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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bu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白月万钱 > 第八十九章婚姻一无是处
    (一百六十叁)

    他对我倾诉了很多,他在奉欢宫遇见我时有多么难堪,我的出现让他知道了他一直是怎样空虚地活着,他告诉我他有多么依赖我,但是他又知道,他不能独占我,这世间,没有一个男人有资格占有一个女人。

    他希望我能多爱他一点,但是他的行为,却是把我往别人怀里推。

    我握住他的手,不知道该说什么是好,只有泪水不停地往下淌,我觉得自己对不起他,我真的对不起他,我从未在意过他的心思。

    我知道,他们对我是有一些情意的,否则,怎么可能会冒着掉脑子的风险去为我收尸?又怎么可能在那段艰难的日子里对我不离不弃?

    难道仅仅是因为他们心地善良吗?仅仅是因为他们要报恩吗?

    我知道,我能察觉到。但一直以来,我都没能从李晚镜对我那种疯狂的占有欲里走出来,尤其是感受到他们对我的依赖后,我更是害怕,我害怕我把他们也变成李晚镜那样,我害怕自己重蹈那样失败的婚姻。我觉得我可以和他们做出生入死,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亲人,但做不了情人,做不了妻夫。

    虽然我身中淫药,和他们有了肉体关系,让“亲人”的关系蒙上了一层暧昧的色彩,把本该清晰的边界抹得很模糊,但他们总是很清醒,一直很守规矩,仿佛知道这是我的生理使然,所以绝对不会射进来,该抽身就会抽身,好像那是他们的工作。

    我回应不了他们的情意,他们也从未向我讨要过更多。

    我握着叁秋的手,看着他的眼睛,他那么疲惫,那么虚弱,可每次看到我,他的眼睛都会笑一笑,但从来不会说什么。

    一想到我一直对这样一颗热烈又压抑的心视而不见,反而因为他们对我的百般依赖,而认为他们是依附于我生活的莬丝子,我就觉得自己真是糟糕透了。

    (一百六十四)

    我坐在窗边,看着天上的云,坐了很久,想了很多。

    一直到快傍晚,叁月扶着叁秋出来透气,坐在石磨边,叁秋看见了窗边的我,朝我微笑,叁月在收拾白天晒出来的东西,叁秋也偶尔帮下忙。陆白月在院子里一边剪花枝,一边喂羊,尽管我说过他很多次不要拿那种东西喂羊,但这一次,我没有出声。

    我看着院子里的叁个男子,他们都很年轻,也很漂亮,性格也好,不知道能不能和睦共处呢?

    就目前来看,好像是可以的。

    总结来看,算得上是好男人。

    上天真是待我不薄,竟然给我一下子塞来叁个男人。在过去听过的故事里,像我这种情况,有一个人在身边不离不弃都了不得了,而我居然有叁个。

    我敲着窗沿,一个自己都觉得好笑的念头涌了上来。

    叁秋见我在发呆,勉强走过来,给我看他用草茎编的一只小兔子,他还用两粒芝麻给它点了眼睛,非常可爱,我忍不住笑出声,叁秋也微微地笑了。

    我看着他,道:“你愿意做我的夫人吗?”

    他一怔,似乎是没听明白,我又重复了一遍,这一次他似乎连嘴唇都在颤抖,大滴大滴的眼泪从眼眶里落下来,他对我说:“不,不,别这样……不要可怜我……”

    我笑道:“我不是可怜你。你真是,哎……以前是我不好,我既要了你和叁月,该给你们名分才是,这是我的责任。”

    我摸摸他的脸:“别哭了,再这么下去,你的眼睛会哭瞎的。我有个乳母,就是哭瞎了眼睛。”

    他握住我放在他脸上的手,只是哭得更伤心了。

    我道:“以前,咱们没钱,我身体也不好,还得靠你们才能活着,所以我一直没想这事。现在咱们小有积蓄,也是时候办个席,请众亲朋吃个饭,确定一下我们的关系。不过这样一来,你们男子的身份就暴露了,以后只能呆在家里,不能去香料店抛头露面了。”

    他哽咽道:“我,我可以在家里帮你,我也会调香,会做很多,我不能在外,可以在家里帮你……”

    我的心猛然一颤,不知道该说什么。

    我是多么地希望我能自由,可他却甘愿把自己居于牢笼之中。

    是姜国的礼法使然,还是某种感情使然呢?

    我不敢再细想,有些时候,我认为自己不能太过较真,糊涂一些也很好。

    我笑道:“这么说你是愿意了?”

    他握着我的手,放在眼前,仿佛是祈祷一般的姿势,不住地点头,仿佛点得慢一点,就是他不愿意似的。

    我道:“不过还有一点,我得跟你说明白。”

    他看着我,我看向在一旁惊呆了的叁月和头发已经被羊含进嘴里的陆白月,道:“虽然这样很吓人,但是,如果我要娶,就得一下子娶你们仨,这样,你们也愿意吗?”

    我给他们解释,好让我不显得那么渣:“你们叁个都跟我生活在一起,还都……只娶一个,对另外的人都不公平。不过你们放心,我会一视同仁,绝不搞大房二房叁房之分。”

    叁秋一边流着泪一边笑,道:“我和叁月一起侍奉过你,如今又怎会还在乎这些?”

    叁月回了神,道:“世间女子叁夫四侍再正常不过。只是,我和叁秋,我们二人皆是倡倌出身,身子不净不说,连正经户籍也没有,与哥哥平起平坐,终究是不妥。”

    我知道他也是同意了,便看向陆白月。

    他不知何时已经回过神来,把自己的头发从小羊嘴里夺了回来,道:“我不嫁。”说完就去溪水边洗头发了。

    我:“……”

    叁月叁秋:“……”

    我只好安慰他俩:“我去跟他谈一谈,你们俩先在这里,你们放心吧,他就是不嫁,我也会娶你们。叁秋,你务必好好吃药,好好睡觉、吃饭,成亲有许多事要准备,你得打起精神。叁月,这段时间家里的事,你多帮着打理一些。”

    他们都点点头,我便去溪水边找陆白月。

    他把头发放进水里,就这样坐在水边,懒洋洋的,看着头发沿着水流荡来荡去,连手都不动。

    我不由得道:“头发长就是好。”

    他闻言淡淡地瞥我一眼,不说话。

    我坐在他身边,就听他道:“他们配不上你,不能娶他们。”

    我道:“哥哥,你看看我,我现在就是一个乡野农妇,靠教点书勉强谋生,哪有什么资格谈论配不配?他们嫁给我,我连一个风光的婚礼也给不了他们,我身体不行,他们还得做好随时成为鳏夫的准备。怎么看,都是他们吃亏啊!”

    “那你不娶不就好了?他们也不吃亏了。”

    “我上了他们,就得对他们负责,我不能爽完了就不认人啊!”

    他道:“你也上了我。”

    我道:“那你也嫁给我?”

    “不要。”

    “为什么?”

    他道:“我是你的哥哥,怎么能嫁给你?若我们成了亲,一切就乱套了!母亲成了婆母和岳母,父亲成了公公和岳父,家还是家吗?!”

    那瞬间,我有一种,很微妙的感受,我觉得,怎么说,虽然这么说不太合适,他别不是把我吃干抹净了就想走人吧?

    我问他:“你既然没想和我在一起,为什么还跟我这样那样?”

    “?怎样?”

    “性交。你一定非要我说这种词才能理解吗?!!!!!”

    他沉默了,过了很久,他道:“我和你性交,只是因为我想,没有别的原因,我不会因为这样,就要你娶我。”

    我不敢置信:“你,你的意思是说,你,你,你爽完了就不认人了?!”

    他看了我一眼,把头发从河里捞出来,往河里一甩,立刻就干了,又是干干净净的,垂直顺滑的,仿佛黑色缎子一样的长发,披在白净的衣服上。

    他走了,一言不发地走了,留我一个人在原地凌乱。

    (一百六十五)

    这天晚上,临睡前我照例去瞧叁秋,他在床上,侧躺着,似乎是累极了,但呼吸绵长而稳重,就连嘴角也微微上扬。

    叁月道:“他很久没有睡得这样沉了。”

    我道:“他累了,让他好好睡一觉吧。”

    “嗯。”

    我看向叁月,他也看着我,无论何时,他那双琥珀色的眼睛都是哀伤的,楚楚可怜的,此刻也是。他握着我的手,问我:“四月,我在做梦吗?”

    我道:“要我捏你脸一下吗?疼的话,就不是做梦。”

    我捏了他一下,没捏重,他笑了,可又落下了眼泪:“谢谢你,四月,真的,谢谢你,谢谢你……谢谢你……”

    他一直在跟我道谢,我刚想说哪有这样的,搞得跟我施舍给他们什么东西一样,但我突然觉得这个场景有些熟悉。

    青夏在城楼上和我道别时,也是如此对我道谢的,她对我说,谢谢你,这么多年,谢谢你。

    她们两个,难道是相同的感情吗?可是,为什么会这样呢?

    回到自己房间后,我躺下来,睡不着,便开始盘点接下来成亲的琐事。要花很多钱,但这些倒无所谓,比较麻烦的是户籍问题,女子户籍相对不严格,只要有钱、有房子,上个籍还是容易的,但男子却不同,没有户籍,一律视作奴籍,这也是我给他们上籍时,都是以女性身份的原因。

    我琢磨了很久,也没想出个办法来。

    可不知怎的,和李晚镜成婚时的情景总是浮现在眼前。

    那个时候他还没有变得很坏,所以我也没有刻意掐断这段回忆。

    我记得那个晚上,他穿着一身红嫁衣,蒙着盖头,坐在椅子上,那是一把檀木太师椅,新做的,靠背上雕着鱼游春水,那水的雕绘非常有趣,并未直接绘出池塘或水纹,而是用蜻蜓点水表现出了那一汪春水。

    我惊叹不已,但更让我惊叹的,还是掀开盖头后,李晚镜对我露出的笑颜。

    他太美了,笑靥如花,得夫如此,妇复何求?可惜啊,命运弄人,终究是青夏先遇着了他,先爱上了他,倘若我不知道也还好,只当是误打误撞,天意难违。但我既知道青夏喜欢他,那我便是一个插足者,不能随心所欲。青夏是我自幼疼爱的人,我无法无视她的痛苦,只顾眼前的美色。

    那个夜晚,我对李晚镜说了些什么来着?哦,对,婚姻的消亡。

    我说了这样的话,婚姻的本质是枷锁,有些时候更像是剥削,人不该为了爱情踏入婚姻,因为婚姻绝不是爱情的终点。婚姻是交易,是契约,爱发自情,不该变成交易和契约。

    但人如果就是为了交易才踏入婚姻,那,无可厚非,只不过,是否应当不再称之为婚姻,而称之为卖身合约比较准确呢?

    人不能,至少不应该,把自己置于这种处境。但现实是,许多女子,哦不,许多男子,没有独立的能力,只能通过这样的卖身合约,来获得一点儿立足之地。

    倘若社会前进了,人们都有了立足之地,女子不必再以权利财富等身外之物要求男子委身于她,男子除了爱情,不必因任何别的东西委身于女子,想必婚姻就不是卖身合约了

    但如此一来,婚姻存在本身就更无用了。

    总结来看,婚姻一无是处,它势必走向消亡。

    而晚镜如此回答:不错,婚姻确实一无是处。只是,男子之爱,居于心底,有口难开;女子之爱,隔着皮骨,真假难辨。这份契约,不过是表明彼此的心意,约束彼此的作为,它不是爱情的终点,可作为是起点。

    我当时在想,他在说啥,有口难开?他第一次见我,哦不,第二次,他就对我有爱了?

    真是奇怪的孩子,刚嫁过来,就把妻主当成他的天,李家这教育得可真到位。

    不过这孩子倒也惹人怜爱,一般人听到这种话,都会大为震撼,然后离去,他竟然没被吓跑,是个人才。

    但现如今想来,李晚镜说得倒也没错,婚姻一无是处,但对于我们,尤其是我,或许会是另一个起点。