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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bu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冰火之恋 > 第15章
    在另外的角落,昏暗的灯光下,我能听见他们的吵闹声,玻璃相撞的声音,夹杂在浑浊的气味中,让人看了很不爽快。

    于是,我转移了注意力,随着音乐,看见了在吧台一侧的乐手们,那种不太摇滚的音乐,配上嬉皮士似的摇滚乐,那种我喜欢的风格,难以形容的感觉,也许是个人的思想不同,没有人能真正注意到他们的存在,那种忘我的境界和汗流如水的感觉,我有迫不及待的感觉,想要大声的吼出来。

    节奏在我心底运动的时候,我忘记了自己是一个人坐在酒吧的角落里。

    来,大哥喝一杯。一个声音将我的感觉打乱,我惊醒过来。

    他们两个坐在我的面前,背着灯光,但我还是认出了他们。

    你们?我有点吃惊,怎么像是变了样子,还叫得这么亲热劲儿。

    大哥,我们敬你一杯,都怪我们有眼不识泰山,冒犯了您。他们双双举起杯子,然后一口喝尽了。

    一个个大大的问号在我的脑海中盘旋着,难道他们是先礼后宾,一定有什么阴谋,我得防着点。

    我想着,酒已经下去了大半。

    大哥,是我们兄弟的不对,我们赔礼了,以后有什么事情,叫一声,咱们绝不说半个不字。其中一个红毛说到,态度诚恳得不得了。

    我以为自己听错了,怎么现在角色转换得这么快。我倒成了主角,难道他们改邪归正了,还是……

    我正在天马行空的乱想着,突然传来一阵狂笑,好熟悉的声音。

    兄弟,还好吗?我睁大眼睛一看,原来是吴煜那小子,他怎么来了呀,一身离奇的打扮,我差点儿没认出来,我站起来,接住了他的拥抱。

    我靠,来也不预先通报一声,害得我也没什么准备,我一把砸在他胸脯上,哈哈大笑起来。

    来,介绍一下,这两位是我小弟,刚收的。吴煜指着那两红毛说,我于是明白了一切的变化。

    大哥、大哥。二人异口同声的叫着,而我,却不知所措,第一次有人这么尊敬我,感觉多牛b呀。

    吴煜对他们说,你们先在旁边闹去。他们很听话的走开了,我们爽快的聊起来。不过,我最终还是知道了为什么事情会解决得那么完美,没有任何的悬念,但我还是没有想明白他们两个是如何拜在吴煜门下的。

    正文第二十一章

    (21)

    吴煜就是这么一个人,只要是朋友,他义不容辞,他天不怕,地不怕,只是在失去了向晶之后,曾经悲伤过一阵,但他后来对我们坦言,他说,他算是真的明白了女人,其实就那么回事,不要太在乎她们了,玩完了就算,没有后遗症。

    我了解的吴煜,不外乎一些他的风流史,没有料到的是,他不仅在学校里有一帮铁似的兄弟,在社会上更是呼风唤雨,能够撑起一片天空。

    他在社会上混,也不是一年两年了,由于土生土长的城市影响,他的兄弟多,我不很了解他们的规矩,不知道是对还是错,我承认,在这个社会,他们是被社会主流排斥的,但是,我很欣赏他们的做事风格,不拘一格的,对待兄弟,也是心无二意,绝不会尔虞我诈。

    吴煜对我说,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手足不可断,衣服不可留。

    我笑着说道,那你脱了衣服上街去走走呀,街上有很多没有了手足的哟。

    他笑着道,我是裸奔过呀,只不过你没见过罢了。我们开怀大笑。

    这个假期,对他来说,也是个苍白的假期,他基本上处于浑浑噩噩的状态,每天和他那帮兄弟们混来混去的,很多人把他们叫做黑社会,这个词给人一种神秘感,也许是电影看多了,深受《纽约黑帮》的影响,每个年轻人把有兄弟的多少,和别人给不给面子,当作是对自己的最高荣誉,其实,这些呢,与其让我们选择,不如正常的去面对,是对是错,时间会给一个明确的答复的。

    不过,吴煜之所以能有今天,在这个不大的城市里能够有一块属于自己的面子,也仰仗他的表哥,对于有过混迹以及仰慕他的人来说,他的表哥雄坤是一个响当当的人物,据吴煜自己讲,他的表哥是一个虎背熊腰的人,能力千斤,所以在打架的时候,能以一敌十,在九九年的洪山街斗殴事件中,他一个人砍翻了五个,还重伤两个,而他自己却毫发无损,所以一夜之间,名声大振,成了江湖上人所共知的人物,从此发迹,大红大紫。

    当然,以上这些,除了我自己知道雄坤这个人存在的真实性外,别的都是听信吴煜之言,信不信由你,而我姑且当作听讲故事而已。

    不过这一次,归根到底还是靠了大哥雄坤,吴煜在知道了我的事情之后,找他表哥帮忙,本来是要牵扯到江湖冲突的,他一出面,就什么都解决了。

    我觉得自己的思想是属于那种轻度变态的那种,是不是不该去崇拜那些有黑色影响的人物,虚构的英雄神话,我真的不知道,或许,这个世界的人,已经没有几个是清醒的了,常常挂在嘴边的“难得糊涂”,是否应该改成“难得清醒”呢,又或许,我信仰港台片中流行的一句经典:越堕落越英雄!

    但是,今晚,吴煜却在我面前,和我称兄道弟,我们喝了很多酒,说了很多话,该说的,不该说的,我们都说到了,而且,我们笑得很疯狂,后来想起,才觉得,快乐只不过如此,拥有了它,才觉得并不珍惜,只是我们每个人都太现实了,把女人、金钱之类的东西,当作了自己唯一的信仰。

    后来,莫西唱完了歌,也过来了,她陪着我们喝酒,喝得疯狂之极,我们就忘记了谁是谁,只是杯盏交错,直到分不开东南西北。

    吴煜说了很多话,很多废话,他说,这是嫂子呀,这个女人是谁呀。他晕着头胡乱的扯一些,我都频频点头,莫西也陪着我们笑,人在沉闷和困顿之中,疯狂的发泄自己的欲望,是一种快感,这句话,是我在写这些东西的时候突然领悟到的,所以说,在回忆中加入了催化剂,可以使我们每个人都拥有哲人的头脑,后来对莫西说了,她也很接受。

    我们喝得很晚,夜很深了,我不知道吴煜去了那里,可能被他的小弟带走了,我呢,被莫西安排着,挺过了又一天。

    正文第二十二章

    (22)

    其实,上面发生的一切,都只是发生在莫西生日以前的,在莫西的生日之夜,我回忆了很多。

    那天晚上,对着烛光,我们安静的坐着,谁也没有开口说话,直到我感觉到,毕竟,我们不应该就这样一直的沉默下去,我打开红酒,为我们各自斟满了酒杯。

    来,阿西,祝你生日快乐。我举着杯子,祝福着她,越长越漂亮。

    她笑着说,还贫嘴,快喝你的吧。她轻轻的用她鲜红的嘴唇碰了碰酒杯。

    我想,这也许是我见过的最美的、最温柔的姿势了。

    我们没有切开蛋糕,莫西吹灭了蜡烛,就只剩下昏暗的灯光,将房间里的一切笼罩在一片朦胧中,我们都没有说话,不知道在等待着什么。

    过了很久,我感觉到她正在向我走过来,轻轻的,轻轻的,我的脖子被她紧紧的缠住了,我的手有些麻木,我张开双臂,不知道是该搂住她,还是将手放在旁边,也许,她会无动于衷,但我究竟能怎样呢?

    搂紧我,搂紧我……。她在我脖子上轻轻的呢喃,我能感觉到她的呼吸,在我脖子和耳边的感觉,一阵酥软,我轻轻的搂住了她,她的腰在我的臂膀中是如此的瘦弱,我无法控制自己的呼吸,于是,她整个人都瘫软在我的怀里了。

    她在我脸上轻轻的摩挲着,她在找什么呢,开始是我的耳朵、眼睛、鼻子,而后,她的嘴唇使我不能透气,她好象终于找到了我的嘴唇,用劲的在我的唇上点缀着,我的血管快要爆裂。

    我也能明显感觉到她的温度,像一盆正在熊熊燃烧的火焰,她的手掐得我的脖子好痛,也许,已经破了,像是指甲深深的陷进了我的肉里了。

    就在今夜,她也许会将一切都放在我的面前,这或许是个错误的想法,而我呢,谁能真真正正的征服对方的心灵与肉体呢?在爱与被爱的错觉上,我们都付出了太多太多虚伪的东西,只有这样,才能将爱情的贞洁,透视的淋漓尽致吗?

    她在迫不及待的解我扣子,从上到下,一颗、两颗,一种快要迸发的火山冲出了地壳,我将她轻轻的放在沙发上,而后又将她抱起,走到那张大床边,轻轻的放在了床上。

    她忽然不再动弹了,就那样的趴在床上,我停住了一切的动作,冷静了下来,轻轻的碰了碰她,她没有动,像是熟睡了。

    我想,可能是喝酒了的原因,还是有别的什么,我叹了口气,慢慢的褪去她的鞋子,然后将被子盖在她身上,在昏暗的灯光下,我能够想象得出,她的姿势是多么的贪婪与安详,我不忍心再打扰她。

    走近窗户,外面的天空一望无际,黑色的空气中透出一股寒流,我不禁打了个寒战,天,越来越冷了。

    我轻轻的关上窗户,怕破坏了这夜的宁静,也怕惊醒了她,为了不让我心爱的人儿受到风寒的感染,而后,我穿上衣服,将杯子里的红酒一饮而尽,回过头看了看安静中的莫西,她已经像个熟睡的婴儿。

    我转身开了门,然后轻轻的走了出去。

    一个人走在大街上,我强烈的感觉到了寒流的侵袭,我紧了紧领子,将脖子缩了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