖啡杯的时候,我的心也被融化了,那封被我撕得粉碎的信,被风卷起,也不知道飘到哪里去了,还记得,临走的时候,我只淡淡的说了一句话,我永远都不会忘记,和你在一起的日子,如果哪天,你觉得自己玩累了,我等你,只要一个电话,我就会回到你身边……

    我忘记了自己当时是什么心情,我真的有那么爱她吗,以后,在别人的身上我就找不到那么纯粹的爱情了吗,也许,这就是小说中说的“爱情余味”,一生,也不能彻底忘怀的那种。

    那一段时间,我很脆弱,经常一个人把自己锁在寝室里,静静的坐着,一动也不动,我问过自己,何必呢,你难道要一辈子就在一棵树上吊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