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什么时候完成任务。”
“……”
一阵很漫长的沉默后,路远横抬起了头,牙齿将嘴唇咬出了一层牙印,他看着镶嵌着光屏的、被塑出造型的光滑大理石墙面,不规则的条纹在光滑的砖面上射出扭曲的弧线,一时怔然,很纯澈的黑、很单一的白,夹杂着繁复的花纹,共同构筑了这一面足够有现代性的桌台,光屏还残留着余亮,在他没察觉到的时候先前锁住男人的交换室再次置换了道具,发出了“咔哒”的响……
路远横望了望墙顶的挂灯,又瞥了瞥先前放好的杯子,却独独没有去看周琦的脸,他心中慌乱、寝食难安、如坐针毡,然而时间不可能随着他的拖延而停止流动,很远处的周琦耐心地等候,路远横却知道这只不过是他装出来的体贴。
那些作为猎物,被男人按住撕咬,挣扎求饶的记忆不断浮现出来,他浑身战栗,想到就忍不住生出恐惧与厌恶之情,而记忆的最后,都是周琦看垃圾一样注视着他的眼睛。
终于,他说:“晚上吧……”那双浅棕色的圆眼露出了茫然和一点无措。周琦没说什么,只点点头。他倒是补充了一句:“我现在不太想去交换室……”
“好,”周琦挥了挥手,“本来也该是我去拿道具了。”
路远横居然有些为他虚伪的“善良”而感动,却仍是冷血地补充了一句:“你自己小心点,如果被反锁了,我是不会管你的。”
对方粲然一笑,什么都没说。
当周琦完全消失在他的视野后,路远横才得以长舒一口气,完全瘫倒在沙发上。
他这么做真的是对的吗,这算不算出轨啊?他有些苦恼地扶住头,心绪复杂,一时有些难以接受。
他同杨雅莎在一起爱情长跑也足有六年整了,拖到第六年年底时才终于求了婚,而第七年便预备着结婚了。虽然还没有告诉亲朋好友,但两边的亲属已经挑了日子,正赶上阴历的元宵节。
寓意好、氛围好,再加上杨雅莎也喜欢冬天,以后结婚纪念日两个人还可以去北方度过冬天。
杨雅莎只在初高中的时候离开过上海,短暂地转到北京上过学,据说高中时她同路远横还是同校生呢。只可惜和他并不同班的女生在路远横提起来这件事时毫无印象,只笑嘻嘻地质疑怎么可能呢,她根本没听说有个叫路远横的,只知道有个叫周琦的。
刚刚放出大话表示自己在高中相当有名的路远横立刻默然了,虽然还强笑着,但脸上是无论怎么伪装也藏不住的恼火和烦躁,还是杨雅莎安慰了好一阵子才勉强原谅对方。女人只认为这是路远横可爱的小虚荣,像是撒娇小猫爱翘尾巴一样,却不知道两人之间还拥有着相当强烈的爱恨,他从未告诉杨雅莎周琦是自己的大学室友,只在对方描述那个高中的校草时冷漠地听着。
通常杨雅莎在对周琦不吝赞美后,总会把“但是”留给路远横。
但是,我最喜欢远横了。远横最帅气了。我的眼神从来只容下你一个。往往都是这类的废话,路远横从没有因为这些话语感到轻松,或是稍微快乐一点。
与天生富贵花不同,路远横很小的时候便一个人到了北方了。
他能忍受总是雾霾霾的2008年的北京冬天,见惯了裹挟着鹅毛大雪的北风,常吃豆汁麻酱厚皮包子,这并不意味着他喜欢,只能说明他习惯,习惯零下会结冰的水流,习惯干燥到起皮的空气,习惯烤得人昏昏欲睡的暖气。但他不喜欢,既不喜欢北方,也不喜欢冬天。
离开故乡许久,他还是能记得父母带他参加奥数竞赛时所坐的、开往上海的绿皮火车。
那还是夏天,车厢拥挤,人流窜动,妈妈请了一周的假带他去上海,两人神色疲倦,却是快乐的,他们注视着大包小包裹着行李往座上挤的人,路远横第一次意识到,这世界上与他一样疲倦和透支的人太多了,而那时男孩儿也才仅仅只有十岁出头,个子也仅仅豆丁般大小,那双后来总是笑中带冷的圆眼在彼时闪着机灵的、热情的光。
不少人说路远横小时候像女孩儿,倒也是了,他一直被认为生得秀美,唇红齿白,五官柔和,笑起来看上去很甜,头发天生偏棕,身材亦矮小,整个人带着十足的南方气,一嘴吴侬软语又慢又软,说得很暖人,当时也没人看到那么个又瘦又小的豆丁会在后面长成个身高腿长的帅哥,其实他容貌变化并不大,不过长开后,整个人虽然还是偏向柔和,看上去却更冷漠了。
男孩儿把头伸出窗外,因为第一次参加全国级别的竞赛而心怀紧张,铁轨两
旁的树荫如盖,轮子压到枕木上会吭哧吭哧地响,初生的阳光从地表的尽头升起,天被橙红色染透,深绿色的叶子也相拥了金子的流光,只有极浅淡的黑酝酿了陈冷的底色。
风扑面而来,还带着春日残留的气息,一点晚春的苦寒,但随着时间推移,逐渐烫了夏的热度。幼小的孩子咧着嘴笑,那时候没有人觉得他笑起来傻而不成熟,从而劝他别笑了,连表达的自由都受了限度。他的笑容使得那一双垂眼熠熠生辉,带着希望。太阳初升,远远地把光辉洒进窗户。
路远横生在夏天,长在夏天,连性格都被那点火热栽培了,他爱笑,生性坚强乐观,那个时候他想象不到自己会随波逐流,想象不到自己会甘于平凡,野心装载在那一具太小的身体里,肆意生长,结成花卉,没有人会觉得青少年时期的路远横不耀眼。
但也许是北方太冷了,他常年孤独地生活在北京,一个人计较着吃穿用度,直到见透了世间炎凉,世间沧桑,那温和又火热的性格也掺杂了冷漠与刻薄的杂质,虽然是很微小的,只在被攻击时冒出刺来。但那么多个寂寞的新年过去,他还是难以喜欢北方,因此在订婚前夕也纠结了许久,最终还是依了杨雅莎的意思。
杨雅莎想去冰岛看极光,女人是有相等程度罗曼蒂克精神的,但路远横却很现实主义,他很认真地和女朋友说着自己的调休时间,刚刚升职,他可不好意思请一个月的长假。最后她只好失望地退而求其次,选择去东北雪乡滑雪。
路远横兴许是爱着杨雅莎的,毕竟高中时便听闻了这个有点名气的学姐,谁都会高看她一眼,自己也不例外。在被周琦折磨了那么久后,他以为自己已经不正常了,到后面也自甘堕落,说是杨雅莎拯救了他也不为过。
大学毕业后,他玩闹似的谈过不少女朋友和男朋友,口无遮拦地撩过不少人,经常去酒吧喝个烂醉,不管是谁过来吻他,他就会放肆地和对方上床,在路上被人因为说一句“帅哥”便同意加QQ聊天,就算是男人也能毫无廉耻地和对方打情色电话,即多情,又滥情,做过不少负心事,被别人嘲笑走过来就有股子人渣味。
也许真是如此吧,有时连路远横自己也会担忧会不会已经得了性病,当年许多短暂处过的人甚至连名字都记不起,只依稀觉得他们某个地方长得像那个恶心的仇人,笑起来桃花眼会眯成一条可爱细缝的“室友”,只要对方朝着自己说一声“喜欢”,便能立刻同意“交个朋友”,好冲淡记忆里所有有关于那个令他痛苦至此的人类,周琦,那些可恨的细节。
但杨雅莎的出现,终于让他得到了那么一点点的拯救,那些已成为他本能的“自毁”行为,在和杨雅莎确定行为后再也不会了,他不再沉溺于性交的欢乐,做了健康检查,和早已不再联系的家人通了电话,只要不在他的耳边提起周琦……他便不会沉溺于噩梦之中。
不过人永远没办法欺骗自己,他虽然是“爱”着雅莎,但是却不是男女之情的关系,也许更多的是感激,但他的确是从未想过背叛的,路远横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几乎是本能地思考,如果真的不得不要对不起杨雅莎,他宁愿另一个人是李思哲,是马录、秦阳又或者说是别的什么人,男人也好女人也罢。是他心有好感的同事,又或是藏匿恶感的后辈,谁都好。
只要那个人别是周琦。
但偏偏生活总是不尽人意。
他望着自己的手指尖,上面还裹着由周琦为他缠好的创可贴,一切都是那么的,既亲切,又疏离,唯有流淌着杀意的血,缓缓浸透在棉花的内层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