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书奇缘》 第一章 六月的清晨,一栋破旧的楼房里突然冒出刺耳的铃声,分贝之高足以吓得人心脏病发。 与穿脑魔音近在咫尺的高翔眯着眼睛探出头来,白净秀气的脸庞平日总是挂着微笑,现在却皱巴巴的像是只苦瓜。伸手“掐死”闹钟,裹了裹被子,继续赖床。 噔噔噔—— 轻巧的脚步声窜上楼来,一只小手熟练的钻进被窝,扭助高翔的耳朵。 “懒猪!起床啦!” 高翔睁开一只眼睛,哀怨的望着瞪着一双明亮大眼睛站在床前的少女,“好灵儿别闹……再给我五分钟把梦做完。”他刚刚梦见自己成了一位武功高强的侠客,遇见不平拔刀相助,救了一位貌美如花的民女,该民女正含羞带怯的提出以身相许…… “不行~快起来做饭。”灵儿鼓着粉腮嗔道。 “拜托……你是女孩子唉,为什么总是让我给你做饭?”高翔绝望的哀号。大侠的美梦烟消云散,虽然眼前的妹妹也很漂亮可爱,但这毕竟无法与梦中的艳遇相提并论。 “你是哥哥,照顾妹妹是天经地义。”灵儿翻着白眼说。 “哼,你这么凶,将来看谁敢娶你……”高翔重又钻回被窝,打定主意抗战到底。 “起床、起床、快起床!”灵儿双手叉腰在他耳畔大吼。高翔懒洋洋的笑着,心想闹钟都不怕我还怕你这小萝莉的尖嗓子了? “大懒猪!再不起床我真的要出绝招了——”灵儿气鼓鼓的威胁道。 “随便你,只要不拿开水泼我就行啊……”高翔在妹妹面前一点也没有当哥哥的样子,倒不是他不想,而是灵儿太娇蛮,高翔从小被她欺负已经习惯了。 “哼哼~吃我一招——抓鸡龙爪手!”灵儿猛然掀起被子,探手抓向高翔胯下。 高翔一骨碌爬起来,举手哀叹:“我认输……” “真是的,人家都还没有抓到呢……哥,你应该更坚强一点嘛。”灵儿遗憾的说。 “去你的!被你抓到还了得?快出去,我要穿衣服了!”身为十八岁的健康青年,早上醒来当然会有每个年轻男子都会有的那种生理反应,更何况高翔刚刚还在做春梦,如果这关头被妹妹白嫩的小手掐上一把……会否受伤且不说,单是如何给她解释身体反应就要伤透脑筋。 “喔,昨天晚上忽然想吃黄瓜,拿了一根放在枕边,不知怎么就跑到裤裆里去了……” “拿出来给我看看——” “……” “我也要吃黄瓜!” “…………” 回想上述情景,高翔一阵头皮发麻。 “穿就穿呗,你还怕我看啊?”灵儿不以为然的说。 高翔坐在床上,愤愤的瞪着妹妹。“灵儿,你也是大姑娘了,今后不可以这么放肆,进哥哥房间要先敲门。” “可是从前我们都是睡在一起的啊,你是不是藏了见不得人的东西怕我看见?比如说,藏在床底下的黄色小说……” “这是两回事!”高翔气急败坏的嚷道,“谁允许你鬼鬼祟祟的偷翻我东西了?” “我怕你学坏嘛……”灵儿绞着手,楚楚可怜的看了哥哥一眼,随即低下头去。 高翔无言盯着妹妹,讪讪的说,“灵儿,哥哥是成年人,看成人书籍没什么大不了……当然这件事你没必要告诉老妈,回头我请你吃蛋糕。” 灵儿微微一笑,淡淡的说:“哥,我才不管你看什么书呢,只要你别乱交女朋友,别的事情我不管。” “拜托,我连女生的手都没有牵过一次,你当你哥哥是情圣怎么着……嗳,我的话你要正确理解,没有女朋友不是因为害怕你,更不是因为你哥长相挫没人爱,是咱标准太高,等闲的美眉看不上眼。” “臭美吧你!”灵儿白了哥哥一眼,忍不住笑了,粉腮浮起两点可爱的酒窝。 “家里养头母老虎,我的命好苦。”高翔跳下床直接走进卫生间,迅速洗脸刷牙,把残余在脑海中的美梦连同宿便一同冲下马桶。 灵儿把三副餐具摆在桌上,打开电视机看早间新闻,只等高翔把早饭端上桌。 无奈的摇摇头,高翔再次为妹妹的前途感到担忧。卷起袖子走进厨房,叮叮当当一阵劳作,不出二十分钟高翔便把营养丰富的早餐搞定。 灵儿吞下一大口皮蛋瘦肉粥,幸福的笑道:“还是哥哥的手艺最棒,比粥店做的还好吃。” 高翔不屑的哼了一声,心想我能有今天的手艺还不是拜你所赐。 早间新闻正在播放e-124流星群坠落于南太平洋的实况,高翔漫不经心的看着。最近几年世界各地特别多流星雨,几乎每个月来上两三次,仿佛全宇宙的流星都急着移民地球似的。这可乐坏了全世界的情侣,流星雨夜为爱情许愿的场面也不再是爱情电影的专利。 楼道里传来沉重的脚步声,灵儿欢呼道:“妈妈回来了。”跳起来去开门。 一位肥胖的中年妇女笑眯眯的走进来,精神显得有些疲惫。坐在餐桌旁打了个大大的哈欠,“阿翔,灵儿有没有烦你啊?” “没有啦,她一直都很乖的。”高翔笑着给她盛了一碗热腾腾的稀饭,又挟个几根榨菜放在上面。灵儿亲昵的站在妇女背后,环抱着她的脖子问,“妈,昨晚手风怎么样?” “还好啦,本来我是不想去的,可是李太太她们说今晚来了一位什么从澳门回来富婆竟敢自称麻将皇后,要我过去切磋技艺,哼哼,结果还不是惨败在我‘麻将西施’的手下。”说着从坤包里掏出一把钞票塞给高翔兄妹,“来,请你们吃分红。”这位叶太太是高翔叶灵儿兄妹的母亲,本市“麻坛”的风云人物。全靠她在牌桌上的纵横驰骋百战百胜,孤儿寡母才能过上今天这种比较宽裕的生活。 “阿翔,考试准备的怎么样了?” “还好啦,几次模拟测试成绩都可以,就看临场发挥了,这方面倒是我的强项,从小到大从没怯过场。”高翔自得的笑道。 他的成绩在重点高中里只能算中游,好在这小子深知知足常乐的真理,能够考个省内的二流大学也就可以了。况且家里对他的要求也不高。叶太太不止一次说,“我们阿翔脑子聪明得很,就算不上大学,跟我学打麻将,也是可以一辈子衣食无忧的嘛。” 高翔放下碗筷,起身道:“妈,我先走了。学校要求提前半个小时进考场。” 灵儿迅速把三分之一个烧饼塞进嘴里,含含糊糊的说:“哥,等我……再喝一碗粥……” 叶太太爱怜的拍着女儿的背,笑骂道:“慢点吃,别噎着,你吃这么多不怕将来变成胖妞没人要?” 灵儿啜了一口粥,满不在乎的说:“妈妈是大胖子,爸爸在世的时候也是大胖子,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没有一个不是胖子,我变成胖子也是理所当然的事,真要嫁不出去……嘻嘻,哥哥养我一辈子好了。” “没出息!” “这有什么,反正我们不是亲兄妹,结婚也是可以的……”灵儿幽幽的说。 “妈,我先走了——”高翔听着路数不对,急忙背起书包开溜。 “阿翔,晚上早点回来,我有话对你说。” “知道啦。” “哥,别忘了我的蛋糕——” “知道啦知道啦。”高翔一路小跑着下楼。 远处传来雄鸡的啼鸣,山上飘下来的雾气拥抱着小镇,氤氲缭绕的遮蔽了现代的化的楼房和街道,仿佛时光倒流回到千年之前,那个田园牧歌的时代。 晨风微凉,潮乎乎的空气沁人心脾,高翔独自立在站牌下等候开往学校的班车。雾气久久不散,已经过了平时发车的时间,电车却还没有来,高翔并不着急,手插在裤兜里自得其乐的哼着周杰伦的歌。 一声巨响打破了清晨的宁静,高翔被来自身后的冲击波推得仆倒在马路上。 “靠,搞什么啊——”起来回头一看,公路西北火光冲天,久候不至的电车侧卧在路旁,距离火场只有一步之遥。 高翔毫不犹豫的冲过去,爬上车厢向内喊道:“喂、喂、喂,还有人吗?” “救命……”**声。 高翔轮起书包猛砸玻璃窗,原本已经龟裂的玻璃顿时四分五裂。高翔拆掉碎玻璃,司机和乘客一一爬出车外。幸好是早班车,乘客只有寥寥几人,个别受了点轻伤。司机打电话报警找救护车,乘客们围着高翔不住的道谢。还有人问他是哪个学校的,说要给他送一面锦旗。 “锦旗就免了吧,我得去考试了。”高翔问过司机之后得知前方路面遭到陨石撞击,路况非常糟糕,电车无法通行,只得靠两条腿跑着去考场了。 眼见火势不复之前的猛烈,高翔跨起书包冲了过去,对司机和乘客的劝阻置之不理。他知道这么做很危险,但是上了十二年学就是为了今天的考试,宁可冒险也耽误不得。换成别的高考生,也只有做出同样的选择。 顶着黑烟跑出半里路,前面是篮球场那么大的陨石坑,流星的残骸置于坑底,隐隐闪烁白光。高翔停下来歇口气,迅速环顾四周,寻找通过险地的道路。流星正落在马路中央,两旁的护道林被引燃,火势连绵,反倒是陨石坑地带没有一丝火星,看起来比较安全。 高翔把书包斜挎在肩上,小心翼翼的走下深坑。越是靠近坑底,感觉身子变得越发轻飘,仿佛踩在云端似的。顺着倾斜的坡面滑到坑底,高翔看见陨石的全貌后不由得惊叹一声。 所谓的流星,原来是一台梭形的银白色金属容器,梭子的一头斜**坑里,另一头直刺天空,尚在微微颤动,露在地表的部分长约三米,宽一米半左右。 高翔这辈子从来没见过如此奇特的容器,考虑到它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凭借科幻电影中得来的启迪,很自然的推测出一个令他心花怒放的结论。 这是一艘飞碟! 疑似飞碟的容器通体呈流线型,密封的很好,高翔围着它转了好几圈仍未找到入口。失望之余气愤的推了飞碟一下。没想到看似沉重的飞碟居然应手飘离地表,徐徐升起。高翔连忙抱住梭尾,阻止飞碟逃走。抱住飞碟的刹那,高翔感觉像是抱着一块浮木漂浮在海面上,同时也弄明白一件事,难怪之前会感觉到身子发轻,原来飞碟在周围区域维持着反重力空间。至于维持反重力空间的能量源自何处,却不得而知。 就在这时候,飞碟顶端忽然发出一阵嗡鸣,银色的护甲如同水波荡漾,从中间向四周扩散出一圈涟漪,随即现出椭圆形的空洞。 反重力空间突然消失,高翔只觉得双臂一沉,飞碟重重的摔在地上,险些砸到他的脚。 高翔后退两步,惊疑的注视着飞碟舱口。直到这时候他才意识到自己正在冒险,不由得害怕起来……等了大约一分钟,飞碟内外静悄悄的什么也没发生。没有钻出奇形怪状的外星人,更没有吓人的外星怪兽。 高翔装着胆子靠近飞碟,试着推了它一下,纹丝不动。正如他之前估计的那样,飞碟非常沉重,由此可见,构成护甲的银白色未知金属的密度是相当大的。从舱口向内望去,里面亮的刺眼,除非亲自进去探察,得不出任何杰论。 高翔犹豫了。骨子里的好奇心和冒险精神怂恿他去冒险,可是首先他不得不考虑清楚代价,万一有个三长两短,现别说能否见到明天的太阳,就是耽误了今天的考试他也吃不了兜着走。如果高翔年纪稍大一点,经历过足够得社会风雨,他可能会选择离开这不祥之地。然而他毕竟是十八岁的少年人,对奇迹的期待比现实的危险更能拨动他的心弦,冲动战胜理智,亦是情理之中。 洞口狭窄,高翔费了一番周折才成功钻进去。手里紧紧攥着电话,预先录入110,入舱之前特别检查过手机信号,并无异状,如遇突发危险亦可在第一时间报警。 没有遇见料想中的危险,舱内比想象中宽敞,大概外星人在建造飞碟时使用了空间折叠的技术。地板和墙壁全是银色的金属,反光很厉害,高翔花了数秒钟才适应这里的光线。 飞碟正中央是一座圆形平台,并有一张固定在舱板上的椅子。看得出来,这是一艘单人用飞行器。平台上并没有高翔印象中精密科技所必备复杂线路和按钮,只是一面触摸式液晶屏而已,看起来和普通家用电脑的屏幕没差。此外一无所有,不知道飞碟的主人哪里,更不知道他是如何操纵这艘小型飞船来到地球的。 高翔试着摸了一下显示屏,显示屏立刻亮了起来,仿佛接通了电路。屏幕上并排列出三个蓝色的箭头。高翔触摸第一个箭头,浮现出的是许多古怪的符号。看似是一种神秘的文字,仔细端详后高翔不禁失笑。原来那些符号就是小孩子也能看懂的简笔画。上升就是向上的箭头,下降就是向下的箭头,加速是一个小人儿在飞奔,减速是小人儿悠闲的步行……显然,这是飞碟的驾驶指南。 高翔大致看了几眼,觉得不难掌握就切换到第二个箭头。按下后平台发出喀喇的脆响,弹出一只抽屉,里面放着一支钢笔、一块手表,一本画册还有一把小手枪。 看到这些东西,高翔的眉毛拧了起来。他不是一个聪明绝顶的人,但他至少不是笨蛋。如果说这艘飞碟果真是外星科技的产物,为何会见到地球才会有的小玩意。 外星人他当然也可以有自己的手表钢笔和手枪,但是总不可能和地球上的样式一摸一样吧? 为解开谜团,高翔首先拿起手枪。触手之后立刻大失所望,原来这只是一把木头玩具枪。手表亦是普通的电子表,超市里面十块钱一只的那种,而且时间还不准,10点874分,难道是外星时间?最好笑的那画书,封面上还有显眼的英文标题《mazeandrose》。 虽说现如今英文是世界上最流行的语种,可是没道理外星人也讲英文吧?如果这是真的,倒是一个激励青少年学习英文的好理由。胡思乱想着,高翔翻开画册,由于今天已经受到很多次惊吓,所以当他发现画面一片空白的时候也没觉得意外,顺手把画册丢回抽屉,最后拿起那支看起来蛮高级的钢笔。 自习一看商标,派克……嘿,名牌货,今天赚到了。希望这支派克笔不是假冒伪劣产品。高翔苦笑一声,随手把钢笔揣进书包。现在他已经放弃这艘不明飞行物是外星人飞碟的设想,更倾向于它是某国秘密研发的新一代无人战斗机,途径中国领空时被击落,掉到自己脚下。只有这样才能解释机舱内这些“充满地球特色”的物品。 高翔也放弃了打电话报警的企图,手机揣回书包。也许是看了太多《x档案》,他相信普通百姓一旦牵扯到军方机密,就等于给自己脖子上挂了一只定时炸弹,不会有好下场。怀着失望的心情,高翔最后按下第三个箭头。 咔咔…… 同样的金属噪音,同样的抽屉,不同的是抽屉中的内容。 一具长方形的金属匣子安静的躺在抽屉里,长约一米,宽约五寸,银白色的匣子与飞碟的材质完全相同,看上去异常厚重。 高翔扣住匣子上端的拉环向外拽,一声轻响,盒盖应手打开。一连串的念头从高翔脑海中闪过,军方秘密研发的病毒、核弹头、小型激光兵器、高空摄像机……抑或别的器材? 奋力掀起沉重的金属盒盖,寒冷的白色蒸汽扑面而来。高翔吓得向后跳出一步,看着白气渐渐消失,盒子周围结了一层厚厚的冰霜,认出是液态二氧化碳,也就是俗称的干冰。 盒子里面躺着一条冻僵的白蛇,除此之外别无它物。 第二章(上) 高翔盯着白蛇发了半晌呆,慢慢的回过神来。白蛇仍像一尾冻鱼似的躺在金属匣内,完全没有变身成外星怪兽的迹象,看起来也不是多么凶猛的动物。 高翔从小就喜欢动物,家里养了四条狗八只猫还有数不清的鸟儿,猫和狗是从街上捡回来的流浪儿,鸟儿是自愿住在阁楼里纳凉的雨燕和信鸽。看到冻得硬邦邦的小白蛇,他那过剩的爱心不禁泛滥成灾,吹去匣子里余下的干冰,小心翼翼的把白蛇捧出来,放在怀里温暖。 白蛇亦感觉到高翔的体温,身躯微微抖动。 高翔抱着白蛇在机舱那踱步,盘算如何安置这来历不明的小家伙。养在家里肯定是不行的,妹妹和老妈最害怕蛇,会吓得昏倒。送去动物园吗?也不合适……他无法解释这条蛇的正当来历。唯一可行的处理方式是放归山林,可是转念一想,不管这艘飞碟的主人是外星人还是某国军方,既然谨慎的将白蛇密封在金属箱内,足以证明它绝非普通爬虫,倘若好心放生演变成放虎归山,后果绝不是他一个小小的高中生能负担的。 想来想去,高翔还是把快要化冻的白蛇塞回金属匣,衷心希望白蛇重新冬眠,就当什么事情也没发生。为免白蛇醒来饥饿,高翔把预备当午餐的夹心面包和一罐可口可乐也塞进金属匣。至于白蛇会否开可乐瓶……他可没想那么多。 低头看一眼表,距离开考只剩下半个小时。高翔不敢耽搁,再次按下第一个箭头,启动飞碟。舱门合拢,反重力空间再次出现,托着飞碟冉冉升起。高翔依照图画说明驾驶飞碟一直升入大气层,按照电子地图的详细定位朝学校飞去。感觉脚下微微一颤,飞碟已经来到考场上空。 “真他妈的快!”高翔惊讶的直吐舌头。转而将飞碟停在教学楼天台上,扯些油布盖住。天台平时极少有人来,考试期间可保安全。走下天台的时候,高翔下定决心成为飞碟的新主人。不管它是外星人的飞行器还是军方的侦察机,对于高翔而言,它首先是一台能够带他遨游四海事先梦想的便利工具,既然上天把这件厚礼送到自己手里,有什么理由拒绝? 走下楼梯时预备铃刚巧打响,高翔混在人群里走进考场,按照考号入座。数学试卷发下来,教室里渐归寂静,考生脸上写着紧张,铅笔在答题卡上滑动的沙沙细响,仿佛一根为这场人生竞赛记速的表针在无形的表盘上走动。 高翔的心思仍留在飞碟里,望着试卷痴痴傻笑,幻想驾驶飞碟环游世界的情景。与今天的奇遇相比,高考显得不那么重要了。他奇怪举止引起了监考教师的注意。一个学生,开考半小时后仍在那里正襟危坐,一个字不写还傻笑,这意味着什么? “小同学,沉住气,会多少答多少,不要把高考看得太严重,一颗红心两手准备嘛……”好心的老教师走过来拍着高翔的肩膀说。 高考期间,监考教师们最担心的事情不是作弊,而是学生的精神失常。突然昏倒,口吐白沫,号啕大哭……突然性的神经病发作在高考考场上它不是什么希罕事。 “喔?是的是的,一颗红心两手准备,呵呵~”高翔难为情的扮了个鬼脸,埋头答题。打开铅笔盒,脸色突然变得很难看。惨了……钢笔漏墨水,铅笔断芯,这当然是拿书包砸汽车玻璃造成的恶果。幸亏还有一支从飞碟里借来的钢笔,试着写下名字,居然还有墨水,先用它救急好了。 虽然浪费了半个小时,高翔还是提前二十分钟答完了试题。别以为他很厉害,只是把会做的那一部分答完而已。在同龄人里面,高翔的智力水平一般,用功程度也一般,学习成绩当然也很一般,谁也没有期望他能考上清华北大,包括他自己在内。因为能够保持一颗平常心,他在考场上表现出来的心理素质比起那些高材生来甚至更胜一筹,无论在何种环境下都能完整发挥水平。 其实不止是学习和考试,高翔他在为人处事的各个方面亦是如此,每件事他都会尽力而为,只为享受过程中的乐趣,而不是去证明自己比别人厉害。人生苦短,何必争来争去,只要做出自己的那份贡献过自己喜欢的生活就ok了。这就是高翔的快乐秘诀。 “那个学生怎么又在发呆……” “他该不会是想作弊吧?” 两位监考教师私下议论。考场里所有人都在埋头答题,只有高翔坐在那儿无所事事的样子,难免引人生疑。监考教师之一干脆警告他不要东张西望,如果答完了就交卷走人。 高翔苦笑着趴下头去,心不在焉的思索最后两道大题。一道二次函数,一道解析几何,本身就是高中数学的难点,况且又是高考中用于拉开档次的压轴大题,高翔从看第一眼开始就知道自己绝对没有实力解答。 随手在试卷上画了几下,高翔心想,“这道函数题如果f(y)改成f(x)就简单多了……咦?见、见鬼了!” 揉揉眼睛再看,题设中的f(y)竟然真的变成f(x)。高翔只是用钢笔在上面涂抹一笔,怎么也没想到篡改后的字母竟然取代了真正的题设,而且是货真价实的铅印字体,分毫不差! “喔……这个这个……大概是我看错了吧,”高翔拍着额头自言自语,“也许本来就是f(x)……” 虽然心里不太踏实,高翔还是飞快的把函数题答完了。回头再看,越发不安,作为高考的倒数第二道大题,这也未免太简单了。 目光移到最后一道解析几何题,高翔梦呓似的嘟囔:“如果x三次方变成二次方该多好……”说着动笔修改题设。 他没有期待奇迹再次发生,可是奇迹偏偏真的发生了。如他所愿,题目被完美修改。 高翔瞪大眼睛盯着笔尖,又在草稿纸上划了几下,没错,是钢笔,纯蓝墨水……怎么也不可能和铅印仿宋体题设混淆,难道是我眼花了? 高翔举手叫来监考教师,请他帮忙确认那道题究竟是二次方还是三次方。 “二次方,印得很清楚。” 得到确凿的答案之后高翔怔怔出神,直到监考教师把他拍醒,告知距离考试结束仅剩五分钟,抓紧时间答题。 高翔道谢后飞快答完最后一道题,交上试卷满腹疑窦的离开考场。立刻找到认识的同学,打听最后两道大题,除了几个高材生大家伙儿异口同声的喊“难”,对于高翔提出的关于题设细节问题也只有一个答案。当然是他修改之前的那一种。 整个中午,高翔都是在惴惴不安中度过的,他一口饭也没吃,捧着钢笔坐在教室里冥思苦想。后来还给派克钢笔在中国的专卖店打电话,问他们有没有生产过一种可以篡改试卷的钢笔…… “您的想法很有新意,可是我确信世界上尚未有此类钢笔出品,将来恐怕也不会有。”对方礼貌而微带嘲讽的回答。 高翔无力的挂断电话,现在只剩下一种可能——这支派克笔里面有派克笔厂也不得而知的高科技,或者……是魔法! 第二章(下) 下午的语文考试高翔没有机会印证神笔的效能,毕竟修改数字对于语文考试而言毫无意义。 心事重重的应付了考试,高翔留在教室里,等人走光了才收拾书包,打算上天台开动飞碟。这时两个男生进来,看见高翔立刻齐声发笑。 “小子,还在用功哪!”高个男生过来擂了他一拳。这孩子看上去流里流气,其实心地不错,是高翔的铁哥们儿,名叫吴道健,绰号吴间道。父母都在军队任职,本人也报考了军校。 “用屁功,我在忏悔呢……”高翔心不在焉的说。 “忏悔从前没用功读书,花太多时间在追逐漂亮女生上?”带眼睛的男生笑着调侃道。他比高翔矮半头,长了一张娃娃脸,像个初中生。他也是高翔的死党,名叫小柯,长得真有点像那位名侦探本家。 “我哪有追逐漂亮女生,只是给她们拍照留念而已……”高翔委屈的辩解,“身为摄影俱乐部的负责人,我当然有义务在毕业前记录下母校最美的风景。” “那你怎么不拍我?” “你属于母校丑陋的一面……” 抵挡着小柯的追打,高翔笑着问道健:“你们两个瘟神来干什么,该不会是考砸了想在我这里找点平衡吧?” 道健明目张胆的坐在课桌上,点燃香烟吸了一口。“猜对一半,还有一个好消息,有人要请你吃饭。” “既然你良心发现盛情相邀——” “不是我。” “喔,原来是小柯兄弟慷慨解囊,为了表示对他的敬重,我决定从今天晚饭开始绝食。” “瞧你这点出息,是玉音请客。”小柯暧昧的笑道。 听到黎玉音的名字,高翔嘻笑的表情里立刻多了几分羞赧。抓抓头发说,“最难消受美人恩,我看这顿饭吃不得啊,两位兄弟。” “少来这套,我们已经答应玉音了,周六下午六点整,必胜客餐厅不见不散。” 高翔沮丧的嘟囔:“今天是周一……还要等五天啊!” 小柯调侃道:“色鬼,你等不及见玉音了?” “非也,我是想如果从今天开始绝食直到周六,在享受免费大餐之前我很可能饿到生活不能自理。”高翔难为情的说。 “贱人……”小柯气得直翻白眼。 道健起身要走,忽然想起一件事。“高翔,上次拍的那些美女照片拿给我看。” “早就被我妹删掉了,还说不许我拍这些乌七八糟的东西,你们又不是不知道,灵儿总是以监督我压榨我为乐,恨不能弄根绳子栓住我的脖子。”想到还要买蛋糕贿赂妹妹在老妈面前对**刊物一事守口如瓶,高翔不禁为自己可怜的钱包黯然神伤。 “哥哥当到你这份上也真够失败的了。”小柯和道健一点也不同情高翔,还说他是生在福中不知福。像灵儿那样既聪明又漂亮的妹妹,是他前世积下多少阴德修来的,别人想要还没有呢。竟敢抱怨?代表灵儿惩罚你!两个损友把高翔按在课桌上捶了一顿,从他上衣口袋里搜走半盒口香糖笑嘻嘻的嚼着走了。 高翔微笑着望着好友的背影,不禁想起那艘飞碟……要不要告诉他们飞碟的事呢?还是等考完试再说吧,高翔心想,等玉音生日那天给大家一个惊喜。 回家之前高翔先去学校附近的好利来西点店,买了一块草莓鲜奶蛋糕外加两大盒冰激凌。现在是下班时间,街上人流汹涌,高翔担心蛋糕被挤碎,离开西点店之后横穿公园回学校。 下午的阳光透过树荫洒下来,形成斑驳陆离的光点,头上的枝叶随风摇曳,地上的光斑也随之闪灭,好似铺了一地的萤火虫。葡萄架下,许多年轻情侣偎依在白漆长椅上面卿卿我我,高翔看在眼中好生羡慕。正走在路上,忽然听见身后有人喊道:“小施主,请留步。” 高翔下意识的回头,日光刺得他不由自主得眯起眼睛。只见一颗闪闪发光的秃头从树荫里钻出来,然后看见一袭火红的袈裟,原来是个小和尚。看他年纪不过十七八岁,身材却格外高大威猛,比高翔高出足有一头。 “是叫我吗?”高翔指着自己的鼻子问。 “正是施主,”小和尚面皮黧黑浓眉大眼,咧嘴一笑,露出与肤色恰成对比的洁白牙齿,“小僧是西藏天龙寺无明宗拉达活佛转世灵童,师父赐我法号‘辣椒喇嘛’,今日偶过贵宝地,特来与施主结个善缘,请教施主尊姓大名。” “辣椒小师父你好,说真的,你的法号好奇特唉……我叫高翔,虽然我不信佛,不过你大老远的从西藏跑来也不容易……”说着,高翔去掏钱包。 “且慢,”小和尚出其不意的抓住高翔的手腕,“云龙探爪,水火风土光,高施主修行哪一宗。” 高翔怔怔的瞅着他,忽然噗哧一笑,答道:“猛虎出山,吃喝嫖赌抽,本少爷五毒俱全。” 小和尚两道浓眉拧成一团,拍着光溜溜的脑门儿喃喃道:“这段切口我竟没有听说过,猛虎出山……猛虎出山……”忽然脸色大变,眼中射出两道精光直直的盯着高翔,“莫非施主是‘力宗’传人!?” “力你个脑袋!哪里冒出来的神经病……”高翔甩开小和尚转身便走。 “等一等!”小和尚锲而不舍的追上来,“高施主,你身怀灵力却又不是我派门下,莫非是暗五宗的传人?” “什么明宗暗宗,你是在拍电影吗?我不懂你在说什么。”高翔怀疑某电视台正在拍摄综艺脱口秀,自己很不幸的被选为“街头嘉宾”——在摄像机前被人耍的那种!环顾四周,并没有看见摄像机,倒是树荫下的游客纷纷投来好奇的目光。 “施主,既然你师门有训不许吐露身份,我也不便追问,但是有一件事小僧务必问个明白,不然施主你恐怕要大祸临头!”小和尚声色俱厉的说。 高翔受养母熏陶,对神佛之说一贯报以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态度,听小和尚口气严肃,不由得停下脚步。 小和尚走近低声问:“我只问一句话,你到底是人还是妖!” 高翔目瞪口呆,强忍怒气啼笑皆非的反问:“世界上有像我这么帅的妖怪吗?走开啦,我没时间陪你扯淡。”推开小和尚便走。一股灼热的力量从小和尚手臂上传来,震的他倒退一步。 小和尚也面露惊色,与高翔接触的手臂上冻结了厚厚一层冰霜。“附在你身上的妖孽很厉害,我搞不定它,现在回去请我师父帮忙捉妖,你哪儿也别去,就在这等我。”再三叮嘱后掉头朝树荫深处奔去。 “白痴才等你回来呢,”高翔揉揉被他撞得发麻的手腕,继续走他的路。不管小和尚是真神通还是假神棍,他都不想与之扯上关系,现在社会上坏人那么多,谁知道他安得什么心。 第三章(上) 公园一角,楚君瑜恬静的坐在葡萄藤下,捧着纸盒酸奶啜饮,身边的长条木椅上放着一只帆布旅行包。 理了下被风吹乱的长发,君瑜心中纳闷,“辣椒跑到哪里去了,上个厕所需要花这么久吗?早知道他这么淘气,就该把他丢在天龙寺不管。”想到辣椒追随自己出藏时眼泪汪汪的可怜相,君瑜不禁摇头苦笑。 奉组织委派去西藏寻找拉达活佛的转世灵童是半年前的事了,在此之前,君瑜完全没有在海拔五千公尺的环境下徒步旅行的经验,高原反应,恶劣的气候,难以下咽的饮食,妖怪与邪恶灵力者的阻挠……回想这半年来的旅行,苦和累是最鲜明的感受。 历经千辛万苦,屠尽藏边十三邪派四十二凶妖,终于给她找到那个爱吃辣椒的转世灵童,带他回天龙寺受醍醐灌顶之礼,唤醒前世的记忆,本以为大功告成,可以舒舒服服的回家休假了。不成想忽然接到组织密令,责令她携转世灵童返回内地,送入那所专门培养灵能者的学院进修。 君瑜抚摸自己柔滑白嫩的脸颊,苦闷的想:“为什么我总要干这种照顾小孩子的工作呢,难道我长得很像欧巴桑吗?唉,苦恼……” 正顾影自怜的时候电话响了,君瑜一看来电显示,立刻知道是“组织”打来的。 “喂,‘变色龙’总部呼叫神曜——总部呼叫神曜……” “这里是神曜,请问有何指示。”君瑜沉着应道。 “神曜,首先恭喜你圆满完成西藏任务,不愧是组织里排名第一的佣兵——” “拍马屁的话就省了吧,长话断说。” 电话对面传来一阵干咳,联络人讪讪的说:“今晚六点,灵山市北区废弃仓库一带有黑帮做毒品交易,总部希望你顺道把这群人渣解决掉。” 君瑜黛眉一挑,不悦的问:“这是警察的工作,为什么要我去做?” “呵呵,你也知道,‘变色龙’名义上是国家安全部特设的特警组织,偶尔做些除暴安良的表面工作才好向上面交代嘛,况且近日黑帮活动多有妖怪参与,普通的警察应付不了。” 君瑜很无言的挂断电话,把酸奶盒子丢入垃圾箱,唇角抿成优雅的弧线。这说明她心情很糟,某些人要倒霉了。 就在这时,她看见一个男孩子悠然自得的吹着口哨,沿着林荫道走过来。君瑜的瞳孔顿时收缩,出神的盯着少年。哪怕夏日午后强烈的日光,亦无法遮掩少年身上散发出来的彭湃灵能波动。 七彩斑斓的灵力环绕着少年,仿佛一圈华美的霓虹……这一幕奇景只有同为灵力者的人能看见。 “好奇怪的灵力!”君瑜震惊的无以复加。每个灵力者都有其独特的灵能波动,多数领能波动是没有颜色的,若有颜色,则意味着这种灵能具有特别的属性,比如红色属火,黑色属土,白色属风,蓝色属水,正如古人望气而知贵贱。极少有人拥有两种以上颜色的灵能波动,颜色如此繁复多彩的更是前所未闻。这少年到底是什么来路?他竟敢大摇大摆的走在街上,不怕引来妖魔的觊觎? 而当君瑜发现少年的灵能波动外层竟然还附着着一层淡淡的银白色妖气,不由得惊呼出声。过路的少年被她惊动,亦投来关切的一瞥。两个人的目光在空中交汇,撞击出看不见的火花,彼此的心弦亦发生共鸣。 第一眼看见那个坐在葡萄藤下的少女时高翔并不觉得她多漂亮。长发随意的束成马尾,太阳镜兼做发卡,白皙的脸儿不着脂粉,虽不至于令人惊艳,但自有一种清秀可人的妩媚。 白色无袖高领上装与红色短裙的搭配在这个炎热的夏日里显得格外清爽,肌肤晒成健康的小麦色,身边还有一个大大的旅行包。 暑期外出旅行的女大学生,性情温柔,富于幻想,中产阶级家庭,在家里是听父母话的乖女孩,在学校里是听老师话的好学生,十有**还在学生会当个跑腿儿的小干部,贤妻良母的类型……这就是高翔对她的第一印象。这样的女生社会上要多少有多少,正如他这样的男生,平凡的丢进人群里连个水花都不会冒出来。 可就是这么一个看似平凡的女生,此刻正在做着不那么平凡的举动,两眼直勾勾的盯着高翔,表情说不出的惊讶。心想可能是自己长得很像她的朋友,除此之外,他找不到别的解释。于是扭头走他的路,走出很远回头一望,意外的发现那女生仍在盯着自己看,而之前邂逅的疯和尚,此刻正必恭必敬的站在少女身旁,似乎正在等候她的吩咐…… 高翔不是一个好多管闲事的人,很快就这次不寻常的偶遇抛在脑后。 公园与高翔就读的中学之间隔着一条商业街,一家商店门前围了很多人,听说是在举行促销抽奖,随便买样东西都可免费获得一张奖券。稍微学过一点概率的人都知道中奖的概率只有百万甚至千万分之一,高翔从来不相信天上掉馅饼的好事会落在自己头上,与其花钱买彩票,还不如学老妈在牌桌上发家,至少有四分之一的胜率。 但是今天路过这里时他却灵机一动,想到一个近乎疯狂的可能性。既然那支神奇的钢笔能完美修改试卷上的数字,是不是也可以修改奖券号码?高翔立刻挤进人群,随便买了一块巧克力换得奖券。打开看过号码,如他所料,连个安慰奖也没捞到。人群中时而冒出欢呼声,都是一些中三四等奖的人,上台领价值不会超过五十块钱的奖品。二等奖以上从未见人中过。 高翔拿出钢笔,按照万元头奖的号码修改自己的奖券。奇迹如期发生,奖券的号码变得和一等奖一摸一样,天衣无缝! 高翔赚着彩票站在人群里犹豫起来,他不知道这么做算否诈骗,一万元的奖金对他来说不是一笔小数目,有了这笔钱,他可以买一台新的相机,可以过一个逍遥自在的暑假,可是用这种奇怪的方法去获利,他心里不塌实。 “咦,我好像中了一等奖耶。”柔媚的嗓音自耳畔传来,与其说是惊喜的欢呼,莫若说是专门说给高翔一个人听的耳语。 高翔心头一紧,回头望去,恰迎上那张亲切而熟悉的俏脸。红裙少女感觉到他的目光,抬头笑盈盈的说:“你好,想不到这么快又见面了。” “呃,我们见过吗?” 少女抬手在自己额头轻轻拍了一下,颇有些受伤的说:“你可真健旺,我们不是在公园里见过面?” 高翔报以羞赧的微笑,想起曾在公园里有过一面之缘。女孩子主动和自己搭讪,这可是从来没有的艳遇,心情既紧张又兴奋。 第三章(下) “刚才听见你说中了头奖,是真的吗?”高翔问。 “五个数字和公布出来的头奖号码一摸一样,应该不会错吧。” “那就恭喜你了,你的运气真好。”高兴发自内心的笑道。这样一来,他就不用带着负罪感去兑换那张假奖券了。 “你呢?中了几等奖。”少女不急于领奖,兴致勃勃的站在拥挤的人群里和高翔攀谈。左手很自然的扶着高翔的胳膊,不了解内情的人看见还当他们是小情侣呢。 高翔不想再提奖券的事,摇头说:“我没有那个命。” “你印堂发亮神采奕奕,分明是财神罩顶的面相,怎可能财过空手?快拿奖券给我看。”少女不经意中流露出娇态使得高翔两耳发烫,迷惑的问,“你会算命?” “一点点吧。”少女狡黠的笑道。不由分说从高翔手里抢走奖券,看过之后得意的说,“果然是头奖,我就知道你会发财的。” “可是你不觉得奇怪吗?唯一的头奖奖券,你我分别持有一张……”高翔贼喊捉贼。 “大概是发行奖券的商家弄错了,这不是我们的责任,快去领奖吧。”少女拉着高翔的手走向前台。高翔硬着头皮跟上去,来到台上出示奖券,心里捏了一把冷汗。 “头奖?怎么会有这种事……”负责开奖的商场经理大吃一惊。他很清楚这次促销抽奖活动中根本没有设置那张奖券,万元奖金只不过是诱惑顾客的幌子。可是现在不存在的头奖真的被人抓到了,而且还一下子冒出来两张,这可亏大了。虽然心有不甘,众目睽睽之下只能哑巴吃黄连,不情愿把奖金如数交给高翔两人。 高翔把钞票揣进书包,拉着少女的手在围观者嫉妒的目光下扬长而去。在十字路口,高翔停下脚步,有些不舍的说:“我要回学校了……可以告诉我你的名字吗?”虽然素不相识,却结下了一段奇妙的缘分。 “楚君瑜,你呢?”少女爽朗的笑容透着迷人的娇慵,一如夏日的斜阳。 “高翔。”接下来就是交换电话了吧,高翔满心期待的想。这时教学楼上的壁钟敲响了,不知不觉中已是下午六点钟。 君瑜拍了一下额头,急切的说:“对不起,我还有个约会要赴,再见。”不顾川流的车龙,急匆匆横穿马路。 “楚小姐——”高翔冲动的喊住她。 楚君瑜在马路对面驻足转身,笑道:“楚小姐是谁呀?叫我君瑜就行了。” “你赶时间对不对?” “对呀,好像已经迟到了……” “是和男友约会吗?”高翔提心吊胆的问。 呼啸而过的汽车带来刺耳的噪音,高翔无法听清她的回答,但是从她摇头轻笑的神情可以推测出答案,心头一阵狂喜。喊道:“我送你去赴约,我有一辆很棒的飞行器喔!”话一出口,高翔自己都觉得很可笑。 然而君瑜没有笑,她恬静的穿越车流,回到高翔身边,并且主动牵住他的手。无形之中,两人的距离拉近一大步。 回学校的路上高翔心情复杂。他不是一个冲动的男生,可是今天多次做出冲动的举止,他这辈子从来没有和女生这样亲密接触过,平日的从容心态不翼而飞,握着君瑜绵软微凉的玉手,他像喝醉了酒,脑子里醺醺然一片迷茫。 还好教室门没有锁,高翔在前君瑜在后,顺次爬上楼顶天台。暖风拂面,小小的山城沉浸在温柔的黄昏里,结束一天工作的上班族川流在钢筋水泥的森林里,宛如迁徙的蚁群。灰色的楼房镀着淡淡的金红色,仿佛神话中的龙宫宝殿。 君瑜迎风舒展玉臂,开心的叹道:“好凉快呀……高翔,你经常来这里看风景吗?” “今天是第一次。”在这个沙尘肆虐的北方山城里生活了快二十年,高翔还是第一次居高临下俯瞰城市美好的一面。美景诚然迷人,迷住他的心的却是身边的少女。 安静的走开,不去打扰沉醉在落日余晖中的女孩。高翔一个人找到飞碟,推到君瑜跟前。君瑜的眼神立刻被飞碟吸引了,嘴唇微张,半晌说不出话来。 高翔心里得意,笑道:“这家伙看起来不怎么样,飞起来可是快得很。” “嗯,我现在不担心迟到了。”君瑜嫣然一笑,背转身去取出电话拨通总部。高翔替她把旅行包丢进飞碟,回来扶着君瑜钻进舱内。 最初瞬间的惊讶之后,君瑜恢复了矜持自若的气度,没有对飞碟的来历提出疑问,这多少让高翔有些失望。 “我们去哪里?” “城北废弃仓库。” 驾驶飞碟航行在黄昏的天空下,高翔尽量躲进云层,免得被人当成天外来客。君瑜面对高翔坐在一尘不染的金属地板上,双手托着下巴,似笑非笑的盯着他看。 高翔在学校里是小有名气的抓拍专家,凭着一台富士z2记录下无数学妹的丰姿,欣赏美女的经验可谓丰富,但是被美女盯着看还是头一遭,不由得耳根发烫,急忙避开君瑜的视线。 飞碟降落在仓库楼顶,高翔环顾四周,不禁心生疑虑。这里是木材加工厂的旧址,加工厂倒闭后一直废弃至今,平时极少有人来往,腐烂的木料小山似的堆在仓库里,散发出刺鼻的霉味。 君瑜顺着木料堆爬下去,身手灵活的让高翔暗自咋舌,第一次对她的身份发生了怀疑。 “快下来呀。”君瑜站在黑洞洞的仓库中央向高翔招手,柔媚甜脆的嗓音在空旷的环境里格外响亮。 高翔硬着头皮从两米高的木料堆上跳下去,脚一落地,溅起大团的灰尘,呛得他咳嗽起来。心里更加迷惑,为何君瑜从更高的地方跳下来却连一个脚印也不曾留下。 冰冷的金属硬物顶住脊背,身后传来陌生男子凶狠的声音:“举起手来!” 高翔迟疑了一下,后脑立刻遭到重击,眼前一黑仆倒在地。强忍剧痛抬头一看,只见黑暗中走出一群穿黑西装的陌生人,为首的胖子手里握着一支手枪,嘴里咬着雪茄,猩红的烟头在黑暗中闪烁。黑暗给了他们黑色的眼睛,他们的名字叫做“黑社会”。 高翔揉着脖子坐在地上,心里暗自叫苦。急切的环顾四周,君瑜却不在身边。 “老大,怎么处理这小子?” “不管他是什么人,闯进我们地盘的人就只有死路一条,这种货色不配浪费一颗子弹,阿三去把他处理掉,做的干净一点!”胖子把烟头吐在地上,抽出一柄雪亮的匕首丢给身后的壮汉。 生死关头,高翔毫无办法可想,站在那里两脚发软,冷汗淋漓而下。壮汉接住匕首,狞笑着走来,忽然飞起一脚踢中高翔小腹,顺势抓住他的肩膀,匕首分心刺来。 “嗯……”壮汉的动作忽然停滞下来,表情变得很痛苦。一只秀美白嫩的手掌从高翔背后伸来,牢牢的握住匕首。锋利的刀刃在少女的纤纤玉指下变得像纸板一般脆弱,竟被齐中折断。皓腕顺势一番,刺入壮汉的胸膛。 壮汉惨叫着倒下,胸口血如泉涌,溅了高翔一身。 惊变引起众人注目,胖老大举枪指着高翔,怒吼道:“臭小子,原来你是扮猪吃老虎——” 高翔强颜一笑,面对胖老大,话则是说给躲在自己背后的君瑜听的。“我没有扮猪吃老虎,只是在狐假虎威而已。”身后传来少女的轻笑。两团丰盈玉峰亦随着笑声紧贴在他背上起伏摩擦,传来无穷无尽的旖旎滋味。高翔口干舌燥心跳加速,一半是因为面对枪口的恐惧,一半是惊讶于看似纤瘦的君瑜居然有着魔鬼般诱人的身材。 轻盈的绕过高翔,君瑜出现在杀人不眨眼的黑帮众人面前。还是乖乖女的打扮,宽幅墨镜拉下来遮住永远含着微笑的眸子,浑身散发出冷艳的杀气。 第四章(上) 胖老大扣下扳机,枪声在空际的仓库中格外刺耳。一声紧接一声,八发子弹射尽,君瑜婷婷玉立纹丝不动,摊开手掌,八枚子弹好端端的躺在玉白的手心里,升起一缕缕青色的硝烟。 包括高翔在内,没有人看清她的动作。 胖老大额头见汗,情绪明显失控。一干黑帮打手也惊讶的目瞪口呆,空手挡子弹,这也太神了吧! 君瑜微笑道:“很抱歉打搅各位,我来这里只为处决一名不法妖怪,其他人先乖乖睡一觉,相信警方会安排好你们的下半生。”笑容一敛,眉心呈现一粒朱砂痣,晶莹剔透,鲜红如火——还在不断的扩大! 胖老大丢下空枪,振臂吼道:“兄弟们一起上,杀了这妖女!”黑帮打手各持凶器围攻上来。君瑜无声冷笑,眉心的斑痕忽然绽裂,睁开一枚妖异的赤眸。妖目射出血浆般粘稠赤红的魔光,被照射的打手无一幸免的瘫倒在的,如同一堆堆被烈日晒融化的积雪。身上三分之二的生命力被君瑜的妖瞳夺走,这辈子只能在床上苟延残喘度过余生。 只有一个人站着,胖老大,但他已经不能算是人了。被君瑜妖瞳照射之后胖老大没有像手下那样昏睡过去,浑身皮开肉裂,白花花的脂肪混杂红丝丝的肌肉,好似一头剥皮剥到一半的肥猪。圆滚滚的脑袋上面凸起一团肉瘤,越发涨大,突然啪得一声爆炸,天灵盖直飞起半天高,**希哩哗啦的流出来,看得高翔一阵干呕。吐完了抬头再看,胖老大剩下的半个脑袋里面冒出一把黑色的镰刀,尺徐长的刀头在空中诡异的摇晃好像潜望镜,下面半米长的镰刀柄和脖子相连,事实上,这才是这只妖怪真正的脖子。 “原来是一只罪妖,”君瑜合拢妖瞳,唇角抿成一弯弧线。 高翔手指颤抖的点着镰刀头怪物,结结巴巴的问,“君瑜,为什么把活生生的人变成丑八怪,好恶心……呕!”差点又吐出来。 君瑜笑道:“你误会啦,这只罪妖之前寄生在人类体内,现在你看到的才是他的本来面目,我只是逼他露出原形而已。” “你到底是什么人?” 君瑜慧黠的一笑,翘起足尖贴在高翔耳畔悄声说:“我的密只告诉你,千万不要让别人知道喔,其实啊,我就是传说中的……好人。” “…………” “三只眼的臭女人,平白无故的为何找老子的麻烦!”罪妖色厉内荏的吼道。高翔循声望去,惊讶的发现罪妖赘肉丛生的肚皮上有一道散发出熏人臭气的裂痕,吼声就是从这里面发出来的。原来罪妖的嘴巴是长在肚皮上。 “平白无故?说出这种可笑的言语你还算是妖怪吗?就因为有你这种没脑子的下等妖怪,人间才会变得越来越混乱,乖乖交出妖力珠重新投胎,我会赐你一个舒服的死法。” “别把自己说得像个正义先锋,想要老子的妖力珠就拿你的命来换吧!”罪妖出其不意甩动镰刀暴射而来。君瑜拉着高翔的手腾身跃起。高翔只觉脚下一轻,仿佛腾云驾雾,顷刻间飞到高高的木料堆上。 罪妖扑了个空,愤怒的举起双手。长在手心的硕大眼球骨碌碌转动,发现君瑜和高翔的落脚点后立刻甩动镰刀头颅横扫过来,脖子如同橡皮筋似的拉长足有三米。 君瑜闪身躲过镰刀飞斩,喝道:“辣椒快来,这里有一只e级妖怪给你练手。” “师父,弟子来也!”一团红影从天而降,双掌翻飞击在罪妖后背,印下两团火红的手印。罪妖浑身起火倒在地上打滚哀嚎,辣椒以灵力激发的佛家真火越烧越旺,数秒钟后罪妖化成一堆灰烬。 辣椒小和尚从灰烬里捡出一枚拇指大小晶莹剔透的珠子,行至君瑜面前双手奉上,必恭必敬的道:“师父请用。” 君瑜将妖力珠切成等大的两半,一半还给辣椒,另一半递给高翔。辣椒像吃糖豆似的吞掉半片妖力珠,看见高翔握着珠子两眼发呆的望着自己,笑嘻嘻的问:“小施主,你怎么不吃啊?妖力珠很补的喔~” 高翔想到这珠子是从妖怪身上取出来的,不由得一阵恶心,自然不肯吃它。有心丢掉,但毕竟是君瑜所赠,有一份纪念意义,勉为其难的揣在裤兜里,再也不想碰它。 辣椒搔搔光头,嬉皮笑脸的问:“小施主,咱们果然是同道中人。” 高翔苦笑道:“屁的同道中人,我根本不知道你们是干什么的。” 辣椒一愣,说:“我们当然是灵力者,小僧是灵斗门炎宗传人,我师父她是光宗——”话音未落,君瑜走过来在辣椒额头上轻拍一掌,嗔道:“我说过不许你再叫我师父!” 辣椒哭丧着脸说:“一日为师终生为……为母,师父大人,你不能不要我啊。” 君瑜叹道:“我只是你的领路人,今后的修行还要靠你自己,况且我也没有教过你什么,师父二字万万担当不起,真要算起来,炎宗的长老们才是你真正的师父呢。” 辣椒两眼含泪,还待哀求。君瑜摆手道:“我已经打电话通知灵素,警察十分钟内赶到,我们必须尽快离开。” 辣椒立刻转忧为喜,笑道:“今晚要去拜访灵素师姐吗?我已经很多年没见到她了。” 君瑜摇头道:“我还有别的事情要做,暂时不想见灵素,这就送你去学校吧。” 辣椒瞅了高翔一眼,笑嘻嘻的说:“师父不说我也猜得到,你是和这位帅哥有‘事情’吧?” 君瑜闻言雪颊酡红,眼中闪过一抹羞怒。恰被高翔看见,不由得心旌摇荡。君瑜绝不是那种让人一见钟情舍生忘死的美女,但是她却有着近乎狐媚的魔力,一颦一笑浑然天成,她的气质很复杂,既有处子娇憨之美,亦在不经意中流露出倾城尤物的妖媚,让人越看越觉得有味道,仿佛窖藏多年的美酒,毓秀凝香回味悠长。 第四章(下) 发觉师父脸色不对,辣椒在自己额头猛扇一掌,嘻笑道:“弟子胡说八道,师父且莫放在心上。”转向高翔,乐颠颠的说:“高施主,一天中两次相逢,咱俩果然有缘,小僧是非要渡你不可了。” 高翔皱眉道:“我不是什么灵力者,请你以后别再缠着我了。” 辣椒咧嘴一笑,露出满口雪白的牙齿。“你的心情我能理解,想当年我在唐古拉山放羊的时候何尝肯信自己是某个素不相识的老和尚转世,直到有一天发现自己拥有支配火焰的异能……”欲言又止,眼圈发红。 君瑜拍拍徒儿的肩膀说:“好了啦,伤心事就让它过去吧,你还年轻,不能一辈子生活在负罪感里。” 高翔不知道辣椒身边发生了什么悲剧,但看得出来,他曾经有一段痛苦的往事。 “高翔,我当你是朋友才对你说,你该是什么人就是什么人,就算你混在普通人里也终究会有脱颖而出的那一天。”辣椒诚恳的说,他是真心劝告高翔。 面对君瑜和辣椒友善的目光,高翔决心坦言相告。“辣椒,其实你真的误会了,在今天之前,我根本没有听说过灵力者这个词,又怎么可能成为那种人呢。” “可是你有灵力,强大的令人吃惊的灵力。”辣椒急切的说,“这种力量倘若被恶人利用,将来不知道会有多少无辜者因你而死,我这么说绝不是危言耸听,因为我本人就是活生生的例子,若非师父出手相救,我的下场和你今天看见的罪妖不会有太大区别,高翔,跟我们走吧,树欲静而风不止,你不属于这里。” 高翔耸肩苦笑:“如果我真的有你所说的强大力量,为什么刚才差点被一只手枪吓得尿裤子,我连身边的女生都保护不了,稍微有点品味的恶人都不会看上我的。” 君瑜安静的旁听高翔和辣椒的辩论,不发表意见,只有高翔在谈话中提到自己时才微微低头,抿嘴羞笑。 辣椒仍不放弃,苦口婆心的劝高翔:“在这个妖魔肆虐的人世间,我们每一个灵力者都肩负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不止为他人,也是拯救你自己,你该是什么人就是什么人,除了接受现实以外别选择,你想过普通人的生活,妖怪们却流着口水要吃掉你!” “我不是唐僧,妖怪干嘛非要吃我不可?” 辣椒苦笑道:“看来你真的什么也不懂,妖怪入侵人间的目的就是寻找并吞噬灵力者,妖怪有妖力珠,我们灵力者体内也有灵力珠,灵力者吞吃妖力珠能够增将自身的力量,妖怪吃灵力珠却是为了延长寿命!缺少灵力的滋润,妖怪的寿命不会超过一年,你就像摆在桌上的一块羊肉,假如我是妖怪也想啃上一口!” 高翔听得瞠目结舌。君瑜皱眉训斥道:“辣椒,你这偏执的性格再不改变迟早闯下大祸,妖怪也未必要吃人,善良的妖怪更乐意与灵力者相亲相爱,就像人与植物,各取所需,相互扶持,照样能过上安乐的生活。” 辣椒不以为然的说:“师父,妖怪就是妖怪,善良的是极少数,暴虐淫邪的才是主流。” 君瑜颓然叹息:“这是事实,但我还是不希望高翔卷进这个你死我活的圈子,要知道他灵力虽强却没有任何的战斗力。” 辣椒转脸惊愕的注视高翔:“没有战斗力!不可能吧?华丽到掉渣的灵能波动,测爆我的灵力表的能量数值……居然是非战斗属性!我的佛祖,这个玩笑未免开得太大了吧~” 高翔心里发酸,故作镇定的说:“尽管鄙视我好了,事实就像君瑜说得那样,我只是一个会改数字的无能之辈,不值得你们浪费时间,希望这次见面是最后一次,我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不需要有交集。” 望着高翔远去的背影,辣椒喃喃的说:“师父啊,你又在害人了……这小子以为你说他没有战斗能力是看不起他呢。” 君瑜叹道:“天大的误会,其实我是想保护他的。” 辣椒兴冲冲的道:“师父,我这就去追那小子,替你表明心意。” 君瑜一把拉住他,嗔道:“我哪里有什么心意,你不要添乱了好不好!你瞧你哪里像个和尚,简直是媒婆转世!” 辣椒苦恼的说:“师父啊,弟子乃是‘西藏月老’拉达活佛转世,那老家伙一辈子都在做牵线做媒的鸟事,一看到痴男怨女就心里痒啊痒得我受不了,我这是积习难改啊。” 君瑜扳起俏脸,抬手在他头上轻拍一掌,怒道:“谁是痴男,谁又是怨女,再胡扯我就不认你这个徒弟了!” 辣椒吓得一缩头,吐舌讪笑:“师父息怒,徒儿不敢说了……那个高翔啊,我真是搞不懂他,接近五位数的灵力值居然只能用来修改数字,这也太浪费了。” “不会浪费呀,买彩票很管用的,况且我不相信他的力量仅此而已。”楚君瑜意味深长的笑道,“刚觉醒的灵力者多数对自身的力量不甚了解,这并不奇怪,让我不能理解的是他明明是灵力者,身上却有极为阴冷的妖气波动。” 辣椒抓抓秃头,纳闷的说:“灵力者兼有妖力,只有一种可能,就是他被妖怪附身了,可是这小子的心智却很清醒,不想是鬼迷心窍的倒霉蛋,而且他身上的妖气比起我第一次见到他时已经减弱了许多。” 楚君瑜说:“这说明他并没有被附身,只是和妖怪有过亲密接触,从而沾染了妖气,只要在他被害之前把那只妖怪揪出来就不妨事了。” 辣椒问:“师父,我搜遍前生的记忆也找不到这种阴冷妖力的印象,您可知道它的来历?” 楚君瑜负手望天,沉吟良久后沉声道:“我有一个预感,希望是错觉……如果真如我所料,全人类将面临一场灭世浩劫。” 辣椒打了个寒战,上前一步小声问:“你是说……” “冷血天妖回到人间了。” 第五章(上) 高翔家所在的小区在灵山市政府所作的发展规划中属于“工业区”,其标志性产业就是建于灵山脚下的国营一二〇九兵工厂,建国之初,主要以生产重型坦克为主,八十年代顺应时代潮流军转民,改为生产拖拉机,由于设备落后管理不善等原因,前些年工厂倒闭,只留下一片废弃的厂房和堆积如山的工业垃圾,稍微值点钱的废铁早就被人偷光了,现在连捡破烂的都不屑于光顾。因此,高翔可以放心大胆的把飞碟藏在工厂的废弃车间里,然后徒步返回距离工厂不到一里路的家。 和几位摇着蒲扇坐在院子里乘凉的叔叔大爷打过招呼,高翔爬上五楼,开门进去一看,房间里没有开灯,黑洞洞的寂静无声,心里不禁有些纳闷,这时间妹妹应该在家的。往常她总会听见开门声就飞扑上来,要么拉着哥哥的手问长问短,要么噘着小嘴嚷饿。 高翔走进卫生间换鞋,左手条件反射的去摸电灯开关,本来应该是开关的地方等候他的是一张湿乎乎软绵绵的裂隙,还有两排坚硬的东西……高翔吓得急忙缩手,回头一看,黑暗里突然亮起一道光柱,长发披肩的艳丽女鬼就贴在自己身后咫尺之间,惨白的面孔和鲜红的嘴唇反射光芒,别提有多吓人!高翔刚才摸到的,就是她的嘴巴。 “救命啊~~~” 五〇二室响起年轻男子惊恐的惨叫,当邻居闻讯赶来,看到的是一副令他们哭笑不得的画面。叶家的养子高翔蹲在卫生间里,捂着眼睛浑身发抖,仍未从惊吓中恢复神志。在他身边,穿着雪白睡衣的妹妹灵儿抱着手电筒咯咯娇笑,乌云般的秀发披散在肩上,嘴唇涂得鲜红,脸上抹了厚厚一层脂粉,随着笑声扑扑簌簌的往下掉渣……不用问也知道,可怜的高翔又一次被妹妹捉弄了。 讪讪的送走好心的邻居,高翔拉着妹妹的手走进客厅,板着脸命令她坐在自己对面的沙发上。 “灵儿!你太不象话了!坐好,今天我非得——” “凶什么呀,谁让你回家这么迟也不给我打个电话。”灵儿一点鼓着粉腮嗔道,“人家只是和你开个玩笑而已……” “拜托~如果我有心脏病现在已经被你给吓死了!”高翔揉着胸口**道。 “就是因为知道你没有心脏病我才敢吓唬你的嘛,”灵儿翻着白眼狡辩。见哥哥满面怒色,过来偎依在他怀里撒娇,“好了啦,我帮你揉揉。”细白柔软的小手轻轻抚在高翔胸口,眼中无限温柔,左手向后轻拢着垂至耳畔的秀发。 透过薄薄的丝绸睡衣,少女火热柔软的胴体带来迷人的触感,淡淡的体香萦绕鼻端,这一切高翔既熟悉又陌生,一时间百感交集,在心里叹息“妹妹长大了”。不动声色的摆脱妹妹的痴缠,高翔把快要溶化的冰激凌塞进冰箱,蛋糕拿给妹妹。 “饿坏了吧?先吃点蛋糕垫垫肚子,等老妈回来哥请你吃水煮鱼。” “呵!这么大方啊,”灵儿眼睛一亮,开心的问,“哥,你今天一定考的不错。” “还凑合……”高翔想了一下,决定暂时不把中奖的事告诉妹妹,一来只言片语难以说清,二来妹妹的脾气他很清楚,如果知道他发了一笔小财,肯定会疯狂压榨,直到他吐出最后一分钱。 高翔有时候就觉得男女平啊其实就是白日梦,男女永远不可能平等,比如他们兄妹吧,灵儿不光人长得漂亮头脑更是绝顶聪明,无论学业还是文体活动都出类拔萃,高翔则平庸的不值一提。生活上,高翔平时精打细算,总想攒点小钱,灵儿呢,完全是一台吃钱的机器,衣服买了一件又一件,穿不了两次就丢在一边,嘴巴特别馋,家务活一样也不干,将来谁要娶了她可算倒了大霉。 回到卧室拧亮台灯,高翔打开书包,取出那支神奇得钢笔,回想今天的奇遇,高翔陷入沉思。君瑜和辣椒把自己当成灵力者,其实是一个误会,他的异能完全来自这支钢笔。当然,这个秘密高翔不会告诉任何人,“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道理他懂。 除了修改数字,这支笔是否还有其他特异功能?怀着探索未知的紧张心情,高翔在日记本上写下一行字:“我叫高翔,今年十八岁,家住灵山市工业区,自幼父母双亡,现在和养母叶太太、妹妹叶灵儿住在一起……” 停下笔,高翔透过玻璃窗看见妹妹坐在客厅沙发上,手捧纸托盘吃蛋糕,一边看电视。 高翔灵机一动,绝顶拿妹妹做神笔试验。 继续写道:“现在是晚上七点〇四分,家里只有我和妹妹两个人,妹妹在隔壁客厅吃蛋糕,看起来一点也不担心下个月的中考。今天妹妹干了一件很恶劣的事,居然躲在卫生间里装鬼吓唬我,说起来我这个哥哥也有够失败,从小对妹妹百般娇纵,舍不得打也舍得不骂,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吓着,老妈也一样管不了她。为了不让妹妹变成娇生惯养的小公主,我决定对她今天的恶作剧实行惩罚,神笔,假如你真的有灵性,请回应我的呼唤,让我的妹妹叶灵儿在此时此刻感到头疼!” 写罢看了一遍,高翔暗笑自己异想天开。事情也真凑巧,客厅里的灵儿忽然站起来,捂着额头走进厨房。高翔急忙追上去,看见妹妹正在翻找药箱。 “灵儿,你怎么了?”高翔嗓音颤抖的问。 “有点头疼,哥,你脸色很差,不舒服吗?” “对不起,灵儿,是我害得你头痛——” “恶!老哥……你没事吧?是不是失恋了?从前怎么没见你这么关心我。”小姑娘吐吐粉舌,扮出快要呕吐的鬼脸。 高翔摸着脖子溜回卧室,欢喜的跳到床上打滚。激动过后高翔飞扑到写字台上,运笔如飞,继续写道:“惩罚到此为止,结束灵儿的头疼。” 略一停顿,看见灵儿不吃蛋糕了,打开冰箱拿出一盒冰激凌。高翔心生一计,继续写道:“灵儿正在吃冰激凌,她准是饿坏了。灵儿这家伙一旦吃起东西来就不顾别人,这个缺点很应该改正。神笔,现在我希望妹妹拿着冰激凌走进我的卧室,对我说,‘哥哥辛苦了,吃点冰激凌解渴吧’。” 这么一写忽然发现天气果然很热,高翔站起来打开冷气,眼睛却仍盯着妹妹。灵儿并没有像他预想的那样直接把手中吃剩的冰激凌送过来,而是去冰箱里拿出另外一盒冰激凌,朝高翔卧室走来。 高翔急忙合上日记本,拿起物理书装样子。灵儿推门进来,拿凉丝丝的冰激凌纸盒在哥哥脸上蹭了一下,笑眯眯的说:“好学生,吃点冰激凌再用功吧。” “嗯。”高翔故作淡漠的应道。 灵儿摇头叹道:“哥,明天就要考试了,你现在临阵磨枪也来不及,干脆丢开压力痛快的玩上一晚,明天才能有一个良好的精神状态去应对考试。” 高翔苦笑道:“说的比唱得还好听,我现在哪还有心情玩。灵儿,你刚才在吃冰激凌?” “对呀,老妈说话不算数,明明讲好今天早回家的,肚子都饿扁了。” “放心,她会在十分钟内赶回来。”高翔自信的说。“灵儿,你直接把吃剩下的冰激凌拿给我就行了,为什么拿一盒新的过来?” 灵儿闻言柳眉微皱,心想哥哥今天怎么回事,婆婆妈妈的……从前他不是这样子的啊。 第五章(下) 笑着答道:“我可能感冒了,怕传染你。” 高翔恍然大悟,拍着脑袋说:“原来如此……原来如此……”终于明白灵儿的行为与神笔设定有所出入的原因了。看来这神笔虽然有着操纵他人的能力,却也不是空穴来风凭空杜撰,必须在某种程度上符合逻辑规律才能把虚构转变成真实。 “哥,不烦你了,我去给老妈打个电话催她回家。” “不用打电话,她马上就回来。”高翔坚持道。 灵儿没说什么,搂着哥哥的脖子在他脸上轻轻的吻了一下,安静的走开。 妹妹离开后高翔立刻打开日记本,运笔如飞道:“我的养母叶太太是灵山工业区的麻将魁首,每天下午都会去附近李太太家里切磋麻艺,时常玩到第二天清晨才回家,然而今天是个例外。现在是晚上七点十二分,老妈在牌桌上忽然想起今天是儿子高考第一天,很应该回家问问他考得怎么样,于是找了个朋友代替自己玩牌,提前离开了。” 放下笔,高翔心不在焉的翻看外语课本,等候母亲熟悉的脚步声。 。然而最先到来的是一通电话。灵儿接完电话以后告诉高翔,‘老妈在‘老四川’订了位子,还说请我们吃水煮鱼。”说罢灵儿回卧室换衣服,高翔重新打开日记本,审视那段关于母亲的设计。没有回家而是去了餐馆……这笔怎么时灵时不灵啊? 老四川酒家是工业区小有名气的餐馆,水煮鱼做得很地道。高翔养父生前曾是这家餐馆的大厨,店里的伙计见到叶太太母子都要喊一声“师母”、“师兄”。 高翔和灵儿走进餐馆,一眼看见老妈正在和老板娘攀谈。老板娘刘阿姨是高翔和灵儿的干娘,看见两人满脸堆笑,夸灵儿越长越水灵,高翔也是越长越帅气,还给母子三人安排了一处靠近冷气机的单间。 叶太太把菜单递给儿子,笑眯眯的问:“阿翔,今天考试怎么样?” “还好,会的不会的反正都答完了,就盼着阅卷老师看花眼,多给我打上两个对勾。” 灵儿一撇嘴,小声说:“做梦娶媳妇儿!” 高翔点了招牌菜水煮鱼,菜单传给妹妹。灵儿根本不看菜单,连珠炮似的点道:“麻辣鸡丝、川北凉粉、炝空心菜、三鲜锅巴、沙锅排骨芋粉——” “点那么多你吃得了嘛!”高翔忍不住打断妹妹的话。叶太太却摆手笑道:“阿翔,别管她,想吃什么就让她点什么,咱们娘仨有段日子没好好聚聚了。” “还是妈妈好,哥哥最小气了!”灵儿得意的白了哥哥一眼,“毛血旺多加鳝,先点这些。”不出片刻菜一道道的上了桌,一家人亲亲热热的吃饭闲聊,很是温馨。高翔注意到母亲心神不定,放下筷子关切的问:“妈,你是不是有心事?” 叶太太叹了口气,拉着儿子的手慈祥的说:“阿翔,你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高翔一愣,思索片刻后笑道:“高考的日子啊,除此之外我想不到别的了。” 叶太太道:“今天是咱们娘俩第一次见面的日子,十八年前的今天,我就是在这家餐馆门前拣到你的。” 高翔心里一紧,夹起鱼头放在母亲碗里,故作轻松的笑道:“妈,这都陈年往事了你还说它干什么,给,你最喜欢吃的鱼头。” 叶太太轻轻摇头,沉静的说:“阿翔,今天我一定要说,你已经大人了,有权利知道自己的身世。” “妈,别说了!我是您的儿子,这辈子永远都是!”高翔激动的提到嗓门。 “哥……别这样,让妈妈把话说完,”灵儿善解人意的握住哥哥的手。 叶太太闭上眼睛,回忆深藏心底的积年往事,过了十八年,那天的情景至今仍历历在目。再次望向一手带大的儿子时她眼中似有泪花闪动。 “十八年前,我和你去世的爸爸从四川老家来到灵山市打工,你爸爸在餐馆当厨师,一个人的收入足够我们两个花,所以没有让我出去工作,可是这人啊,不管男女,一闲下来就要出事。我在家里闲的无聊,经常去街坊家里看人家打牌,一来二去,自己也玩上了,也不知道是手气霉还是被人设套算计,不出半年就把你爸爸辛苦赚下的积蓄输了个精光……” 灵儿忍不住插嘴问:“妈,你的牌技那么高明,还有人能赢得了你?我不信。” 叶太太笑道:“那都是后来的事了,我年轻时是个棒槌,十赌九输,其实赌博这东西最是害人,如果不是因为后来发生了一件怪事,我也不敢在这一行里面打拼。” 高翔纳闷的问:“到底是什么奇遇使老妈你从菜鸟变成了高手?” 叶太太悠悠回忆道:“自打知道我赌钱之后,你爸爸狠揍了我一顿,还让我到餐馆打零工,省得再把血汗钱白白送给人家。记得那年六月,忽然下起大雨,你爸爸肚子痛没去上班,我一个人打伞去餐馆,走到半路忽然吹来一阵怪风,昏天黑地,飞砂走石,我吓得躲在树下不敢动弹,忽然听见天上一声雷响,抬头一看,我的妈呀,好大一颗火球从天上掉下来,正好落在树林前面,把路面砸出一个大坑,火星子直蹦到我脚下,吓得我两眼漆黑,当时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高翔闻言皱起眉头,暗想这情景为何听起来很熟悉…… 叶太太啜了口茶,继续说到:“也不知昏迷了多久,我忽然听见有人在耳畔呼喊,睁眼一看,只见一位白衣白裙的姑娘站在雨里,两眼直勾勾的望着我,怀里还抱着一个胖娃娃。我见她一个妇道人家大雨天在这里发呆,就多嘴问她一句,要到哪里去。那姑娘没有吭声,忽然走过拉把娃娃递给我,两眼流泪,一句话也不说。我接过那孩子,问她到底发生了什么事,那姑娘还是不肯开口,从脖子上摘下一方玉佩挂在小娃娃的脖子上,转身就走。我去追她,可是脑子里突然冒出一个陌生的声音,对我说,‘好心人,替我照顾这孩子,我会替你完成一个心愿。’我那时又是害怕又是迷惑,就站在树下**,回过神来时那姑娘已经不见了。我抱着孩子回家,可喜又是个男孩,和老公商量收养他,正好当时我们没有小孩,就把那男孩当成亲儿子养了,没想到一晃眼至今十八年了。”说到这里,叶太太擦擦泪眼,从口袋里拿出一方古色古香的玉佩,亲手给高翔戴上。 得知自己竟有这么一段诡异的身世,高翔心中百感交集,拉着养母的手问:“妈,你还记得那女人长什么样吗?后来她有没有找过你?” “仅此一面,再也没有见过她,但是我至今仍清楚的记得,她是一位非常美丽的姑娘,比我这辈子见过的任何女人都美丽的多,而且她穿着古代人的衣服。” 高翔更加迷惑了,追问道:“还有没有其他特点?” “对了,她的头发像雪一样白,”叶太太嗓音低沉的说,“而且很长很长,就像古诗里面说的那样,白发三千丈!我可一点也没有夸张!” 高翔不禁打了个冷战,喃喃自语:“白发三千丈……白发三千丈……” 灵儿不愿哥哥为身世困扰,岔开话题问:“老妈,你刚才说那人可以帮你完成一个心愿,到底是什么心愿呢?” 叶太太难为情的笑道:“说来丢人,我当时在心里面想,如果一辈子手气绝佳,在牌桌上百战百胜就好了,说来也怪,从那以后我的手气果然很好,百战百胜不敢说,十赌九赢不在话下。” “这么说来,哥哥的亲生母亲是观音菩萨啦!” “瞎说!观音娘娘怎么可能生小孩,我想她八成是个仙女。” 回家的路上,叶太太对兄妹俩说:“阿翔,灵儿,你们小舅来电话说礼拜六结婚,明天一早我就得赶回成都参加婚礼,人上了年纪,总想着叶落归根,这次回四川我打算多住些日子,你们兄妹俩一定要互相照顾啊。” “老妈你就放心去吧,我会替你照顾好哥哥的。”灵儿拍着胸膛说。 “哼!我最担心的就是你,臭丫头,可不许欺负你哥哥,阿翔他没什么缺点就是脾气太好,将来难免吃女人的亏。” “妈,与其让哥哥吃别的女人的亏还不如吃我的亏哩,这就叫肥水不流外人田,哥,你说是不是这个理儿?” 第六章(上) 六月天气说变就变,晴天白日的忽然下起雨来。雨滴溅在灰蒙蒙的路面染出墨色点点,倏而雨势转疾,墨色变成基调,灰色反倒成了点缀。 下午两点钟,灵山市第一中学门前冷冷清清。高挑秀气的少年冒雨站在校门前,几次想抄近路横穿马路,却被车流逼退回去。少年站在雨地里耐心的等待着。湿漉漉的碎发黑得发亮,与白净的额头构成色彩鲜明的对比。偶尔雨滴顺着发丝落在睫毛上他才懒洋洋的眨下眼,只身立在灰蒙蒙的雨景中好似一副黑白版画。 马路对面是家乐福超市,高翔带着一身雨气走进二楼必胜客餐厅的玻璃门。餐厅里人不多,高翔一眼看见道健、小柯还有黎玉音坐在东北角低声聊天。走过去打了个招呼,坐在玉音对面的空位子上。 “迟到专家,你总算来了。”玉音站起身来,向他浅浅一笑。粉红色的细肩带小可爱凸现出玉音惹火的身材,浑圆的香肩粉嫩的玉臂热情的暴露在高翔眼前,低低的领口遮不住饱满的酥胸,诱人的**在餐厅富有浪漫情调的灯光里投下深深的阴影。 看的出来,她今天是精心打扮过,烫得恰到好处得大波浪卷发不胜娇慵的披在肩头,衬托得原本就是天生丽质的玉音倍显耀眼,使得高翔心跳加速,连忙低头避开她的目光。没想到玉音的下装更有杀伤力,竟然只穿了一件短的不能再短的迷你裙,线条优美的***散发着灼人的热力。 “罪过罪过,寿星娘娘,你打扮的这么清凉,不怕引来色狼?”高翔摸着鼻子苦笑。鼻血啊鼻血,你这冲动的家伙,千万别在这种时候跑出来丢我的人。 玉音把点菜单递给高翔,将秀发拢至耳后,笑道:“不会很暴露呀,我平时就是这么穿衣服的,真有色狼过来骚扰,阿翔替我把他打跑就行了。” “拜托,我是和平主义者,最讨厌打打杀杀了,这种事找道健比较好。” 道健隔着桌子捶了高翔一拳,笑骂道:“少在那儿装乖宝宝,你又不是没因为玉音和人打过架,想当初——” “一份九寸‘超级至尊’,金枪鱼沙律,奶油蘑菇汤,柠檬茶,谢谢。”高翔急忙借点餐打断道健的话茬,“嗯,暂时就点这些,如果不够吃我再添一个‘乳酪大会’好了,玉音,我点这些你没意见吧?先说好喔,这是我一个人的,你们可别抢我的。” 小柯伸手去摸高翔的肚子,不可思议的问:“我说兄弟啊,您这是饿了几天哪?虽然我们都知道你这人挺没出息,可今天是美女请客唉,你稍微保留一点绅士风度好不好。” 高翔苦笑道:“都是我老妹啦,听说有人请我吃饭让我带一份回家给她当夜宵。” 玉音叹道:“阿翔还是那么温柔体贴,当你妹妹真是太幸福了,要不我认你当弟弟怎么样?” “敬谢不敏,你这么漂亮的姐姐我可不敢要,不然等你嫁人时我会舍不得的。” “就你会说!”玉音红着脸白了他一眼,伸过脚来轻轻夹住高翔的小腿。高翔低头向餐桌下瞄了一眼,只见玉音没有穿丝袜,一双修长的美腿仿佛白玉雕成,高跟鞋尖呈八字向内夹着自己的脚踝,光滑温热的肌肤触感美妙难言。高翔抓起餐巾纸捂着鼻子,心里猛念阿弥陀佛、色即是空。 道健把蛋糕摆在桌上,这是他们三个为玉音十八岁生日定做的。高翔点燃蜡烛,大家一起拍手唱生日歌。玉音双手合十许愿,一口气吹灭蜡烛,这期间她的眼睛始终望着高翔,似乎许愿的内容亦与他有关。朋友们边吃边聊,大抵说些从前的趣事,对彼此的未来却不深谈。暑假之后大家就要各奔前程去了,参军的参军,上学的上学,下次聚会不知何年何月,玉音的生日会应该是纯然幸福的时刻,所以大家都在避免较为伤感的话题。 坐在烛光下,高翔静静欣赏玉音开心的笑容,陈年往事泛上心头。高翔十年前就认识玉音,但这种认识是单方面的,因为玉音和他不是一个世界的人,虽然同在一所学校念完小学、初中,他都没有机会和这位“校花”讲过一句话。 在认识玉音之前,高翔和其他人一样,先认识了她的父亲。玉音爸爸是灵山市前任市委书记,经常会在报纸和电视上露面,对于儿时的高翔来说,能够在电视上露面的人都是值得无条件敬畏的,玉音身为市委书记的千金,当然是只可远观的大人物,与之交往的人也多少有些来历,与高翔的生活没有任何交集。 升入重点高中以后,高翔和玉音照旧分在同一班,更巧还是同桌,两人接触的机会渐渐多起来。除了坐在身边的男生,玉音在新学校里认识的人不多,所以闲下来时经常和高翔聊聊过去的事。一来二去,发现这个男生言谈风趣性格温和,值得深交,过生日的时候也会发给高翔一张邀请卡。 直到那时,高翔还只是玉音众多朋友中微不足道的一个。随着彼此了解的加深,高翔发觉玉音并不是他想象中的那种骄横自大的官小姐,不但平易近人,还特别体贴大方,有时候高翔起床太迟来不及吃早饭,课间加餐的时候她会把面包和牛奶悄悄的放在他的书包里。 窈窕淑女就在身边,高翔不是柳下惠,当然会有倾慕的想法。但他从来没有想过表示出来,一来玉音和他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二来他知道道健和小柯也在暗恋玉音。 高中二年级快期终考的时候,一件丑闻使得高翔和玉音的关系发生转机。具体细节高翔并不清楚,只听说玉音爸爸被查出贪污了几个亿,一夜之间从高高在上的市委书记沦为囚徒。玉音也因此没来上学,直到两周后才出现在大家面前。此时的她已经失去从前的高贵光环,落地的凤凰不如鸡,同学老师都用异样的目光窥伺她,看着她日渐憔悴,高翔既心痛又无奈,有心安慰玉音,却又不好意思开口。 父亲入狱之后玉音家的景况直落千丈,银行帐户被冻结,家产被查抄一空,她妈妈当了半辈子官太太,对生计一窍不通,只会坐吃山空。亲戚朋友知道她家出了事,唯恐扯上麻烦,当然也不会提供帮助。 玉音是家里唯一的孩子,被迫出去做兼职,赚钱养活母亲。至于做的是什么工作,她始终不肯告诉高翔,而且经常旷课,有时候一个礼拜只露面一两次。只要她来上课,就会看见高翔把课堂笔记递过来,每个字都写的很工整。 玉音知道高翔对学业不是十分用心,也没有抄写笔记的习惯,这么做都是为了自己。从前她得意的时候身边总有一群人阿谀奉承,现在那些人见到她就远远的躲开,只有高翔一如既往的守护在她身旁,沉默而温柔…… 高翔衷心希望玉音战胜暂时的困境,恢复往日的笑容。可是生活就是这么极端,时来鲜花着锦,时去黄金失色,他所了解的玉音的苦难,仅是冰山一脚。 那天在篮球场上,两个高年级的不良少年说起玉音,高翔无意中听见只言片语,不由得火冒三丈。他走到正在说玉音坏话的男生面前,问他:“你刚才说黎玉音是什么?” 那小子横了高翔一眼,叼着香烟答道:“我说黎玉音是**,你有意见啊——”话音未落高翔迎面一拳打在他脸上。那男生捂着脸跪在水泥地上,手指缝里渗出鲜血。高翔扑到他身上疯了似的踢打,他一句话也不说,他的表情是如此凶狠,旁观的学生吓得不敢拉架。高翔直到用尽最后一丝力气才收手,此时那个男生已经休克了。高翔手上脸上身上全是血,他当着大家的面拿出手机,平静的给校医院打电话说篮球场刚刚发生一起恶性打架事件,受害人需要急救。当对方问他是谁时高翔不带感情的回答:“我就是凶手。” 因为这次打架事件,高翔挨了处分,好在他平时表现良好,校长特别开恩没把处分记入档案。 师长和周围的同学无法相信这个总是面带微笑从来不发脾气更不与人争吵的高翔竟然干出打断别人鼻梁骨的暴行,包括玉音也不明白。问到打架的原因,高翔只有一句话:“看他不顺眼。”然而纸里包不住火,玉音终于知道高翔是为自己打架,哭着对高翔说,“你真傻……” “不关你的事,我真的是看那混蛋不顺眼。” “我这辈子一定要报答你!” “居然说这种话,你比我更傻。” 第二天,玉音转学了,听说是去一所女子高中就读,那之后高翔没再见过她的人,只能通过小柯和道健传来的消息了解她如今的生活。一年转瞬即逝,时间冲淡不愉快的记忆,两个人终于再次坐在一起。曾经暗恋的女孩就在面前,一年不见,原本略带青涩的苹果成熟了,玉音身上女性的魅力已臻极致,美丽之中亦有些许陌生,高翔此刻的心情,说不出是什么滋味…… 聊了一会儿,玉音的电话响了。她拿起来静静听着,电话里传出一个男人粗暴的叫骂声,身边的高翔听得清清楚楚。他起身去洗手间,站在镜子前面发了半晌呆,约莫玉音电话差不多打完了才出来。 “高翔~”迎面看见玉音俏生生的站在洗手间门外,正朝他微微含笑,“对不起,我有事得先走一步。” “明天有空吗?我想带你去看生日礼物。” “什么礼物,现在看不行?” 高翔微微一笑,打开烘干机。“礼物太大,我拿不动呀。” 玉音脸一红,低头说:“只要是你的约会,我永远有空。” “记得带上泳衣。” “在游泳馆见面?” “不,四点钟一中教学楼天台,不见不散。” 玉音迷惑的点点头,柔声应道:“不见不散。” 高翔站在窗前向外眺望,目送玉音纤秀的身影出现在门外。一辆黑色轿车停在餐厅门外,四名一看打扮就知道是黑道打手的男子环伺四周。打手之一向玉音点点头,拉开车门。 一个戴魔镜的中年男子探出头来和玉音说了几句话,玉音随即钻进轿车,车子立刻发动。打手们上了另外一辆吉普车,尾随轿车消失在灰蒙蒙的雨幕里。 第六章(下) 盛夏午后,艳阳高照,暑气从大地升腾而起,并与盘踞空中的热风相汇,推波助澜的使气温持续攀升。楼顶天台,两只大“知了”蹲在地上热得叹气。 “好热啊……”道健说。 “热死了……”小柯说。 “活该,告诉过你们不要来的。”高翔趴在水泥围栏上磕瓜子。忽然挺直脊梁,指着校门口方向笑道:“玉音来了。” 玉音今天穿了一件水蓝色连衣裙,卷发盘了起来,搭配太阳镜的造型恰与炎热的夏日相衬,清凉可人。几分钟后玉音出现在楼梯口,高翔走过去拉她上来。玉音挽着高翔的胳膊,悄声说:“我把泳衣穿在裙子里面了,真有点热啊。” 高翔红着脸笑道,“但是这样省事,看来大家都是一样的懒。” “喔,道健和小柯也在啊。”玉音看见另外两人,略微有些失望,但是很快又高兴起来,因为他看见停在平台中央的金属飞行器。 “哇塞,好漂亮的飞机耶,阿翔,这就是你想给我看的东西?” “不,这是送我们去那里的交通工具。”高翔打开舱门,道健和小柯欢呼一声赛跑似的冲进去。他们也是初次见到飞碟,高翔有言在先,玉音来了以后才能让他们进去参观。外面是炎炎盛夏,飞碟里却格外凉爽,应该有自动调节温度的装置,但高翔并不知道冷气机藏在哪里。对于这艘飞碟,他还有很多地方搞不懂。 “阿翔,这台奇怪的飞机是你的吗?”玉音好奇的问。 “我只是暂时保管,飞碟的原主人我也不知道去了哪里,说出来你们可能不信,这家伙是从天上掉下来的。” 小柯嫉妒的说:“你运气真好,怎么没有飞碟掉在我家里……” 道健拍着高翔的肩膀催道:“阿翔,这宝贝怎么动啊,快点让我们开开眼界!” 高翔朝舱外望了一眼,慢条斯理的说:“再等五分钟,天一下雨我们就出发,光天化日之下飞出去会被人当成外星人的。” “少装神弄鬼,你怎么知道会下雨。” 高翔微微一笑,淡淡的说:“现在的季节,阵雨还不是说来就来,何必大惊小怪。” 小柯抬头看天,瓦蓝的天穹没有一丝云彩,怎么看也不像就要下雨。“阿翔,我打赌不会下雨——” “才不跟你赌呢。” “你怕输?”小柯使出激将法。 高翔微笑点头,“我只是猜测会下雨,你至于这么认真嘛。”话音方落,一团乌云自西天卷来,顷刻间遮住太阳,天色随即昏暗下来。小柯惊讶的直吐舌头,庆幸没和高翔打赌。 高翔关上舱门,叮嘱道:“坐稳,起飞的时候会有些振荡。”道健和小柯急忙坐在地板上,表情既紧张又期待。玉音仍然站在高翔身边,很自然的抱住他的手臂。 高翔给她一个安心的微笑,启动飞碟直升上天空。经过这些天的驾驶演练,他对飞碟的运作已经了如指掌,熟练的调出电子地图,锁定预先选好的地点,启动自动航行模式。自动航行期间高翔必须保持至少一只手与飞碟控制台接触,不然飞碟就会停下来。高翔也不明白这是为什么,道健适应飞行之旅后提出代替高翔操纵飞碟,他爽快的答应,但是不敢离开操作台。 道健按照高翔的指点触摸液晶屏,飞碟非但没有如他所愿加速,航速反而迅速下跌,直到高翔接替道健之后才恢复正常。道健大叫“见鬼”,拉小柯也来尝试。结果证明只有高翔能够操纵这艘飞碟,这让道健和小柯深受打击。转而研究飞碟上的其他装置,高翔把另外两个开关打开,金属抽屉应声弹出。 玉音对那只金属盒子很感兴趣,壮着胆子摸了一下,惊呼道:“好凉啊。” 高翔急忙提醒道:“玉音,别动那只盒子,里面有蛇。” 玉音吓得缩回手来,战战兢兢的说:“阿翔,快把它关起来,我最害怕蛇了。”道健和小柯倒是对那条蛇很感兴趣,因为玉音的缘故,高翔拒绝了他们的冒险。 小柯把另外一只抽屉里的杂物通统拿出来,纳闷的问:“阿翔,飞碟里怎么会有电子表和玩具枪?” 这个问题,高翔也想不通,信口扯道:“它们只是看起来像电子表和玩具枪,其实是外星人用来侵略地球的秘密武器,那个枪啊,叫做……叫做‘人间大炮’——” “炮你个头,蒙谁哪!”道健拿起玩具枪端详几眼,“嘿!你别说,这把玩具枪仿得是比利时勃朗宁m1900,手工算得上一流。”双手握枪瞄准高翔,笑道:“举起手来!” 高翔装出害怕的样子,说:“劫机犯老爷,您可拿稳了枪,万一走火射爆俺的头,可就没有人送你去巴勒斯坦鸟~” “阿翔,你能过来一下吗?” “什么事啊,小柯。” “电子表好奇怪喔……我想知道怎么调出正确的时间。” “没可能调准的,那块手表只能显示一个时间,就是十点八百七十四分。”高翔笑着答道。 “只有七十四分,哪来的十点?”小柯走过拿表给他看,果然上面显示出000,074的字样。 高翔腾出手来接过手表,看了一眼说:“奇怪,为什么我拿着它时就是010,874?” 小柯看罢两条八字眉拧成疙瘩,夺回手表,却见数字立刻跳变为000,074。不解之下招呼道健和玉音也来尝试,果然不同的人拿着这块表,显示出的数字也不一样。道健是000,069,玉音是000,052。 高翔若有所思,说:“这块表很可能不是表,而是一种测量仪器。” “具体是测量什么呢?”小柯追问。 “我也不清楚,大概是每个人都有,但是数值不一样的东西吧,比如脉搏。” 小柯似懂非懂的点了下头,说:“阿翔,这块表借我玩几天行吗?我真的很想知道它是怎么一回事。”小柯的爸爸是电子工程师,他本人对这方面也有着浓厚的兴趣。 “喜欢就拿去,算是我送你的毕业礼物。” “道健有玩具枪,小柯有电子表,阿翔,为什么我没有礼物?”玉音半真半假的吃醋撒娇。高翔抓抓头发,从抽屉里拿出那本画册给玉音。“这是外星人的日记本,送给你留做纪念。”玉音收下画册,贴在胸口说:“阿翔,等我写完这一本日记,咱们交换着看好吗?” 高翔心弦一颤,尴尬的笑道:“我很少写日记,等攒够这么一本恐怕头发都白了。” 玉音笑道:“那时候我也是白头发的老太婆啦,咱们两个老公公老婆婆交换日记本,想一想就很浪漫……”说着翻看画册,“《迷宫玫瑰》,我喜欢这名字……阿翔,这副插图真漂亮。” 高翔一愣,扭头道:“插图?那本书全是白纸哪里来的插图。” “你看……” 玉音敞开画页,摆在驾驶台上。就在高翔清楚记得是空白书页的地方,出现一副酷似几米风格的漫画,背景有些诡异,是后现代色彩的童话世界。 题目是“恋人”。画面大意是一位衣着华丽的童话男孩走在路上,迎面走来挎着花篮的卷发少女,一束粉红的桃花搭在篮沿。 旁白是,“不知道自己肩负着改变世界这一伟大命运的乌托邦王子走在上学的路上,迎面走来命中注定死在春天的卖花姑娘。” 命中注定死在春天的卖花姑娘想把篮中最美的一朵玫瑰花赠给英俊的王子,可是她自惭出身贫贱,没有勇气开口。王子看到了卖花姑娘却没有看见她篮中那朵最美的桃花,他们擦肩而过,今生就此诀别。 “这是什么意思啊?古怪兮兮的……”玉音纳闷的望着高翔。 高翔思索片刻,不太确定的说:“这应该是一个寓言。” “是预言还是寓言?”玉音问。 “寓言。” “是什么寓意呢?” “不好说,况且寓言说出来就没意思了。” 玉音附和道,“那倒也是……”两眼直勾勾的盯着画面,浮想联翩。 “你们在看什么呢?”道健走过来,翻看画册封面,“《迷宫玫瑰》……靠!阿翔,你怎么给玉音看这种东西!喔……不是黄色画报啊。” “淫者见淫。”高翔没好气的踹了他一脚,那边玉音已经翻开第二页。同样是一副水彩漫画,题目是“愚者”。 画得是曾在第一副画里出现的乌托邦王子坐在教室里停课,他的两名仆人偷了王子的书包在草地上翻看,一幅很好奇的样子,却没有发现头上悬着持镰狞笑的黑衣死神。旁白是:三个注定被淘汰的骑士试图占有灵宝,议会判处他们死刑,一个死于睡梦,一个死于贫血。 “这也是寓言?”玉音抬头问高翔。 高翔摇头,坦白的说自己不知道。 “题目好像是根据塔罗牌取的,下一张是‘魔术师’还是‘女王’……”玉音兴致勃勃的翻开下一页,却是空白。除了前两页,整本书全是白纸。 “靠!怎么会有这种奸商,一本书只印了两页!”道健气愤的查找出版社名字,却没找到。不止是出版社,出版日期、作者……一本正规出版物应有的标志它统统没有。 高翔思索片刻,觉得那两副画透着恶意,大不吉利……劝玉音把书烧掉。 “干嘛烧掉,我很喜欢这本书,尤其是第一副画。”玉音爱惜的合上书页,塞进挎包。 飞碟将积雨云远远的甩在背后,降落在一块幽静的海滩上。高翔四人走出机舱,置身于银色的沙滩上享受海风带来的清香,心旷神怡。 “我的老天爷……这是什么地方?仙境吗?”道健惊讶的直吐舌头。 高翔看了眼地图,笑道:“青岛银沙滩,这个时间很少有人来。” “你从前来过?” “乘飞碟闲逛时路过一次,从天上看就觉得很美。” “从灵山市到青岛至少有上千里路……飞碟还真是快啊!”小柯不禁惊叹。 “那当然,不然怎么是飞碟呢。”高翔得意的说。忽然发觉玉音的表情有些异样,关切的问:“怎么了,不喜欢这里?” 玉音轻轻摇头,哽咽的说:“喜欢,喜欢死了……阿翔,我这辈子还是第一次目睹真正的大海,这就是你送给我的生日礼物?” “嗯,只要你喜欢就好。” 落日将海面染成金黄,海浪轰鸣推至岸边,浪花连成一线,洁白如雪。高翔躺在柔软的沙滩上,双臂交叉枕在脑后。碧海蓝天交接处隐隐有星光闪动,仿佛夜女神的明眸。小柯和道健换上泳裤欢呼着冲向大海,在温暖的海水里追逐嬉戏。玉音脱下外衣,安静的偎依在他身旁。柔美的肌肤在夕阳下闪耀着迷离的微光。 高翔闭着眼睛问:“你不去游泳吗?”柔软的触感自胸口传来,睁开眼睛,高翔看见玉音像小猫似的趴在自己身上,眼中闪动着宜喜还羞的泪花。 “玉音,我们……”高翔想坐起来。玉音却不容抗拒的按住他的肩膀。 “别说话,闭上眼睛。” 高翔依言阖眼,炽热柔软的唇瓣贴上来,初恋的滋味,比蜜糖甜美一万倍……玉音羞涩的舌尖痴缠着他,高翔反手搂住她的肩膀,还以更加炽烈的热吻,许久之后,这对小情人仍亲密的偎依在一起,涛声远去,云淡风轻,在一片寂静里他们能听见的只有彼此幸福的心跳。 第七章(上) 幸福的时光稍纵即逝,对坠入爱河中的人来说更是如此。夜幕降临后高翔一行乘飞碟返回灵山市,道健和小柯担心玉音一个人回家不安全,叮嘱高翔送她一程,实际上也是给他们创造单独相处的机会。 高翔把飞碟降落在玉音家附近的公园,徒步送她回家。路上他们牵着手,谁也没说话,甘美的爱情像是一条看不见的纽带,紧紧缠绕着他们的心房,衷心希望这条月光下的小路永远走不到尽头。 乌云遮住满月,拐过一条小巷,家门在望。玉音突然停下脚步,挽着高翔胳膊的小手变得冰冷。 一辆黑色本田轿车停在玉音家楼下,一名粗壮男子叼着牙签斜倚车门,脸上的刀疤在月光下仿佛一条狰狞蠕动的蜈蚣。高翔立刻认出来,他就是昨天接走玉音的黑帮老大。 疤脸老大已经发现玉音和高翔,晃着肩膀走过拉,凶狠的盯着高翔。“小子,你混哪里的?” 玉音抢着答道:“他是我表弟,我姑妈担心天黑一个人走路不安全,让他送我回家——” 疤脸老大冷笑一声,阴险的说:“表弟?从前怎么没听说你有个小白脸表弟,黎玉音,你他妈最好别在老子跟前耍花招,我的手段你是知道的。” 玉音脸色苍白,嗓音颤抖的说:“我没骗你,他真的是我表弟!”急切的给高翔递了个眼色,“阿翔,你快回家吧,再晚姑妈就要担心了。” 高翔没有走,反而上前一步与玉音并肩站立。 “嘿嘿,表弟,有意思……过来跟彪爷儿亲热亲热。”疤脸老大忽然踩住他的脚,挥拳猛击小腹。高翔颤抖了一下,忍着没动,嘴角渗出血丝。疤脸老大露出一抹惊色:“臭小子,挺耐打啊!”拿牙签指着他的眼睛威胁道,“不管你是真表弟还是假表弟,今后不许你出现在玉音面前,否则老子剜了你的眼。” 高翔没吭声,冷冷注视着他。他要把这个人渣的脸记在心里,总有一天…… 疤脸老大没能如愿在他脸上看见恐惧的表情,很是恼火,又打了高翔一拳。玉音掩面抽泣,哀求他放过高翔。 “哼,臭小子,走着瞧!”疤脸老大搂着玉音钻进轿车,耀武扬威的走了。 高翔擦了下鼻血,心情说不出的复杂,愤怒、悲伤与痛苦算不了什么,真正令他肝肠寸断的是深深的无力感。在这个弱肉强食的社会里他只是一粒任人欺凌微尘,连保护所爱的人也办不到。忽然想起君瑜和辣椒,如果自己也有那样一身超绝的本领,结果将会完全不同…… 月悬中天,高翔从垃圾堆上走下来,意外的发现一条细小的白影在前方晃动。 “哥,你总算回来啦!” “灵儿,你怎会在这里……” “哼!你还好意思问我,这些天你有事没事的往这里跑,到底是为什么,快快如实招来!”灵儿双手掐腰,娇蛮的追问。 高翔心里烦得很,没理妹妹,径直回家。灵儿跟在他身后不停的唠叨,到家后仍不解气,抱怨哥哥对她越来越冷淡,要打电话向妈妈告状。 高翔心头一痛,拉着妹妹的手柔声道:“灵儿,是哥哥不好,快别生气了,我请你吃拉面好吗?”灵儿抿嘴笑道:“傻哥哥,我已经吃过了,明天是周末,你在家里陪我好么。我想吃你亲手做的咖喱饭。” “好,明天哥哥只属于你一个人。” “后天也要!” “好、好!” 灵儿开心的偎依在哥哥身旁,娇憨的说:“哥哥,后天的后天,后天的后天的后天……你永远陪着我好吗?” 高翔揉揉灵儿的小脑袋,苦笑道:“那可不行,我还有自己的事要做,快去做功课,我要洗澡了。” 灵儿趴在高翔膝盖上不肯起来,小狗似的东闻西嗅。 “哥,你今天和谁在一起?” “还能有谁,就是道健和小柯啦。” “可是你身上明明有女人香水的气味……”灵儿紧张的注视着哥哥的眼睛,“你是不是和黎玉音那个狐狸精在一起!” 秘密被妹妹看穿,高翔不禁恼羞成怒,推开她没好气的说:“我和谁在一起不关你的事!” “哥,黎玉音她不是好人啊!我绝对绝对不允许你和那种人交往!”灵儿紧攥粉拳,激动的俏脸涨红。 高翔强忍怒气训斥妹妹:“说话放尊重点,玉音她怎么惹你了。” “她是没惹我,可谁都知道她是干什么的,一个**怎么配当我的嫂子——” “住口!”高翔霍然起身,两眼直欲喷火,“再胡说八道小心我揍你!” 灵儿才不信哥哥舍得打自己,毫不畏惧的嚷道:“凶什么凶,我说得都是实话!我也是为了你好才劝你的,哼,要不是自家人,我才懒得管你呢……” “我是你的哥哥,不是你的囚犯!” “就因为你是我哥哥我才不能眼睁睁看着你被坏女人勾引啊——” “请你别再干涉我的生活,”恶劣的心情促使高翔说出一句追悔莫及的话,“况且,你也不是我的亲妹妹。” 灵儿呆住了。她怎么也没想到哥哥会说出这种绝情的话。 高翔此刻亦发觉失言,但他不打算认错,转身走进卧室。门外传来灵儿嘤嘤的哭声,仿佛一把盐撒在受伤的心头。 电话在黎明响起,经久不息,高翔从被窝里抬起头来,嚷道:“灵儿,接电话!” “讨厌……你接不行啊!”隔壁传来妹妹的抱怨。 咒骂着爬下床,高翔走进客厅拿起电话。 “喂,请问是高翔家吗?” “对,我就是高翔,请问您是……” 听筒对面传来女人的抽泣。“高翔,我是玉音的妈妈。” 高翔连忙正襟危坐,屏住呼吸问:“阿姨,您找我有什么事?” “玉音她失踪了!” “什么!”高翔如遭雷击,震惊的传不上气来。 “你不知道她去了哪里?” “不知道啊,自从上周五给她过完生日就没再见面,电话也没有打过。” “这可麻烦了……她留给你一封信,你能过来看看吗?” “您稍等,我马上过去!” 放下电话光速穿上衣服,高翔马不停蹄的冲进卫生间。灵儿正在刷牙,看见哥哥拎着鞋往外跑,好奇的问;“大清早的你去哪里?” “朋友出事了,我必须尽快赶去,早饭你自己想办法解决。”高翔头也不回的冲出门外。灵儿气哼哼的自言自语:“讨厌,准是去找黎玉音那个狐狸精……臭哥哥!气死我了。” 没精打采的关上门,灵儿眼珠一转,想到一个捉弄哥哥的好主意。穿上外套直奔废弃工厂,灵儿顺着哥哥曾经多次现身的路线绕过迷宫似的废墟,爬上厂房天台。 “哇!好厉害喔~~”当她解开油布目睹飞碟,不禁失声惊呼。“臭哥哥,竟敢藏了好东西在这里一个人偷偷的玩……哼,终于给我抓到你的狐狸尾巴咯。” 灵儿绕着飞碟拍打几下,舱口悄无声息的敞开。撞着胆子走进去,所见一切使她惊叹不已。很快,她也像高翔那样发现了控制飞碟的三个箭头,只不过她是按照从后向前的顺序启动。 喀嚓—— 抽屉打开,一只长方形密封金属盒出现在灵儿面前。 “让我看看,臭哥哥藏了什么宝贝在里头……哎哟,好沉呢。”灵儿自言自语的抱住金属盒,用力移开盒盖,当目光聚焦在盒中的刹那,她的血液几乎凝固。 一条白蛇盘在金属盒里,昂首吐信,火红的眸子凝視着吓呆的少女。 高翔赶到玉音家时天还没有亮,道健和小柯也在,他们也时今天才接到玉音妈电话得知玉音失踪的事。高翔进门的时候玉音妈正急得流泪,看见他活象见到救星,立刻拉着他的手来到玉音卧室,指着梳妆台说:“大前天晚上,就是星期五,玉音就坐在那里写了一封信给你,还说你是她最好的朋友,然后就出门去了,之后再也没有回来。” “她有没有讲去了哪里?” “倒是没有说,不过应该是去酒吧上班……”玉音妈脸上闪过一丝愧色,哭着说,“你是不知道,玉音这些年过得好苦……自从她爸爸坐牢以后,我们家的景况就一天不如一天,我身体不好,玉音为了维持生计,只好去酒吧做兼职,前些天她说打算辞掉那份工作,可是彪爷不答应,还因为这件事打了她,我的苦命的女儿啊……” 从玉音妈的话里高翔了解到一个其实他早有耳闻的事实,玉音在酒吧里遇见一个黑道老大,就是彪爷,被他包养。彪爷在灵山市也算一号吃得开的人物,认得他的人很多,通过彪爷见过玉音的人也不少,知道她是彪爷的情妇。两年多了,高翔对这件事一直假装不知道,直到那天晚上和彪爷狭路相逢。 “你有没有给酒吧打电话问玉音的下落,我想玉音的失踪十有**和彪爷脱不开关系。”高翔尽量保持平静,话里面却藏不住杀气。他从没有像今天这样痛恨一个人,如果能办到,他甘愿用自己的命和彪爷拼个同归于尽。 “打过多少次了,可是酒吧的人都说没见过玉音,彪爷也不肯接我的电话。”略一思索,又说,“星期五晚上玉音回来时已经很晚了,脸上带着伤,还一直在哭。我问她怎么回事,玉音说她想辞职彪爷不同意,还逼她磕药,去夜总会跳舞,玉音不愿意彪爷就没死没活的打她……”说着玉音妈痛哭起来。 “阿姨你别难过,我想玉音不会有事的,可能是受不了折磨暂时逃出去避一避,你有没有问过住在附近的亲戚?” 玉音妈摇头抽泣:“我们孤儿寡母的哪里还有什么亲人,玉音她根本无处可去,这大热天的流落街头,她可怎么生活啊!” 高翔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安慰玉音妈平静下来,拿起那封信说:“看来唯一的线索就在这封信里了。” 第七章(下) 玉音妈抹着泪眼说:“你快点看看吧,知道玉音去了哪里我心里也有个底,不怕您笑话,我要是识文断字啊早就拆开看了,可怜天下父母心哪!” 高翔回到客厅,道健和小柯热锅上的蚂蚁似的围上来,连声追问:“有没有消息?”、“玉音到底去了哪里?” “目前毫无头绪,看看她信里怎么说吧。”高翔手指颤抖的拆开信封,一缕发丝掉出来,尚有玉音的体香。高翔的心脏一下子提到嗓子眼,这绝对是个不祥之兆。信纸上字迹零乱,看得出来玉音写信时精神已经濒临崩溃。 “那本书没有错,卖花姑娘注定在春天死去,她是配不上王子的啊……阿翔,我们都错了,我不该爱上你,你也不应该接受我的爱,我是不干净的女人,毒品和那些下流的男人毁了我……多希望一切重头再来,我会在第一眼看到你时就说我爱你,可惜现在太迟了。 “阿翔,那本书不是寓言,它其实是预言啊!谢谢你带给我的一切,十八岁的生日,是我今生最美的回忆,再见,我的爱人,我将带着妈妈离开这座可憎的城市,去遥远的他乡静静养伤,除了你,这里没有值得我留恋的回忆…… “也许过上十年,二十年,我会悄悄的回来,如果那时你已经有了新的恋人,我也不会打扰你们,远远的看你一眼我就心满意足了……我知道,当你看到这封信,你会在心里说,‘玉音,我会等你回来’,你就是这么善良可爱的男孩子啊!但是请不要……真的不要,我们不会有结果的,我并不是你要寻找的那朵玫瑰花…… “替我向道健小柯道别,我会想念他们的。阿翔,请你多多留心,千万不要让他们再看到《迷宫玫瑰》,关于第二页预言画,我有不祥的预感……希望这只是我的幻觉,书藏在床头柜里,你把它烧掉,或者藏起来,床头柜里其他书本不要动,那是我的珍宝…… “本来我是想搬家之后再把这封信寄给你,可是忽然改了主意,彪爷没那么简单放我走,我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活着回家,假如你看到这封信,请忘记我,不要去找任何人的麻烦,这是我对你最后的请求,答应我好吗?” 看完信,高翔已是泪流满面。道健和小柯拥抱着好友,忍着内心的痛苦安慰他振作起来。高翔点点头,擦干眼泪走进卧室,打开玉音的床头柜,里面收藏着几本发黄的笔记本,是高翔替她抄写的课堂笔记。这就是她信中所说的珍宝。还有《迷宫玫瑰》,那本让玉音神魂颠倒的妖书。 高翔拿着书回到客厅,此刻小柯和道健已经把信中关于玉音下落的部分告知玉音妈。 “这件事肯定和彪爷有关!”道健斩钉截铁的说,布满血丝的眼中凶光闪烁,“我绝对绕不了那个滚蛋!” “道健,别冲动,我们最好先报警。” “警察和黑帮是一伙儿的,报警有个屁用,你不去就算了!枉费玉音对你一片痴心。” 高翔热血上涌,吼道:“当然去!就算死我也要拉那个畜生陪葬!” 道健狞笑道:”未必是我们死。”说着手**裤兜,攥着一个硬邦邦的东西。 “没错,死的人未必是我们。”小柯也莫测高深的说,“阿翔,现在几点了,咱们对对表。” 不顾玉音妈的阻拦,高翔三人直奔玉音打工的酒吧。坐台的女孩和玉音很熟,并且同情她的遭遇,告诉高翔他们玉音星期五晚上的确来过,和彪爷吵了一架之后就被带走了。 根据玉音朋友提供的线索,高翔、道健和小柯又去了市北红灯区一带艳名最著的夜总会“花花世界”。天色微明,霓虹仍在不知疲倦的闪烁,妖艳的桃花刺得高翔眼皮直跳,一个被忽略的细节倏地浮出脑海,转瞬即逝…… 道健让的士司机在夜总会门前停车,拉着高翔走下去,深深地吸了口气。语调低沉地说:“兄弟,准备好了吗,今天可要大干一场。” 小柯做出ok的手势,不放心的说:“道健,咱们两个进去就行了,阿翔和我们不一样,他最好留在外面。” 道健点燃香烟,打火机照亮小柯冷酷的脸。“我也是这么想的,可是,你认为阿翔有可能答应吗?” “别当我不存在,”高翔低吼道,“是兄弟就别说这种屁话!”说罢率先踢开夜总会紧闭的大门。光线忽然转亮,会场里打瞌睡的打手一跃而起,狼狈的朝门外张望。道健擦肩走过,举起手枪指着那些人吼道:“不想死的通统蹲下,让你们老大滚出来。” 高翔不禁皱眉,他认出道健所持正是飞碟中的玩具枪,这种玩意是唬不住身经百战的黑帮打手的。 果然,打手齐声哄笑,抓起匕首、球棒甚至折凳围上来。狂笑道:“臭小子,你以为我们是吓大的啊?拿把玩具枪就像充横,你还差得远——” 一声闷响截断打手的笑声,眉心溅起一团血花。枪声不大,像是装了消音器。道健高举玩具枪连续扣动扳机,转眼见将打手屠杀干净,若非满地死尸铁证如山,高翔绝对不相信那只玩具枪可以杀人。 道健剧烈喘息,似乎刚刚跑下五千米,脸色微显苍白,眼神却极为疯狂。杀光大厅里的人以后他大步走进后厅,一个包间接着一个包间的搜,最后找到光着屁股蹲在卫生间里的彪爷。 “他妈的!谁允许你进来的!来人哪!大牙、老七、刀子,你们都死到哪里去了!”彪爷不知死到临头,仍在发彪。 高翔走上前去一脚踹得他仰躺在马桶上,冷森森的问:“玉音在哪里?” “玉音?妈的,你是什么东西,竟敢找老子的女人——啊!”脏话连同门牙被高翔一拳打回肚子里。 “少废话,黎玉音在哪里!” “臭小子,你想跟我玩真的啊……”彪爷疤面颤抖,不敢与高翔锋利的目光对视,低声道,“那娘们儿竟敢不听老子的话,被我塞了一把摇头丸就发了疯,鬼知道她逛到哪里去了,我又不是她老子!” 高翔还待追问,道健不耐烦的抢道:“这么说你是真的不知道?” “废话!我彪爷在道上也是响当当的人物,说一不二——” “那么你就没有活下去的价值了。”道健狞笑着举起手枪。彪爷早有防备,猛地向后一窜,撞破玻璃跃出卫生间,抓起床上的情妇挡在身前。 道健举枪向天射击,血红的子弹像除夕夜的礼花,在空中绕过一条弧线自彪爷正上方落下,贯穿他的天灵盖。 女人的尖叫引来更多打手,把卧室团团保卫,其中两人还带着枪,他们不知道老大已经被杀,要求高翔等人五分钟内释放彪爷,否则就要他们陪葬。 道健虚弱的倒在沙发上喘息,连续开枪严重消耗了他的体力,嘴唇亦失去血色。 “阿翔,你留下照顾道健,外面的人我来应付。” “别乱来,他们有枪!”高翔连忙阻止小柯出门。 小柯亮出腕上的手表,笑道:“只要按下暂停键,外面那些人就会变成木偶。” 高翔不放心的跟着小柯走出门外,出现在他眼前的是匪夷所思的一幕。所有人都呆立不动,脸上表情各异,仿佛冻成冰雕。道健休息过后略微恢复精神,走出来一枪一个把所有的木偶通统毙掉。发觉高翔流露出不忍之色,道健沉声道:“阿翔,杀人灭口的道理不用我多说吧。”高翔深深吸了口气,点头道:“我明白。” 离开夜总会时天已大亮,三个人坐在公园长椅上各怀心事。高翔首先打破沉默问道健:“那枪莫非是真家伙?” “是玩具枪,但在我手里就能杀人。”道健比刚才更虚弱了,话也不愿多说。 “道健,你是怎么发现这支枪能杀人的?”小柯问。 道健沉默良久,悲怆的吼道:“我家的里昂你们还记得吗?”里昂是道健家养的藏獒,非常凶猛,但对主人却很忠诚。道健很喜欢它,给它取名里昂,电影《这个杀手不太冷》中男主角的名字。 “那天我刚回家,里昂就像往常那样跑出来迎接,我拿玩具枪逗它玩,然后……砰!里昂的脑袋就在我面前爆掉了。” 高翔没有吭声,莫名的战栗包围了他。 “小柯,你的表是怎么回事?”道健问。 “就是阿翔送给我的那块表啦,我拿回家以后想拆开看,无意中按下秒表的暂停键,没想到周围的人立刻静止,像雕像似的站着不动,直到我取消暂停才恢复原样。事后我问爸妈为什么突然发呆,可是他们却一脸茫然,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高翔注意到手表上的数字从最初的“74”变成了“11”,小柯本人对此并不在意。 最后两人的目光集中在高翔脸上。“阿翔,手枪和表都是从那艘飞碟上的东西,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高翔无力的摇头,说:“在今天之前,我根本不知道这把枪能杀人,也不知道手表能暂停时间,今天发生的事好像一个恶梦,现在我只希望尽快苏醒。” 小柯拍拍他的肩膀安慰道:“我们现在拥有了常人无法想象的能力,我们无所畏惧,这应该是一场美梦而非恶梦。” 高翔苦笑一声,心里不以为然。他知道事情没有这么简单。 “阿翔,今后你有什么打算?”道健问。 “我会继续寻找玉音,直到查个水落石出。” “别太难过,我和小柯会帮你的。” “谢谢你们啦,有朋友在身边真好。”挤出一个苦涩的笑容,高翔告别道健小柯,独自回家。到家后发现妹妹不在,高翔也没太在意,倒在床上蒙头大睡,直到第二天凌晨,被一阵急促的铃声吵醒。 “喂,灵儿吗,昨晚你——什么,警察局!请问……找我有什么事?” “高先生,请你立刻来一趟,有一起重案需要您协助。” “去警察局?” “不,请直接去灵山医院停尸房,有一具尸体,疑似您的朋友,需要您过来辨认一下,顺便协助调查。” 高翔眼前一黑,两耳轰鸣,世界仿佛以他所处的地方为中心开始坍塌。 “喂……请问,是年轻女孩的尸体吗?” “是一名本地户籍青年男子,身份证上的名字叫做吴道健。” 第八章(上) 到了医院,高翔在刑警老刘的带领下走进停尸间。看见道健失去生命与血色的容颜,眼泪立刻控制不住的流下来。看到他的表情,老刘就知道自己找对人了。这个吴道健,虽然人已经死了,可他昨天的疯狂破坏给灵山警方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杀人狂的朋友,难保不是第二个杀人狂。 “道健是怎么死的?”高翔止住眼泪,提出问题。 “昨日凌晨,城北一家夜总会发生了一起重大凶杀案,事后警方根据线索找到嫌犯吴道健。吴犯拒绝协助警方调查,并且凶残的开枪向警员射击,向邮局方向流窜,处于警方包围下仍负隅顽抗,今晨三点,我们在邮政大楼发现了他的尸体,就是你现在看到的样子。他的父母都在外地,暂时联络不上,我们在他的电话本上发现了你的名字,所以想通过你了解一下吴犯的情况。”老刘事务性的交待道。 “人都死了,你们还想知道什么。”道健可以说是间接死于警方之手,从感情上高翔很难接受与警方合作。 老刘耐着性子说:“吴道健的家庭情况我们已经了解的很详细,现在有两个疑点无法解释。首先,吴道健没有参军经历,也没有专门学习过射击,为何能够在五百公尺外射杀警员?二十六名遇害者多数有掩体保护,以他当时的角度绝不可能命中,况且其中十人是坐在警车里,另有四人穿着防弹衣,我想知道吴道健到底用什么武器杀害我的同行。 “玩具枪。” “这里不是开玩笑的地方,请你严肃回答。” “我已经不能更严肃了。” “好吧……下一个问题,吴道健神秘死亡,法医解剖他的尸体后发现血液只剩下正常的十分之一。我们想知道吴道健是否有血液方面的病史。” “他很健康,从不生病,虫牙都没有一颗。” “请你严肃一点!” “我一直很严肃。”高翔不带感情的说。 老刘揉揉太阳穴,怒极反笑:“你以为我会相信这些鬼话?给你两个选择,要么说出你知道的一切,要么留在这里直到你想说为止。” “好啊,我选择留下,道健一个人在这里很寂寞……” 老刘冷笑一声,威胁道:“你别后悔!”转身离开停尸房,锁上房门。他相信高翔的顽固坚持不了太久,没有人能够在孤零零的停尸房里充好汉,况且对方还是个乳臭未干的毛孩子,关他几个小时就老实了。 上楼的时候老刘看见一个穿着雪白风衣的人站在地下室门口。因为是逆光,他的影子长长的投在通往停尸房的楼梯上,恍若鬼魅。老刘吞了口唾沫,心里不禁打起鼓来。影子迎面走来,在老刘上方的楼梯止住脚步。他个头不高,站在一阶楼梯上恰与老刘四目相对,是个俊俏的陌生人。 “你是干什么的?”老刘壮着胆子喝问。 对方没有回答,递过来一张卡片。老刘看过之后脸色顿变,冷汗顺着发角淌下来。 卡片上只有简简单单的一行字:anole特别调查员-白灵素。 anole,也就是变色龙,中国灵能特警部队的代号,成员全是拥有超能力的怪物,一个变色龙成员的战斗力抵得上一支武装到牙齿的特种兵连!通常情况下变色龙部队不会介入民间刑事案件,他们的敌人主要是妖怪或其他组织的灵能者,换言之,如果变色龙插手,说明案件中存在超越人类常识的因素。 此外,白灵素持有的证件还有一种功能叫做“杀人执照”,这正是老刘冒冷汗的原因。 “从现在开始吴道健连环杀人案由我们anole接手,你有意见吗?”白灵素直截了当的问。 老刘连忙摇头,他怎么敢有意见? 白灵素剥开一块果汁软糖含在口中,望着停尸房大门说:“我想和关里面的人聊聊,不碍事吧?” “当然不碍事!”老刘手忙脚乱的找钥匙,白灵素径直走过去看了一眼保险锁,竖起白皙秀气的小指**去,扭了几下,喀喇一声,沉重的铁门应声敞开,混合尸臭的潮气扑面涌来。 白灵素手插在风衣口袋里,行至高翔面前,扬起下巴饶有兴趣的打量他。 高翔依旧默然,他的目光滑过白灵素的脸,视而不见。昨天还和自己坐在一起闲聊的好朋友,今天却躺在停尸房里冷掉了,沉重的打击使他变得麻木不仁。 白灵素对高翔的冷漠不太满意,伸手勾住高翔的脖子,强迫他低头正视自己的眼睛。“我是你的朋友,来这里是为了帮助你。” 对方莫名其妙的举止令高翔微感不悦,当他看清对方的模样,冻结的眼神里不由得跳出一星惊讶的火花。“好个标致的美少年”,这是他对白灵素的第一印象。 “请问怎么称呼?”高翔耐着性子问。这个小警察风格与刚才那人截然相反,大概是想用怀柔手段诱骗他招供吧。 “白灵素,anole调查员,我的组织独立于警察系统之外,所以你也不用把我当成警官。” “那么我应该称你白先生还是白小姐。” 灵素低头看看自己的胸部,懊恼的反问:“有没有搞错!我的身材不至于那么差吧?”因为距离很近,灵素讲话时呼出的酸酸甜甜的水果糖香味清楚的传到高翔鼻子里,里面还融合了少女的体香。 高翔后退了一步,难为情的说:“我不是那个意思,刚才光线太暗没看清楚,白小姐,关于道健的案子刚才那位警察大叔已经问过我一次,我没有更多的东西可以告诉你。” 灵素毫不意外的说:“不想说就不必说,走吧,我送你回家。” 一辆乳白色跑车停在楼下,灵素打开车门坐在驾驶席上。高翔站在车门前,忍不住心中的疑惑问:“为什么要帮我?” “受人所托,”灵素简单的答道,看样子不打算就这个问题解释更多。 “莫名其妙!”高翔不耐烦和她打哑谜,转身径直离开停车场。灵素发动汽车,不紧不慢的跟在高翔身边,车门仍然敞开着。“高翔,想知道你朋友为什么失去大量血液吗?” 灵素的一句话促使高翔停下脚步,回头盯着她的眼睛问:“为什么?” 灵素屈指做出开枪的手势,说:“他把血液当成子弹打光了。” 一股寒气从脚底升起直冲发梢,高翔提高嗓门追问:“你敢发誓没有撒谎!?” 灵素沉着俏脸说:“你不是在怀疑我撒谎,你是在害怕,其实在我说出答案之前你已经做出了相同的推测,只是你不愿意相信这种可能。” 高翔心乱如麻,艰难的说:“可是血液怎会变成子弹呢?就算我亲眼看见,也无法理解。” 第八章(下) “想知道答案就上车,我不会把你卖掉的。” 高翔只好认命的钻进车里。灵素露出胜利的笑容,手扶方向盘吹响口哨。跑车轻快的驶上公路。 “吴道健死于非命,是因为错误的使用了‘灵宝’。” “灵宝……”直觉告诉高翔这个词很耳熟,一时想不起来在哪里听说过。 “在我们灵力者的世界里存在一种珍奇的工具,叫做灵宝,简单的说就像奇幻小说里描写的法宝,但是灵宝的应用范围更加广泛,品级亦有高低之分,共同点在于只有灵力者才可以使用。” “你是说,道健的玩具枪是灵宝?” “我没有见过实物,只能根据经验推测是一种名为‘灵枪’的兵器类的灵宝,灵枪发射的子弹是灵能结晶体,破坏力和穿透性远远超过普通手枪。灵能是精神能量,所以灵枪发射的子弹也具有精神特性,枪主人可以在子弹射出后继续遥控它的走向,这是吴道健能够枪杀藏在掩体后面的警察的原因。” 灵素的话勾起高翔的回忆,昨天在夜总会,道健正是用遥控子弹的技巧极为不可思议的击毙了彪爷,两相对照,足以证明灵素所言非虚。 “有件事我想不通,既然灵宝只有灵力者能够使用,为何道健可以用,难道他是灵力者?” “如果他是,就不会死于血液枯竭了。”灵素往嘴里丢了一粒泡泡糖,解释道,“灵能是精神力量与生命力的结晶,有生命的东西多少会有一点灵能,只不过普通人的灵能比较微小而已。灵力者指的是灵能数值在100以上的人,吴道健显然达不到这个指标,当他频繁使用灵枪,体内的灵能会迅速消耗殆尽,灵能枯竭之时精神亦彻底崩溃,变成极度危险的疯子,这种情况下他如果继续开枪,射出的每一颗子弹都将是他生命精血的结晶,直至血枯人亡。” 高翔听得毛骨悚然,追悔莫及的想:“早知道会发生这种事,就不该让道健拿走那支枪!”忽然想到一个可能,问灵素:“有没有一种灵宝,外形很像电子表,可以显示出奇怪的数字,还能停止时间?” 灵素正在专心致志的吹泡泡糖,泡泡吹得好大,听了高翔的话,她的呼吸不禁变得急促,泡泡啪得爆炸了。 “是不是这个?”灵素把左手伸到高翔面前,细白的玉腕上戴着一块电子表。和高翔送给小柯那块手表外形相似,表上的数字是1,982。 “这是灵能表,一种最低级的灵宝,戴上手表就会显示出你当前的灵能数值,至于时间暂停……我没听说有这种功能。” “原来这串数字就是灵能值,”高翔恍然大悟,无意中碰到灵能表,数字立刻跳变闪烁,手表吱吱尖叫,数值定格为9,999,一跳再跳,终于熄灭,表芯里冒出淡淡的焦味。灵素瞅了一眼,深感羡慕的说:“不愧是传说中测爆某人灵能表的怪物少年,托您的福,损失六千美元看了一场精彩的表演。” 高翔顾不上品味灵素的揶揄,急切的说:“白小姐,请你马上停车!” “你去哪里?” “我的朋友柯俊雄现在很危险,我必须尽快见到他!” 灵素猛打方向盘,汽车在高速公路上原地转圈,轮胎与路面擦出火星。 “我送你去,”灵素说,“‘天眼gps’可以找到最快的路径。” “天眼?” “设在月球轨道上的灵能侦察卫星,只要你坐在车里,它就会告诉我你想去的地方。” 在路上高翔数次拨打小柯的电话却无人接听,听着手机里传来的单调的铃声,心脏跳得快要爆炸,任凭灵素把冷气机开到最大也止不住流冷汗。 就在高翔快要放弃的时候电话响了,抓起来一看,竟然是小柯爸爸打来的。 第一句话就震的高翔浑身血液凝固。“阿翔,快来医院,俊雄出事了!”灵素在一旁听到高翔和小柯爸爸的对话,立刻掉转方向,在高速公路上演出现实版“生死时速”,火速回到医院。 二楼病房,小柯躺在病床上沉睡不起。高翔来到的时候他爸爸因为过度背上昏厥过去,正在隔壁病房休息。 灵素在门外和医生轻声交谈,片刻后走进来告诉高翔:“你朋友昨天晚上忽然昏倒,至今没有苏醒的迹象,医生说他的大脑皮层多处坏死,复苏的希望比较渺茫。” 高翔现在已经失去思考能力,茫然的注视着灵素。“你说什么?” 看到他失魂落魄的样子,灵素心里很不是滋味,她同情高翔的遭遇,不愿意伤害他,然而柯俊雄糟糕的景况绝不会因为她说几句无关痛痒的安慰话而改变,高翔终究还是得面对残酷的现实,除了坚强的意志,没有别的可以战胜悲伤。 “说白了,柯俊雄已经变成植物人。”灵素难以启齿的说。 高翔咬紧牙关,轻轻摇头。“小柯不会喜欢这种生不如死的生活,白小姐,灵力者里面有没有人可以唤醒植物人?只要能唤醒小柯,我愿意付出任何代价。” 他表现的出乎预料的坚强镇定,这让白灵素既欣慰又为难。灵力者的集团也像其他社会组织那样分成各行各业,其中就有被称作“灵医”的一类人,可以把灵力用于医疗,创造出不少医学奇迹,可是唤醒植物人却未曾有过先例,况且灵医要么深入简出,要么行踪不定,一时间无法可想。 看到灵素为难的神情,高翔再一次陷入绝望。紧握着小柯的手,恨不能分一半生命力给他。就在这时,他感觉到手心震颤,抬头一看,小柯竟然睁开眼睛。 “阿翔,你终于来啦……”小柯虚弱的坐起来,指着手腕喃喃的说:“表,没电了……阿翔……帮我……换电池……” 高翔激动的热泪盈眶,二话不说去摘手表,正是那块能够暂停时间的灵力表,显示的数值变成了“000,000”,是它耗尽了小柯的生命力。手表摘下的刹那,小柯忽然倒在床上,再次陷入昏迷。 “小柯!小柯!你醒醒啊——”高翔用力摇晃好友的肩膀,但是毫无反应。 嘀——嘀——嘀—— 心电图变成一条直线,护士走过拉替小柯摘掉输氧管。 灵素幽幽一叹,柔声劝道:“你朋友走了……请节哀顺变。” 第九章(上) 高翔亲自把小柯的遗体抱进停尸房,让他睡在道健旁边。看着两张永远沉睡的面孔,高翔身心具疲,真想小柯和道健中间躺下,就这样一睡不醒。 道健的死他没有亲见,小柯却是眼睁睁在他面前断气,给他带来的打击比道健之死要强烈得多,然而高翔却不像之前那样难过,他已渐渐习惯悲痛,冰封情感。 灵素咯吱咯吱地嚼着松子糖,不时搓手跺脚,驱散包围上来的寒气。沉默蔓延开来,水银灯单调的灯光令人窒息,灵素终于忍不住了,走过来说:“高翔,我认为吴道健和柯俊雄的死存在密切联系,他们都是普通人,却得到灵宝,这不像是单纯的偶然事件。” 高翔托着下巴坐在石头台阶上,盯着苍白的墙壁说:“当然有联系,手表和枪是我送给他们的,我是这一切悲剧的罪魁祸首。” “可是你当时并不知道那是灵宝——” “现在知道有什么用,已经太迟了。道健,小柯,还有玉音,都是因我而死……” 灵素并肩坐在高翔身旁,轻拍他的膝盖。“别难过,这都是命运捉弄,说到底,你也是受害人啊。” “命运捉弄……”高翔喃喃自语,露出古怪的表情,玉音留给他的信里多次提到命运……还有《迷宫玫瑰》,玉音坚信那是一本预言书。 灵素握住他的手,安慰道:“不要胡思乱想了,过去的事就让他过去吧,将来的日子还长着呢——” 高翔举手阻止她说下去,盯着墙壁冥思苦想,努力回想《迷宫玫瑰》前两页的漫画,尝试寻找画中故事与玉音小柯道健之死的隐含关联。玉音就是受到第一副画的迷惑才会给高翔写那封信,从前高翔认为是玉音多愁善感的性格使她把自己带入图画中的人物,现在道健和小柯的遭遇促使改变了思路,首先假设书中的寓言的确存在,然后拿事实来对照,看一看能否讲得通。 由于玉音下落不明,高翔暂时放下第一个故事,从第二个故事“愚者”开始推理。 图画的文字注解高翔记忆犹新,因为那段话太古怪了,想忘都忘不掉。三个注定被淘汰的骑士试图占有灵宝,议会判处他们死刑,一个死于贫血,一个死于睡梦。初看时觉得莫名其妙,然而高翔现在知道,道健真的死于血液枯竭,小柯也是真的一睡不醒了,更何况注解中出现了“灵宝”二字,这就更加确定了预言的真实性。按照这个逻辑推理,道健和小柯对应画中两名被淘汰的骑士,这是讲的通的。 现在回头分析第一副画,恋人。里面出现了两个人物,乌托邦王子和“命定死于春天的卖花姑娘”,虽然没有任何证据,但高翔凭直觉也猜得出乌托邦王子暗示他本人,卖花姑娘当然是玉音。 注解说卖花姑娘想赠一朵桃花给王子,这暗喻了爱情的表白。桃花运的说法古来有之。后面又说卖花姑娘因为自惭形秽,没有勇气开口。玉音在信中的自责,可以证明自卑情结是真实存在的。最后一句话说两人擦肩而过从此诀别,这让高翔非常担忧。 注解中找不到更多的信息,高翔回到字面上来分析。卖花姑娘这一形象和玉音有何关联? 说到桃花,高翔的第一印象是春天来了。等等,春……卖花莫非暗指“卖春”?高翔屏住呼吸,浑身战栗。这的确是破解“恋人”之谜的钥匙,玉音在酒吧和夜总会从事的工作,说白了就是出卖肉体。因此卖花解释成卖春是可行的。难怪玉音当初看到这副画时表情古怪,凭着女人天生的敏感,她早就感觉到画中的寓意了。 还有一个谜,玉音到底去了哪里? 如果预言属实,她至少应该在明年的春天才会遭遇不幸啊……高翔添了下干燥的嘴唇,努力使心情平静下来,理清思路。他知道玉音的失踪之谜就在画中,现在需要做的是破解谜团,把答案找出来。 “死于春天,这是核心所在。”高翔自言自语。 灵素耐心的守在高翔身边,观察他的表情,发现他时而兴奋,时而惊喜,时而咬牙切齿,时而悲痛难当,分明是神经分裂的征兆,心里很是担忧。柔声劝道:“把你的心事告诉我好吗,你这样子很危险的……” 高翔冷漠的拒绝了她的好心。道健和小柯的悲剧已经够他伤心了,高翔深切的体会到自己是一个招致不幸的灾星,不想再牵连其他人。 灵素幽幽叹气,坚持道:“不想和我说话没关系,吃块糖好吗?” 高翔投去感激的一瞥,从她手中接过一块糖含在口中。没想到糖块一入口立刻发出噼里啪啦的响声,惊得高翔立刻吐出来。 灵素哧哧娇笑,拍着高翔的膝盖说:“放心吃啦,‘跳跳糖’而已。” 高翔望着手心里仍在跳个不停的糖块,哭笑不得的说:“你可真调皮……” 灵素白了他一眼,得意的说:“谁让你不理我,活该吓一跳,现在心情是不是好……。”发觉高翔表情有异,心又一次提到嗓子眼,“高翔,你没事吧……我马上叫医生!” 高翔摆摆手,平静的说:“这点打击我还挺得住,白小姐,英文的春天是不是还有弹跳的意思?” 灵素点头道:“对呀,spring还可以解释为弹簧、蹦跳、泉水——” “泉水!”高翔失声惊叫,“天哪!我怎么没想到!” “哎?泉水怎么了?” “白小姐,谢谢你的糖!你真是……真是太好了!”高翔激动的一跃而起,用力拥抱灵素。突然被年轻男子抱住,灵素不由得耳根发烫,心脏不争气的跳起来,仿佛揣了一只小鹿。正失神的时候,高翔已经放开她一阵风似的朝停尸房外跑去。 “去哪里?”灵素追上去问。 “桃花公园!” “哎……为什么突然去公园?” “公园里有个水库,从前叫桃花泉。” “桃花泉我知道,据说明代才子唐伯虎曾在湖畔结庐隐居——” “唐伯虎是苏州人怎么会到灵山市来结庐隐居,那是当地农民伯伯在乱盖啦!” “是真是假不关我的事,可是你去桃花泉干什么?” “找一个人。”高翔语调低沉的说。 桃花公园位于市郊野生动物保护区外缘,是当地小有名气的旅游景点,时值盛夏,园中桃花泉泛舟垂钓的游客络绎不绝,然而今天园中游客失去平素的悠闲,数百人围在桃花泉畔交头接耳,似乎发生了不得了事件。 灵素飞车赶到公园,高翔没等车停稳便跳了下去,踉跄挤入人群,行至泉畔一看,水面上漂浮着一团蓝色物体,公园派出一艘小船正在打捞。 高翔推开人群跃入深泉,不顾打捞者的喝阻游到漂浮物跟前,拥入怀中。 玉音沉睡的姿容比生前多了几分凄凉之美,乌黑的长发点缀着翠绿的水草,失去生命的胴体冰冷轻柔,仿佛天鹅的羽毛,美人鱼的泪…… “玉音,我终于找到你了……” 高翔紧紧拥抱着逝去的恋人,任由热泪洒落桃花泉。当泪滴落在玉音脸上,她竟奇迹般的睁开眼睛,一如生前般神情的注视着心上人…… 拥着玉音的遗体回到岸边,高翔泪已哭干,在人群的包围里,他能为玉音做的最后一件事是抚合她的双眼。 灵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停尸房。 水泥地上画出横平竖直的飞机格,白灵素把糖果包装盒揉成一团当沙包,一个人跳格子解闷儿。高翔坐在水泥台阶上,陪伴玉音、道健还有小柯,渡过最后一段时光。 “喂,你已经坐了很久,再不起来运动一下会长痔疮喔。”灵素停下来歇口气,白里透红的脸蛋上挂着清澈的汗珠,精心修剪的齐耳短发在昏黄的灯光下流淌着珍珠的光泽。 “白小姐,我不需要人陪,你没必要留在这里。” “话虽然这么说,可是我毕竟受了人家的嘱托要照顾一阵子,你现在这么消沉,我若甩手不管怎能向朋友交待。” “我没有消沉,只是累,心里面很累。” 灵素叹了口气,剥一块糖含在口中。“一天三次走进停尸房换谁也撑不住,你的心情我能理解,可是这样下去是不行的,你还有自己的人生,不可以永远让时间停止在亲友离去的那一刻。” 高翔抬头看了她一眼,说:“你很会安慰人。” 灵素脸一红,低声说:“才不是呢,我平时很少和人说这么多话。” “我不在乎自己的人生会怎样,但我知道,玉音他们不会同意我继续留在这里,白小姐,我们走吧。”干脆利落的离开停尸房,没再回头看一眼。 高翔遭到连续打击后表现出的远超同龄人的自制力博得了灵素的好感,在心里面给他打出很高的分数,暗想不愧是“教官”选中的人,果然值得期待。 跑车泊在楼下,高翔想开门,手却被灵素按住。目光相触,灵素脸上飞过一抹嫣红,避开他的视线问:“今后你有什么打算?” 高翔把目光投向挡风玻璃之外,夜幕苍茫,万家灯火恍若无数妖异的眼睛。 第九章(下) “没有特别的打算,只想过平静的生活。” “只有和同类在一起你才能过上平静的生活,加入anole是不错的选择。” “虽然我讨厌壁虎,但我会认真考虑你的好意。” “嗳……变色龙和壁虎是不同的两种动物——” “差不多啦,”高翔微微一笑,推门下车。 相处整日,灵素还是第一次看见高翔露出笑容,心里一块石头落了地。摇下车窗,递给高翔一盒果汁软糖。 “一点小礼物,没有别的意思,只希望你在痛苦的时候能记起世间还有甜的滋味。”不等高翔道谢,灵素发动跑车飞驰而去。 “阿翔,你怎么才回来啊。”达室李老伯叫住高翔,从窗口里递出一只邮包,“上午送来的,给你家里打电话也没有人接……” 高翔接过邮包签下名字,便走便拆。包里是一只带血的玩具枪,还有一封草草写就的信,是道健临终前写给他的。 “……阿翔,我活不长了,拜托你替我照顾老爸老妈,兄弟在九泉之下先谢了。这支枪还给你,开枪会消耗血液,拿来防身还凑合,千万不要学我,滥杀无辜遭了报应。我不想杀人,可是我控制不了自己,你是知道我的,一见血就发狂。好了,不多说了,我得准备准备上路了,邮局的玻璃窗都他妈被警察打碎了,也不知道今天的发型够不够帅!祝你和玉音幸福,白头偕老……” 打开房门,客厅里还是高翔离开的样子。灵儿的卧室门开着,被子叠得整整齐齐,还是昨天的样子。厨房里也没有异样,冰箱里的食物一样也不少,灵儿确实不曾回家。 从昨天晚上到现在,已经一昼夜了,她到底去了哪里?高翔打开壁灯,深深的陷在沙发里,拇指用力按住阵阵的刺痛太阳穴。他的苦难还没有结束,灵儿失踪了。 老师的电话,学校的电话,灵儿所有同学的电话,高翔一一打遍,还是没能找到妹妹的下落。十五岁的小姑娘,能去的地方有限的很,可高翔就是找不到她。昨天晚上灵儿睡在哪里,吃了什么,会不会遇到坏人,会不会遭人绑架……无数不祥的预感涌入高翔脑中,仿佛万马奔腾,无情的践踏他那早已不堪重负的大脑。 铃声突然响起,仿佛一根钢针刺入高翔疲惫的神经。 “喂,阿翔,我是你老妈!我在你小舅家……对,上午给家里打电话没有人接,你和灵儿的手机也都打不通,你们两个该不会是趁我不在家跑出去胡闹吧?我说阿翔,灵儿要是不听话你可不能惯着她,这丫头淘起气来不知天高地厚啊……让她过来接电话,什么?去同学家玩了?臭丫头……这么晚了还往外跑,好吧,等她回来以后给我电话,真是不放心你们……” 挂断电话,高翔急得好似热锅上的蚂蚁,老妈万一知道妹妹丢了,准会吓得心脏病发。灵儿啊灵儿,你到底跑到哪里去了嘛! 高翔把房间搜了个底朝天,马桶盖子也掀开看过,还是找不到妹妹的去向。急中生智,快步回到卧室找到那本神秘的预言书《迷宫玫瑰》,也许有妹妹失踪的线索。 翻开书页的刹那,高翔忽然很想去死,死亡可以摆脱谜团,摆脱紧紧包围自己却又看不见摸不找的厄运……颤抖的手指翻开书页,《迷宫玫瑰》第三页果然出现图画! 第三个故事:命运轮。漫画的主角-乌托邦王子-出现在游乐园里,孤独的骑着旋转木马。周围的树林里藏着戴假面具的鬼怪,贪婪的盯着木马上的小男孩。 旁白是一首奇怪的诗—— 转动了,转动了 妙趣横生的轮盘赌 骑士厮杀的战场 穿越迷宫,穿越密林 杀死魔鬼与野兽 黑暗中的玫瑰为你而绽放 高翔把书丢在床下,发誓再也不看它一眼。抱头蜷缩在床上,一股寒意自心底升起,牙齿咯咯作响。高翔不怕死,可是没有人不害怕“等死”。 注定死于泉中的卖花姑娘…… 两个被淘汰的骑士,一个死于贫血,一个死于沉睡…… 二十二页书全部翻完,我的人生将走向何方? 等待我的是哪种死法,一瞬间失去生命还是缓慢的折磨,被人杀死还是自己结束人生…… 夜深了,高翔躺在床上无法入睡,灯光亮得刺眼,但他不敢关,希望妹妹看得见家里有人。 不知过了多久,高翔终于睡去。天蒙蒙亮时被闹钟吵醒,高翔挣扎着爬起来,太阳穴针扎似的刺痛,习惯性的走进卫生间洗脸。忽然,精神恍惚的眼睛直勾勾的盯着镜面,终于控制不住的惊叫出声!一夜之间,他已白发如雪。 “哇——塞,好酷的新发型!”背后突然响起的少女的轻笑,这嗓音正是高翔朝思暮想的那个人。高翔旋风似的转过身来,看见灵儿背着书包俏生生的站在门外,带着调皮的笑容对他说:“哥,我回来了。” 高翔冲过去紧紧抱住妹妹,喜极而泣。 “就是这味道,这温度,包围着我,好舒服啊……”灵儿趴在哥哥怀抱里,幸福的微笑着。娇小精致的唇瓣微微翕合,仿佛含苞欲放的花蕾。 高翔搂着妹妹的腰肢,血**融的亲情在心里溶化,扩散。“灵儿,哥哥对不住你,最近一段时间我身边发生了很多事……所以没有太多时间陪你。” “没关系的哥哥,我能理解,你已经够辛苦的了,我不能再给你增加负担,”灵儿难得的善解人意,“况且我的要求也不高,只要你经常抱一抱我就满足了。” 高翔没想到这样感人肺腑的话会从一贯娇蛮的小妹嘴里说出来,枕着灵儿的香肩叹息道:“灵儿,你变得懂事了……”虽然失去恋人与好友,虽然卷入错综复杂的迷宫,虽然连日来生活在痛苦与焦虑的泥淖里无法自拔,此时此刻高翔却感到身心放松无比幸福。 “至少还有最亲最疼的妹妹在身边,只要灵儿平安无事,再多的苦难我也不怕。”他在心里发誓,今生今世定要保护妹妹,绝不让她受到哪怕最轻微的伤害。 “灵儿,这两天你去了哪里,家也不回,哥哥快担心死了!” 灵儿高举手臂做伟人状,粗声粗气的吼道:“上天入地,畅游五湖四海!好爽!爽呆了!” 高翔一愣,抓住妹妹的肩膀说:“你偷了我的飞碟!?” “谁让你瞒着人家,坏哥哥、臭哥哥!我把你的破飞碟卖掉啦,嘻嘻,别担心,逗你玩儿呢,还是藏在老地方。” 高翔苦笑道:“我现在一点也不担心飞碟,我担心的是你!你不知道,那里面有一条蛇。” 灵儿解下书包,从里面掏出一条正在沉睡的白蛇。“是不是这家伙?” 高翔呆望着妹妹,结结巴巴的说:“灵儿……你、你怎么把它拿回来了,你不是最怕蛇吗?” “我怕大蛇,不怕小蛇,这家伙还不如条狗大,我怕她做什么。” “她?” “对呀,你不知道小冷是一条母蛇吗?” “小冷?” “我在路上给她取得名字,小冷小冷,多么清脆悦耳的名字,和灵儿一样好听。”灵儿自鸣得意的眯着眼睛,好像很陶醉的样子。 高翔试着戳了一下蛇头,白蛇微微蠕动,似乎刚从冬眠中醒来。 灵儿把白蛇缠在哥哥脖子上,笑道:“老哥,小冷从今往后就是你的媳妇了,你可得好好照顾她呀。” 高翔啼笑皆非得说:“那么请问灵儿小姐,您打算喂您的嫂夫人吃什么呢?她好像很饿,牛奶可以吗?或者……干脆把我喂给她吃掉算了。” “小冷舍不得吃你,她喜欢你都来不及呢。牛奶她吃不饱,你给她煮点粥吧。小冷喜欢吃皮蛋瘦肉粥,多煮点,我也想吃。” “你那么宠她,为什么不自己养?” “我并不喜欢她。” “那你为什么带她回家。” “大概是缘分吧……”灵儿唇角泛起迷离的微笑,“我有一种预感,假如这条蛇死了,我的命也不会长久。” 高翔扳起脸教训妹妹:“不许胡说八道,年纪轻轻的怎么可以这样想!” 灵儿吐吐粉舌,拉着哥哥的手撒娇:“就算为了我,请好好的照顾小冷行吗?” “我答应你就是了,”高翔摇头苦笑。 妹妹的吩咐,高翔是不敢怠慢的。煮了皮蛋瘦肉粥,盛一大碗给白蛇小冷,看着她狼吞虎咽的把粥喝完。 “你还挺能吃的嘛。”高翔在白蛇头上轻拍一下,笑问道,“还要吗?” 白蛇默默摇头,火红的眸子充满感情的凝望着他。 “能听懂人话?”高翔盘膝坐在地毯上,一本正经和白蛇聊天。 白蛇点点头,乖顺的盘在高翔腿上,脑袋贴着掌心亲昵摩娑,好像在撒娇。 “你真会讨人喜欢,和你在一起,我好像又多了个妹妹。”高翔笑着说。 听到高翔的话,白蛇忽然变得莫名焦躁,猛地昂首吐出蛇信,险些刺到高翔的脸。 高翔以为她凶性发作,吓得拔腿便跑。跑出两步回头一看,白蛇并没有追上来,眼睛直勾勾的望着高翔,忽然滚落两行珠泪。 第十章(上) 高翔原以为经受这次沉重的打击后这辈子都不会再振作起来。然而万能的时间改变了一切,就算它无法真正抚平心中的伤口,至少能分泌出名为疲倦的毒素,麻木人的情感,重新回到惯性的生活中去。逝者飘然远去,剩下生者在这千疮百孔的世界上汲汲于生,直到自己倒下那一天。认识到这一点已经是一个多月以后的事,这比失去恋人和好友本身更让他感到难过。 叶太太回家后发现两件事,第一,儿子的头发全白了,第二,儿子变得内向了,脸上鲜有笑容。这让她大吃一惊,第二天就带高翔去医院看病。高翔告诉妈妈自己没有病,白头发或许看起来有点怪,但人活一世,头发它迟早是要变白的,早几年晚几年并无本质区别。 这话反而加重了叶太太的担心,在看病的计划中又加上了精神科。在医院里,高翔做了全身检查,结论是没有任何问题,头发突然变白,大概是免疫失调所致,不是什么大问题。叶太太不相信儿子真的没事,咒骂西医误人,全是骗钱的庸才。改而带高翔去看中医。 慈眉善目的老大夫给高翔把脉之后告诉叶太太:“令郎少年白发,乃是心火闭塞所致。” 叶太太听得**,问道:“大夫,这心火是个啥子东西哩?” 老中医抚须笑道:“心火闭塞,说白了就是心情郁结而气脉不畅,内忧外患不得闲,愁思疑虑不得释,此乃心火闭塞之源。心病还需心药医,回家劝劝令郎放宽心,不要为愁苦所困,年轻人还是要向前看嘛。我再开几副舒心通气的药,内外配合,可保治本。” 叶太太付钱拿药,不放心的问:“大夫,我家阿翔的头发还有没有可能变回黑色?” 老中医看了高翔一笑,淡淡的说:“这我就不知道了,古时候伍子胥过潼关一夜愁白头,日后春风得意出将入相,也没有见他白发变青丝啊,搁在古代,这的确有点麻烦,不过现代就无所谓了,不喜欢就染成黑色嘛。” 听了老中医的话,叶太太稍微放下心来,回家的路上特地买了几只乌鸡,还有茯苓何首乌等据说可以滋颜养荣的名贵药材,巴望儿子吃下去以后头发变黑。高翔连续喝了一个礼拜乌鸡汤以后终于受不了,一问到鸡汤就恶心。 医药无功,叶太太只好劝儿子去染发。高翔却不肯,觉得没有必要为别人的目光而改变自己的本色。在这个问题上灵儿支持哥哥,说:“我觉得哥哥现在的样子比从前酷多了,现在好多人还主动把黑发染成白色呢。”叶太太无法理解酷是个什么东西,不过既然儿女都说不染比较好,她也不好勉强,这件事就此作罢。 七月中旬受台风影响,连日来全国普降暴雨。这一天邮差冒雨来送信,高翔看罢陷入沉思。这是一封入取通知书,发信方是国内著名的“第六军医大学”。 高翔对这个学校并不陌生,因为校址就设在灵山市内。和第六军医大毗邻的还有理工学院、财经学院、音乐学院等近二十所高等学府,在市北开发区一带形成了独立的大学城,第六军医大则是所有学校中最耀眼的一颗明珠,历年来入取分数线都在六百五十分以上。这个分数高翔可不敢奢望,当然也不会主动报考。现在通知书寄来了,只有一个可能——他是被调剂到第六军医大的。这种情况高翔也曾耳闻过一两次,只当是别人的幸运,没想到有一天会发生在自己头上。 通知书上注明的专业叫做“国防艺术系”,看到这五个字,高翔差点把牛奶喷在显示器。“国防艺术”算是个什么艺术?他搜遍因特网也找不到这么一种专业,大概是新成立的学院吧。按照一般的规律,十有**是垃圾专业,因为没有人肯报考才会从调剂生里面挑选倒霉蛋,报考军医大学相当于参军,这倒是货真价实的强征入伍。 星期日那天雨季终于告一段落,天色放晴,碧空如洗。高翔正要出门的时候手机响了,是个陌生的号码。高翔怀疑是打错了,没有接。电话一直在响,没有停下来的迹象。无奈之下高翔只好接通电话。” “喂,是高翔吗,”听筒对面传来年轻女孩的嗓音,略带沙哑却富有厚度,令人闻之难忘,高翔搜索记忆,想不出女同学中谁有这种富有磁性的嗓音。 “对,我就是,请问您是哪位?” “我是楚君瑜,你不记得我了?”嗓音里掩饰不住失望。 高翔精神一振,急忙说:“当然记得!我……我这里信号不太好——” “骗人……”楚君瑜意兴阑珊的叹了口气,“灵素告诉我你的电话,还说你最近心情不好……你朋友的事灵素已经告诉我了,没关系吧?” “无所谓,过去的事就不要再提了,你和白小姐很熟吗?”同时解开一个在心里憋了很久的谜团,原来委托白灵素照顾他的的那个人就是楚君瑜。 “还可以,白灵素是我的学生里最调皮的一个。”君瑜带着笑意说,听得出来,她和灵素的关系不错,“你和灵素经常见面吗?” 高翔脸一红,低声说:“你去问她不是更方便。” “就是因为她不肯说才问你的嘛!”君瑜恼火的嗔道。 “在我朋友的葬礼上见过一面,之后就没再联系了,她好像很忙。” “这样啊……”君瑜若有所思的敷衍道。 高翔记得辣椒也喊君瑜老师,好奇的问:“你在学校上班?” “嗯,在军校做过一段时间兼职,准确的说是教官。” “真了不起,可以告诉我你的年龄吗?”高翔觉得君瑜和自己年纪相仿,社会经验却天差地别。 “当然不可以,我已经是老太婆啦。”君瑜开玩笑的说,“对了,你有没有收到入取通知书?” “收到了,但是学校和专业都很奇怪。” “第六军医大国防艺术系?” “你怎么知道!”高翔微感吃惊。 君瑜沉默半晌,幽幽的问:“如果我告诉你真相,你能保证不生我的气吗?” 高翔仿佛亲眼看见君瑜此刻怯生生的表情,诚恳的说:“当然不会,我这辈子都不会生你的气。” 君瑜的呼吸忽然乱了,数秒后方恢复镇定。“国防艺术学院只是一个幌子,它实际上是一所专门培养灵能者的秘密军校,我和灵素都是从那里出来的。” “换句话说,是你推荐我进入那所学校?” “嗯,对不起……我应该提前和你打招呼的。”君瑜小声细气的说。 “谢谢你。” “嗳?你不生气?” “自家人知道自家事,凭我的分数顶多进二流学校,鬼混四年什么也学不到,白白浪费金钱和青春,虽然不知道其他灵能者怎么看待我,但我还是很期待和他们相处的,大家都是一样的人,至少不会被当成怪物。” 君瑜明显松口气,笑道:“你这么想就太好了,给你打电话之前,我可是做好挨骂的准备呢。对了,你今天有空吗?我想见见你。” 漂亮姐姐主动提出约会,高翔不可能不心动,但他还是婉拒了。 “今天是朋友的‘七七’,我要去墓地拜祭。”在玉音的忌日里约会女孩,高翔觉得这对不起玉音的在天之灵。 “这样啊,真遗憾,错过星期天我又要忙起来了……”君瑜沉默片刻,坚持道,“我不会打扰你太长时间,只想看一眼你现在的样子,灵素说的那些话让我有点放心不下……就在墓地见面好吗?我等着你。” 话说到这份上,高翔哪有拒绝的道理,只得约下见面时间,又聊了一些学校的话题,之后君瑜收线告辞。 高翔提前半个小时去墓园,在门口香烛店买了纸钱香烛带进去。玉音、道健和小柯的墓址相邻。高翔站在三座墓碑中间自言自语,就像朋友们生前那样。只要天气允许出门,高翔每天都会来墓地和玉音他们聊天,说说今天干了什么事,再说说他们父母的景况,自言自语成了习惯,仿佛朋友们真的躲在墓碑背后聆听,只是不肯开口。 墓园里空荡荡的,炽烈的阳光驱散雨季残留的潮气,大理石墓碑触手温热,仿佛朋友的体温。高翔脱下棉布衬衣挂在树枝上,上身只穿一件圆领半袖衫,还是有点热,便把衣袖挽至肩上。 点燃香烛,烧罢纸钱。高翔打开书包,拿出灵枪、灵能表和《迷宫玫瑰》,一股到的丢进火光熊熊的焚化池。 柔嫩白皙的纤手无声无息的自身后伸入火中,把灵宝和画书抢救回来。动作优雅,不慌不忙,仿佛熊熊燃烧的烈火根本不存在。 “白头发的妖怪男孩,烧掉灵宝不觉得可惜吗?”高翔回头一看,楚君瑜悄然站在身后。为了配合陵园的气氛,她穿了一套素白的连衣裙,太阳镜卡在头发上,还背了一只草绿色的画夹子。好像出门踏青写生的女画家,散发出不识人间烟火的知性美感。 “楚君瑜小姐,请问我哪里长得像妖怪了?”高翔身上的妖气比上次见面时更加浓烈,周身仿佛笼罩着一层透明的冰壳,雪白的发色给他增加了冷峻的气质,这让君瑜心中暗自担忧。 “瞧你、瞧你,人家不过是开玩笑的嘛。”红润的唇角轻抿着,奉上一个歉意的微笑。娇媚的笑容加上恰到好处的撒娇,溶化了高翔因追悼亡友而暂时冻结的心。妖气迅速消散,五颜六色的灵能波动重新闪现出来。 君瑜放下心来,上前一步,与高翔并肩站在玉音的墓碑前。鞠躬合十道:“玉音妹妹,放心去吧,我会替你照顾高翔的,一路好走。” 午后的斜阳降落在楚君瑜肩上,柔顺的长发闪烁着珍珠般柔和的光彩,她的笑容亦如温暖人心的冬日阳光,既没有自命不凡的冷傲,更没有卖弄风情的轻浮,在她的笑容里痛苦被稀释、怒火被浇灭、伤口被抚平……仿佛拥有治愈心灵的魔力。 不知道是君瑜的笑容太动人,还是阳光太刺眼,高翔忽然觉得自己的心变成一块海绵,蓄满说不出来的情感。 第十章(下) 啪!君瑜扬起素手在高翔额上不轻不重的拍了一下,轻嗔道:“这样子不行喔,虽然我这挺招人厌的,但是理我一下又不会浪费你太多时间……”原来高翔只顾出神,君瑜叫了他几声都没有听见。 高翔连忙摇头,表明自己一点也讨厌她,刚才只是发呆而已。 君瑜又拍了他一下,俏皮的笑道:“现在有没有精神一点?” “幸亏我不是蚊子,你好像很喜欢拍人额头诶。”高翔讪笑着摸摸脑门儿,怎么也想不通最先有福气与君瑜肌肤相亲的居然是这种神经迟钝的部位。微风吹拂额前发丝,送来淡淡的薄荷香味,是君瑜留下的味道。 “嗯,疼吗?”君瑜难为情的问,眼中似有浅浅的羞笑闪过。 高翔默默摇头。当然不会疼,而且还很亲切。自从玉音去世以后,他就变得内向了,轻易不肯表露内心的情感。 “谢谢你的宽容,我知道这是个坏习惯,可是没办法,已经改不掉了。”君瑜叹了口气,似乎在缅怀过去的时光。 “什么时候来的?” “早上就在这里了。” “就是为了等我?”高翔深感内疚。 “不全是,”君瑜笑着说,“平时很忙,只有礼拜日一天轻闲,忙惯了反而不知道应该怎么打发这二十四小时的假期,所以就来这里写生了。” “为什么特意来墓地画画?”高翔环顾碑林,“我看不出这里有值得一画的东西。” “可是我觉得风景不错啊,很能刺激我的灵感。说来惭愧,我的灵感比大熊猫还稀少,毕竟不是天才嘛……所以得特别珍惜才行。” “可以看你的画吗?” 君瑜害羞的笑道:“还是不要看的好,不然败坏了你的兴致我会觉得内疚。” 高翔更好奇了,坚持要看。 君瑜的朱唇抿成无奈的弧线,苦笑的样子还是那么迷人。打开画架,呈现在高翔眼前的是水泥森林般的公墓背景,每一块墓碑上还有一团若隐若现的絮状物。 “这一团团乌七八黑的是什么?” “幽灵……”君瑜满脸黑线。“乌七八黑”这个评价……还真有点刻薄。 “幽、幽灵!在哪里?我怎么看不见?”高翔东张西望,光天化日之下,哪有什么幽灵。 “看不见是因为你只有两只眼睛,”君瑜笑着说,“我比别人多一只眼睛,能看见平常人看不到的东西,先别说这些,聊聊灵宝的事吧。” “都在这里,除了知道是灵宝,我也没什么可介绍的了。” 君瑜看了纸盒一眼,微露讶异地说:“2级灵宝‘灵枪’和3级灵宝‘定魂表’,可惜没有铭刻灵匠的名字,看不出是哪位大师的杰作。” 高翔好奇的问:“这些东西很常见吗?为什么你一点也不害怕,我的朋友可是因为它们变成干尸和植物人。” 君瑜笑着说:“当然不会很常见,不然早就天下大乱了,这些灵宝是被称作‘灵匠’的灵能艺术家创造出来的,每一样都是非常珍贵的武器,极少数妖怪也会制造灵宝,只不过用于活化宝物的能量不是灵力而是妖力,效果是差不多的。灵力者和妖怪使用灵宝时消耗的是灵力和妖力,普通人勉强使用却是在消耗性命,你朋友之所以会死,正是因为他们不是灵力者却妄用灵宝的缘故,如果你来使用就不会那么惨了。”说罢拿起灵枪递给高翔。 “开一枪试试看。” 高翔瞄准一根柳枝扣下扳机,射出一枚彩色子弹,射断树枝后滑过天际,仿佛天上垂下一道霓虹。 “这把抢还有很多用法,比如这样子注入灵力,转化为灵剑形态。”君瑜握抢的手送出一道灵力,使枪口延伸出一柄刺刀形状的金色灵力柱。 “灵剑的近战效果比灵枪更胜一筹,而且消耗的灵力也少得多,你来试试看。”君瑜翻手握剑递向高翔,循循善诱得表情还真像教师。 高翔接剑送入灵力,三尺剑芒迅速剧烈扭曲,颜色从金黄变成七彩,外面还镀了一层水银般的薄膜。高翔挥剑一划,水泥地面现出半尺长两寸深的裂痕,心中又惊又喜,想不到灵剑如此锋利。 “还有这块表,它是普通灵能表的改装版,名为定魂表,品级比灵枪更高。” 高翔放下灵剑接过定魂表,发现数字由10874跌落成10774。君瑜告诉他,开枪损失了一百灵力点,但这损失只是暂时的。 “怎么做才能让灵力恢复?” “和体力是一样的,吃饭睡觉就成。”君瑜说,“灵力也包括精神力量,过度透支会破坏脑神经。你那个名叫小柯的朋友就是前车之鉴,不过你的灵能值竟然高达五位数,这可不像是初学者应有的实力……” “不骗你,在此之前我对灵力的事情真的一无所知!” 君瑜忍俊不禁:“我当然相信你。各个领域都有天才灵力者亦不例外,高翔,你的前途不可限量,能够结识你是我的幸运。” 高翔心里涌出一股暖流。在失去三位挚友并发现自己不是一个正常人进而心情灰暗的时候,发现还有君瑜这样一位同类关心自己了解自己,同舟共济的感觉妙不可言。 “仔细看着——”君瑜把定身表的正面对着高翔,按下暂停。 高翔试着活动四肢,发现自己并没有被定身。 “如你所见,定身功能只对灵力值低于100的普通人有效,妖怪和灵力者是无法被定身的,这一点你可千万要记住了。” 高翔此刻对君瑜的博学早已心悦诚服,拿出钢笔问,这是什么宝物? 君瑜眯着眼睛端详半晌,笑道:“这就是一支普通的钢笔嘛。” 高翔瞪大眼睛嚷道:“不可能啊!它绝对是灵宝,我能拿它修改试卷的考题,还可以控制别人的行为。” 轻轻在高翔额上拍一下,君瑜慧黠的笑道:“你现在用它抹掉我的恶习试试看,真能办到我就……就亲你一下。”说罢撕下一页画纸递给高翔。 高翔不服气的写道:“抹消楚君瑜拍人额头的习惯!” 啪! “……” “瞧,还是老样子呀。” “总是这样时灵时不灵的……”高翔沮丧的收起钢笔,暗自后悔不该把话说得太满,风头没出成倒在君瑜面前丢了丑。 君瑜不忍看见他失望的样子,柔声道:“或许它是很高级的灵宝,我认不得也很正常。” “可是为什么突然不灵呢……想不通啊!” “越是高级的灵宝发动条件就越是苛刻,可能你还没有找对窍门。” 高翔也只能这样安慰自己。忽然脑中一阵眩晕,不由自主的倒向墓碑。 君瑜挽住高翔的胳膊,美丽的凤眼关切的注视着他。低头一瞥,定魂表的数值正在飞速跌落,已经降至四千,连忙举手按住高翔额头,送入一道金色灵力。 光属性灵力温和博大,入体的滋味仿佛一道暖流,烫得高翔每一根毛孔都无比舒坦,灵力数值亦停止跌落。 君瑜慢慢移开柔荑,疲惫的笑道:“还好你没事……” 高想感激的说:“谢谢你……刚才是怎么一回事?” “灵力暴跌的原因很多,生病感冒心情悲喜都会有影响,发生在初学者身上尤其正常,况且你的灵力高的离谱,不稳定的因素也就更多,如果反复出现这种情况就是病态了,到时候千万记得通知我,我认识一位不错的灵医。”忽然想起上次分给高翔的妖力珠,问他有否带在身边。 高翔从书包里翻出那半颗珠子,君瑜看了一眼,笑道:“还好没有散灵,快吃下去。” 想起罪妖的丑恶形象,高翔一阵反胃,但还是硬着头皮吞下妖力珠。感觉神清气爽,亏空的灵能迅速恢复,灵力最大值也跃升为11074。 天色渐晚,君瑜收拾画具回家。高翔送她去地铁站,分手之际,君瑜问高翔将来有何打算。 高翔认真想了一下,回答说:“我必须去找一个人。” “谁?” “《迷宫玫瑰》的作者,我要找他问个清楚,为什么戏弄我,为什么如此残忍的对待我的朋友,我不想再当他手中的提线木偶!”越说越气,拳头紧攥。 君瑜难以启齿的说:“你有没有想过,这本书从天上来,它很可能是一本‘天书’……” “天书怎么了?”高翔反问,“你究竟想告诉我什么。” “我是说,这本书的作者可能是上帝本人,它指出的是你的命运,而你也知道,命运是不可改变的。” “我不相信命运鬼神之说,”高翔桀骜的打断她的话,“除非你能让我亲眼看见上帝,否则我绝不相信他的存在,我更乐意相信这本书只是某个人,或者某个组织的恶作剧,他们的势力很强大,能够控制我周围的人甚至直接遥控我的生活,但是他们绝非永远打不倒的对手。” 君瑜叹了口气,淡淡的说:“你这么想我倒是挺高兴,本以为你会因为这次的遭遇一蹶不振呢。” “为什么如此关心我,你知道很多秘密,但又不肯明白的告诉我……” 君瑜莞尔一笑,抬手轻轻拢了一下耳畔的青丝。“每个人都有难以告人的苦衷,我也不例外,但是不管什么时候,无论发生了什么事,我永远站在你这一边,我们是朋友……”列车进站的呼啸声淹没君瑜后面的话。高翔替她背着画具,逆着下车的人流朝剪票口走去,直到把君瑜送上列车。 “什么时候能再见到你?”高翔仰头望着一窗之隔的君瑜,心中满是依恋。就算对玉音,他也不曾怀有如此浓烈的感情。 “如果下周日有空我会打电话给你。”君瑜扶着车窗问,“家里人怎么办,打算对他们说实话吗?” 高翔摇头。列车开动了,徐徐而又不可阻挡的离开地铁站。 “不可以把整件事告诉妈妈和妹妹,我不想她们被牵扯进这场阴谋——”高翔追着列车争取在君瑜离开之间把自己的想法讲明白,“我想搬出去单住,这样就不会有人因为我而受伤害了!” “你好天真,但是很奇怪,不知道为什么我偏偏喜欢你的天真……别再为过去的事难过,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再见。” 列车星驰电掣的开走了,把高翔抛在脏乱阴暗的地铁站走廊里。高翔望着列车远去的方向,心中隐约有些不舍,不管怎么说,楚君瑜的安慰恰如雪中送炭,给他惨淡的人生添上一抹亮色,是时候摆脱消沉认真考虑将来的事了。 第十一章(上) 回家的路上,高翔一直在思索今后的打算。一个人面对明天,就如同面对成千上万的岔路口,可能性有无数种,但你最终能够选择并走下去的只有一条路。 仿佛受到发自内心隐秘所在的召唤,高翔鬼使神差的打开《迷宫玫瑰》,期望从中得到关于未来的暗示。 果然出现新的图文,第四个故事是“正义”。 画面分成四部分,中间是一杆古色古香的天平,左侧托盘上摆着象征太阳的金色光球,右侧托盘上坐着一个伤心流泪的小姑娘。画面正下方是路过此地的乌托邦王子,他同情的望着小姑娘,似乎很想安慰她,却又找不到合适的说辞。 注解是这样的。自诩为“神”的男子派遣他的混血女儿下凡主持正义,他赠给女儿一杆衡量善恶的天平,并要求人们站在天平上与正义之光比个轻重。 如果人比光重,这就是一个善人,他可以离开天平去走自己的路。 如果人比光轻,这就是一个罪人,混血少女将按照父亲的旨意,蒸发掉他有罪的灵魂。 混血少女在人间工作一千年,从未见过能够让天平偏向右侧的善人,换句话说,她是在不停的杀人。 混血少女不禁怀疑,世界上到底有没有真正的善人?她将初生的婴儿放上天平,沉下来的依旧是正义之光。原来婴儿也是有罪的,混血少女伤心的想,也许世上人人有罪,真正能够代表正义的人只有我的父亲和我本人。 为了解除心中的迷惑,她自己跳上托盘,然后看见天平偏向左方…… ……乌托邦王子从旷野走来,夜风送来少女的哭声。他好奇的走近,看见坐在天平上的混血少女。 混血少女请求王子杀死自己,因为她也是有罪的人。 王子听她讲述了来龙去脉,天真的建议道:“你为什么不去找你的爸爸,用天平称一下他和正义谁更重。” 高翔合上画册,拿出电话拨通君瑜的手机,问她祖籍哪里。 “中国。” “你父亲是哪国人?” “中国人。” “你母亲是哪国人?” “也是中国人。” “你的直系亲属里面有没有汉族以外的血统?”高翔继续追问。 听筒陷入沉默,只有君瑜绵长的呼吸清晰入耳。片刻后君瑜笑着说:“我的亲属不多,他们都是中国人,而且都是汉族,如果非要说其他民族的血统,祖上倒是也有。” “是哪一族?”高翔禁不住提高嗓门,心跳如擂鼓。 “猿人……”话音方落,听筒里响起少女调皮的娇笑。 高翔松了口气,苦笑道:“这有什么稀奇,世界上所有人都有猿猴的血统。” “实话对你说,其实我是狐狸精喔。” “你要是狐狸精,我就是北极熊。” “好了啦小神经,找我到底有什么事?”君瑜关切的问。 “嗯,现在没有了。”高翔歉意的挂断电话,双臂交抱,唇角泛起舒心的微笑。君瑜的血统证明她并非画中人物,这让高翔很是放心,因为到目前为止,出现在《迷宫玫瑰》预言画中的人物都没有好下场。 第六军医大学和工业区恰位于城市对角线的两端,乘电车往返一次要三个多小时,高翔以走读不便为借口,向母亲提出住校的请求。 叶太太本心希望儿子住在家里,不过考虑到实际困难,再加上儿子已经大了,的确应该体验一下集体生活,勉为其难的答应他去住校。 说服妹妹要困难的多。灵儿死活要跟着哥哥去学校住,为此哭闹了好几次。 高翔只好苦口婆心的说:“我住的地方是男生宿舍,怎么好带你一起去?就算你不在乎,我还舍不得宝贝妹妹被人看光呢。” “在学校附近租一间小屋不行吗?我只要能摆开一张小床的空间就足够了,房租我们平分,零花钱和压岁钱存了不少呢,哥,我舍不得你走……” 看着灵儿楚楚可怜的泪眼,高翔又是好笑又是心疼,拉着妹妹的手说:“傻丫头,你也搬出去,老妈怎么办?” 灵儿眼睛一亮,异想天开的说:“干脆咱们全家搬到大学城附近可好?” 高翔苦笑道:“小笨蛋,你去打听打听那边的房价再说吧。不要难过,我又不是一去不回。”灵儿不情愿的点了下头,伸出小指和哥哥拉钩,要他保证没有课的时候就回家来。 军校报到的时间比普通高校提前一个月,因为军训的时间会很长。校方有交代,报到期间任何人不许父母陪同,毕竟是未来的军人,坚强的作风要从走进校门的第一分钟培养起来。 高翔随身带的东西很少,旅行箱里除了几件替换衣服就只有盘成一团的白蛇小冷。自从叶太太回来,旅行箱就成了她的窝,高翔只能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悄悄拿些东西喂她吃,唯恐母亲看见。自从小冷住进他家,高翔再没开过冷气机——热的时候就把小冷缠在身上。 高翔随身携带的有灵枪、定魂表、神笔和天书,可谓装备精良,足以单枪匹马发动一场战争,然而高翔今非昔比,经历了那么多苦难,初获灵宝时的兴奋心情早已不复存在。 报到很顺利,学校还给新生订做了军装。高翔开始挺高兴,分宿舍的时候却出了问题。原来高翔属于计划外招生,学校不给安排宿舍。 高翔很是恼火,找到校长一问才知道自己是被特招进来的,为什么要特招他这个分数普通又没有特长的学生进入这所名校,校长也搞不清楚,让他去学院问问清楚。 高翔递上通知书,校长看到“国防艺术学院”几个字,立刻大笑起来。伸过手来说:“祝贺你啊,小同学。” 高翔茫然的握住校长的手,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 “这所学院成立二十年来,一共只招过不到三十个学生,我都很想知道里面教些什么课。” 看到高翔迷惑的样子,校长笑着说:“这所学院由国防部直接管辖,我无权过问内情,你还是要去找院长。” 军医大在大学城内,国防艺术学院却设在灵山顶峰海拔两千二百公尺处。高翔按照校长给他的地址爬山去国防艺术学院,山路难走,头上还顶着火球似的烈日,不出半里路便累得汗流浃背,喉咙里仿佛烧起一把火。高翔脱下外套站在树荫里喘气,心里直叫苦,若非君瑜特别推荐,这鬼大学他都不想念了。 第十一章(中) 山顶是一片苍翠的松林,风景虽美,却根本没有什么“国防艺术学院”,高翔环顾四周,只看见一所“灵山疗养院”坐落在山崖下,前临绝壁,背靠瀑布,周围是苍松翠柏,庭院内遍植花草,建筑古色古香,仿佛世外桃源。然而高翔知道,这所疗养院就是人们常说的“疯人院”,住在里面的人不是疯子就是傻子,白白糟蹋了大好风光。 一个穿白大卦的青年正在门前钉一块木牌。高翔走过去打听国防艺术学院是不是设在这里。那人抬头看了他一眼,说:“是在这儿,等我把招牌挂起来再带你去。 高翔看他一个人工作挺吃力,主动接过榔头,帮他把木牌钉好。 那人掏出一盒红塔山递过来,感激的笑道:“谢谢你啦老弟,来一支吧。” 高翔摆摆手,说:“不会。” 那人理解的笑了笑,自我介绍说:““我叫高云,是这家医院的助理医师,愿意来这边工作的人不多,经费也不足,力所能及的活儿都得自己干。你是来报到的新生?” “是的,我也姓高,高翔。” “好啊,咱们是本家!”高云开心的大笑。他看样子三十出头,梳分头,戴眼镜,人长得斯文瘦削,干干净净,标准的小知识分子形象,手无缚鸡之力,属于社会这台大机器上一颗比较精致螺丝钉。抽红塔山,喝剑南春,开二手车,用电动剃须刀,住分期付款的公寓,娶才貌平平的媳妇,生恨铁不成钢的儿子——一辈子也就这样了。 “高大哥,国防艺术学院到底在哪里?” 高云掐死香烟,指着刚挂上去的招牌说:“你自己看。” 高翔抬头一看,“第六军医大附属灵山疗养院”的牌子旁边挂着可怜巴巴的一个小木牌,上书“国防艺术学院”……心里登时窜起一股怒火。 高云看他脸色不对,笑着说:“招牌是寒酸了点,原来那块牌子气派的多,可惜被大风吹到山崖下面去了,山上空气虽好,风却太大,最恐怖的时候连人都被生生的吹飞,就说我们这所疗养院吧,每年都有失踪的病人,刨去在山里面迷路的,剩下全是被风吹落山崖的。” 高翔挤出一个苦笑,没精打采的说:“我倒希望自己被风吹跑,省得进疯人院。” 高云笑道:“怕甚么,你是来上学又不是养病,跟我走吧。”说着拎起高翔的行李走进大院。没奈何,高翔只得跟进去。 接待新生的场所是电击治疗室,高翔进去的时候还有几个狂人正在接受治疗,手脚被铁索捆在电椅上,医生拿两块电极毫不留情的往身上戳,电火花吱吱作响,病人的凄惨的叫声令高翔望而却步。 高云进去和医生打招呼,吩咐他们把场地清理出来。病人立刻被抬走,一个眼泪模糊的老疯子经过高翔身边时流着鼻涕喊他爸爸,高翔不禁一阵心酸……扪心自问:我为什么要来这种鬼地方? 高云拉过一把电椅热情的招呼高翔坐下,还给他倒了一杯味道古怪的茶水。高翔喝了一口直皱眉头,高云笑着解释说:“这是决明子泡得茶,我看你少年白头,很可能是心火闭塞所致,多喝决明子茶可以清心明目。” 高翔只有苦笑着道谢。两个挺漂亮的小护士走过拉,看见两人谈笑,露出古怪的表情。从高翔身边经过时窃窃私语,说高云医生今天真奇怪,居然笑容满面的,莫非有不得了的喜事? 高翔当时觉得不可理解,因为在他看来高医生是个开朗的人。日后更多的了解他以后才知道,高云平时不苟言笑,冷的像冰块一样,只有对他特别和气,大概是缘分吧,毕竟一笔写不出两个高字。 两人正闲聊的时候,又有两名新生进来报到。一个是高翔的“老朋友”辣椒和尚,还有一个面黄肌瘦的小男生叫“杜晓松”,父母都在意大利某跨国家具公司任职,搞不懂他为何千里迢迢回国念书。大概也和高翔一样,是被灵能者推荐来的。 辣椒脱下袈裟穿上便装,摇身一变成了帅哥儿,除了那颗足有六十瓦功率的灯泡脑袋有些扎眼,整个人显得精神了很多。看见高翔飞扑过来热情拥抱,咧着大嘴狂笑:“有缘哪,哥们儿!” 这厮力大如牛,高翔觉得骨头都快被他勒碎了。杜晓松话不多,恰与脑子里长满肌肉的辣椒性格相反,高翔则处于两人之间,既不十分活泼,也不十分内向。杜晓松和辣椒很熟,与高翔则是初次见面,他有点害怕高翔,原因说来好笑——高翔的一头白发让他想起西西里的黑手党杀手。 接触多了以后杜晓松才知道高翔的头发不是刻意染的,更不是他想象中性情暴躁的不良少年,话也多起来。混熟以后,他也学着辣椒的口气叫高翔“阿翔”,高翔则喊他小松。 寒暄过后三个人在疗养院食堂吃午饭,高医生请客,伙食当然比不了在家的时候,不过毕竟是在医院,营养搭配要合理的多。 一起吃饭的还有其他病人,有个梳发髻的老头过来非要教高翔太极拳,还自称是张三丰真人转世投胎,所以他叫张四丰。高医生费了好大力气才把他打发走。小松觉得这老头很可怕,辣椒却正色的说:“小松,你可别有眼不识泰山,张老先生是真正的武林高手。”这话倒是不假,日后老年痴呆症患者张四丰先生就是高翔三人的武术教师。 吃饭的时候高医生告诉大家,这所疗养院可谓藏龙卧虎,每个病人都是某领域顶尖的高手。就说在电击治疗室喊高翔爸爸的那个邋遢老头吧,不但拥有四个博士头衔,还曾荣诺贝尔化学奖。至于一代大师为何沦为傻瓜,这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用过午餐一行人回到电击治疗室接受入学测试,考官席位上除了几名负责学生工作的教师,还有军方的大人物。坐在正中的是一位白发苍苍精神矍铄的老人,目光非常犀利,包括高翔在内,房间里没有人敢与之对视。高云更是俯首帖耳的站在他身后,一口一个“范老”,十二分的恭敬。 小松盯着范老的肩章看了片刻,压抑不住心中的惊讶告诉高翔:“这位老先生是中将啊!” 若是在北京,中将军衔可能算不了什么,街上买菜的叔叔大爷说不定都是某某将军某某元帅,可是在灵山市这小地方,将军的身份还是相当有震撼力的。 范老饮了口茶,问高云:“可以开始了吗?”得到确定的答复后转向高翔三人,慈祥的笑道:“小伙子们,咱们这个学院的情况你们多少也了解一些,老范讲话最讨厌拐弯抹角,你们有什么本领就拿出来现现吧。” 第十一章(下) 辣椒第一个表演,赤手空拳将精钢铁链扯成两段,双掌一搓,燃起烈火,将钢链溶成铁水。 范老满意的点了一下头,对高云说;“辣椒,火宗格斗家,c级能力。”高云则将范老的评价记录下来。 第二个献技的是小松,他打开随身带的笔记本电脑,拨通无线网络,然后问在场的考官,谁想和美国总统通话。就这几分钟,他已经破译白宫电子防卫网,并且拨通总统办公室的电话。 “杜晓松,电精特技,c级能力。”范老简单扼要的给小松定下级别。 轮到高翔时气氛有些紧张。他是考生中唯一没有登记资料的,在场的人谁也不了解他的能力,就连辣椒,也只知道高翔会修改数字而已,顶多是f级能力。 高翔略一思索,向高医生讨来一张白纸,一把钥匙。埋头在纸上书写起来。考官们等了许久不见动静,有人不耐烦的问高翔,到底想做什么。 高翔头也不抬的说:“我要让这把钥匙长出翅膀,自行飞起来打开房门。”话一出口全场哗然,这些灵能界的老前辈,从未听说过如此古怪的能力。 高翔不理旁人的目光,继续写道:“摆在我面前的是一把合金钥匙,它的非凡之处在于金属内部潜藏着来自阿尔法星团的神奇微生物‘星界变形虫’,这种肉眼看不见的小生命跟随陨石一同降落在地球上,以蚕使金属维持生命,这把钥匙,正是他们选中的理想家园。” 低头看了一下定魂表,11074的灵能数值下方浮现一行红色的小数字“7200”,即化“星界变形虫”这一虚构产物为现实存在生物所需的灵能,消耗太大了,高翔还得细化设定。 另起一段写道:“星界变形虫没有任何的攻击能力,如果遇到不利生存的气候,他们便会同心协力的发挥变形技能,聚合成两扇银白色的翅膀,带着宿主一同飞往更安全的地方。星界变形虫就是通过这种方式在茫茫星海中流浪,宇航员称之为‘太空精灵(space-elf)’。加入中英文学名之前所需灵能值为“4320”,加入之后迅速变成“2310”,看来名字真的很重要。两千多的消耗高翔能够接受,笔锋一转,速战速决。 “星界变形虫乐意与钥匙主人建立良性的合作关系,前提是钥匙主人对他们怀有善意。驯服这些可爱的太空精灵,会给居家旅行带来意想不到的小便利,比如突然停电的时候,你可以命令星界变形虫展开翅膀去开门,免去在黑暗中摸索的麻烦。” 写罢高翔把钥匙还给高云,让他命令钥匙飞过去开门。 “能行吗?”高云不敢置信。 “相信我没错的,”高翔引用某广告词说。 奇迹出现了,钥匙在众目睽睽之下忽然展开两扇带有银白色金属光泽的羽翼,袅袅升上半空。高云轻声吩咐它去开门,钥匙立刻调转方向飞往走廊,插入钥匙空。 喀喇一声,房门敞开。钥匙收拢翅膀,叮的一声落在地上不动了。 房间里一派寂静,针落可闻。范老率先鼓掌,众人这才回过神来,望向高翔的目光也从惊疑变成赞赏。高翔疲惫的吐了口气,直到过关是没有问题了。 “高翔,写念师,sss级能力。备注:拥有调节因果率的无限潜力,可能性之王。”范老对高翔做出得评价,使得众人大惊失色。 除了传说中的“灵皇”,高翔是迄今为止唯一获得3s评价的灵力者。人们看向高翔的目光也变得更为复杂。力量越强的灵力者控制起来就越难,高翔当真愿意服服帖帖的为军方工作吗?有人在心里打出一个问号。如果无法控制,在他完全掌握写念力量之前加以遏制,似乎是更附和实际的方案…… 高翔感受到人们猜疑的情绪,心里直叹气,一开始表演能力时他只想不让考官失望,可现在,他后悔风头出的太过。 测验结束后范老带着辣椒和小松离开,交代高云负责**高翔。高翔对这一安排很是不解,问高云为什么只有自己被留下。 “你的力量很特别,可以说天下无敌,也可以说手无缚鸡之力,必须尽量减少与其他灵能者的接触,否则很容易发生误伤。这误伤当然是双方面的。”高云解释道。 高翔无奈,只好跟着这位本家大哥走进自己专用的教室——图书馆。图书馆里有十万册藏书,并有古今中外艺术品的摹本,高翔的课业就是看书,不停的看,玩命的看,直到这十万本书。 “看不完所有的书,你就毕不了业。” “十万本书……你在开玩笑吧?” “你看我像是开玩笑的表情吗?记住,这里是军校,你已经是个军人。” “可是这也太过分了!四年看完十万本书,平均每天看八十本,别说记住内容,光是翻书页也要累死!我的脑子又不是计算机……” “你可以使用电子阅览室,有自动翻页功能,可以大大的提高效率。” “那也不可能每天看八十本书啊,范老也不是为了让我一目十行走马观花的翻书才把我招进学院的吧。” “当然不是,不但要看,还要吸取书本中的营养。” “绝对办不到!” “你可以,”高云严肃的说,“因为你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写念师,只要肯动脑子,没有你办不到的事。”他的话深深打动了高翔的心。真的,从来没有一个人像高云这样看重他。 “尽快找到适合你的快速阅读和记忆方法,你没有时间可供浪费,除了看书,你还有别的课程。” “还有什么课程?”高翔可没想到上大学会这样辛苦。 “看电影,听音乐,去著名博物馆欣赏艺术品展览,这些昂贵的课程不能全由校方支付费用,所以你的学费将会有些惊人,请提前做好心理准备。” “为什么要学这些东西,我根本没有搞艺术的天分。” “没有天份就下苦工,没有人期待你成为艺术家,但是你必须从艺术中获得创造的灵感和想象力,这是写念师能量的源泉,你的职业决定了你的人生。对你来说,能做到什么程度并不重要,关键在于你能想到些什么。” 思索着高云的话,高翔沉陷入沉默。他知道高云的话是有道理的,但是要达到他的期待势必付出艰辛的劳动,而这明显与他淡泊无为的生活态度相悖。 挤出一个苦笑,高翔认命的说:“听你这么说,我好像成了做白日梦的专业户……” 拍拍他的肩膀,高云同情的说:“出去呼吸一下自由的空气,今后这样的机会不多了。” “我现在哪有那个心情。” “要坚强!”高云突然严厉起来,目光亦变得分外威严。 “高大哥……” “不管遇到何种困境都要坚强的面对,这是我对你唯一的要求。” “我会的。” “这才是好樣的,不要想太多,天塌下来还有我替你扛着呢。” 高翔望着他离去的背影,又是感动又是迷惑。一个给范老跑腿的小职员竟敢说这等狂妄的话?别看高云表面上弱不禁风,骨子里倒是条硬汉。 第十二章 正常人在疯人院里待久了也难免神经错乱。高翔现在就有这种感觉。学生宿舍和病房是在一起的,左邻右舍都是重病患者。住左边的是一个神经分裂的老头,用个文学点的说法就是“上个时代的幽灵”。每天入夜后在走廊里游荡,声音凄凉的叫喊着: “千万不要忘记啊——” “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啊,五六年又来一次啊——” “阶级斗争啊,你死我活啊——” 好几次吵得高翔半夜惊醒,苦不堪言。后来睡觉之前先拿棉花塞住耳朵,情况才稍有好转。 相比之下右边隔壁的病人更让高翔头疼。那是一位身材极为壮硕貌似山猪的关东大汉,整日幻想自己是娇柔少女。一看见女人衣服就发狂,非要抢过来穿在自己身上。吓得女护士都不敢在这一层楼露面。如果此人突然消失,准是躲在女厕所里了,高翔就得伙同几个病情较轻的疯子把他从厕所里拽出来。这种时候高翔真有一种拿剪刀剪掉他小鸡鸡的冲动,这种人何苦来疯人院,送去做变性手术岂不是皆大欢喜? 小松和辣椒住在另外一栋楼里,他们的环境比高翔好多了,邻居多是悒郁症患者,只会很安静的坐在房间里顾影自怜,不会给旁人添麻烦。但是小松和辣椒也有羡慕高翔的地方,他们的课程安排很紧张,而高翔除了去图书馆看书再没有其他的事情,看上去很轻闲。 “我只是看起来悠闲,其实比你们忙一百倍,不然你们谁来跟我换换?每天至少看八十本书脑子不爆掉算你厉害。”辣椒和小松听得直吐舌头,举杯“恭喜”高翔转职成为“人形读书机”。 现在是黄昏时分,高翔、辣椒和小松从山上溜下来逛街。逛累了就在路边的大排挡坐下,来点小龙虾、涮毛肚、烧烤之类的美味小吃,就着冰凉的啤酒享受一个逍遥自在的仲夏夜。这边是大学城,一到傍晚二十所高校的红男绿女便涌上街头,仿佛全世界只剩下年轻人,与疯人院的气氛相比可以说天壤之别。 辣椒苦恼的问:“阿翔,我发现山上一共只有咱们三个男生,难道这是一所和尚学校?早知道这么惨……我干吗千里迢迢从西藏跑来啊!” 高翔同情的说:“我之前也问过高云大哥,他说学院在招生方面比较保守,今年就只有咱们三个,听说二年级还有三位学姐,九月份才回来。” 辣椒精神大振,举起酒杯说:“来,为学姐们干一杯,如果有美女就最好了。” “辣椒,你明明是个和尚,喝酒吃肉全不忌讳,还对女生特别关注,你小子该不会是花和尚吧?”小松开玩笑的问。 辣椒合什念佛,一本正经的说:“酒肉穿肠过,佛在心中留,说到女施主,小僧可不敢有半点非分之念,纯粹是为了你们两个着想。比如说,当你暗恋某位学姐之时,小僧替你们跑腿送信,牵线搭桥,成全一段人间佳话,亦是佛家修行。” “妈的,原来你不但是花和尚,还兼营拉皮条,死后要打入十八层地狱的喔。”高翔笑骂着在辣椒的秃头上扇了一把掌。 小松忽然戳了高翔一下,压低嗓音说:“快看,美女!” “在哪里?在哪里?”高翔举起相机,透过镜头寻找小松发现的目标,只见一位身穿红色连衣裙的长发少女站在马路对面打电话,娴静秀雅的侧脸正对镜头,看上去有些面熟。太阳镜遮住她的眼神,高翔一时想不起在哪里见过。正要按下快门,手机忽然响起。高翔接通电话,耳畔响起亲切的呼唤。 “高翔,我是君瑜,你在哪里?” “我在大学城西边的小吃一条街,你呢?”高翔想起今天是礼拜日,君瑜说过有空会给他打电话。 “真巧,我也这边耶!你具体在什么地方,我去找你——” 高翔抓抓头发,盘算这个地方的详细地址怎么讲。无意中看见街对面的红裙少女正朝这方走来,不由得一愣。 红裙少女也在茫茫人海里发现了高翔的存在,同样一愣,随即露出惊喜的笑容。 “我看见你了,真巧。”高翔笑着说。 “嗯,真巧……”君瑜挂断电话,落落大方的走过来。 “啊~~~师父啊,我好想你!”辣椒一看见君瑜两眼放光,隔着桌子飞扑过来,想来一个亲情相会的拥抱。君瑜抬手按住辣椒额头,送出一道金色灵力迫使他退回坐位。“臭辣椒,我说过不许你再叫我师父的。” 小松惊讶的打量君瑜,悄声问辣椒:“她是你师父?不会吧,这么年轻……我还以为你师父是个老和尚呢。” “废话!她不是我师父,难道是我老妈?你最好放尊重一点,别看我师父生得如花似玉弱不禁风,其实凶悍的很……哎唷,好痛。”辣椒苦着脸猛揉额头,上面留有清晰纤美的掌印。小松吓得直吐舌头,毕恭毕敬的给君瑜行礼,学着辣椒的样子喊她“老师”。 君瑜也不跟他客气,略一点头,自行挽着高翔的臂弯轻声问:“很抱歉,这么晚了还过来打扰你们。” “没、没关系,反正我们也是闲逛。” 高翔没想到她会当着朋友的面表现的这么亲热,顿时有些发懵。 “辣椒,小松,我和高翔还有要紧的事要去处理,失陪了。”君瑜微微一笑,小妻子似的挽着高翔的臂弯离开大排挡。留下辣椒和小松面面相觑,好像两个弃婴。 和君瑜相处的时光,高翔既快乐又有些痛苦,因为君瑜会主导一切,而他只能被动跟随。今天也不例外,君瑜提出一连串的问题,嘘寒问暖的样子真让高翔受宠若惊,便把情况讲述了一遍,尤其是那恶劣的住宿环境。 君瑜带着理解的微笑,时而点头,并不插话。直到高翔诉苦完毕,她才神秘的笑道:“我今天就是来救你脱离苦海的。”穿越街道,君瑜领着高翔走进山麓别墅区,在一栋小型庄园门前停下脚步,拿出钥匙打开铁门。 高翔跟进去,有点紧张的问:“你就住在这里?”心仪的女生深夜里把自己带回家,自然而然联想到浪漫旖旎的一幕…… “不,是你的家。” “我?” “从今天开始,你住在这里。”君瑜不容拒绝的说。 “可是……” “学校方面我已经替你打过招呼了,尽管住下便是,况且据我所知,你并不需要整天泡在学校里。”说着话,君瑜开门请高翔进屋。 这是一栋双层洋房,布置的素雅舒适,家具电器卫浴厨房应有尽有,十足有钱人度假的别墅。高翔做梦都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住进如此奢华的房子。 君瑜掏出一串钥匙,替高翔塞进外套口袋,近距离凝视着他的眼睛亲切的问:“你看这里可还满意,如果有别的要求尽管告诉我,会尽力想办法解决的。” 高翔红着脸摇头道:“这里已经是天堂了,我现在好像做梦一样,嗯……房租很贵吧?”他担心自己的全部家当还不够在这里住一个礼拜。 “暑假期间房租全免,九月份二楼的房客会回来住,不过一楼还是全部属于你的,她们也是国防艺术系的学生,脾气很好,没有不良嗜好,你们应该能相处的很愉快。房租好商量,她们是有钱人,不会和你斤斤计较的。” 高翔喜忧参半的点点头。人都愿意提高生活质量,住在别墅里当然比住在疯人院舒服一万倍,可是想到昂贵的房租和学费,心里不由得发沉,好像压着两座大山。 第十三章(上) 住进灵山花园的第二天,高翔在大学城附近的租书店找了一份兼职工作。这家店面相的顾客群体主要是大学生,经营言情、杂志、幻武和漫画,老板娘高翔叫她冯姐。店面不大,其实冯姐一个人忙得过来,只是学生来租书的时候往往会让老板介绍最近出的小说。 冯姐本人只对言情小说和八卦周刊感兴趣,幻武和漫画她不爱看,时常被租书的学生问得很尴尬。找一个了解这方面情报的男生看店,她还能省出时间来和隔壁杂货店的李婶、王叔他们搓几圈麻将。 高翔的人看上去还蛮清秀老实,少年白发更使他显得为人老成,冯姐第一眼看到他就挺喜欢,当下绝顶雇高翔做兼职。每天工作三个小时,月薪八百块,学生上课的时间他不用来,反正借书的人也少,主要是在下午和晚上。 八百块钱还不够阔少爷买件衬衫,但对高翔来说已经是比较可观的一笔收入了,至少一个月的生活费有了,所以这份兼职他做的很用心。反正工作内容与书有关,正好趁机增加课外阅读。 冯姐的老公名叫刘大伟,高翔喊他大伟哥。大伟哥每个月来小书店送一次货,从尼桑客货两用车上卸下一麻袋新书。这天卸货时恰在傍晚,冯姐去打牌了,高翔便主动帮着大伟哥卸货,又把新书分门别类的摆好。 天气闷热,大伟哥脱下外套坐在一摞书上,连声向高翔道谢。他知道老婆雇了一个学生做兼职,但是人家是看店的,可没有义务帮自己卸货。还说要请高翔吃西瓜。过会儿冯姐回来,大伟哥拉着高翔直奔水果摊,挑了两颗熟透的沙瓤西瓜蹲在路边埋头啃起来。 “老弟,有个事情我很好奇,你别介意啊,你为什么要做这份兼职,很辛苦不说赚得也少,家里有困难吗?” 高翔笑笑说:“也不算困难……只是不想再花家里的钱。” 大伟哥拍拍他肩膀,赞赏的说:“现在的学生很少有像你这么懂事的了,晚上要是没有别的事情去我家坐坐吧,有点小礼物送给你。” 高翔连忙说,“怎么好意思让大伟哥破费——” 大伟哥豪爽的笑道:“破费谈不上,自家手艺不值什么。”大伟哥是加工玉器的巧匠,说白了,就是伪造古董玉器的专家。 到了大伟哥和冯姐市郊的家,大伟哥问高翔属什么。高翔说是属“龙”。大伟哥拿上好的和田仔玉雕成一只小龙送给他,高翔自然感激不尽,同时对这个小小玉器加工作坊充满了好奇,指着一排水龙头和安装在正前方的木架子问,“大伟哥,这是什么机器,好像纺车。” “喔,那是‘水凳’,我们玉匠干活儿的工作台,从古代流传至今,已经有上千年历史了,现代玉器加工厂里面虽然使用电动砂轮和一些其他的机器,但是基本原理和水凳并无区别。”说着,大伟哥把一把磨细的石英沙洒在玉胚上面,拉动水凳左侧的一根皮条在玉胚上摩孔。玉材极为坚硬,手工加工无法直接打出孔洞,只有采用这种慢工出细活儿的方法。 高翔忽然心中一动,解下贴身戴着的玉佩给大伟哥看。大伟哥端详半晌,惊讶的说:“这种石头看似是玉,其实不是,你瞧,它没有反光,表面光滑却不反光,这样的石头太罕见了…对了,我见过同样的石头。” “真的吗?快告诉我在哪里见到的!”高翔激动的追问。这块石头是寻找亲生父母的唯一线索,他不能不激动。 “跟我来,”大伟哥跃下水凳,径直走进工房隔壁的储藏室,捧出一只看上去很精美的红漆楠木箱子,打开锁头,小心翼翼的捧出两块石板。 “以前打过交道的玉器收藏家知道我手艺不错,送来这两块破损的石板,让我给他修补完整,这个活儿难度很高,我一直没能交差,你看是不是和你的玉佩材质相同。” 高翔低头端详被摔成两半的石板,上面散发出与自己所戴玉佩相近的灵能波动。 “对拢起来粘一下不就行了。”看上去不是很难修补。 大伟哥摇头说:“没那么简单,你看,这裂痕已经被磨变形了,合拢之后仍有裂隙,更重要的是这块石板上雕刻着一幅地图,稍有缺损,地图就不精确了。” 高翔仔细一看,果然石板内夹着一幅红色的线条画,看上去真的像一幅地图。 “好像是藏宝图……” “如果真是藏宝图,人家怎可能放心的交给我?”大伟哥指着石板说,“这图是天然生长在石板里面的,很可能和血丝玉相仿,是一种天生的装饰品,看起来像地图而已。” “这样啊……”高翔有些失望。 “但是有没有这图,在艺术品的级别上可是天差地别,价值也完全不同。” 高翔盯着石板出神,忽然说,“大伟哥,你给我找一些玉石的粉末,再弄点蜂蜜来。” “蜂蜜我家里没有,得出去买,你用来做什么?” “修补石板,我有把握修好它。” 大伟哥没有动,一脸的狐疑。 高翔抓抓头发,笑着说:“我爷爷在世的时候经常给人修补家具,他发明了一种胶水,以玉石粉末和蜂蜜为主要原料,噢,差点忘记,还要加上一点茶水,这样制出的胶水能够把任何石头家具修复的天衣无缝,我想这块石板也是可以的。” 大伟哥偏着脑袋想,民间多有奇技流传,这小老弟说得活龙活现,倒也不像是吹牛。“阿翔你等等,我这就去买蜂蜜。” 大伟哥出门后高翔取出神笔和记事本,写道:“大唐贞观年间,丝绸之路上有一座繁荣鼎盛的城市,世称楼兰,乃远东地区玉器交易之集散地,盛名远播海外。来自波斯大食的商人牵着骆队跨越沙漠来到楼兰,只为购买大唐出品的精美玉器。玉质虽然坚硬,但经过精工雕琢后很容易损坏,从长安运往楼兰,从楼兰运往阿拉伯诸国的玉器,在风沙和盗匪的双重侵扰下,损坏于途中者泰半,胡商汉贾深以为苦。楼兰一巧匠高某,呕心沥血十三载,以蜂蜜、茶叶、玉粉为原料,施以沃教魔法,制成‘美玉断续膏’,以之粘合破碎玉器,玉质断面便如肌肉血脉般自行愈合,天衣无缝,堪称鬼工,往来玉客蒙高某之利甚焉。高某享年八十又一无疾而终,美玉断续膏传于其子,子再传孙,孙再传子……代代相传,谨守秘方,直至今日,传至高氏五十八代孙高翔手中。” 停笔看表,需要灵能3617点,改正错别字以后变成3024。高翔还可以进一步压缩消耗,但是大伟哥已经回来,只好作罢。 蜂蜜茶叶和玉粉搅和成胶状涂在石板截面上,细心对和,几分钟后果然修复如新。石质自行生长愈合,被磨损的地图也清晰的复原出来。 大伟哥二话不说,拿出两千块钱塞给高翔。 “老弟,当我是自己人就收下!这块石板的主人有言在先,如果能修好,酬劳三万块,等我拿到那笔钱咱们再五五分账。”大伟哥今天拣了个有本事的弟弟,开心的不得了。领着高翔去附近一家小有名气的火锅店吃饭。 两瓶啤酒下肚,大伟哥试探的问高翔:“老弟,这美玉断续膏的配方,恐怕没有你说的那么简单吧。” “配方很简单,但是调和的技术很复杂,我爷爷说……”高翔欲言又止。他还没想好怎么往下编。 第十三章(下) “嗯,我理解!民间绝技从来是法不传六耳,传子不传女的。”大伟哥给高翔添满酒,又问,“老弟,除了玉石,别的东西你能修补么,比如瓷器。”瓷器是近年来文物交易市场上比较火的一类,精美的古瓷价格价值连城,曾创下单件千万的交易天价。与玉器相比,瓷器易碎得多,而且一旦打碎就无法修复。大伟哥认识得古瓷搜藏家手里就有几件破损得名瓷,很是可惜。如果能借助高翔得神奇胶水将之修复,获利丰厚是可想而知得。 “瓷器……我没试过,应该可以吧?反正和玉石差不多。”高翔傻乎乎的说。 “好!老弟,你给我留个电话,有事方便联络。”大伟哥红光满面,他已经预见到一条通往发财致富的阳光大道,高翔就是他的摇钱树。 回学校的路上,凉风一吹醉意散去,高翔脑中冒出一个精彩的念头。既然古文物修复这么有利可图,我完全可以利用自己的能力开一家修复店铺,应该能赚到钱……高翔越想越对。想要开店铺,必须有本钱和精力。这两样高翔都没有,好在现在是二十一世纪,开不起实体店铺,在网上开一家虚拟店铺并不难。 高翔找到小松,请他给自己做一个个人网站,专门接受修补工作,别人修不了的东西,他高翔通统可以搞定。 “行啊,反正我最近无聊的,阿翔,你给网站取个名字吧。”小松熟练的调动程序,准备开工给高翔做个人网站。 在路上高翔就已经想好了:“名字就叫‘补天工作室’,口号是,‘没有我们修不好的,只有我们修不坏的’。” “呵,好大的口气!”小松半信半疑,“阿翔,你是认真的吗?做生意以诚信为本,咱们可不能胡乱吹牛啊。” “废话,我是谁呀,你就放心写吧,绝对不是吹的。” “嘿嘿,赚到钱要请客喔。” “没问题,晚上我请吃鱼头火锅,撑死一个算一个,对了,辣椒干什么去了?” “人家是战斗单位,得在训练场上真刀实枪的拼杀,这些天被教官操的死去活来,”小松幸灾乐祸的笑道。他和高翔一样,属于非战斗灵能者,每天的工作就是上网打游戏,魔兽、星级、cs样样精通。 “玩游戏对提升灵力有帮助吗?”高翔纳闷的问。 “你不行,但是我行,我是电精啊!电子游戏的精灵。” “难怪无论玩什么游戏我总是输给你,我就惨了,每天只是看书。” 小松起来给他倒了一杯热腾腾的蒸馏咖啡,说:“卡布其诺,我老爸从意大利寄来的,味道不错。”饮了口咖啡,小松接着说,“阿翔,其实我的课业并不像表面看起来那么轻松,我现在是在电脑上玩游戏,将来毕业上了战场,键盘和滑鼠所控制的就是活生生的人命,你想我能轻松吗?” “竟有这种事!我怎么不知道……”高翔惊讶的放下咖啡杯,“我们真的要打仗?对手是谁?” “妖怪,还有为虎作伥的恶德灵力者,这就是我参军的理由。”说着,小松显得情绪低落。看得出来,他也有一段伤心往事。 “小松,你刚才说用键盘和滑鼠控制战斗,难道我们和迷宫妖怪战斗的方式就像《黑客帝国》?” 小松点头微笑:“我有参考过那部电影,但并不完全一样。正在设计一种无线传感器材,通过主电脑辅助作战,给战斗中的伙伴提供补给和援助,如果能够实现,战斗模式就好像即时战略游戏一样,只不过战斗单位的自由度更高,毕竟我无法用鼠标圈住某个人让他去砍人或者放魔法,提供的只是情报和战术建议而已。” “换句话说,你就是战队的指挥官。” “错,我只是参谋,真正的指挥官是你,写念能力才可以真正主导战场。” “这种牛皮你都相信?”高翔啼笑皆非。 “我相信,因为这是范老说的。”小松认真的答道。 “完了完了,你小子已经被军方洗脑了……”看到小松脸色不对,高翔连忙改变话题。“这个真人游戏的程式做出多少了,可以演示给我看吗?” 小松啜了口咖啡,带着愁容说:“现在才刚刚起步,有几个技术难题我一直无法逾越。” “如果有我能帮上忙的,你千万别客气。” “嗯,阿翔你的话给了我灵感……你是写念师啊,也许我的难题对你来说不算什么。”小松兴奋打开数据库,把“棋盘”(他给真实战略模块取的名字)中的难题讲解给高翔听。高翔对这种计算机语言一窍不通,很难理解小松再说什么,好在写念能力所依赖的基础仅仅是可能性而非坚实的知识,一知半解也就够了。 两人忙了一下午,终于搞定一道难题。高翔累得快要昏倒,抱怨编程这活儿不是人干的。小松却满脸幸福,还请高翔明天再来攻克难题。 当天晚上,“补天工作室”的网页出现在互联网上,高翔作为站长,给自己注册的id叫做“写念师”,也就是他的灵力职业。现在补天工作市只是一个微小而无人问津的小站点,是网络洪流中不起眼的一滴水珠,但高翔有信心经营好这块一亩三分地。头两个礼拜着实冷清,网站的日访问量不到十人,生意更是一单也没有。高翔每天晚上带着希望打开电脑,得到的却是一次又一次的失望。论坛自开站至今没有陌生人留言,成了小松和辣椒闲聊打屁的“水库”,整日在上面讨论晚饭去哪里“腐败”,或者贴些无聊笑话、美女图片。高翔知道他俩这么做也是为了安慰自己,强打精神加入插科打诨的行列。平心静气的想想,虽然生意惨败,但是有这样一块可供兄弟们撒野的小天地不也是很快活吗?这么一想,也不觉得恼火了。 也许是老天可怜高翔,八月的一天晚上,终于有新面孔在论坛上出现,一个id叫做塞壬的新注册用户怯生生的发贴问:“请问哪位先生是写念师?有人推荐我来这里寻求帮助。这里真的是补天工作室吗?为什么我只看到三个古怪的家伙在比赛搞笑……” 高翔看见帖子以后立刻调出数据库查找这个id的来路。一开始他以为是辣椒或者小松穿上马甲玩双簧,看到ip显示对方是在北京上网,顿时眼前一亮。拿出狼外婆哄骗小红帽的口气回帖告诉那个塞壬:“本人就是补天工作室的负责人,竭诚为您服务,举凡人类创造出来的东西没有我修不好的。” “请问受伤的声带能不能修复。”塞壬发贴问。 “塞壬”是希腊神话中能以歌声迷惑水手的仙女,高翔估计对方是女生。回贴请她把病历、诊断书、受伤经过和尽量详细的身体状况做成一份文档寄过来,看过以后才能确定有没有修复的可能。第一单生意他当然想好好的做,可是也要想到,对方很可能没有病,只是单纯的耍他寻开心,与现实生活中相比互联网上居心不良的人要多得。 “塞壬”回帖说病人不愿意公开资料,如果高翔真有把握,不妨见上一面,她可以提供来北京的往返机票,届时会有人去机场接他。 高翔看她不像开玩笑,回帖说,如果病情紧急,他会尽快赶到。 几分钟后塞壬回帖,问高翔住在哪里,这就打电话给他订机票。 高翔不愿意公布地址,直接说有比飞机更快的方式前往北京,不必费心。所谓更快的方式,当然是指乘坐飞碟。 塞壬没有追问细节,回贴说:“如果高翔在北京还有别的安排,可以直接去同仁医院找潘雪晶。” 看到潘雪晶三字,高翔大吃一惊。视线立刻转移到电视上,音乐台正在转播演唱会。舞台上那个美若天仙的少女歌手就叫潘雪晶,她的歌声确乎有打动人心的魔力,连高翔这种对流行音乐不太感冒的人都忍不住节衣缩食购买她出道以来的所有cd。 壬塞和电视里红遍亚洲的潘雪晶会是同一个人吗?高翔暗自摇头。身为当红偶像,潘雪晶再怎么异想天开也不可能上网找人看病。 第一章 伴读童子(上) 时令进入八月,住在城市中的人们还在秋老虎的尾巴稍里挥汗如雨,山上已经提前进入凉秋季节。艳阳天里晒得叶子发蔫的树木重新焕发油油绿意,远处是一眼望不到边的麦子地,野菊花开遍山坡,山风送出脉脉花香,蜜蜂凤蝶闻香而来,在花丛里穿梭起舞。 积蓄一夏的雨水汇成洪流,声势浩大的奔向山下。辣椒和小松分别蹲在一只木澡盆里,随着激流向山下漂去。 他们当然不是弃婴,更不是洗澡时突然被山洪卷走,脚下的澡盆其实是下山的小船。疯人院到山下有十几里山路,步行下山需要两个小时。乘坐澡盆顺流而下只花不到半个小时。现在他们要去拜访的就是澡盆漂流法的创始人。 拐过一道山坳,山势渐渐平坦,河道也开阔许多。一栋带花园的两层洋房坐落在河道左侧,高挑秀气的少年斜倚着篱笆墙,牛仔裤棉布衬衫的打扮显得青春洒脱,银灿灿的发色则如画龙点睛,添加一抹富有神秘感的气质。衬着背后的别墅,俨然一位在此悠闲渡假的阔少爷。稍有不同的是阔少一般遛狗,他遛的却是通体雪白的蟒蛇。 “阿翔,我们来啦!”小松跳起来挥手,差点踢翻澡盆。 “嘿~哥们儿,瞧瞧你过得这是什么日子,腐败,太腐败了!合着革命先烈的鲜血白流了,小地主又回来了!”辣椒郁闷的大叫。 高翔拿着一根带钩子的晾衣竿走过去,把澡盆一一勾至岸边。小松上岸后不忘提醒辣椒带着澡盆,“回去的时候可以顶在头上当阳伞。”只顾说话不留心踩到一条软绵绵的东西,吓得连忙跳开,结结巴巴的嚷道:“蛇——有蛇啊!” “鬼叫什么,小冷是我‘老婆’。”高翔蹲在白蛇面前伸出右手。 白蛇无端被人踩了一脚,正想反咬一口出气,听到高翔叫她“老婆”,怒气不翼而飞,沿着手臂爬到高翔身上,亲昵的缠在脖子上,好像一条白色的围脖。 辣椒胆子很大,好奇的抚摸小冷细腻的胴体。小冷知道这是主人的朋友,没有表示反感。小松还是很害怕,不敢靠近高翔。 高翔按下门铃,一位穿鹅黄色短裙的马尾少女开门出来,亲昵的挽住他的胳膊。乌溜溜的大眼睛好奇的打量门外的两人。 辣椒是活佛转世,定力非比寻常,仍被少女洋溢着青春活力的美貌震了一下,揉着光头惊叹:“好你个高翔,竟然金屋藏娇……我要告诉师父!” 高翔学着君瑜的手法在他头上拍了一下:“藏你个大头啊,这是我老妹!” 灵儿在哥哥面前很泼辣,但是见到陌生男生难免有些忸怩。红着脸儿说:“辣椒哥哥、小松哥哥,下午好……我叫叶灵儿,谢谢你们替我照顾老哥。” 一声“哥哥”叫得两人心花怒放,连声道歉来得匆忙,没有给灵儿妹妹带见面礼。高翔很无耻的接道:“礼物先欠着,下次记得补双份。”开门招呼大家进屋。 小松见客厅布置的高雅洁净,不免有些意外。印象中高翔是个懒散的人,很少把时间花在收拾房间上。高翔看出他的迷惑,笑着说:“是灵儿帮我打扫的。” “你真幸福,我要是也有一个妹妹就好了。”小松羡慕的眼神令高翔心中一痛……道健和小柯生前也曾经说过同样的话。 辣椒从楼上跑下来问:“阿翔,二楼为什么锁着?” “二楼住着别的房客,他们九月份才回来。”高翔说。房客的身份君瑜没有提及,不过九月份是开学的时间,想来是附近某所大学的公子哥儿。 “阿翔,給弄点水,从山上下来晒了一路,嗓子渴得冒烟。”辣椒说。 “等一下,我让小冷去拿。”高翔把白蛇从脖子上解下来,低声说话。 白蛇乖顺的点下头,蠕动着爬向冰箱,昂起修长的脖子咬住冰箱把手。 小松发觉她奇怪的举动,问高翔:“她想干什么?” 高翔忍着笑说:“拿可乐招待你们呗。”说话的时候小冷已经探头钻进冰箱,叼出五罐可乐放在地板上,然后按照之前的办法关上冰箱门,并用身躯缠住可乐罐爬回来,用嘴叼着可乐罐整齐的摆在茶几上。辣椒和小松看得两眼发直,怎么也没想到爬虫可以如此灵巧。 高翔打开一罐可乐慰劳小冷,小冷卷起舌头充当麦管,惬意得吸着可乐。灵儿穿着围裙从厨房里走出来,带来新鲜素蔬菜的清香。 “哥,水烧开了,材料也切好了。” “行,你先替我招待客人,哥哥下厨给你们露一手。”高翔爱怜的亲了妹妹一下,卷起袖子进了厨房。很快端来一只煤气炉,灶上坐着一口瓦瓯,隔着很远便散发着扑鼻的香味。辣椒伸手去捞,灵儿手疾眼快的拦住,笑嘻嘻的说:“辣椒哥哥嘴好馋喔,当心烫了手。” 辣椒老脸一红,摸着鼻子说:“哥哥皮厚,不怕烫的。” “没错,脸皮尤其厚。”高翔没好气的扔给他一把羹匙。 小松舀出一勺菜汤,尝过以后赞不绝口,问高翔这道菜怎么煮出来的,味道好鲜。 “煮一锅水,加好各色作料,然后把牛肉西红柿土豆芋头豆腐蘑菇木耳宽粉肉圆大葱之类的东西丢进去煮一锅,随吃随煮。”高翔边吃边说,“这道菜做法简单营养丰富,最适合懒人吃。灵儿,你学会这道懒人汤,将来就能掌握男人的胃,掌握了男人的胃,你就能掌握他们的心。” 灵儿白了哥哥一眼,没好气的说:“想让本小姐给男人做饭,做梦去吧!除非是……”脸上飘过一抹神秘的羞红。 辣椒嘴里嚼着牛肉,大咧咧的追问:“除非谁呀?” 灵儿害羞的垂下头,细声说:“偏不告诉你……”小手悄悄按在哥哥膝盖上,温柔抚弄…… 小松发现高翔吃饭时也戴着耳机,好奇的问:“阿翔,听什么呢,这么入迷。” 第一章 伴读童子(下) 高翔摘下耳机,苦笑着说:“咽喉解剖学。”小松以为是某个另类摇滚组合的名字,没再追问。 转眼见一锅汤菜见了底,大家吃的心满意足,挺着圆鼓鼓的肚皮坐在廊檐下乘凉。高翔眼望夕阳,告诉大家去北京的决定。 “阿翔,如果你是去旅行,别说北京,去东京也不在话下,可是那个塞壬真的可以相信吗?你最好再考虑一下,可别给她耍了。”小松首先提出异议。 “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错过今次的机会,这生意我就没办法做下去了。”高翔考虑的很成熟,“就算结果证明是白跑一趟,至少我能问心无愧。” 小松不以为然的说:“如果只是为了赚钱,用写念能力直接创造钞票不是更快?” 高翔笑道:“我试过把五圆人民币修改成一百圆,结果却创造出一种令人无限恼火的物质,知道是什么?是假钞。” 写念能力也有办不到的事,高翔可以写出让白纸变成钞票的故事,但实现它的灵能点数至少是九十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定魂表的最大量程),和让死人复活的难度一样大。 “哥,你要去多久?”灵儿问。 “大概一个礼拜。” “那太久了……”灵儿遗憾的说,“如果只有两三天,我倒可以瞒着老妈跟你一起去。” 高翔揉揉她的头发,说:“千万别动这种傻念头,你再玩失踪老妈会急疯的。”灵儿依依不舍的偎依在哥哥怀里,不再吭声。 辣椒拍死落在头上的蚊子,问高翔;“你打算怎么向学院请假,总得有个说得过去的理由。”军校管理严格,直接说去北京给素未谋面的网友修东西当然行不通。 “尽管放心,我有办法说服他们。”看到高翔胸有成竹的样子,大家不再担心,嘱托他路上小心。天色渐晚,小松和辣椒告辞上山,高翔送妹妹打车回家,并把小冷卷成一团塞进灵儿书包。出门在外带着小冷不方便,只好让妹妹照顾她一段时间。 晚上高翔照常去书店上班,告诉冯姐下个礼拜出门旅行,已经找到朋友替工。高翔平时工作很认真,旷工偷懒是从没有的事,请假也是头一回。冯姐很喜欢这个弟弟,经常担心他太内向会闷出病来。听说高翔要去旅行,非但没有不高兴,还大加赞赏说年轻人就是应该多出门散散心,开阔眼界,给他放了一个礼拜的带薪假期。 第二天一早,高翔上山请假。他是高云的私淑弟子,所以请假也只需要这位本家大哥点头。高云的脾气一向很好,可是听了高翔的话却不禁皱起眉头。 “请假的理由我不想多问,但是你在外地能保证每天八十本书的基本阅读量吗?如果你能办到,请假的事包在我身上。” 高翔料到会有这么一问,摘下耳机递给高云说:“这是我发明的‘快速阅读机’,能够保证平均每分钟五万字的高效阅读。”高云看了一眼,纳闷的说:“这不就是普通的mp3嘛。”“爱国者”的商标很清楚的印在上面,没听说他们还生产什么阅读机啊。 “外壳的确是mp3的,但内部构造已经被我用写念灵力改装过,加了许多辅助阅读和加深记忆的程序在里面。”高翔笑着说。 “具体有哪些功能呢?”高云虚心请教。 “主要有三块,第一是快速检测一本书(电子文档)是否值得一看,这方面我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喜好订了几条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书籍会被淘汰,只剩下我需要的排序等候阅读。第二是借助‘伴读童子’的超能力快速浏览全文,总结出一本书的大纲和趣味点,当我正式开始阅读的时候就能清楚掌握全书的脉络。第三大功能是把文字转录成直接刺激记忆中枢的灵能音乐,每一本书对应一首歌,听完歌就等于读完整本书,而且记得非常清楚。这样算下来,每天看八十本书只需要花不到两个小时,当然它也不是十全十美,只有灵力者才能使用就是它最大的弱点。”要不是因为这一缺陷,高翔早就批量生产阅读机拿去卖钱了。 “伴读童子是什么人?”高云问。 “是鬼。” “鬼?”高云眉头紧锁。他发现和高翔聊天是一件既愉快又痛苦的事情,愉快是因为话题很有趣,痛苦是因为总会受到突如其来的刺激。 “伴读童子生于乾隆年间,浙江海宁书香门第,父辈俱是当时文坛的风流人物,伴读童子的基因当然也不差,自幼习读四书五经,过目成诵,享有神童的美誉,可惜天妒英才,少年夭折。”高翔说,“伴读童子一生嗜好读书,死后担心阴曹地府里无书可读,魂魄舍不得离开人间,感受日月之光草木菁华,久而久之化为鬼魅。他在人间四处漂泊,每次听见读书声就欣喜的奔过去陪人读书,兴起时还会给人指点文章中的谬误败笔。伴读童子虽然是鬼却不伤害人,而且是风雅之鬼,深受书生们的尊敬,江浙一带的书生往往在家里供奉伴读童子的小木像,邀请他来到家中陪自己读书,指点文章。后来伴读童子的故事流传到日本,当地的读书人也很尊敬这个可爱的小鬼,给他取名伴读童子,关于他的故事,当时文人的物语笔记中多有记载,至于伴读童子是否真的去过日本就不得而知了。” 高云开始头痛,但他还是要坚持着听高翔扯下去。“伴读童子的来历我已经知道,可你是怎么找到并把他关进那个mp3——我是说阅读机里面的呢?据我所知,驱使鬼魂是‘咒宗’的不传之秘,难道你和咒宗有渊源?” 高翔摇头笑道:“我不认识什么咒宗,更不懂驱策鬼魂,但是我可以和伴读童子做朋友,因为他是我虚构出来的。”话还没说完就看见高云两脚朝天摔倒在沙发上,好半晌才爬起来,揉着额头气急败坏的说:“拜托你以后讲故事时不要讲的这么绘声绘色好不好!” “那请假的事……” “你最好现在就给我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